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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微信群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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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 18: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水如空 于 2017-4-4 11:54 编辑

微信群的力量

  有班主任建了个微信群,要求学生家长们全部加入,以方便沟通。从此,班主任若有通知,便在群里发一下;家长若有事,也在群里直接和老师联系,果然方便了许多。正因为如此,这一方法已被广泛使用。

  然而与一些班主任闲聊,却听到一些无奈的感慨,因为在他们建立起微信群,方便了老师和家长之间沟通的同时,也为家长之间的沟通开辟了一条新通道。本来,同一班级的孩子们的家长都来自四面八方,相互之间都不熟悉,平时更难得碰面。可是班级微信群建起来之后,相当于给他们之间搭建了一个交流的平台。于是便有家长再建一个群,把班主任排除在外,以方便私下里交流沟通。于是,他们便有了背后议论老师、议论班级,甚至联合对抗老师的机会。

  正因为如此,有的老师仍然在使用微信群,但在方便交流的同时,也徒增了不少烦恼。而有的老师干脆将群解散,试图重新恢复到有事打电话的“原始”时代,可惜为时已晚。至于一些尚未建群者,以及新接班的班主任,在此问题上则是犹豫不决,进退维谷……

  关于这个问题,见仁见智,不同人可能有不同的看法。网上有一个流行的段子:什么才是叫朋友最伤心的?你们新建了一个群,把我排除在外了。不过对于家长们私下里建群一事,老师们的感觉则不是伤心,而是烦恼,而是不快,甚至恼火,甚至恐慌……

  问题是,家长们建个群,互相交流,本属于平常事。老师们对此,究竟恼什么,究竟烦什么,究竟伤什么,究竟怕什么呢?

  答案很简单,也很明确:他们烦的,恼的,伤的,怕的是联合起来的力量。

  有首歌唱道:“一根筷子呀,轻轻被折断;十双筷子呦,牢牢抱成团……”抱成团之后呢?就会形成一股强大的力量,不但不易摧折,甚至可能摧折一切面前的阻碍。这,才是最叫人恐怖的。

  譬如有一个班主任,偶尔打了一下学生,这就叫“体罚”,是很严重的违纪行为(尽管这种事普遍存在)。然而孩子回家告到家长那里,家长了解到是因为孩子淘气惹了祸,或是没有完成作业,随便安慰几句,或是说上一句“活该”,这事也就罢了。然而因为有了微信群,这位家长随手在群里发了一句:“我家孩子因为没写完作业被老师打了”,便可能引起连锁反应,接下来又有几个家长表示,他们的孩子也都被老师打过。大家进一步交流,居然发现,这位老师管理孩子最主要的手段就是打,打孩子在他那里,几乎成了常态。这还了得!只要群中有一人振臂一呼,众人便会立刻尾随其后,向老师,向学校,甚至向教育主管部门“讨个说法”。假如其中又有一家长将此事添油加醋发到网上,于是这一事件迅速发酵,轰动全国……你看,本来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可以云淡风轻消消弭于无形的一桩“小事”,就因为微信群的存在,便有可能演绎成一场天大的风波。结果,这位老师的日子就不好过了。轻者,可能因为违反师德规范而受到处分,撤职,降级,通报,调离原工作岗位……如此等等。如果调查发现他甚至多次虐待学生,或者将某个学生失手打成轻伤……这就涉及违法犯罪问题了,轻则开除公职,吊销教师资格证书,重则可能身陷囹圄。而该校校长、教育局局长、主管教育的副县长或副区长……一系列官员都要承担连带责任……呃嘀天,这个微信群实在太可怕了。

  当然了,可怕的不是微信群本身,而是联合起来的力量

  正因为如此,古来的统治者,及统治者的代言人,无不对民众乃至官员们的联合一事深恶痛绝。他们别说是“结党营私”,哪怕是“结党营公”也被视为洪水猛兽。因为我们向来提倡职工们“以厂为家”,提倡教师们“以校为家”,提倡医生们“以院为家”……以此推导,科长们就该“以科为家”,局长们就该“以局为家”,县长们就该“以县为家”……如此一来,为“家”即是为“国”,为“国”即是为“家”,为“私”即是为“公”,为“公”即是为“私”,其实两者是很难区分的

  纵观中国历史,大凡“结党”“结派”“结帮”……者,大都没有好下场。这个无论是那些万人唾弃的“奸党”,还是倍受景仰的“忠党”。比如“保皇党”“太子党”“后党”“阉党”“东林党”“牛党”“李党”“守旧派”“革新派”“四人帮”……大抵都被统治者视为眼中钉肉中刺,无论如何,都要除之而后快。原因很简单:既然“朕即天下”,那么全天下便应该只有“朕”这一党、这一派、这一帮、这一结社、这一团体……其他人还想结党、结帮、结社……?难道想造反不成?

  造反?那可是杀头大罪!不但个人要杀头,甚至亲朋好友也跑不掉,要受“株连”的。当然,这个词似乎有些古老,用流行的说法则叫“肃清残余力量,消除残余影响”。

  当然,类似的情况放在班主任身上则有些困难,因为一般情况下,在学生家长面前,班主任固然是强势,但再怎么说也没强到掌握生杀予夺大权的地步。所以一旦学生家长们联合起来,在群众力量的洪流下,那些违法乱纪的班主任就只有丢盔弃甲的份儿。所以对于那些已建群者,最好的办法就只有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将自己的一言一行牢牢规范在法律法规的限制之下。而对于那些尚未建群者,则建议他们防患于未然,千万别弄微信群这种“新玩意儿”,别干木匠做枷锁——自作自受的傻事。君不见因为互联网的作用,有多少“老虎落马”,又有多少“苍蝇折翅”?“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啊!“历史教训值得吸取”啊!血淋淋的现实教育着我们,千万不要给家长们创造可以联合起来的机会(最好家长会也不要开),让他们“相遇而不相识”,让他们“民至老死不相往来”,我们的教育教学工作不就轻松了吗?我们的教育事业不就和谐了吗?

  如此一个Brave New World(英国作家阿道司・赫胥黎小说《美丽新世界》篇名,世界著名的反乌托邦三部典之一。),想想都令人神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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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 19:12 | 只看该作者
先抢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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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 19:18 | 只看该作者
当然了,可怕的不是微信群本身,而是联合起来的力量。

说的在理,现在的老师为了方便给孩子们布置作业,建个微信群,家长们恼不说,群起的力量也是不可估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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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 19:20 | 只看该作者
老师此文以简单的微信群引射出国家乃至整个社会的群体力量,分析的有理有据,欣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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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 20:3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龚跃彬(00000) 于 2017-4-3 10:58 编辑

老师的文章正如云馨老师所说分析的有理有据。点赞,文中有两个地方请再斟酌,第八自然段第四行:他们的孩子也都被(打)师打过,同段倒数第三行:或者将某个学生失(生)打成轻伤......是不是应该都被(老)师打过;失(手)打成轻伤......另外第十自然段蓝色字体四个排比句的第三个和第四个相同。我觉得第四个要是为“公”即是为“私”更符合文意。直言不恭,请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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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 20:33 | 只看该作者
教师职业,到了史上最难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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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 20:42 | 只看该作者
看来利害相依是对所有事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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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 20:44 | 只看该作者
要民主就得有监督。一班如此,一校如此,一党一国也当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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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 20:45 | 只看该作者
怕了吧,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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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 21:29 | 只看该作者
这老师还真胆子大,现在谁还敢打学生?连一个指头都不碰他们,省得留人口实。哎,老师成了弱势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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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 22:56 | 只看该作者
怕透明是因为有黑幕。如果老师敬业学高,家长联合起来反而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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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4-4 11:55 | 只看该作者

既然抢到了,总得先咳嗽一声,然后来一句:我先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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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4-4 11:56 | 只看该作者
云馨 发表于 2017-4-2 19:18
当然了,可怕的不是微信群本身,而是联合起来的力量。

说的在理,现在的老师为了方便给孩子们布置作业, ...

最好就是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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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4-4 11:56 | 只看该作者
龚跃彬(00000) 发表于 2017-4-2 20:30
老师的文章正如云馨老师所说分析的有理有据。点赞,文中有两个地方请再斟酌,第八自然段第四行:他们的孩子 ...

多谢多谢!
几处都指的是,已经改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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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4 11:57 | 只看该作者
又见如空先生文笔,且细读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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