本帖最后由 一江言语 于 2015-8-27 21:33 编辑
婚不婚是个问题
安杰
离婚律师我没看过,据说挺好看的。偶见有一问一答,说如果找了个律师男友,假设以后想离婚怎么办?答曰:“你会连内裤都赔光的”。选择单着和选择找一个人共同生活都是需要勇气的,婚了不仅仅是拥有了爱情,更是肩负了很重的责任。不婚的原因很多的,历史的、心理的、性格的、还有运气的。而且,是不是要结婚,这不仅是个人情感归宿亲情维系的问题,更是一个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社会问题。
关于硬性规定探望父母的社会话题,一老者愤然曰“:看不看望父母无所谓,三十多岁还不结婚,就该抓起来”。这真有点强横到野蛮的味道,其实蛮荒时代也未必有这样霸道的。国家的强制力已经强大到了可以生杀予夺的地步。两年前我曾就强制生育偶有奢谈,国家强制力可以让你不生,当然就可以让你生,区别仅是操作层面不同罢了,难易程度不同罢了。然而,一个婚否的问题,为人父母的,面对新闻媒体,居然要求实施国家强制力。
有些国家废除了死刑,从现代政治学的角度而言,这就不仅仅是为了限制权力。即一个民选的政府从来都不应该拥有剥夺公民生命的权力,如果说这种权力是由全体国民让渡、授权且同意的。还有,没有研究可以证明保留死刑足可以震慑恶性犯罪,也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主刑越重附带民事赔偿就越有望实现。计划或者说强力计划是不好的,计划生育利弊非本文所探讨对象,故略去不谈。试想,倘若有一天,婚否不再是个人权利,而是介入强力因素,其后果可想而。以上我之所以把法律和行政掺杂在婚否之中展开论述,是因为婚否的问题和上述问题不可分割,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现代多元社会,压力无疑很大,婚姻因此面临更多外界更多的诱惑和挑战。尽孝除却传统美德之外,还有个社会保障的因素,子欲孝而亲不在固然悲情,亲犹在,欲行孝而力不足岂不更可悲?一纸行政命令“尽孝”能解决养老的问题?同样,不结婚抓起来能能解决生理心理的多方需求?婚不婚岂是强制力可以解决的。毋庸置疑,婚不婚现在已不仅仅是和爱情相关,也不仅仅是责任和经济基础相关,还和人的进化以及教化、价值观等等相关。
不婚有不婚的各种理由,婚了有婚了的理由。单着、婚了、离了、再婚了、又离了,如此而已。其实,很多人结婚的理由是很简单的,人生无非是几个阶段而已,就像日出而作日入而息一样周而复始。该结婚了,假设没有合适婚姻对象,那也是要婚的。当然了,纯粹买来的婚姻也不稀奇,甚至有的还很实惠。但也有些人是固执的,甚而是唯美的,等不到那个他认为合适的人宁愿单到底的。
在我的老家乡下,早婚很普遍的,三十几岁当爷爷的都有。这里我不想谈感性婚姻的是非,也不想谈感性生活的优劣,人生短暂,白驹过隙,因果循环而已了。俗话有“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的说法,虽然这是辩证的,因果相连,而我心底所想并非这些。生活质量很重要的,它绝不仅仅是生存和糊口,还有教育和人类日益需求的改善物质文化生活的迫切心情。
婚和不婚很多时候是个感性的问题,婚和不婚有时候又是个理性的问题,只不过因人而异了。关于婚姻,围城的说法显然是动物性的。婚姻意味着责任,这种责任在当今社会显得尤为沉重。明白这些很关键的,因为它不仅关乎个体的幸福和家族的兴衰,更决定着这个民族的未来。
没有合适的人单着也没什么不好,如果征收社会抚养费合法的话,单着可谓功不可没的。如果以上逻辑不错的话,那是不是也该给单着的家伙们发点福利呢?要知道,对那些因囊中羞涩而只能单着的家伙而言,弄点福利说不定还能娶个媳妇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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