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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透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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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问一下管理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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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9-6-19 22:58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不错,如果大家不反对,我就做斑竹!
嘿嘿,我可以不要稿费,但我想要薪水,怎么办呢?
2#
发表于 2009-6-22 23:4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自己移过来的?还以为被删除呢?呵呵
3#
发表于 2009-6-22 23:5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简然 于 2009-6-21 00:48 发表


透,把这个不要稿酬想要薪水的“伪交流者”打出去!(我是严肃的没有面带笑容!)


干吗啊,你有暴力倾向?自己不打还让透打?
薪水有多有少的吧,再下流的演员都敢要出场费呢!
唉,算我没说,我就友情客串吧!
4#
发表于 2009-6-22 23:5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透透 于 2009-6-22 23:51 发表
我晕菜菜呢,我没有权限移动。是管理员移的,我本来没情绪的,现在有了!喝了冰水还是有点不管用,一会得好好休息才行。


也许是你的建议不代表沉默的大多数,我们去争计酬,去和计酬的人交流和记仇吧!
5#
发表于 2009-6-23 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简然 于 2009-6-23 21:02 发表


“其实操作起来也不复杂,可以把那个几近荒芜的“会员交流”版改成“不计酬交流”版,就可以了。”

透,我认为转到这里也没什么,许是与我这句话有关联?不管论坛怎样管理,我会认为:人同此心,心同此理。( ...


这事就到这里吧,再说就没必要了!
6#
发表于 2009-6-23 22:1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陌笛 于 2009-6-23 17:07 发表
本来不想说话。又该有人说我有目的。就问候透姐吧。


你别担心什么了,人家都忙呢,谁管你说什么啊!
7#
发表于 2009-6-25 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许斑好可爱的,问好一下下,再握一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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