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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帮打王小波门小走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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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14 15: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读完《王小波门下走狗第三波》之后,我一直觉得我需要说点什么,但我一直没说,因为众所周知,我这个人很懒,懒到面对这个世界的时候总是什么都不说。当然,这不是因为我有口吃或者不善言谈,王小波在《沉默的大多数》里有提到我这一类人。我将此种沉默当成一种明智。然而,我不说什么并不代表别人不会说什么,要知道——大路上的石头总会有人搬——这是基本常识。

  本来我是需要说点什么的,但我什么都没说,因为我很懒,而我又并非天性就很懒,只是我将此种“懒惰”不以为耻反倒引以为荣。结果,理所当然的我就什么都没说,整个事情就是这样的。但是,我今天却在这里把这么一件私人的事情讲了出来,这很可能会使怨声载道,说我这人不厚道。其实,关于今天我为什么要把这么一件私人的事情讲出来,原本是这样的:

  我的朋友梦笑中秋同学写了一篇《棒打王小波门下走狗》,在我看来,这是很英雄的事——在我一贯的思维中,敢做我没能做的事的人都算英雄。朋友做了这么伟大的事,身为朋友的我就忍不住在旁磨拳擦掌打气助威。但是我要写篇文章的全部原因并不是仅仅为此,需要补充的是,我们的中秋同学并没有一鼓作气的勇敢下去,结果当然是大失所望。因为失望,所以挑起了我述说的欲望,因此我决定帮助他一起棒打王小波门小走狗。

       关于小秋同学的文章,我不得不提的是,虽然他用心良苦的将其中主角易名(其实在这里,我们就应当看出小秋同学真的是用心良苦,因为他并非是因为勇气欠缺而倒戈相向),在开头部分他就强调了:炒作对于文学的必要。但是,他又不愿意承认自己的对商业化的崇拜,所以就只好绕了一个大转子来糊弄大家。然而,即便这样,我还是觉得一篇书评不应该写成这样,对待自己的学术应当有热爱及捍卫的精神。如果一篇书评前半部分一一例举书是如何不好,然后又谈一点社会观点,结尾处就倒戈,这绝对不能算是一篇好书评。一个作家应当有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尤其是当以评论的姿态来说事物时更应该具备以上几点。当然,这也不是幽默,如果自己打自己耳刮子也算幽默,那么小丑就应该被称呼为大师。关于中秋书评一事我的态度就是这样的。

       众所周知,王小波生前寂寂无名,死后却名声大噪,其文学价值才得到世人的承认。初听“王小波门下走狗”是在一个叫“西祠”的网站,当时第一感觉是一群有着才识的年轻人甘心以“走狗”自居必是对王小波崇拜有加,并因为他而得到自身的饱满,深感其艺术之伟大,甘愿谦卑以对。因此这是一群有胆有识且知恩图报的年轻俊杰。

       可事实上我错了。正如《萌芽》主编赵长天所说:出版本身就是一种炒作。而自从有“经济时代”这一概念起,炒作就被视为堕落、卑鄙、可耻的代名词(在这里我们应该体谅赵主编的厚颜无耻,如若他不具备商人的某些素质,那么《萌芽》也不会在他手里突然之间就起死回生)。因此,假如“王盟(王小波门下走狗联盟)”不推出文集,只是聚集于一个网站的一个版面,谈谈文学说说小波,相互交流阅读经验与感受,这该是一件多么惬意和值得尊敬的事。

       从02年的《王小波门下走狗》、03年的《一群特立独行的狗——王小波门下走狗三十家》到05年的《王小波门下走狗第三波》再到06年《王小波门下走狗第四波》,我们不难发现“王盟”策划这一书系的成功,相信也赚了有些银子了吧。

       读《王三》之时,我也和中秋同学差不多,是从头至尾开始翻阅的,所以我最先读的也是《读书记》,同样的,这篇小说也令我相当失望。中秋同学将这篇称为散文甚至随笔,但我知道这是一篇小说,并相当具有王小波随意创作的这一特色。只是因为死撑着这一特色同时又受到自身能力不足的影响,写着写着就主题涣散、情节脱节,不知所云,被我们可爱的中秋同学误以为成散文了。其实这一特点几乎就是“王盟”所有作者的最大通病,对王小波的过度模仿,导致了个人创作的消失怠尽,在这里我们可以看见无数盘被署名为“王走狗”的散沙,风一刮就散的那种。

       众所周知,王小波经常在写作中用到这么一些乍一看像极日常口语的词汇,如“众所周知”、“就是这样的”等等。这和立题为“智”、“性”、“趣”一道被评为王小波写作特色。对于王随意及自由写作的模仿我相信是每一位走狗的拿手好戏,每一只狗狗似乎都比主人更加大胆和狂妄,深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感觉。但是对于主人思想性的探究呢?这就使人不敢恭维了,读遍全书,各式各样的故事、千姿百态的笔调及五彩斑斓的主题一一展现,但是除了一篇《处男葛不垒》外,我们根本再也看不到有其他形式的对于王小波创作思想的探究。

       不过这一点我们也应该原谅。何为狗?狗就是对主人所表现出来的察言观色,然后见风使舵耍一些小把戏讨主人欢心,它怎么能够洞悉主人内心的思想情感?就比如,如果不是看见主人在磨刀子它就绝对想不到主人打算宰了自己——绝对不会知道当初主人养它就是为了冬天好吃狗肉火锅。

       对成功前辈的模仿如果仍停留在语言上,那么这种模仿就应当还是幼稚及不成熟,不能够拿来被发表的。可是王走狗的此种模仿竟叫嚣了长达四年之久,这使人觉得悲哀。

       为什么王小波有别与王朔?前者几乎被尊称为神,后者却差点被贬成痞子?两人在创作的语言上都有着不凡的造诣,都能够将日常口语灵活运用、出入幻境。固然,王朔的小说有所指,王小波的小说也有所指,只是两人的指向不同,都是挑战世俗的人,王朔采取泼妇骂街的姿态絮叨家常,王小波以幽默诙谐调侃社会的扭曲。

       这就是伟人与庸人的区别。也是王小波小说的精髓所在。

       可是,试问,“王走狗”对于主人的这一精髓继承了多少?他们不想着传乘主人精髓却学会了主人的不修边幅,如果说是化虎不成反类犬,无疑是给他们开脱,因为他们本来就是狐假虎威的小狗。但是除此之外,我又找不到其他的词汇来形容这一群描眉画眼的小丑。原谅我。

       在黄浩、马政主编的《十少年作家批判书》中,有一篇恭小兵针对郭敬明撰写的《郭敬明,你有一万个理由放弃忏悔》,在这里我想送给王走狗,并正告他们,你们有一万个理由放弃模仿,其中最重要的一个理由便是:你们还不够格。

       对于王走狗们,我想说的话就是这些。

       但是,我并不只是想写一篇书评。所以,我还不能搁笔。

       在中秋同学的《棒打王小波门下走狗》中他提出:文学的商业化是值得原谅的。我认为不是这样的。

       当炒作被运用进各个行业,我们身为消费者总是一而再再而三的原谅,这会使我们退到什么样的境地?

       在我看来,任何行业采取任何手段来炒作都是值得体谅的(体谅不代表原谅,原谅也不代表接受),惟独文学方面。我们切不可将《萌芽》赵大商人的话当作至理名言,因为众所周知的,商人惟利是图,他们的历史使命就是赚钱,社会责任感对他们来说根本就是狗屁。为了一点点的利益,他们就敢铤而走险挑战法律,还怕你社会道德谴责?

       我们的赵大商人煽了自己一个耳光,立刻被我们中秋同学一知半解的引为盖世名言——这充分说明打着文学的幌子招摇撞骗会造成这么恶劣的影响。众所周知,我们的中秋是位诗人,假以时日定能成气候,但是赵大商人的这一句话如果继续残留在他的心底,我们的诗人将何去何从?

       ——其中的可怕之处还望各位仔细体味。

       《萌芽》由一位商人运筹帷幄,王小波被走狗玷污,作家开始被眷养批量式的生产,这又印证了雨果的预言:对物质的过度热情,是我们时代的罪恶,由此便产生某种堕落——我多次在评论中用到这句话,是因为我想说的不仅仅只是世风日下,还有,不管我们承认不承认,在怎样不堪的局面中,始终都将有人坚持着真正的圣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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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14 15:17 | 只看该作者
首行缩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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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6-14 17:46 | 只看该作者
重新排版了,谢谢斑竹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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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14 19:42 | 只看该作者

问好

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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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15 08:39 | 只看该作者
是棒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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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6-15 11:17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武俊岭 发表
是棒打吧?


麻烦仔细看完内容再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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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15 16:13 | 只看该作者
仔细看了,论述得很严正,有自己的体会.
创作的本义是有新的东西,而模仿,与创作无缘.
有个别错别字,请自己改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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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6-17 19:04 | 只看该作者
感谢斑竹指点斧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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