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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的命为什么就这么“贱”(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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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8 08: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偶尔听到办公室的同事小赵在打电话,因为坐在对面,他反复向对方解释一个问题。我在旁边也听明白了一二。

  他的一个乡下的亲戚,三十刚过,被车撞死了,死者家属打电话给安监局工作的他,想问问赔偿的问题。小赵详细询问了情况,最后说,如果按二十年封顶的话,每年大概也就能赔两千多,大概能赔四万。最后还强调说,农民赔的标准低,按人均可支配收入算下来就这个数了,如果是城里的就赔得多,大概每年要七千,总共可以赔偿十四万左右。

  不知道死者家属当时是怎么想的,我听得都有些愤愤不平了。等小赵压了电话,我就追问:“为什么农民的命价就比城里人的低这么多?”小赵也一脸的无奈,说这是有明文规定的,他们处理了很多安全事故,死亡赔偿都是这样执行的,农民的命也就值个几万,城里人都是十几万。我说不公平的,命也要分等级吗,每个人的生命都应该是平等的,这样的规定不是明明歧视农民吗?

  出身农家的我深知作为农民有太多的辛酸和无奈,几亩薄田,一年四季辛辛苦苦,累死累活,那点收入少的可怜。所以现在大多数的农民家家都有外出打工的,按乡下人的话说那就是:不出去挣钱是绝对不行的。我不明白什么是农民的命如此“践”的理由。仅仅是人均可支配收入吗?还是一种人性的歧视?我不知道制定这项规定的人们是不是就把农民的价值看得如此低下。城里的人们吃着农民种得粮食和新鲜蔬菜、肉食,有谁能够想到每一粒米每一颗蔬菜和每一斤鲜肉中凝聚着农民多少血汗。是否可以这样想象——一个酒足饭饱的人剔着牙缝里的残渣,再泡上一杯好茶,悠然自得地伏案起草着有关规定,当涉及到农民问题时带着不屑的神情统统放低一级。

  这是一个让农民(我们的父老乡亲和衣食父母)心寒的一个举动,幸好我们的农民兄弟根本看不到这样的情景,他们几乎就没有机会走进豪华办公楼的某间办公室,他们的身影通常只能出现在田间地头、工地、市场的某个角落。在机关上班的我也偶尔见到有办事的农民小心翼翼地推开办公室的门缝,刚刚问了一句,就被某个不耐烦的声音搪塞了,那张刚刚伸进门缝的脸马上诚惶诚恐地缩了回去。我们很多城里工作的人,总是把乡下人说成是肮脏的、低贱的。

  在建设和谐社会的时期,尤其是近年来中央对“三农”问题高度重视的今天,这样的规定是不是“明目张胆”的不合时宜。中国古代就有把人分成三六九等的例子,让多少普通百姓收到歧视,人权得不到保障,难道二十一世纪的今天我们还要把这种封建思想延续下去吗?人人都是平等的,人的生命不应该以人的身份来确定价值。城里人有妻儿老小,乡下人也有妻儿老小,试想一个壮年男子的突然死去对一个农民的家庭来说意味着什么,而他的家人得知得到的赔偿只是城里人的三分之一半,心中又是什么滋味。

  再换一种思维,我们难道可以这样正告司机们,当你们要撞的时候千万慎重,应该看清楚哪个是农民,是可以随便撞的,哪个是城里人,是不可以撞的,宁可撞三个农民也千万别撞一个城里人,撞死三个农民也比撞死一个城里人赔得便宜。

  我们的农民真的是朴实、可爱的,他们忍受着多少不公平的待遇,却因为一句“这是规定”而把所有的不平和辛酸都咽进肚里,维护着国家和社会的大局。但我要问,这规定是不是应该改一下了,我们不能因为哑巴无声而就一味地用针去扎他。在这个国家我们每一个公民都是平等的,假如在活着的时候一些人在享乐,一些人在辛劳,是社会分工不同,那意外死亡的时候,生命能不能不再被歧视,而被一视同仁。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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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0-18 08:37 | 只看该作者

没写过杂文

发一个,凑个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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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8 09:49 | 只看该作者
应该说,更像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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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8 10:11 | 只看该作者
第一次见强子写杂文,不错呵。十八般武艺,样样能耍,小家伙越来越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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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8 10:17 | 只看该作者
古代三六九等现在也是,说明什么呢?
文势较盛.加油!
6#
发表于 2007-10-18 11:30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田瞳 发表
第一次见强子写杂文,不错呵。十八般武艺,样样能耍,小家伙越来越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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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8 11:33 | 只看该作者
  生命无贵贱。

  支持强子!

  欢迎常来!
8#
发表于 2007-10-25 09:02 | 只看该作者
长期以来,我们亏待了农民。直到现在不是这样……
9#
发表于 2007-10-25 16:55 | 只看该作者
  这就是那些出生于农民或农民子孙的忤逆不孝的龟儿制定出来的不公平不公正不合理不合情的法律法规决定的,农民的叛徒啊!跳出农民阶级,回过头来以整农民阶级为能事的短命龟儿。人类的丑陋就是忘记根本,背叛过去,背叛向他提供衣食的父母。
10#
发表于 2007-10-27 14:44 | 只看该作者

自信些,写得不错。

因为活着时贱,所以死了也贱。城里人不爱听“上数几辈都是农民”这样的话,正是数典忘祖的一个具体表现。
11#
发表于 2007-11-30 20:09 | 只看该作者

这是我们政策和体制的问题

并不是具体执行的人不人道,不尊重人权。
建国以来,党在政策制定上实行城乡二元体制,经济上采取“剪刀差”政策,造成了今天的城乡差距。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从上面进行釜底抽薪。
12#
发表于 2007-12-1 13:2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这是我们政策和体制的问题

最初由 莫明 发表
并不是具体执行的人不人道,不尊重人权。
建国以来,党在政策制定上实行城乡二元体制,经济上采取“剪刀差”政策,造成了今天的城乡差距。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从上面进行釜底抽薪。


  农民遭到歧视打压不知何时了?!为什么还要制订这样的歧视规矩呢??明明知道前面已经不对了,还要错误下去吗,牛皮脸吧!
13#
发表于 2007-12-3 10:27 | 只看该作者
面对农村,面对农民,我相信,很多人心里是很复杂的,说的话更多……
文中这样的悲哀,应该是一个社会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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