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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施舍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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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4 13: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施舍的原则

  王 波

  一天,我在网络的搜索引擎里输入“贫困生”的信息,一敲回车,百度搜索引擎只用了0.057秒就找到了414,000条信息,这个结果我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我觉得至少说明了这些问题,诸如我国的贫困人口问题,我国教育当中突出的贫困生问题等等。

  而且网络,报刊,影视等各种媒体总是利用各种时机对某某捐助某某学校某某学生进行大肆地报导,以彰显人间的真情,其描绘之详尽令人人咂舌。更有甚者,网络和报刊上还会将贫困生的照片刊登出来,下面辅以该贫困生的简要家庭情况以及艰难的求学历程。捐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这种行为肯定是无可非议的,这是一种能够赢得上帝微笑的至圣至洁的行为。可是我们要问的是,这种做法是不是值得商榷。是不是侵犯了孩子作为贫困生的隐私权,是不是对孩子的自尊心造成了伤害。

  这会让好多人知道那个孩子是贫困生,那个孩子该以怎样的心态投入到学习和生活当中去呢,他该怎么样面对自己周围的眼光,又该怎么样放下尊严来安然地使用那些好心人的施舍呢?这绝不是小题大做,生活的经验告诉我们越是穷困的人自尊心越强,而且格外敏感。

  我在《读者•原创版》的创刊号上读到了一篇文章,是一位大学贫困生(权将真名隐去)写的,叫作《你见过贫困生吗》,其中有几段文字看了真是触目惊心。

  “还有一次,与兄弟学校联谊,我仍然穿着那双有补丁的解放鞋上台接受捐款。主持人报着我们的名字,按着家庭贫困程度和学习成绩优劣的顺序,我们鱼贯而上。人们在鼓掌。可我感觉自己像是被押解的犯人,耳根发热,手足无措,眼里只是一片闪光灯。我的脚趾头扭动着向后缩,像踩了蛇似的火辣地肉麻着。我知道那些记者会以为我们感动至恕5鹊街鞒秩讼绿ㄊ保?蚁褡擦斯硪谎??绿印!?

  这是作者上小学时的经历,我坚信这段经历给他在心灵里打上了永远都抹不掉的烙印。

  高中的时候,贫困仍象个阴魂不散的恶魔继续滋扰着这个可怜的孩子。这时市报的记者又要搞一个“希望捐赠热线”,把他们找到了一个会议室要求他们写自己的家庭状况和求学经历。“真正的贫困生是这个社会的弱势群体和异类,谁可以轻描淡写地揭自己心头的伤疤?现在我最不愿意去的就是那个会议室和教师宿舍。走到这两个地方就像走进了到处都是摄像机的房间,每一寸皮肤都有被曝光被偷窥的尖锐刺痛。”我能深切体会他被灼伤的感觉,我的一个同学家里就很贫困,但他怎么也不肯接受把自己划入贫困生的行列,他固执得让我们不能理解。接受对贫困生的救助可以让他有更多的时间来学习,可他说每个青春的灵魂都是骄傲的,自己忍受不了贫困生的身份。是的,一旦被确认贫困生的身份,是要付出“代价”的。“所以我惟有将曾经的耻辱、反抗、抱怨、诅咒化为记忆里的沙,让它沉在时间的河里,以此保持河水的清亮。所以你看到的我只是一个有着很多不愿让人提及的往事,有点虚荣,斤斤计较,孤僻,同时又勤劳、善良、俭朴的普普通通的贫困生。起码这样,上帝看着会好一点。”

  是的,当拥有金钱的数量与成功程度可以直接挂钩的时代,贫困这个词有了很多潜在的意义,诸如:“没有能耐”、“头脑不灵活”等等,这些附加意义,每一个都成为了轰炸贫困生心灵的重磅炸弹。另一个层面,中国人历来主张把钱花在刀刃上,不能花到黑影里去。鉴于这种情况我们是不是可以这样,把报道的重点放在捐赠者上,对受施者的情况做一些保护。这样既可以让捐赠者扬名(当然了他们大多数不是为了这个目的才捐赠的,而是真心帮助。),又可以让受施者的自尊心不受当伤害。

  走笔至此,我不觉想起了曾经读过的这样一个故事:

  美国纽约的冬天常有大雪,每到这种情况,公司、商场就会停止上班,学校也宣布停课。可惟有公立小学却依然开放。犯得着在大人们都无须上班的时候独让孩子去学校吗?就有家长打电话去骂。妙的是,每个打电话的人,反应都是一样-----先是怒气冲冲地责备,然后是满口道歉,最后还笑容满面地挂上电话。原来,纽约虽有许多百万富翁,但也有不少赤贫的家庭。后者白天开不起暖气,供不起午饭,孩子的营养全靠学校免费的午饭(甚至可以多带些回家当晚餐)。学校停课一天,穷孩子就受一天冻,挨一天饿,所以老师宁愿自己苦一点,也不愿意停课。那何不让富裕的孩子在家里,而让穷困的孩子去学校享受暖气和营养午餐呢?老师的答复是,他们不愿意让那些穷苦的孩子感到他们是在接受救济,因为施舍的最高原则,是保护受施者的尊严!

  作者:王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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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4 13:48 | 只看该作者
:))欢迎新朋友!

新来的朋友请多多浏览一下中财论坛的管理版,或者看一下本版置顶帖的“会员必读”帖,那里有新手需要了解的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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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5 16:05 | 只看该作者
不能贴上文章就走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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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5 21:02 | 只看该作者
给代为修正了,下次注意格式,末尾原创声明也要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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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7 21:42 | 只看该作者
施舍的最高原则,是保护受施者的尊严!这句话好!人穷但不能丧失志气和尊严。要曝光还是多曝光富人吧。现在毕竟跟过去越是贫农成分越光荣的年代不一样了。
6#
发表于 2005-12-19 10:49 | 只看该作者
欢迎新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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