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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关于归真堂活熊取胆的几个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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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8 11: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归真堂的活熊取胆备受争议,网络上愈演愈热而成为一个网络热点话题,网友们的热烈争论中有如下一些关键的争议热点,笔者就自己的看法做一下简略的解答:  
  
  
  熊胆、冬虫夏草等著名中药材的药用价值
  
  熊胆汁主要医用价值是其中的牛磺酸,但牛磺酸是可以化工合成的,合成的也更有疗效。而人工饲养的活熊胆汁自然价格昂贵。通俗的说,几万元的熊胆粉的药用价值还不如几元钱的牛磺酸药片,后者除了价格低廉以外,获取途径更加方便并符合动物保护和环保。
  
  另外,肝脏是人体主要的解毒器官,肝脏分泌的胆汁有很大的毒性,生食胆汁是对人体有害的,熊胆汁中真正对人体有药用价值的仅仅是牛磺酸,人们在口服熊胆粉时,也同时服下了很多毒素。我们来通俗的形象比喻一下,比如喝茶是对人有益的,但是低档茶叶中农药化肥含量较高,如果说低档茶叶的营养是1,那么农药化肥的有害成分可能是10,也许你吃进去了1分营养,但同时服用了10分毒素,得不偿失。因此,从有益于人体健康来说,服用熊胆粉远远不如合成的牛磺酸更安全有效,熊胆粉中牛磺酸的含量更是微乎其微。
  
  昂贵的冬虫夏草是中国人传统的食补药材之一,但很多人并不知道其实冬虫夏草并不适合健康人食用,反而有害。冬虫夏草的主要药用部分是它含有甘露醇,甘露醇是一种脱水剂。当人因为疾病导致颅内高压而头痛时,甘露醇能够使得脑细胞脱水而减轻颅内压力,使得头痛减轻。当人遇到脑外伤时,大多紧急使用甘露醇静脉滴注。虽然冬虫夏草中含有甘露醇,但是含量是微乎其微的,如果脑外伤时用冬虫夏草来代替甘露醇,可能病人早给治死了。对于大多数正常人来说,最需要的是平时补水、多喝水,而不是脱水.因此,正常人食用冬虫夏草是有害的。价值几十万元的冬虫夏草的药用价值可能等同于几元钱一瓶的甘露醇。
  
  另外,东南亚国家迷信的燕窝鱼翅这类高档补品的营养价值微乎其微,一公斤燕窝和鱼翅的营养价值可能还没有半个鸡蛋的营养价值大。而燕窝是燕子的口水,有大量的细菌,鲨鱼体内长期吸收的汞大多沉积于鱼翅部位,因此鱼翅中含有大量的汞——水银。引用前文的低档茶叶的比喻,吃进去1分营养,但同时吃进去十分的毒素。
  
  动物保护的几个问题
  动物保护是否伪善?有很多网友认为动物保护者是伪善的,认为与其保护流浪狗猫、反对活熊取胆,不如多对受苦受难的人类多一些关爱;还有一些网友认为动物保护者一面嘴里吃着牛肉、狗肉,一面大喊保护动物,这很矛盾、很伪善;还有一些网友认为既然人类可以用小白鼠来做医学研究,那么为何不可以活熊取胆来为人类服务呢?笔者认为,这些网友的看法都是错误的。
  
  首先,人类区别与动物主要是“人性”,人是万物的强者,一个强者如果没有悲天悯人的本性,那么就容易成为希特勒那样灭绝人性的恶魔,无论对人类还是其他万物都是一个灾难。
  其次,伪善也比作恶好。莫以善小而不为,莫以恶小而为之。保护一个流浪的猫狗可能在某些人眼里属于“小善”“伪善”,但即便是小善、伪善,也要比虐杀动物的作恶好上百倍。一个爱护动物的人,这个人可能没有什么其他的“大善”,他没有什么救助穷人的义举,但这种“小善”也不该被嘲讽,更不该被挖苦为伪善,这种论调是冷血的。要知道,在这个冷漠的社会,有很多人既不保护动物,也不关爱他人,虽然他们毫不“伪善”,但他们是地地道道的冷酷心肠。我们走路可能会踩死很多细菌和蚂蚁,但我们会对路边的流浪猫狗给予关爱,这样的善举不是伪善,而是眼不见为净,这种善来自于人性本善的感性部分。好比我们看一部煽情电影会哭,这是人性美的最纯真的流露,绝不该被冷漠的嘲笑为矫情。
  
  
  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特征是“对自身的恶行的反省”
  
  有很多网友反问:很多动物保护者本身是一个肉食者,他们一面吃着猪肉、牛肉,一面却反对活熊取胆,难道熊和猪牛不是地位相同的吗?为啥能宰猪宰羊,却不能活熊取胆?
  
  笔者认为这些网友有些基本概念被混淆了。首先,杀熊和活熊取胆是不一样的;其次,熊和猪也是不同的。我们理解吃猪肉、羊肉,但是我们反对虐杀猪羊牛等动物。我们既反对活熊取胆,也同样反对活猪活牛取胆。
  
  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特征是“对自身的恶行的反省”。人类社会精神文明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宗教,而宗教中的“反省”就是宗教文明的特征,佛教的反省表现为念佛祷告,基督教的反省表现为忏悔,而穆斯林的斋戒本身就是一种忏悔。苦行僧、苦修就是一种通过自我肉体的痛苦来反省自身的罪恶。基督教认为人是有罪的。从哲学和生理心理学来说,人性确实是原罪的。一般来说,人性本恶和本善都是对的,人出生下来的儿童时期,带有更多的恶的兽性,所以儿童的行为会有“本善和本恶“两种矛盾的举止,有的儿童表现为爱护小猫小狗,但同时也会残忍的撕扯昆虫的肢体等矛盾行径。因此从个体来说,未成年人是被监护人,不具备完全的法律责任,未成年犯罪不承担完全的法律责任,而被监护人要承认连带的民事责任。因为未成年的儿童还不具备“一个真正的人的标准”,通俗的说,一个未成年儿童身上的“人性正在复苏和养成,而兽性未泯”。一个完整的真正的人需要通过后天的家庭、学校、社会的教育,才能真正成为一个大写的人,这样的人就是一个具备良知的人性善的人,这样的成长过程我们称之为“发育成熟”,从体格和人格、生理和心理的双重发育成熟。而这种成熟的过程就是人不断自身反省的过程,当人学会反省,这个人也就渐渐成熟了!
  
  以上是个体的人性善的发育成熟。而总体的发育成熟,大的方面有人类社会的发育成熟,小的方面有民族、国家、人群的发育成熟。在原始社会,原始人是可以吃人肉的,一方面是恶劣的生存因素,一方面是人性中善的部分没有发育成熟。在奴隶社会,人权被蔑视,刑罚惨无人道;进一步发展到封建社会,人的权利得到改善,但仍然有一些诸如凌迟、腰斩等惨无人道的刑罚;再进一步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人权进一步得到发展,人们在手握正义之剑惩罚犯罪的时候,也学会了反省,认识到以暴制暴同样是丑陋的犯罪。所以,在很多文明国度死刑更为文明,废除了凌迟、斩首等酷刑,而代以更人道的无痛苦的注射死刑,而越来越多的文明国度更是废除了死刑。人类社会这种发展过程就是一种“自我反省的过程”,通过对自身不断恶的反省,人类才一步步发育成熟,使得人赖以生活的社会环境更具备“人性善”的社会,而绝不是赤裸裸的弱肉强食的兽性的丛林法则。
  
  人权和动物权、植物权是相辅相成的。

  人权不是单一的,善也不是单独存在,一个对动物冷酷的人必定对他人也不会有好心肠。同样一个和同事关系不和睦的人,他的家庭关系也不可能太和睦。人权是不单独存在的,从生态平衡的角度,要尊重其他生物链的生存权。人权的基本概念就是“众生平等”,这里的众生如果仅仅是人类平等,这样的认识仍然是最低级的人权观,而“众生平等”的范围扩大自然万物的众生平等,这才是高度的升华的人权观。当然,绝对的形而上学的万物平等是不可能实现的,但众生平等人权观应该成为人类文明的方向和信仰。
  
  中华传统的儒家讲究仁义,这里的仁是君子的仁义,是皇权对小民的仁义,是强者对弱者的仁义,因此人类作为地球万物的强者,更要具备对弱小生物的仁义。道家精髓是天人合一道法自然,天地人和谐共存。这里的天是万物的强者;这里的人不仅仅是人类,而是这茫茫大地的芸芸众生;这里的地是万物赖以生存的环境。老子云,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即在上天的眼里,人和草木扎成的刍狗没有任何区别,上天对人类不会有特别的优待。这里的上天不仅仅是主宰万物的天界神灵,而更泛指自然的规律、自然的伟力。反省人类21世纪的恶行,破坏环境、灭绝物种,必然迎来无穷无尽的生态灾害,这是自然伟力对人类的惩罚。因此,动物权和人权是相辅相成的。我们会发现这样一个有趣的现象,在当代社会,只有那些环保意识最浓厚的国家,那些对动物权利最尊重的国家,他们的人权也是最发达的国家。
  
  动物保护与人伦习俗的关系
  
  有网友说,为什么可以吃猪肉、牛肉,却反对吃猫肉狗肉,这难道不虚伪吗?这本身就是一种歧视。笔者认为,这里有一个习俗和人伦的问题。比如,在我国封建时代,表兄妹结婚是被允许的、符合伦理的,但是堂兄妹结婚却属于社会不能接受的乱伦,但我们知道表兄妹和堂兄妹都属于2代血亲,没有任何本质的区别;而当代社会,表兄妹结婚已经被法律禁止,并属于乱伦行径。再从血缘和优生优育的角度来看,养父和养女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同样属于不被社会伦理接受的。而在当今极少数国家,表兄妹结婚又是被允许的,但是当全世界大多数国家婚姻法都禁止表兄妹结婚时,那么落后的习俗必然渐渐被改变以适应国家主流社会。在不同的时代和不同的地区,伦理习俗不是一成不变的。
  
  在韩国吃狗肉很平常,在欧美吃狗肉会被万众唾骂,在穆斯林地区禁止吃猪肉。这就是习俗和伦理的不同。从地区来讲,在韩国吃狗肉很寻常,但韩国人最好别在欧美国家吃狗肉,这就是一种妥协和互相尊重不同的习俗;从总体来看,当全球大多数国家和民族都渐渐反对吃狗肉时,那么韩国人也应该渐渐减少或者不吃狗肉。从习俗来看,日本喜欢吃鲸鱼、海豚,从全球大势来看,这种行为不被世界共同价值观所接受。中国人在80年代之前普遍的认同吃狗肉,因为那时候人们很穷,也没有动物保护意识,但是到了当下,爱狗者越来越多,狗肉已经不成为充饥的必需品,所以当下反对吃狗肉的呼声越来越高。这就是习俗的悄悄变迁,也是对世界主流价值观的一种趋同。总之,尽管喜欢吃狗肉的人仍然坚持,但一个不容置疑的事实是,随着时代的发展,中国人吃狗肉的人会越来越少,这是国际社会价值观的趋同效应。
  
  因此,吃猪肉而不吃狗肉,这无关动物的歧视,而是习俗的不同。对不同的习俗我们应该尊重,但尊重不同的同时,我们自身也应该积极主动的融入国际社会主流价值观,人要适应社会环境,国家和民族也应该适应国际社会环境,和民族自尊没有绝对的关系。
  
  生存、习俗与动物保护的矛盾
  
  这个世界是矛盾所组成的,万物都存在矛盾,但矛盾不是非死即活,矛盾也是可以折中共存、和谐相处的。我们主张惩治犯罪,但又反对以暴制暴,因此我们可以通过反对酷刑,废除凌迟、斩首等惨无人道的刑罚,但是仍然有严峻的刑罚来保证对罪犯的威慑力,这就是一种折中和平衡。我们主张动物保护,但是为了人体发育,又需要肉类补充营养。因此我们可以吃猪肉牛肉,但是宰杀猪肉和牛肉的过程要人道,所以,很多国家宰杀动物时用电击取代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动物提供了人类必须营养的肉类,它们这种牺牲是无奈的、无辜的,人类对动物应该怀着一种歉疚和感恩,这是人性的良知。我们一面吃着猪肉,一面大谈人道的杀猪,这不是伪善的鳄鱼的眼泪,而是人性的反省。你注定不能成为一个十全十美的善人,但一个人没有对恶的内省,这样的人是可怕的,这样的人只能一步步滑向恶的深渊,这样的人组成的社会是冷酷的。
  
  
  因此,我为什么反对活熊取胆?因为活熊胆汁完全可以被人工合成取代,更因为没有提纯的熊胆粉可能益处少少,害处多多。而作为一个人类最基本的良知,我不能忍受这样惨无人道的虐待动物的兽行,这样的兽行从医学来讲没有必要,从经济角度来看,更是昧着良心向钱看!
  
  当我们学会反省自我时,这时我们才更象一个人!
  
  
  
  

[ 本帖最后由 微风轻拂 于 2012-3-2 13:11 编辑 ]
2#
发表于 2012-2-28 13:02 | 只看该作者
科学普及极有必要,只有在彻底了解和理解的基础上,批判才更有意义!受益了,问好
3#
发表于 2012-2-28 15:16 | 只看该作者
有道理,事情本来就这样简单,可在暴利驱使下,人们就以虐待动物为荣
4#
发表于 2012-2-28 15:38 | 只看该作者
在目前情况下,完全禁止养熊业不太可能,也不太合理
5#
发表于 2012-2-29 11:3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微风轻拂 的帖子

“当我们学会反省自我时,这时我们才更象一个人!”
如今很缺乏这种“有理有据,入情入理,既有专业知识而又富于人文情怀,读了令人深受启发的好文章!
问好微风版主!
6#
发表于 2012-2-29 11:52 | 只看该作者
吸纳正确观点的同时也学到了新知,对所谓营养滋补功效的东西有了一些了解再一味趋同。
7#
发表于 2012-2-29 19:46 | 只看该作者
有知识,有道理。
如对大树,必要的时候,我们可以砍伐一棵大树,但不应该随便破坏它的枝叶和树皮——树也有它的尊严和权利。
8#
发表于 2012-2-29 20:15 | 只看该作者
深刻,宽阔
当我们学会反省自我时,这时我们才更象一个人!
人是唯一会反思的动物,失此,人将不人。
学习。
9#
发表于 2012-2-29 20:41 | 只看该作者
文章很具知识性和科普性,观点别具一格,高屋建瓴,大气。欣赏
10#
发表于 2012-2-29 20:49 | 只看该作者
观点客观公正,说理严谨透彻,具有坚强的说服力。好文佳作!
11#
发表于 2012-2-29 21:10 | 只看该作者
人类的悲哀就是喜欢血淋淋的弑杀,这也最终成就人类的灭亡!
12#
发表于 2012-3-1 07:53 | 只看该作者
呵呵,国人虐待动物不犯法,为了中医事业牺牲点算啥?如果在美国,老板到饲养员都要坐牢地干活
13#
 楼主| 发表于 2012-3-1 11:2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 lichezhiyuan 的帖子

14#
 楼主| 发表于 2012-3-1 11:3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高老庄主 于 2012-3-1 07:53 发表
呵呵,国人虐待动物不犯法,为了中医事业牺牲点算啥?如果在美国,老板到饲养员都要坐牢地干活


按照欧美法律,确实是要坐牢的。
15#
 楼主| 发表于 2012-3-1 11:3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顽主 于 2012-2-28 15:38 发表
在目前情况下,完全禁止养熊业不太可能,也不太合理


活熊取胆在中国仍然是活法的,关键是环保法规还没有这类行为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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