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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由教授写小说被判拘役说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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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2 22:0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杨志广

  刚刚在新华网看到这样一则报道:63岁的湖北大学教授涂怀章因创作长篇小说《人殃》被人“对号入座”,以作者涉嫌以小说的形式诽谤他人而告上法庭。近日,武汉市武昌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宣布诽谤罪成立,一审判处涂怀章拘役6个月。消息传来,文坛震惊,舆论大哗。

  涂怀章教授创作的长篇小说《人殃》于2003年8月出版后,曾受到文艺界的广泛关注和好评,被认为“生动地反映了三代教师的人生悲喜剧和一所大学走过的艰难历程,由衷地讴歌了中国社会的进步与发展,超越了新时期刚刚到来时许多作品对民族经历与文化根源的反思深度”,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反思文学”的继续和延伸,因而具有“新反思文学”的意义。但小说面世后,却引发一场意想不到的诉讼。湖北大学的13名老教授、老干部认为该书写的就是自己,但纯属捏造事实,丑化他们,给其人格、声誉带来严重的影响,于是将涂怀章告上法庭。2005年12月15日,武汉武昌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决称,小说虽未写真实姓名,但根据作品能够推知出特定的诽谤对象,其行为已构成诽谤罪。涂怀章不服一审判决,日前已提出上诉。

  读了这则新闻,真的很有些如鲠在喉、不吐不快之感。众所周知,小说是一种以人物和情节虚构见长的文学样式,虽然来源于生活,但却是生活的提炼与升华,是高于现实生活的。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有些人对于新闻和纪实文学所反映的事件对号入座进而兴师问罪的例子并不鲜见,而凭小说虚构的人物和情节对号入座甚至将小说作者告上法庭的,想来这还是头一遭。这13名老教授、老干部为何对涂的小说对号入座、群起而诉之?也许,小说中的某些情节确实与这13人生活中的情形相吻合,于是感觉受到了“伤害”,便迁怒于作者,将涂告上法庭,以除内心郁闷、出心头恶气。他们在起诉前为何不想一想:自己毕竟是学富五车的高级知识分子,对小说的定义早已烂熟于心,以此等理由将涂告上法庭岂不让世人贻笑大方?

  可俗话说:当局者迷。冲冠的恼怒也许让这些老高知、老干部气令智昏,也许让他们为出恶气而顾不得其他。也罢,这13人告也就告了,但法院接受并立案且最终判决小说作者涂怀章犯有诽谤罪甚至判处拘役刑罚就让人啼笑皆非、匪夷所思了。难道我们的法官真的连这个小学生都明白的文学常识也不懂吗?真的不知道小说是虚构的艺术吗?也许法官们是对13名起诉者心生恻隐,也许这其中还有其他复杂的隐情,也许法官们确实对小说为何物一无所知……但无论如何,这样的判决结果都让我们的司法界着实地幽了一默,在司法制度日臻完善的今天,我们的行为却给中外法律界人士留下了沉甸甸的笑柄。

  教授写小说被判拘役的事件的影响还不止于此。法院判决后,文学界人士纷纷表示震惊,认为这样一部优秀的现实主义作品,现在却被法院认定为一桩诽谤案的工具,其间的反差实在太大。武汉市作家协会在发表的公开信中声称,“如果《人殃》公案尘埃落定,就会滋长‘对号入座’的恶讼之风,令作家们人人自危。”此外,在互联网上,数以万计的网友同样反响激烈,称此案令“文坛震惊,举国震惊”,是“21世纪发生在中国的文字狱”。网友的言辞虽不乏过激之处,但这个案件所带来的消极影响的确不容低估。试想,如果恶讼成风,作家们皆因鞭挞邪恶、伸张人间正义而身陷囹圄,谁还敢再拿起沉重的笔?到那时,可真的要万马齐喑、国将不国了,这对于我们的国家、我们的民族来说,无疑是非常可怕的灾难!所以,司法界人士自当深长思之。

  虽然我们不知道涂怀章教授的“小说诽谤罪”是否最终盖棺论定,但这一案件留在人们心中的阴影也许很久都不会消散。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2#
发表于 2006-1-22 23:42 | 只看该作者
昨天才看到这个消息,志广兄出手快,写的好!
真悲哀啊,如今还有这样的事情发生,那些法官是文盲加法盲!气愤!
3#
发表于 2006-1-22 23:48 | 只看该作者
主席说过,利用小说反党是一大发明,现在利用小说整人又是一大发明,小说引发的民事案件多,真正能成立的确实没有见,奇怪啊,既然真实,说明他们本身丑恶,如果虚构,怎么会有作者领刑的怪事情?八成是得罪了领导,让你尝尝厉害,没有关系,六个月后,先生又是一条好汉,而那些丑恶者会因为此事而被更多的人争睹,我看完全是好事,会让更多的人反思.
4#
发表于 2006-1-23 08:11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黑雪 发表
主席说过,利用小说反党是一大发明,现在利用小说整人又是一大发明,小说引发的民事案件多,真正能成立的确实没有见,奇怪啊,既然真实,说明他们本身丑恶,如果虚构,怎么会有作者领刑的怪事情?八成是得罪了领导,让你尝尝厉?..


同感啊!!!
5#
发表于 2006-1-23 08:32 | 只看该作者
迅速\快捷的掷出投枪,中的还是那样准.不错.
低级的错误,只有在中国犯得才多,不仅让人想问一句:为什么?
6#
 楼主| 发表于 2006-1-23 09:54 | 只看该作者
多谢楼上各位阅读点评。这样的事情发生在今天,真的令人不可思议!
7#
发表于 2006-1-23 20:14 | 只看该作者
文弱文弱,写作的人比教书的人更弱,弱者还居然会欺负弱者,这是何等的可笑。可能那13名教授干部也想仗势欺人,或者想出点名吧。

但我想会写小说的涂教授一样有足够的力量来对付这些混蛋。支持涂教授。
8#
发表于 2006-1-23 20:29 | 只看该作者
文学一旦被俗人“强奸”,真叫人作呕!什么时候文坛才能干干净净清清爽爽?
9#
 楼主| 发表于 2006-1-23 21:35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许也 发表
文弱文弱,写作的人比教书的人更弱,弱者还居然会欺负弱者,这是何等的可笑。可能那13名教授干部也想仗势欺人,或者想出点名吧。

但我想会写小说的涂教授一样有足够的力量来对付这些混蛋。支持涂教授。


同感。谢许版阅评!
10#
 楼主| 发表于 2006-1-23 21:36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安永红 发表
文学一旦被俗人“强奸”,真叫人作呕!什么时候文坛才能干干净净清清爽爽?


让人悲哀!
11#
发表于 2006-1-23 21:51 | 只看该作者
可悲,文人太渺小,权力太庞大。
12#
发表于 2006-1-23 22:49 | 只看该作者
  虽然我们不知道涂怀章教授的“小说诽谤罪”是否最终盖棺论定,但这一案件留在人们心中的阴影也许很久都不会消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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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得好!握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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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24 11:31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蓝色的小木屋 发表
可悲,文人太渺小,权力太庞大。


是啊,这就是中国文人的悲哀。
14#
 楼主| 发表于 2006-1-24 11:32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丛容 发表
  虽然我们不知道涂怀章教授的“小说诽谤罪”是否最终盖棺论定,但这一案件留在人们心中的阴影也许很久都不会消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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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得好!握手!


多谢阅评,问好!
15#
发表于 2006-1-24 12:09 | 只看该作者
  在我们的国家,写小说被定罪的事情很多。文革时,我的一位老师因写小说差点被枪毙;1988年,我的一位同事写小品文被判刑半年。我还听说过一些著名作家写小说被判刑的事。涂教授的事不足为奇。唉,制度这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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