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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悲凉与感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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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2 17: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某日,闲来无事,在百度上搜索自己的名字。发现,有好几个人与我同名:有中学生、有收税官、有乡干部,还有一个是编辑。这使我感到很有意思:没有网络的话,怎能知道这么多与自己同名的呢。几百年前是一家,以后万一遇上了,既便打起架来也会比较易于和解的吧。特别是那个编辑伙计,年龄好像比我小一些。我若找到他,走走他的后门,发表一点文章,应该不成问题。热情一来,他还可以让我吃上一顿呢。继续搜,见到了一篇好几年前发表于一张大报上的文章。很高兴:几年前被全国各地的人们阅读,现在又在网络上让人观看。但随即,愤怒与不平就来了:在一张报纸上,自己的一篇两千多字的文章,被改得面目全非,仅剩下七百多字。看着自己的文章可怜巴巴地占了那么一点地方,想到既无稿费又无样报,很是悲凉。一种被人轻视的感觉强烈地折磨着我。索性再搜搜自己的其他文章吧,又发现:一篇自己的文章,作者成了未名,在一个地方闲挂着,与一些莫明其妙的文章一起。在我的文章左边,有“此文来自某某网站。不知作者名字。作者知道后,请与QQ523698528联系”。看到这里,心情更加不好了。这篇,是自己较为喜欢、珍爱的一篇;竟然落魄至此,如一个与家人失去联系的孩子踯躅于街上。我想起来了,是去年,我曾以此篇向那个大网站投稿,编辑让我重新排版,但我不会;后来,就成了这种结局。

  我既不是风韵犹存的老娘们,也不是官人与款哥,所以就难以满足某些编辑同志的所好了。既然你不给人家桃子李子吃,人家凭什么报你以琼浆呢?自己对于这猫腻,是心知肚明的。本来,就像井水与河水一样,两不相犯,不也相安无事吗。奈何现在的河水,像漳卫河的黑臭污水似的,竟然把十几米深的地下水都污染了。自然,我不能没有一点反应了。

  我先向那家大网站提出强烈抗议,要求他们把我的文章尽快删掉;并声明,再也不向他们投稿了;同时,也向那个QQ发出了删文的请求。之后,用了几个小时的时间,把我的小说、散文从相关网站全部删去。我想,以中国之大报纸之多,人家把你的文章编了,而又没有电子版的话,你是无法知道的。辛辛苦苦地写了文章,放在抽屉里就放吧,存在我的文档里就存吧;即使这样,也不能让别人胡乱编来编去。

  1997年在作家班学习时听一位作家说,在中国,要想成为一个作家,必须付出比外国人多很多倍的努力。因为,来自正面的帮助几乎一点也没有。他的话,是有一定道理的。抛开业余作者在单位在家庭中的情况不说;仅在发表园地上,就存在着很大的不公。现在的刊物,不是同人杂志,而是所谓的“公”的。这样,一些编辑便把刊物当成了谋求私利的自留地。你必须进入他的那个圈子,不然,别说发表你的了,连看,都不会看你的稿子一眼的。自然,不是全部的编辑都是这副德性。不然的话,我们写起文章来就更加没有心劲了。

  好在现在有了网络。随着一些大的企业对于文学网站支持力度的增加,网络文学必将会有更好的发展。这将对传统的纸质刊物是一个冲击;对于旧的体制,也将是一种破坏。这,会给作者们带来益处多多的。再说,传统媒体上有责任心的编辑还没有消失净尽,这也可以给作者们以安慰,能够继续写下去。

  蒲松龄在《聊斋志异》自序中感叹:“知我者,其在青林黑塞间乎?”。每当想起此言,就恍如看见了他的落寞。面对如此形势,我想我只有好好地写下去。写好后,在自己相信的网站上发表;向自己愿意投稿地方投稿——自己能做的,也就这些了。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2#
发表于 2005-5-12 17:40 | 只看该作者
武兄手够快的啊!
失去一些,得到一些,这就是网络带给大家的东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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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5-12 17:54 | 只看该作者
[QUOTE]最初由 栏杆拍遍 发表
武兄手够快的啊!
失去一些,得到一些,这就是网络带给大家的东西吧!

惭愧,近来我的文章先后被许版移动两篇,冷版移动一篇。就是这一篇,我也不知算什么文体,只是有感想,就写出了。
写了二十年散文、杂文,越写越迷惘了。不知什么是散文、杂文了,连小说是什么,也弄不清了。请版主们看了我的话,不要多想。我并没有生你们气的意思。
虽然贴得多些,却不是一时所写。
现在,写文章、改文章、贴文章,都要热情。四十岁了,还有小孩的一面性格,我不知我这样好不好。
4#
发表于 2005-5-12 19:47 | 只看该作者
写的好,说出我的一些心里话。

我的文章让别人盗用5、6篇,目前知道的。可是,现在纸煤发文章太慢了,不如网上来的痛快。即使什么报酬没有,有几个朋友评阅,也是人生之幸事。
5#
发表于 2005-5-12 20:58 | 只看该作者
两条腿走路吧,既发纸媒也发网上,总会有所收获的:))
6#
发表于 2005-5-12 22:54 | 只看该作者
我想我只有好好地写下去——你能成功的。
7#
 楼主| 发表于 2005-5-13 07:49 | 只看该作者
谢谢一叶!
谢谢冷版与许版!
与你们网上为友,是我的幸运.
8#
发表于 2005-5-13 10:40 | 只看该作者
老武,信笔写来,自如挥洒。
真是精于杂文。
9#
发表于 2005-5-13 13:43 | 只看该作者

好东西

感慨良久。
10#
 楼主| 发表于 2005-5-13 16:40 | 只看该作者
[QUOTE]最初由 房子 发表
老武,信笔写来,自如挥洒。
真是精于杂文。

谢谢房子版主.问好.并问候牟敦乐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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