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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透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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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问一下管理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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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9-6-19 21: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财能不能开设一个不计酬的文学版块?小说散文诗歌杂文共版。提议的理由有几个:
1、给如我这样想走却怎么也走不了的老坛员用纯文字叙旧的地方。
2、让会员有一个不需要首发但保证原创、能在中财交流的文字平台。
3、给那些不再在乎几十元钱,但喜欢宝石扣的人一个得到另一种鼓励机会。
4、给那些真正需要批评的文字、真正想要进步的人一个说真话的地方。
5、6、7、8、9的理由,谁与我一样有这想法的人帮说说?

[ 本帖最后由 透透 于 2009-6-19 21:37 编辑 ]
2#
 楼主| 发表于 2009-6-19 23:38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田老哥邱老哥和才子支持!透给几位哥们道万福。同时,支持财子做班长。
再回轻拂:首发与原创是两个概念。我想,绝大多数朋友可以承认自己不首发,但不能不肯定自己原创。交流贵在真诚,如果做不到,那是伪交流!

[ 本帖最后由 透透 于 2009-6-19 23:39 编辑 ]
3#
 楼主| 发表于 2009-6-22 23:4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简然 于 2009-6-21 01:07 发表
在来补一句话:其实现在的“会员交流”和“论坛管理”在用途上几乎是重复的!


简,管理员十分赞同你的看法,这不,把我的管理建议弄这里来了!
移了帖,却为什么不公开交流?请问管理员啊请问管理员!

[ 本帖最后由 透透 于 2009-6-23 20:24 编辑 ]
4#
 楼主| 发表于 2009-6-22 23:44 | 显示全部楼层
会员交流=会员PS管理员交流?
5#
 楼主| 发表于 2009-6-22 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晕菜菜呢,我没有权限移动。是管理员移的,我本来没情绪的,现在有了!喝了冰水还是有点不管用,一会得好好休息才行。
6#
 楼主| 发表于 2009-6-23 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么我再问管理员一下,我该如何理解:论坛管理版面上挂着的:“咨询答疑,版主招聘事宜等事务”
我那帖子难道不是咨询并需要管理层答疑吗?!
7#
 楼主| 发表于 2009-6-23 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可以认为我的直接询问被强迫放到西北利亚交流吗?没道理的,如果管理员认为要征求多数会员的意见,可以在帖子下面直接回答,而不是事先不作说明就这样随意移动到这里,我那是询问管理员,不是会员交流帖,对吧?我以为,如果管理层对此认为要征求群众意见,另发一个征求意见帖让会员们交流才是。

[ 本帖最后由 透透 于 2009-6-23 20:26 编辑 ]
8#
 楼主| 发表于 2009-6-24 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英妹子现身说话,姐问候。
我这个建议没有排斥或影响原来论坛的计酬方式,来中财的会员,可以去争取计酬,这是无可厚非的事情,一个一个的50元,对于许多人来说,是可以解决许多困难的,对于我来说,50元也是很有使用价值的,但现在一些如我这样的老会员或新会员,来这里,是因为对论坛、对这里朋友的情感,对于我(们)来说,这比50元来得珍贵,所以,如果我想参加计酬,我可以在计酬版面发帖子,如果我的文字在这里不想计酬或不符合计酬条件了(比如非首发),而只是想和老朋友交流或想听到真话即真诚的批评(不要否认在计酬版块存在的现实问题,为了能获得计酬,讲假话讲虚话的现象依然普遍存在,有时甚至抱成团,但这是别人的自由,我不提倡,可别人喜欢怎么样来玩,我自是尊重,爱咋咋的,对不?),我就希望有个比较纯粹的地方,不用去为计酬的规定而受限,尤其不是首发的却是原创的帖子,就可以在这里好好发帖交流,轻松自由地会会老朋友的文字,而不必因为计酬的原因,一个两个顾着面子尽说溢美之词。再就是如果有人发了非首发原创在计酬版里,也可以移到这边来,这样论坛就更宽容,也才能有更大的发展,所以,我才建议开设这个非计酬版块。

话说到此吧,祝福我的朋友们,愿你们开心每一天!

[ 本帖最后由 透透 于 2009-6-24 14:19 编辑 ]
9#
 楼主| 发表于 2009-6-24 14:1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许也 于 2009-6-24 00:44 发表
因为我喝高了,写了不少,醒来后就变成这一点了。

呵,许兄,说说建议,其实又有什么呢?怕酒醒不见牛腊巴么?
10#
 楼主| 发表于 2009-6-24 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许也 于 2009-6-24 21:44 发表


为此特意专贴发在论坛管理里了,一些想法也是即兴挥就的一己之见,还望大家多发表议论。


你老兄故意气我不是?同样的建议,你又发到管理版去,管理员又不把你的转过来这里与我的帖子作伴,是何道理?我的帖子是小婆生的不成?你说!?
11#
 楼主| 发表于 2009-6-25 14:2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许也 于 2009-6-24 23:06 发表
你像女公安,在逼供我,给我施加压力,

说!

你许诺大姐500年前是俺许家一个屋檐下的

复制一份在此

  论坛改革,我也来罗嗦几句

  曾经有人因计酬互相攀比,争先恐后,又有人提出取消计酬… ...


晕没?你许诺大姐是谁你弄清了没?不过很高兴看到这混为一谈的事儿,哈哈。
还有,你过来做伴了,总算是有人打平伙了,不错哈。
12#
 楼主| 发表于 2009-6-25 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啊????????
13#
 楼主| 发表于 2009-6-27 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切,你才有病!
14#
 楼主| 发表于 2009-6-27 19: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说胜是说,哼!
15#
 楼主| 发表于 2009-7-2 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忙了几天,再来看时,建议无功而返,咱们还是同病相怜好一些,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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