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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调度员权力有多大——在江苏盱眙长途车站乘车感受(127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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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21 10: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O许怀客

    前不久,我携带一些行李,从把“环境立县”作为发展之本的盱眙乘车去淮安,遇到了一件让我怎么想也想不通的事情,如骨梗在喉,痒痒的,按捺不住,作此小文以记之。

  带货登车需打货票,天经地义无可厚非,但是令我捉摸不透的是这家车站却只收钱,不开票,并自称想收多少就多少,这就让我和尚找辫子,摸不着边际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笔者尽管孤闻寡见,但尚知道交通部门起货票是按重量或体积计算的,而这个车站调度员是不知呢,还是另有图谋?倘若连这个基本常识都不知道,他是怎么混进交通队伍的,又怎么这些年没有下岗。如果知道,他怎敢目无王法、任性而为。莫非,或该站疏于管理,或他靠山过硬。尽管我不知道我的行李重量和体积分别是多少,但是傻瓜也明白,既不过秤,又不丈量,由调度员个人说了算,肯定属于违规的。龙应台先生早就分析过,中国人向来是不生气的。付就付吧,要张发票得了。遗憾的是,调度员却又告知没有票据,并声称要乘车就乘不乘就算。堂堂国营车站,真的会没有票据吗?!如果真的没有,有关部门怎么没有查处并勒令其纠正。这样一想,我便怀疑我是秀才遇着兵,有理说不清了。如此,干脆咱也来装次兵试试。于是,我对调度员说:“总得有个标准吧,该多少我交多少,但是你必须给票。否则,我拒绝付款。”见我如此,他威胁:“有票也不给。不再交10块钱,有车票你也休想上车。不服就去告吧!”这时,我的脑海中突然浮现出一个人的身影——马寅初。

  1957年,他刚刚发表的《新人口论》受到错误批判,遭受围攻。但他依然坚持真理,发表文章说:“我虽年近八十,明知寡不敌众,自当单枪匹马,出来应战,直至战死为止,决不向专以力压服不以理说服的那种批判者们投降。”马老80高龄,在政治气候极为紧张的年代还敢单枪匹马应战,难道我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阳光下就这样乖乖地举手投降了。“不,不能!”我对自己说,“学习马寅初,为构建和谐社会尽自己一份微薄之力。”这样一想,我便一不做二不休把东西往车上搬。心想,你给票我付钱,不给票那我就乘车走,需要补办手续就到终点站补办。我真是“聪明”过火了。见此,调度员强行把我拽下车,并不等我同行的朋友登车就让车开走了。原来,我被拒载了,朋友也受到了“株连”。

  这番下来,我心里不免犯起了嘀咕:一、我的行李起货票能正好是10元钱么?即便是,调度员一不称二不量,怎么知道的?除非他是神,眼睛既能作秤又能当尺。可是上小学时,老师就告诉过我,这个世界上没有神。如果不是,调度员有何权力多收或者少收。二、收钱不给发票,是不是意味着这笔钱入不了帐,那么钱弄哪里去了呢?大概是进了调度员私人腰包了吧,但愿我这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三、车站也敢拒载,法纪在哪?是当地党委政府抓之不力,还是调度员目无王法。四、早已灭绝的“连坐”之罪是否又兴起了?要不,我的朋友怎么也会无缘无故被拒载?等等。

  一个小小的调度员,连个“车长”都称不上,怎么敢在县委县政府眼皮底下与一县的发展之本背道而驰,这说明了什么?是本位主义还是地方保护主义导致的呢?可能更多的还是“权力”二字作的怪吧!难怪,那么多人想当官。此风不除,民风难以淳,和谐社会何日才能实现。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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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21 10:22 | 只看该作者
文字中有些怒的情绪。
3#
发表于 2006-9-21 11:05 | 只看该作者
自认倒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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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21 11:09 | 只看该作者
刺弊刺害,入木三分!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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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21 14:40 | 只看该作者
第二段版没有排好.问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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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21 15:54 | 只看该作者
欢迎新朋友!
把格式统一一下。
如是原创,请把声明加上。
7#
 楼主| 发表于 2006-9-22 08:53 | 只看该作者
大家怎么没有人看呀,不怕后悔么


欢迎有正义的中国同胞把这篇文章贴到各个网站上,本人因为不会,求大家了
8#
发表于 2006-9-22 10:23 | 只看该作者
后面有浏览数量的,前面仅仅是回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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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22 19:39 | 只看该作者
会在这帖,就会在各处帖了。都是一样的嘛!
这事也不算什么,至少在中国是司空见惯的。帖到各处也没有多大意义。以马寅初为例很好,但还没写得足够深入。如果写深入了,兄弟我会帮你帖的,只是别说我抄袭就行——这事我是不干的。
10#
 楼主| 发表于 2006-9-23 08:31 | 只看该作者
谢谢高版 主指点,不知你可否把此文张贴到其它网站,以引起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对网络我不懂,所以向其它网站粘没有成功,这还是朋友现教的
11#
 楼主| 发表于 2006-9-26 15:21 | 只看该作者
欢迎有正义的中国同胞把这篇文章贴到各个网站上,本人因为不会
12#
 楼主| 发表于 2006-9-26 15:25 | 只看该作者
水如空
高级会员
  
注册日期: Jan 2006
性  别:
来  自: 吉林梨树
发贴数量: 982
  
会在这帖,就会在各处帖了。都是一样的嘛!
这事也不算什么,至少在中国是司空见惯的。帖到各处也没有多大意义。以马寅初为例很好,但还没写得足够深入。如果写深入了,兄弟我会帮你帖的,只是别说我抄袭就行——这事我是不干的。
目前这事在中国是司空见惯的,但不能说不算什么,就因为我们大家都没有较真,所以他们才敢为所欲为,你努力贴吧,绝对是原创的

__________________
未生我兮天做主,
既生我兮心做主。
心做不了主呢?
谁愿意做主谁做主!
——与你有缘相遇,
就由你做主好了。


老大、我怎么会说你抄袭呢,我真的不会到别处贴,如果你愿意帮忙就是太好了,请你帮此贴贴到他们当地淮聊等网站好么,我知道你是最富有正义感的人了
13#
发表于 2006-9-26 16:50 | 只看该作者
代改格式,下次注意
14#
发表于 2006-9-26 18:19 | 只看该作者
  这可是小问题而已,这也是上行下效啊。你看到的只是末端问题,大领导杀个人都不用眨眼的事也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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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9-28 08:04 | 只看该作者
心静如水
普通会员
  
注册日期: Feb 2006
性  别:
来  自: 长治市文化新闻出版管理局
发贴数量: 302
  
  这可是小问题而已,这也是上行下效啊。你看到的只是末端问题,大领导杀个人都不用眨眼的事也有很多。



不会吧,就是,我们也应该从小处做起,从我做起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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