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3410|回复: 2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创] [精短]“高薪”养鼠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5-11-7 00:0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今年夏天我写了一篇《灭蟑螂》的小文,说的是出没于我家的蟑螂如何被我消灭的事。蟑螂被消灭后,家里清静了数月。正窃喜呢,不知从何处又钻出几只老鼠来,搅得全家不得安宁。
                 
  老鼠比蟑螂鬼得多,据说它们听得懂人话。于是,我们用哑语比划着,决定用老鼠夹惩治它们。可是,由于库存的老鼠夹年久失修,老鼠大摇大摆地把诱饵“拿”走了,弹簧却仍然紧紧地绷着。一时想不到好法子,暂且任其猖狂。好在,我们发现老鼠只在厨房转悠,最多就是把墙上挂着的干海椒搬到燃气热水器里品尝,或者把油瓶碰翻把米坛子的盖子打开罢了。干海椒可以换个地方搁置,油瓶也可以转移,再在米坛子的盖子上加点“法码”,量它100克重量级的“举重冠军”使出吃奶的劲儿也顶不开了。哈哈,老鼠再狡猾也斗不过聪明的人啊!
                 
  殊不知,捞不到好处的鬼精灵,竟然窜到大厅里来了!它们“上天入地”,柜顶、墙角旮旯、电脑键盘,所到之处都有它们“到此一游”的痕迹。尤其是在夜深人静时,我一个人坐在电脑旁,听到主机背后发出蟋蟋嗦嗦的声响,令人毛骨悚然。
                 
  一日,与邻居聊天,说到家里鼠患之事,他说他家有一个老鼠笼,立下过辉煌战功,现在闲置在一边,不如让它发挥一下“余热”。赶快付诸行动,然而却大失所望——鬼精灵们根本不理睬它!
                 
  看来,鼠笼也捕不到老鼠了,只好另想办法。按说用鼠药最好了,可我那可爱的小狗万一误食鼠药,岂不是灭鼠不成反害犬?小狗倒是很想帮忙,它见到老鼠就“见义勇为”追上一阵,可毕竟捕鼠不是它的职责范围的事,那是猫们的干活。养只猫吧,可听说现在的猫大多是懒猫,怕它与鼠们沆瀣一气,后果不堪设想。
                 
  怎么办?对了,何不学学“高薪养廉”的高招呢?咱来个“高薪养鼠”――每日供奉一点食物给鼠们,为的是不让它们闹腾。但愿入驻我家的老鼠不是“贪”鼠,否则,把米坛子大大敝开,也填不饱它们的肚皮!
                 
  不过,此方案正在研讨中,何时付诸行动还是未知数。可喜的是,当这篇文章结尾时,有一只贪吃的老鼠被我新买的夹子打死了。
                 
  还是利器管用!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2#
发表于 2005-11-7 09:12 | 只看该作者
不温不火,若既若离,而通向隐喻的联想豁然。
3#
发表于 2005-11-7 09:29 | 只看该作者

讽刺

寓言,呵呵
4#
发表于 2005-11-7 11:37 | 只看该作者
  谁知冷眼心?“养”、“夹”鼠论明。诤言与省悟,如此亦有情!
5#
 楼主| 发表于 2005-11-7 23:40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武俊岭 发表
不温不火,若既若离,而通向隐喻的联想豁然。


武斑斑就是火眼精睛,一下子看穿了此文隐含的主题,服你了!
6#
 楼主| 发表于 2005-11-7 23:4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讽刺

最初由 顽主 发表
寓言,呵呵


谢谢顽主的“精短”点评:))
7#
 楼主| 发表于 2005-11-7 23:43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10868739 发表
  谁知冷眼心?“养”、“夹”鼠论明。诤言与省悟,如此亦有情!


108先生的点评是江天的一道风景线,呵呵!
8#
发表于 2005-11-7 23:56 | 只看该作者
  耗子一窝喂猫的货。

  阴险歹毒与偷梁换柱是其终生难改之邪恶本性,无论藏匿梁上还是躲避屋角,一矣条件成熟,灭母鼠为先,一棍下去,天下太平。
9#
发表于 2005-11-8 14:55 | 只看该作者
反正老鼠吃得也不多。你就顺其意,每天当喂狗那样供奉一些食品给鼠们享用,日久天长说不定还会跟你交上朋友呢:)

幽默。精。
匆匆。
10#
发表于 2005-11-8 15:53 | 只看该作者

学习!

滑稽、幽默!
精华!
11#
发表于 2005-11-8 16:41 | 只看该作者
呵呵,冷斑讽刺的够深的,
结果更有意思,很出人意料!

不过,此方案正在研讨中,何时付诸行动还是未知数。可喜的是,当这篇文章结尾时,有一只贪吃的老鼠被我新买的夹子打死了。
                 
  还是利器管用!
         

学习学习!
12#
发表于 2005-11-8 20:30 | 只看该作者
对,还是利器管用!
“高薪”养鼠,只能后患无穷,象传染病啦等,弄不好还会有个“鼠流感”。
13#
 楼主| 发表于 2005-11-8 22:45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马克 发表
  耗子一窝喂猫的货。

  阴险歹毒与偷梁换柱是其终生难改之邪恶本性,无论藏匿梁上还是躲避屋角,一矣条件成熟,灭母鼠为先,一棍下去,天下太平。


马克的办法不可谓不解恨,把母鼠都灭了,公鼠自然也就英雄无用武之地了。谢谢点拨。 :))
14#
 楼主| 发表于 2005-11-8 22:51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许也 发表
反正老鼠吃得也不多。你就顺其意,每天当喂狗那样供奉一些食品给鼠们享用,日久天长说不定还会跟你交上朋友呢:)

幽默。精。
匆匆。


呵呵,许斑才幽默呢,我赶你一半都不及:))

谢谢鼓励!
15#
 楼主| 发表于 2005-11-8 22:5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学习!

最初由 康坤 发表
滑稽、幽默!
精华!


谢谢康坤DD的关注与留言,欢迎常来江天玩哦~~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小黑屋|Archiver|中财网站 ( 浙ICP备1102988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832 )

GMT+8, 2024-12-3 02:45 , Processed in 0.054118 second(s), 19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