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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见光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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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5-12-19 17: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摇曳风铃 于 2015-12-21 10:23 编辑

    路艳玲第一次见到肖家轩是在小学三年级的课堂上。那天下着雪,路面有点滑,年轻的语文老师带着和天气一样冷酷的表情走进教室,她在学习委员“起立”的号令中行使完点头的程序后,就冲着外面转露微笑地喊“进来吧”。这时路艳玲就和大家一起率先看到一双被雪浸湿了一半的黄球鞋,接着一个胖墩墩的少年出现在门框里。他的帽沿一边向上反压着帽顶,一边翅膀一样向外伸出呈招手状,使翅膀上的细绳子荡在空中,一直颤颤微微。他斜挎在腰间的蓝布书包带子看起来过于长,一直吊在膝盖外侧,他迈进门时,书包就拍打了下膝盖。

  那少年进来就满怀希望般地望着老师,似是想等待她的介绍。老师说他叫肖家轩,是咱班的新同学!大家以鼓掌的形式表示对肖家轩的欢迎。

  新同学坐在了路艳玲的前面。坐定后卸下帽子,像掀开了笼屉一样,从头发间冒出袅袅的蒸气,大家忍不住发笑,一贯严肃的女老师也轻轻地捂了下嘴巴。

  后来路艳玲听说这男生是从外地转来的,他爸爸是这所中学的语文老师,在前面的中学部教书。他比班里其它同学都小两岁,也都矮半头,但语文和算术的作业完成却总是最快。他说着南方口音的普通话,让同学们听着很吃力,以至大家拿他的发音开玩笑,比如“你好吗”他说成“理吼啦”。只要他开口,常常惹得大家哄堂大笑。肖家轩却从不生气,弥勒佛一样整天脸上挂着笑,有时看课间女同学跳橡皮筋,就会跳进去捣乱一下,然后在女生的叫喊中迅速跑掉。路艳玲觉得他有点傻,特别是看到他背的书包咣咣拍打膝盖或者膝盖窝的时候,就想把他书包的带子剪掉一段。


  后来肖家轩就跟着大家一起坐在了前面的教室里,并且和路艳玲分在一个班。有一天她在等他最后一个交作业时突然发现,他长得如此英俊,挺拔,甚至可以用伟岸来形容,个子也一下窜出她半头。路艳玲和他的眼光叠在一起时,脸就像挨着炭火一样热烈地发烧,手也找不到合适的地方。那天也倒霉路艳玲感冒,清水鼻涕像开闸的溪流往闸口外跑,她只好以不停深吸的方式,堵截住闸口。他抬头看她一眼,她就赶紧屏住呼吸,唯恐那清凉的水份脱鼻而出,实在忍不住,就轻轻吸一下。吸一下,脸红一下,她不敢掏手绢,因为手绢都被鼻涕团成一个硬结。


  好在肖家轩再没有看她,并很快写完,对她一笑,背起印有“红军不怕远征难”的书包飞快离开教室。路艳玲后来想,其实她可以站在离他远一点,或者在自己的座位上等,这种尴尬就能避免,也可以用距离安抚尴尬。可是鬼使神差,她就一直站在他的右边,等他写完。


  肖家轩的爸爸是学校最好的语文老师,路艳玲的姐这样对她说。路艳玲作文成绩一直很好,且写的作文常被当作年级的范文。于是她多次幻想着肖老师能能成为她的班主任,哪怕是任科老师也好。这一切都没有如愿,她就想好在老师的儿子和自己一班,说不定哪天做儿子的会把自己介绍给老师,得到老师的单独培训也说不准。但她万万没想到,只过了一学期,老师的儿子就被老师调到自己班了,理由是肖家轩的成绩上初中后就一落千丈,肖老师想收到自己班里看着。有天上课的铃响后,路艳玲看着肖家轩双手插在裤兜,对着外面的天空吹了声口哨,就倒退着走进别的教室,她的心里就忽然有点失落和心酸,也有点欲哭无泪,感觉学习的意义小了很多。


  有一次路艳玲去中学语文组教研室抱作文本时,肖老师对着她的方向开口说话,说:“这个同学理吼啦,听说你很爱写作文的,是不是?”肖老师万分慈祥的样子,一面把手放在屋子中央的炉子上烤火取暖,一面对着她微笑。她的脸腾地一下就发烧了,她嗫啜着说不出完整的话,然后咽了口唾沫说:“呃,是,噢。”


  就这样和她崇拜的老师搭上了话,然后她每次写了作文或者用心编了一个小说就拿给肖老师看。甚至有一次大中午的,她也毫无顾忌地拿着几页写满字的纸敲开老师家的门。肖老师揉着眼睛打开门接过她手里的纸。她一边擦汗,一边环视老师的家,老师的爱人坐在床上同样也是微笑地看着她,像是还没有睡醒。肖家轩坐在空中木制的楼梯上一边甩着两条腿,一边对她一脸坏笑。她一边狠劲地咽唾沫,一边盯着别处,直等老师说还不错,就一把夺过老师手里纸,转身跑了出来。等到从老师家出来,她才发现,刚才跑得急,出来碰到老师家破出毛剌的门上,一下午,右前额隐隐发痛,她不得不用流海遮住创伤面。


  路艳玲实在不知道是因为想看这个肖家轩才接近老师,还是接近肖家轩是为了得到老师的帮助。总之那段日子她满足了得到老师帮助的愿望,也看到了肖家轩。


  那个夏天,路艳玲和300多名考生一起参加了中考,又与150名幸运的同学一起到了另外一所学校读高中。她在四个文科的重点班,而肖家轩则到了六个理科的重点班,中间隔着一座很大的园型花坛,把年级的十个班一分为二,基本上进了学校的门,他会走花坛的右侧,她一定走花坛的左侧,从此见面就少了。


  肖老师留在原来的学校。


  那时候天总是很蓝,日子也总是过得很慢。


  路艳玲没有考上大学,在家休养了不久,她和很多适龄青年一样到外地一座小城参加了工作。再后来她在工作的小城成了家,有了孩子,把日子过得风平浪静却又温馨如初。直到二十年后她的第一本文集出版,她突然想到肖老师还有肖家轩,她想把这些年努力的成果让他们分享。于是辗转地联系到老师的电话,有意无意地从老师那里了解到了关于肖家轩的情况。此时的肖家轩已是博士后学历,在省城一所名校教书。其间经历了结婚,离异又重新组合家庭。二十多年了,原来他生活的轨迹也如生活本身,虽没惊涛骇浪,却也末节丛生。路艳玲感叹说。肖老师还十分热情地拨通了肖家轩的电话,当手机里传来熟悉而陌生的声音时,路艳玲有点语无伦次。她自嘲说:在博士后面前,什么文艺范儿都很经不起垂炼啊。


  有一次路艳玲利用去省城出差的机会,给肖家轩打了电话,说来这里出差,不打扰的话就见个面顺便吃个饭呗。她说话声音很小,唯恐他拒绝的话被别人听到一样。直到听到那边几乎是充满喜悦的应答,她才调大了嗓门儿,说不见不散!


  她在约好的酒店门口看到他并且立刻认出了他,他一手拉着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儿,一手插在裤子口袋里,把裤子一侧横截的方向撑得立体饱满。她叫了一声他的名字,就看到他满脸含笑地拉着孩子朝她的方向跑来。他对着孩子说快叫阿姨。不等孩子张口,她飞快地纠正说:叫姑姑!孩子嘴里咕噜了两个字,她听得大笑起来。她的大笑看起来有掩饰自己的红脸,因为在她纠正孩子对她的称呼时,她的眼里一下就出现《艳阳天》中焦淑红纠正萧长春的孩子叫姑姑的镜头。发出笑声的还有他,大约当年他也是看过这部小说的。路艳玲把她的文集双手递过说欢迎指导时,肖家轩呵呵笑了下,卷起来装进裤子的口袋里。路艳玲的脸就再次烧了下,感觉到了些许的尴尬。


  席间听他聊了很多,从小学到中学到他的大学到现在。她一直微笑着听,以点头证明对他话语权的重视和认可。其实她也特别想听到这个刚认的小侄子妈妈的情况,像是看出她的心思,他把一只剥了壳的虾放进嘴里,张着两只油腻的手说:“我老婆是个普通人,长得也不漂亮,因为有了一次不顺利的婚姻,所以我找了个普通人做老婆”。他说这话的时候,还用眼瞟了一下身边正捧着杯子喝可乐的孩子。他说老婆在一家国企上班,不爱读书,不求上进……


  路艳玲虽然不情愿从他嘴里听到对其它女人的赞美,但如此贬损自己的老婆,她听了还是有点不舒服。于是她就站在女人的一方说:在国企工作肯定也是很忙的,还要照顾你们爷儿俩,哪有时间读书求上进啊。


  没想到这话却招惹了他,他把擦了手的纸巾用力往纸篓里一扔说,“我才每天忙得要死,要带学生,要做课题,要监考。我给她找了好些书,她连看都不看,有时几个月了,也不见翻一下。你说,这样她和我的距离是不是越来越远啊,你说。”他说得有些激动,甚至有些愤怒。她又赶忙把一盘菜往他跟前推了推,想平抚他的心情。


  他又看了眼身边露出一脸小无辜的孩子说,“算了,不提她了,你呢?在那个叫什么,哦,都叫不上名的小城还好吗”?

  她直了下腰,笑说我们贫下中农么,在那个叫不上名的小城都挺好的,一切都挺好的。



  他噢了一声,诡异地笑了下,摸出了打火机,打了两下,没打着,就把烟放下,玩弄起打火机来。他们都有些沉默。当路艳玲抬头看他时,他正盯着她,说我老婆还没你漂亮呢,真的。路艳玲瞥他一眼,说上学时你可从来没有正眼看过我的。他说哪里哪里,是不敢看美女。路艳玲就呵呵了一声。也仅仅是一刹那间,路艳玲突然有些失望,或者是有些绝望。此前她想说的想问的一时间都被阻挡了回去,她的失望里甚至有些烦燥,也说不清为什么。她不明白自己来这里是为了什么,叙旧情?似乎谈不上,因为他们本没有构成旧情,如果有,也是她的一厢情愿。听他的赞美?比如她终于有了可以拿得出手的资本,可是好像意义也不大,因为他接过她的心血之作时并没有显得那么惊奇和感动。路艳玲其实在那一刻就有点后悔了,人家毕竟是博后而且还是博导,拼接的区区几页汉字,想必是入不了肖家轩的眼的。那么就是为了见他一面吧。路艳玲二十多年的沉默,就是想持有了成熟的资本来暴发?她突然觉得自己有些可怜和可悲。


  他像是觉出了气氛的尴尬,挥了下筷子,给她夹了螃蟹,说“吃吃吃,”。她低头看了眼正伸向自己的红色物体,突然觉得就像自己此刻的境遇,她赶忙说,吃不动,真吃不动了。


  他的声音再度发出来的时候,她的心已经跑到二十多年前,那个低矮的小男生的形象一下子就呈出在她的眼前,还有女生们追打他的场面,还有那次等待他的作业极力忍受青涕涌出的画面,还有他双手插在裤子口袋里假装潇洒的镜头此时都纷至沓来。她再看面前这个满嘴红油的放大版时,忍不住笑出了声。


  时间真的是毒药啊,它可以于无声处灭掉过去很多的美好。


  时间又好像是流水,把上面的浮物冲走了,不想看到的东西却清晰可见。


  他的孩子已经不耐烦了,拉着他的衣角撒娇。她说吃好了吧,那我准备告辞了!


  他伸过手按住她,别呀,我下午没课,你多待会儿。她说算了,回去晚了怕老公担心呢。他接着噢了一声。


  她朝服务生点头:结帐了!他赶忙说,我来吧,我是东道主啊。她笑着说,姐请你吧,姐谦虚好学,努力上进,得了一笔不小的稿费呢。


  他们一起走出酒店,肖家轩在门口招了一辆出租。问,你出差,可以报销吧?她说是的是的。然后蹲下对他的孩子说:小小伙子,给阿姨再见!他面露诧异,说怎么一会儿时间就不当姑姑了。听到孩子脆脆地叫了声阿姨,她笑了笑,没有解释。


  坐在车里,路艳玲从后视镜里看到站在原地向她挥手的肖家轩,她的眼前再次出现他曾经一脸憨态的样子,蓝色的长出一只翅膀的棉帽,拖到膝盖下面的书包。渐渐地,这个看似永恒的镜像,在她的眼里一点点的模糊了。真的,好快啊,都二十多年了,看来时间真能埋葬很多东西,那个可爱的小男孩儿永远不会回来了!

  路艳玲下车时,被太阳强烈的光线剌了下眼睛。“见光死”,她突然想起一个网络词。

  路艳玲努力地睁了下眼睛,长长地出了口气。

                     2015/12/18


















2#
 楼主| 发表于 2015-12-19 18:03 | 只看该作者
下面怎么出现这么大空白?
3#
 楼主| 发表于 2015-12-19 18:0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摇曳风铃 于 2015-12-19 18:13 编辑

网络慢,内容重复了
4#
发表于 2015-12-19 19:54 | 只看该作者
我弄了下,也没弄好。空白还是不小。
感谢风铃又来支持太虚。
小说不枝不蔓,无声无息中情感波澜涌动。二十年再聚首时所有美好都成了记忆,时代在前进,人也在变情感自然随着也变。小说最成功的地方是人物刻画。路艳玲,肖家轩的人物形象血肉丰满活灵活现,留给读者的印象十分深刻,小说写得真好,学习了。
5#
 楼主| 发表于 2015-12-20 14:56 | 只看该作者
碣石清风 发表于 2015-12-19 19:54
我弄了下,也没弄好。空白还是不小。
感谢风铃又来支持太虚。
小说不枝不蔓,无声无息中情感波澜涌动。二 ...

谢过清风。
新版后,总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不碍看就好。
6#
发表于 2015-12-20 15:20 | 只看该作者
非常喜欢这部小说的后半部,几乎听得到时光的叹息。若能让开头更扣人,就完美了。问好风铃老师!
7#
发表于 2015-12-20 20:32 | 只看该作者
其实很懂过往还是让他成为心理的一种美好回忆的好。见光死,揭示了这样的的一个情感命题。不错,文笔细腻,叙述自然流畅,毫无雕凿。
8#
发表于 2015-12-20 20:49 | 只看该作者
有些心念注定只能存放在心里任其疯长,路艳玲不甘心将它永远埋藏在心里,当她将用二十年心血培育出的果实捧到阳光下与他人分享时不想被立刻风化掉了。这是种精神与物质的错位。路艳玲认为“可以拿得出手的资本”在物化的世界里是没有度量衡可以计量的。
一部思想与艺术俱佳的厚重之作,篇幅虽不长,却提出了许多值得玩味的问题
文笔细腻,文彩丰茸,故事编排经纬绵密,细节真实、饱满、丰盈,人物刻画栩栩如生。值得学习
9#
发表于 2015-12-21 03:28 | 只看该作者
小说思想凝熟,首先应该是作者的思想凝熟才成就了作品的思想凝熟。
小说以青涩开局,思念为线,相见为路口,回味为顾望,一段心路历程,赫然于纸上。问候!
“老师的爱人坐在床上同样也是微笔(笑)地看着她”
10#
 楼主| 发表于 2015-12-21 10:23 | 只看该作者
熊荟蓉 发表于 2015-12-20 15:20
非常喜欢这部小说的后半部,几乎听得到时光的叹息。若能让开头更扣人,就完美了。问好风铃老师!

谢谢荟蓉,你说得是。
11#
 楼主| 发表于 2015-12-21 10:24 | 只看该作者
暴雨迎风 发表于 2015-12-20 20:32
其实很懂过往还是让他成为心理的一种美好回忆的好。见光死,揭示了这样的的一个情感命题。不错,文笔细腻, ...

有时人的心理就是这么奇怪,俗语说的不见那个不落泪。
谢谢迎风。
12#
 楼主| 发表于 2015-12-21 10:25 | 只看该作者
牧歌 发表于 2015-12-20 20:49
有些心念注定只能存放在心里任其疯长,路艳玲不甘心将它永远埋藏在心里,当她将用二十年心血培育出的果实捧 ...

谢谢牧歌的理解与点评。
13#
 楼主| 发表于 2015-12-21 10:26 | 只看该作者
枫落吴江 发表于 2015-12-21 03:28
小说思想凝熟,首先应该是作者的思想凝熟才成就了作品的思想凝熟。
小说以青涩开局,思念为线,相见为路口 ...

谢谢吴江,看来你们都是高手,多指导。
别字已改过。
14#
发表于 2015-12-21 18:33 | 只看该作者
叙述流畅,语言优美,故事忧伤,一篇不错的小说!
15#
发表于 2015-12-21 19:13 | 只看该作者
致我们已经逝去的青春。
小说描写出了二十年前的一段校园青涩往事,突出表现出了少女的青春骚动和一种对美好梦想的追逐……当二十年后再次相遇当年的“青春偶像”时,无情的现实已经剥去了当年的华丽外衣,一切都变得那么实际,甚至俗不可耐了。
风铃的笔法细腻,故事场景的处理也是到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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