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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重申中财论坛首发和版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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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6-10-10 14:35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重申中财论坛首发和版权问题
  出于以下两个原因重申中财论坛的首发和版权问题。第一,部分论坛新进会员不清楚论坛的发文规定;第二,近期论坛在使用部分已计酬的优质作品时,发现文章已在其他媒体或平台发表,导致无法再使用。

  1、中财论坛是一个计酬文学网站,规定参与计酬评选的作品必须是原创首发,即创作后首先发于中财论坛,未在其他媒体或网络平台发表过(包含个人博客、QQ空间和个人微信号以及其他网站等),如在计酬期间发现有发表过的痕迹,即取消评选计酬的资格。

  2、凡被中财论坛计酬的作品,不得再在其他媒体进行发表,如需发表须征得中财论坛授权同意,未征得同意擅自发表的,一经发现将撤回该作者稿酬,并视情节进行通报等处罚。 
 
  3、凡被中财论坛计酬的作品,中财论坛享有以各种方法,不限地域、时间、内容加以使用(包括修订、排版等编辑权;直接在报纸、杂志等媒体上发表的权利;转由制作图书或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发行权等)。再以其他形式使用作品时不必再支付费用。

  4、未被中财论坛计酬的作品在一周(原规定一月后)后可由作者自行处理。如一周后被论坛其他自媒体平台(微信、今日头条等)推送的按照推送的标准进行稿费补助。

  5、重申计酬作品公告后一周为举报期,若一周后无人表示异议或无确凿证据,本论坛将确定向已计酬的作者支付稿酬。任何论坛会员或网络用户均可对发表在本论坛的作品的来源和其他方面提出质疑,并提交确凿证据。对于举报事实成立者论坛将给以3000中财币/篇(3000中财币*1.5=4500积分=4.5元)的奖励。

  特此重申!希大家都能自觉遵守论坛的规定。

中财论坛管理组
2016年10月10日


2#
发表于 2016-10-10 14:45 | 只看该作者
支持,望会员朋友们周知!
3#
发表于 2016-10-10 14:46 | 只看该作者
第一个顶~大家注意啦,如果不在乎计酬、不想计酬的,直接不用添加版权说明就好了。
4#
发表于 2016-10-10 14:49 | 只看该作者
牟靖靖 发表于 2016-10-10 14:46
第一个顶~大家注意啦,如果不在乎计酬、不想计酬的,可以直接不用添加版权说明就好了。

嘻嘻,超版你这不是第一个顶,被杨版主抢先了!:P
5#
发表于 2016-10-10 14:50 | 只看该作者
已经周知,超版辛苦!
6#
发表于 2016-10-10 14:51 | 只看该作者
瑞雪洪荒 发表于 2016-10-10 14:49
嘻嘻,超版你这不是第一个顶,被杨版主抢先了!

是啊,我以为我第一个
7#
发表于 2016-10-10 14:57 | 只看该作者
顶贴~跟着靖靖说一句,如需计酬,请注意原创首发,千万别忘了版权声明呀~
另附如何添加
第一步:把光标放到文章末尾需要添加版权处。然后按如下操作即可。

第二步:

第三步



帖子发布后,文末的版权声明就是这样的了



8#
发表于 2016-10-10 14:58 | 只看该作者
牟靖靖 发表于 2016-10-10 14:51
是啊,我以为我第一个

我就找几张图的时间,板凳都没有了
9#
发表于 2016-10-10 15:15 | 只看该作者
无论新朋友老朋友,都需要在首发这个事情上加心。因为已经发现不仅仅只是新会员出现这个非首发当做首发加版权的现象了。敬请自觉遵守,大家一起构筑良好平台。祝福大家!
10#
发表于 2016-10-10 15:19 | 只看该作者
牟靖靖 发表于 2016-10-10 14:51
是啊,我以为我第一个

超版慢了半拍,呵呵
11#
发表于 2016-10-10 15:19 | 只看该作者
王阳 发表于 2016-10-10 14:58
我就找几张图的时间,板凳都没有了

那就站着凑热闹
12#
发表于 2016-10-10 15:21 | 只看该作者
支持。
13#
发表于 2016-10-10 15:29 | 只看该作者
知悉,支持!
14#
发表于 2016-10-10 15:33 | 只看该作者
支持
15#
发表于 2016-10-10 16:10 | 只看该作者
牟靖靖 发表于 2016-10-10 14:46
第一个顶~大家注意啦,如果不在乎计酬、不想计酬的,可以直接不用添加版权说明就好了。

我一定会加版权的,我在乎稿酬。

点评

同感http://www.0517life.com/static/image/smiley/xianhua/16.gif  发表于 2016-10-25 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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