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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由六旬老太砍小偷想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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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8 06:3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由六旬老太砍小偷想到的


         
       今年四月,南京一条街上,一个小偷偷走了一位六旬老太太一百元钱,老太太追上后,挥刀砍伤了小偷,在其他人的帮助下,夺回自己的钱。此事在媒体曝光后,引起大家极大关注,有的说砍得好,对小偷就要老鼠过街,人人喊打;也有的说不能打,老太太砍小偷是违法的。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到底谁有理,这里做分析。

        先分析大多数人的意见,大家都认为,小偷这个东西,极端的可恶。好吃懒做、不劳而获。这些年有谁没让小偷偷过,家里的财产没失过,放在外面的自行车、电动车,还有出门在外随身携带的现金,随时都有被偷的危险。更有甚者,贫困老人借钱给家人看病,钱被偷了,急得上吊,也不是新闻。这样看来,抓住了小偷,就得狠揍,看他以后还偷不偷。

    但是,也有一部分人认为,小偷是该惩罚,可是要由公安机关依法惩处,不能乱来,如果人人都能惩罚小偷,以暴制暴,社会就成了无政府状态。一般公民抓住小偷以后,还是要扭送公安机关处理,所以说,小偷是不能打的,因为他们也有基本的人权,也受法律保护。

    这部分人的观点,按说是合理合法的,但是具体到这件事上,就有值得商榷之处了。稍有社会常识的人都知道,小偷一般是青壮年,多数身强力壮,并且行窃时身上都带着匕首等凶器,以免偷盗被发现,借以防身和逃避。还有就是小偷大都是成伙结对的,一人被抓,同伙帮忙的也不少。大连市就有一个人,抓住一个小偷,正要扭送公安机关,被其同伙用匕首捅死。专业的小偷偷东西的时候,都是有预谋的,一般人平时不会天天防小偷,抓小偷都是业余的。以业余对专业,以有备对无备,肯定是处于劣势啊。

    一般的公民遇上偷窃的事,你让他赤手空拳抓住小偷,扭送公安机关,理论上应该,实际上困难不小。你知道不知道他身上带着刀吗?你上去抓他,他扭头给你一刀,医疗费算谁的,出了人命谁负责,我们和谐社会还是不愿意看到死去的英雄啊,况且那些被小偷捅死的夜不一定就能评为英雄。因为小偷偷你的财产,你抓小偷,是保护自己的财产,难以评为见义勇为。这样一论,问题就出来了,群众在抓小偷的时候,你总不能看到行窃的小偷以后,先问问他:我说小偷先生,你身上带着刀吗?你别捅我,我可会降龙十八掌。这可能吗?三拳两脚将小偷制服,一身侠气,威震敌胆,那是电影、电视剧里的镜头,不能完全当真,咱普通老百姓有一身好功夫的有几个,即使专业的公安特警,死在歹徒刀下的也不稀奇。

    偷窃的事,发生和经过,一般时间较短,在那种紧急状态下,一般人本能的反应是,拿起身边的家伙,对着小偷先给他几下子,一个是用武器制服,再一个是打几下解解气,这是人之常情。从这个意义上说,小偷该揍。

    这里就有个违法成本问题了,根据刑法规定,只有到一定数额的偷盗,才能判刑,数额少的只能是拘役或教育,本来抓住就不易,好不容易抓住了,关不了几天就给放了,小偷的违法成本太低了。因此,就有很多人不会因为点小钱跟小偷玩命,社会风气就会每况愈下。

    小偷该揍,人权也要维护,怎么办。关键也要有度,对于已经制服的小偷再下狠手打伤打死就不行了。而对于正在行窃或终止偷盗但没有被制服的小偷,人民群众的积极进攻是应该肯定的,这是见义勇为,要大力表彰。不然的话,见到小偷都缩手缩脚,不敢斗争。出手轻了怕吃小偷的亏;出手重了怕违法。这就难办了。问题的关键是要掌握好小偷是否被制服这个度,这是该问题的节点。

    让勇斗小偷的猛士得到荣誉,人小偷成为过街的老鼠,人人喊打。和谐的中国,夜不闭户、道不拾遗,这是我们追求的目标。




[ 本帖最后由 清河杨柳 于 2010-8-28 06:3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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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8 08:24 | 只看该作者
这都是贫富差距惹的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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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8 08:37 | 只看该作者
我赞成将正在盗窃的小偷弄死——如果时候你能拿出确凿的证据,就免你无罪。这样,小偷就会少得多了滴。罚款,没有!拘留,好!靠那点偷一千元以下拘留十天的做法,我看还有助于盗贼的猖狂,你想想:这不等于十天有人管吃管住还挣1000元钱吗?况且真正用于劳动的时间还不足1分钟,这会令很多人眼馋的 :lol

[ 本帖最后由 刘玉红 于 2010-8-28 08:4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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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8 08:49 | 只看该作者
砍得好,人民公安不如六旬老太。让反对者吃小偷的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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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8 20:16 | 只看该作者
道理讲得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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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8 22:54 | 只看该作者
见义勇为也好,正当防卫也罢,那都是勇敢者的游戏。一般的人,要么冷眼旁观,要么破财消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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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8-29 08:24 | 只看该作者
多谢李明版主的指导,多谢各位朋友的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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