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6772|回复: 38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创] 谁是宝宝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6-8-23 11: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一孔 于 2016-8-23 16:05 编辑

  
    
  我是最近才知道,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也可以称作宝宝的,而且,这个“宝宝”还是特指,只要说出这两个字,立马就会联想到一个人——王宝强。
  
  我向来不太关注娱乐圈的事情,因为这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娱乐圈的存在是建立在作品的基础上的,就作品而言,可以是张三演,也可以是李四甚至是王二麻子,我何必去逐一研究呢?毕竟,自己需要解决的事情还很多,比如,明早我吃什么,后天家里的日子怎么过,走路得注意交通规则之类,这些现实的问题指望他们不行。
  
  所以,之于王宝强,我知道他演过一部出色的电影《天下无贼》,还有几部电视剧《士兵突击》以及《我的兄弟叫顺溜》。演技还行,但也还不至于炉火纯青。毕竟,无论是导演还是制作人选中他,是因为看中他的“傻根”气质,很大程度上,他是在本色出演,相对于刘若英、刘德华等等,他表演的压力并不大。
  
  他收获了巨大的成功,一边演戏,一边参与各种真人秀节目,人气爆棚。据说也攒足了人民币和美金,买了很多房子,也抱得美人归,生了一双儿女。一个草根的逆袭成为一个励志传奇,掉足了数以万计的北漂的胃口,点燃了众多一朝成名一夜暴富的热望,许多无名之辈或者或少地总是希望自己成为第二个王宝强。
  
  他忽然之间就成了全国人民的“宝宝”。当然,这是从前几天的那桩事情开始的,什么事?大家基本上都知道。人过中年,杯水人生,难得暑假,我在家无非是读读杂书,睡睡懒觉,连奥运会都不怎么关注。但是这次不行,所有的信息平台全部为那么件破事展开,我想躲都躲不了,还是尾随着公众知道了“宝宝”就是王宝强。
  
  也就是说,我是在被动的情况下知道了王宝强的这个特别的称呼,尽管,他可能是大家伙的宝宝而不是我的宝宝。
  
  也难怪,那么件事情一出来,一天的关注据说就有八百多万,这个数字不上头条都不行。尽管同期具有分量的事情还有很多,比如,日本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的纪念日,还有奥运会上孙杨顶住压力夺得了现在看来是游泳项目上的唯一一块金牌。但在这么件事情的遮蔽下,全部显得暗淡,人们只关心王宝强和他漂亮的女人,人们对于围绕着王宝强身上的事情充满着执着的探究精神。
  
  比如,王宝强是什么时候发现马蓉出轨的,马蓉和他的经纪人什么时候有的关系,王宝强的孩子是王宝强的吗?王宝强家里应该有多少钱,如果离婚的话,马蓉能够分得多少?经纪人是个什么样的职业?其他明星的经纪人也会这样吗……
  
  不管怎么样探究,这只是一个夫妻缘尽的普通事件。这件事以前有,以后也会大面积地发生,由此连带的财产分割、亲子鉴定、反目成仇、各奔东西、最后一笑泯恩仇等等也同样会发生在祖国的每一片大地上。说到底只是当事者的私事儿,持续发酵要么只是个误会,要么只是许多操作层面上的不当,要么是全民娱乐的精神彻底爆发,颇为值得玩味儿。
  
  我使用“误会”这个词语,可能会产生理解上的偏差,以为我缺乏同情心之类。人家宝宝都带那么个大绿帽子,你怎么说是误会呢?这样想是你曲解了我的意思,原本婚姻是一件大事,明星的婚姻更是关注点很高的,所以事件第一天那么多关注想来也正常,毕竟咱们人多啊!但是,如果是很清晰的一件事情,第二天应该就结束了。显然,随着各种消息的频繁发布,乱象横生,把事情越搞越复杂,观众的脑袋越搞越糊,自然就得连续关注了,事实上,稍作理性地思考一下,那么多消息有几条是真的?现在借用别人一个头像,注册了微博,胡言乱语是很容易的,你要是全信的话,你永远都走不出来,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我觉得这事持续发酵首先是因为误会——媒体有意无意地制造误会传播误会,吸引你的眼睛。
  
  随便列举一下,大家都烂熟于心的说辞,首先宋和马老早就是恋人,马嫁给王条件是让宋当经纪人;其次,王的一双儿女都不是王的,相似度只有百分之二到百分之八;另外,王现在身无分文,借钱打官司……
  
  这些你信吗?这都什么年代了,还带着经纪人出嫁,这不是贾平凹的小说出现的情节招夫养子哎,有谁谈恋爱的第一条是我嫁给你可以,你必须把隔别老王带上?这是想象力的挑战。其次,亲子鉴定相似度百分之二,哪有这样的说法?这孩子要么是他的要么就不是他的,哪有百分之几是百分之几不是的,尽管有个百分率,但无论是还是不是,一般采用的都是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说百分之二显然是在异想天开;至于没钱离婚更不靠谱了,离个婚几块钱?这个钱都拿不出来,那他老人家要是伤风感冒或者老家来人还得赊账吗?原中国足协专制副主席零用钱都是几百万的一张卡,你们的宝宝口袋里没有能起诉离婚的“卡”?怕是自己的思路被什么玩意“卡”住了吧?
  
  现在说起来是自媒体时代,信息爆炸,其实,多半是垃圾信息成堆,既然我们没有一双慧眼,不如把别人的说全部当做姑妄言之,跟在后面浪费感情实在是不值当的。
  
  其次,王宝强的做法有些欠妥当。婚姻只是私人化的一个问题,私人化的问题只能是私下解决,因为那会牵扯到很多隐私。无论是马蓉出了多大的问题,是否违法只能有待于法律的界定。显然,目前还看不出来马蓉这件事牵涉到多少法律的禁忌,依然属于道德的范畴,她理应享受作为公民最基本的隐私权。王宝强可能在一时之间情绪难控,那样的做法只能理解,并不值得肯定,更不宜作为一个“苦主”的角色赢得广泛的同情,让这样在法律边缘的行径推波助澜,否则,只能是文明进程的退步。
  
  这个事件真正需要留意的是经济人的欺骗和背叛,连民间都知道“朋友妻不可欺”,宋吃王的,喝王的,却和他老婆勾搭在一起,这实在是挑战的我们的传统伦理道德的底线。背主求荣尚且为人不耻,况且还稍带人家的老婆?从目前的事件的基本轮廓来看,那家伙的确有点烂!
  
  这个事件之后,人们会无端地多一个念想,请人得注意啊!经纪人、保健医生、保镖、厨师、司机……等等,社会诚信考量这那些风光无限的人。这一点都不幽默。
  
  我不知道故事很怎样发展,我特别不希望出现的是结果马蓉没事,反倒王宝强侵权,不过,这个可能是有的。
  
  王宝强还应该留意的是自己的钱袋子。女人心野了,不是宋也会是王,摁不住的。混到后面人财两空,就不太值当了。毕竟还有以后,遭遇几个小人咬了一口,时间一长,还是会复原的,维护好了,甚至连疤点都不会有。
  
  成人世界自然有着成人世界的规则。婚姻和爱情多半也只是交叉重合的,每个人都会有着属于自己的情感演绎方式和进程。相互携手扶持一生自然是功德圆满,但一路颠簸磕磕盼盼也不在少数,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不见得非得在公众场合之下曝光。从实用的角度来看,能过则过,不能过则散,散不了的话就得妥协或者苟且——很多人多半也就是这样的,每个人都还有各自的明天。爱情没有了,婚姻不在了,能做朋友的可能性估计也不大,不过也不至于非要赶尽杀绝,当个路人甲乙丙丁之类,相安无事,更勿生事。
  
  从通常的心理来看,爱情褪去依然还在念叨无非是两个原因,一是放不下,二是意气用事,王应该属于第二种。
  
  “意气用事”不见得就是个褒义词,多多少少地带着草泽的江湖气息,泄漏出年轻、冲动等等因子。对于具有相当影响的公众人物来讲,王的做法是缺乏理性的。
  
  我相当好奇地关注了部分微博上的相关言论,也不想掩饰自己不上台面的一个观察点。戴那么大的绿帽子对于男人来说,自然是很丢面子的,所以微博上男人们积极声援、言辞激烈倒是很符合咱们中国国情的。可是,没想到不少女性因为宠爱他们的“宝宝”表现更为激烈,恨不得给马蓉千刀万剐,认定她狐狸精再现潘金莲重生等等,就有点吊诡了。怎么能到哪个程度了呢?道德上的失节为什么就得用暴力的方式来惩戒呢?
  
  我们的社会上总是隐隐地漂浮着一种亢奋与激越、暴力与血腥,这些东西如同鬼魅一般你看不见,摸不着却也躲不了。太久的封建世系让帝王思想与独裁意识深入骨髓,我们的逻辑里其实没有多少真正的平等与尊重,而是要么你猖狂,要么我灭亡。
  
  自家的男人出轨了,原配哭着闹着要自己男人改邪归正,然后吆喝一帮人去当街暴打小三,顺便还扒个衣裳之类,将人类所能发明的所有恶毒一次性展示。这是我们的新闻报道以及网络媒体最为常见的套路。好一幅匡扶正义的气派!出轨这么件事,好像应该还是男人是第一责任人的,你不修理自家男人找人家小三干嘛?女人何苦难为女人?
  
  不要觉得观众鼓掌就是在为你喝彩,错了!人家都只是看客,在看客的眼里,当事人很大层面上只是一个道具而已。
  
  同样,我非常悲观地认为,众多在王宝强事件后面留足的人大多数人扮演的同样只是一个看客的角色。
  
  相反,在一边倒地指责他的那些个“兄弟”不发声的时候,我觉得他们做得挺对。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是王宝强,他们经过的风浪可能更多,在处理情感问题比王宝强更老练。而且演艺圈的巨头也好,大腕也好,多半自身的情路历程也是风波不断,不是背叛别人就是被别人背叛,处理的时候也不见得非要什么杀伐决断下狠手,经过时间的风化,也就消逝在历史的尘埃里去了。
  
  而且,也不大影响各自的事业,张艺谋、王刚一众老头带着幼小的儿子玩得挺欢,也未见多少个怨妇在说些什么,宋丹丹和英达现在也偶有提及,冯小刚张国立张丰毅等等还是活跃在人们的视野里。反倒是潘粤明和董洁的事情与王宝强的有点想象,他俩出事之后,挣钱的速度慢多了。
  
  人在世面上行走,相互都给对方留点余地,不能底线无底,很多时候,留有对方余地也就是给自己留有余地。作为相当知名度的人,如果陷入互相对撕,甚至于一嘴毛的情形,不仅斯文丧尽,有碍观瞻,同时也给社会造成了不好的影响。
  
  马伊琍没有当街去暴打小三,没有人说她懦弱。她这一手挺狠,其实是在用一根巨长的道德绳索在文章跟前晃荡,这当中自然有太多的心酸与难言之隐,何况后面还有两个孩子,他们招谁惹谁了?
  
  这又是一个大家都轻描淡写地涉嫌违法的事件,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孩子的隐私不容侵犯,可是,一时间王的两个孩子照片铺天盖地,更有好事者把孩子的照片放在宋王之间,看相鉴定血缘关系。
  
  一边是貌似伸张正义,另一方面却连孩子都在疏忽。这是一个全民的闹剧,更近乎是一个起哄的事件。由于玩得太嗨,一不小心露出了我们无视法律的底裤。
  
  “宝宝”看来叫得没错,还需要长大,不能一面是宝宝,一面还是“傻根”,那样就真的成了傻宝宝了。


  
  
  
  
2#
发表于 2016-8-23 12:34 | 只看该作者
这个要赞一下,有理有节
另外说一下,马蓉涉及到恶意转移资产
3#
发表于 2016-8-23 13:13 | 只看该作者
宇の航 发表于 2016-8-23 12:38
最近有个郎平的段子,问郎平为什么离婚,郎平说,我有许多渠道说为什么,但是他没有,这样显得不公平。所 ...

不能要求每个人都整齐划一,一样的反应,唯一能统一的,就是名人效应记者不会放过
4#
发表于 2016-8-23 13:41 | 只看该作者
总觉得消费明星的隐私真的很无趣,总觉得明星拿自己的隐私来说事实在太低俗,王宝强作为草根明星在微博上不计后果地发声,意气用事还是故意炒作不得而知,反正挺不欣赏这类不大气的做法,负能量无疑。何必呢?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空间与隐私,尤其明星,倘若到了需要炒作、自爆隐私才能吊足眼球,特别悲哀。有的明星也离啊,但人家多好,低调、平静,好聚好散,没有任何攻击,那是修为!
最最悲哀的是,全民跟着被消费了一把马王离婚(还没离成呢),无处逃遁,无奈。
去关注一些值得关注的正能量吧,奥运会期间还被这破事骚扰,可恶
5#
发表于 2016-8-23 14:34 | 只看该作者
挺好看的,不知还能闹多久。
不知别人怎么看,总之中财论坛这阵子涨水了,这是事实……
6#
发表于 2016-8-23 15:0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王阳 于 2016-8-23 16:12 编辑

宝宝的离婚,折射出来的东西太多了

泰囧里宝强的台词,叫我宝宝就行了,给人印象过于深刻,于是,事发当晚这俩字儿满屏都是,差点儿不认识了都

7#
发表于 2016-8-23 15:19 | 只看该作者
低俗的个人婚姻小事,被媚俗者出于各种各样的心理吵得沸沸扬扬,气势似乎压过奥运赛场,其实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悲哀。
一个普通的影视剧演员,不知道究竟为啥离婚,整个社会以及芸芸众生有啥好说的?人家离人家的婚,好比雌雄两只蚂蚁打架,又不是爆发了核战争,众口汹汹,喧嚣尘世,实在无聊!
8#
 楼主| 发表于 2016-8-23 16:13 | 只看该作者
七大姑八大姨 发表于 2016-8-23 12:34
这个要赞一下,有理有节
另外说一下,马蓉涉及到恶意转移资产

转移就转移吧!反正里面没有我的份儿,嘿嘿!
9#
 楼主| 发表于 2016-8-23 16:14 | 只看该作者
宇の航 发表于 2016-8-23 12:38
最近有个郎平的段子,问郎平为什么离婚,郎平说,我有许多渠道说为什么,但是他没有,这样显得不公平。所 ...

我也看到了,郎平不愧为郎平!
10#
 楼主| 发表于 2016-8-23 16:15 | 只看该作者
七大姑八大姨 发表于 2016-8-23 13:13
不能要求每个人都整齐划一,一样的反应,唯一能统一的,就是名人效应记者不会放过

七姑瞅得真精准,总是能在不同的角度看出问题的本质。
11#
 楼主| 发表于 2016-8-23 16:16 | 只看该作者
秋实 发表于 2016-8-23 13:41
总觉得消费明星的隐私真的很无趣,总觉得明星拿自己的隐私来说事实在太低俗,王宝强作为草根明星在微博上不 ...

谢谢秋实,很赞赏你的看法。
12#
 楼主| 发表于 2016-8-23 16:17 | 只看该作者
时光安然 发表于 2016-8-23 14:34
挺好看的,不知还能闹多久。
不知别人怎么看,总之中财论坛这阵子涨水了,这是事实……

你说这事是中财导演的?
13#
 楼主| 发表于 2016-8-23 16:18 | 只看该作者
王阳 发表于 2016-8-23 15:02
宝宝的离婚,折射出来的东西太多了

泰囧里宝强的台词,叫我宝宝就行了,给人印象过于深刻,于是,事发当 ...

跟着你们倒是能赶上不少新鲜事儿,要不,我咋知道王宝强叫宝宝呢?
14#
 楼主| 发表于 2016-8-23 16:19 | 只看该作者
一介草民 发表于 2016-8-23 15:19
低俗的个人婚姻小事,被媚俗者出于各种各样的心理吵得沸沸扬扬,气势似乎压过奥运赛场,其实是一种说不清道 ...

谢谢来过!
15#
发表于 2016-8-23 16:44 | 只看该作者
一孔 发表于 2016-8-23 16:13
转移就转移吧!反正里面没有我的份儿,嘿嘿!

不知是什么心理,偶中希望有人坐牢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小黑屋|Archiver|中财网站 ( 浙ICP备1102988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832 )

GMT+8, 2024-11-11 10:37 , Processed in 0.075708 second(s), 18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