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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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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我的青春和你的版权——关于金庸状告江南侵权案的一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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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16-10-31 08:53 | 只看该作者
    从文字看出不过就是借用了几个人名而已,金大侠小肚鸡肠了,活到多大岁数了,还斤斤计较那些钱财,理应让让年青一代……
32#
 楼主| 发表于 2016-11-1 11:16 | 只看该作者
言默然 发表于 2016-10-29 13:33
欣悦拜读,或一石溅起千层浪呢!哎呀,版权这玩艺儿戏不得嚎?

版权这东西,目前主要还是靠自律吧,一些行为,民不举,官不究。法律规章总是滞后。
33#
 楼主| 发表于 2016-11-1 11:20 | 只看该作者
微风轻拂 发表于 2016-10-29 18:44
江南这部书很出名,但我看了好几遍都看不进去,不是说不好,我很难讲郭靖黄蓉代入到现代的学生校园里。

...

哈哈哈,这书我也是习惯了好久才看进去,金庸电视剧给我留下的印象太深了。但看习惯了又觉得,似乎这样也挺好。

我猜法律上,金庸赢面大,但不会判那么多。但是金庸赢了,后续的东西就有看头了~
34#
 楼主| 发表于 2016-11-1 11:21 | 只看该作者
于文华 发表于 2016-10-31 08:53
从文字看出不过就是借用了几个人名而已,金大侠小肚鸡肠了,活到多大岁数了,还斤斤计较那些钱财,理应 ...

也可能真的是出于对自己作品的爱惜和权利的维护?也曾听说他把稿费随手捐出去的新闻,好像不止一次。
人呐,真的多面性,文人,随心,一时一个想法可能也是有的~
35#
 楼主| 发表于 2016-11-1 11:23 | 只看该作者
一孔 发表于 2016-10-30 07:37
仓颉造好字之后,对后人说,版权归俺,于是,至今人们都是文盲!

哈哈哈哈哈哈哈,孔版一阵见血,哈哈哈~这话到位

不过江南从没否认用了金庸的人物,从这点看,这也是个老实孩子,哈哈~当然,更老实的是周星驰~

36#
 楼主| 发表于 2017-4-25 20:47 | 只看该作者
微博吃瓜回来,这个案子今天开审啦,想想有点小激动,期待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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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5 21:57 | 只看该作者
一个问题是授权,还有一个问题文学的创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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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8 09:48 | 只看该作者
这样的做法,还是有点侵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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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4-28 10:00 | 只看该作者
七大姑八大姨 发表于 2017-4-25 21:57
一个问题是授权,还有一个问题文学的创造力

我想吧,江南写文的时候,压根儿也没想到要出版变现,就图一乐呵的心思吧,就如同大部分同人文写手的心思一样。
后来呢,要出版的时候,版权法对这里的要求又不明确,江南自己说,出版之前找律师咨询过的,说没问题,然后稀里糊涂就出了。
他可能找了个假律师吧
40#
 楼主| 发表于 2017-4-28 10:01 | 只看该作者
rsjby 发表于 2017-4-28 09:48
这样的做法,还是有点侵权吧!

从对金庸的致敬,演变到文章火了之后的侵权,这个过程有点儿意思的,吃瓜围观
41#
发表于 2017-4-28 21:48 | 只看该作者
王阳 发表于 2017-4-28 10:00
我想吧,江南写文的时候,压根儿也没想到要出版变现,就图一乐呵的心思吧,就如同大部分同人文写手的心思 ...

还真没有看过这个、、、记得从前别的论坛里很多这样的戏说,有些写的很高明的、、、偶私下沦为,从文学的创造力来说,是一种懒惰跟吃现成饭。
拿去出版,没得到授权,侵权是肯定的,这个江南估计根本就木有找律师咨询过,应该是就百度了一下找答案
42#
发表于 2017-4-30 06:29 | 只看该作者
期待结果。
43#
发表于 2017-5-1 18:3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一楠 于 2017-5-1 18:40 编辑

这种同人文算是第一案。金庸不是为了钱,就是根据这件事情想跟年轻人立个规矩。因为眼下这类同人文作品有点泛滥。江南也是无心,而且态度表现的一直很好。其实一开始江南的《此间少年》刚一出笼时,金庸只是报之一笑,也是默认的。只是后来《此间少年》越发红火,金庸这才感到棘手。因为他创作下的武侠人物都是独一无二的,毕竟这么多年的共同认知。一旦出现另类的解读或者演绎,久而久之就乱套了。所以金庸还是决心通过法律武器告诫一下,以后年轻人不能这么就腿搓绳,投机取巧,虽说不是抄袭,但侵犯著作人物的“名誉权”还是有的……
44#
发表于 2017-5-2 10:54 | 只看该作者
王阳 发表于 2017-4-28 10:01
从对金庸的致敬,演变到文章火了之后的侵权,这个过程有点儿意思的,吃瓜围观

“同人”一词,被认定为起源于日本的“どうじん”一词,多指基于原作品的角色、人物设定进行的二次创作。
对于金庸的作品,近年来最常听到的不是“同人创作”而是“翻拍”。纵观金庸的所有翻拍作品,一定的改编与再创作随处可见,很多改编甚至被奉为经典。是以《鹿鼎记》为例,1992年周星驰所主演的《鹿鼎记》,王晶的个人风格再加上“周式无厘头”,除了人物和大致的情节有所保留外,细节与台词都已经做了相当大的改动,但这些都丝毫不能阻挡金庸本人最终对该作品的满意。徐克的《东方不败》与原著中的人物设定相去甚远,但是林青霞所饰演的东方不败成为了香港电影经典的荧幕形象。

如果说以上这些作品,至少还是借了金庸小说的“IP”,没有太脱离故事本身设定讲故事的话,王家卫的《东邪西毒》,可以说是“翻拍”中的异类。在这部电影中,除了片名和黄药师、欧阳锋这些名字还能找到一丝金庸的影子,实际上王家卫在讲自己关于“时间”、“离别”的故事。金庸看《东邪西毒》时,恐怕也是一头雾水。翻拍时对人物重新塑造,对故事情节进行二次创作,与同人创作其实有异曲同工之妙。

而江南所写的《此间的少年》也是一部拥有金庸小说人物,背景和故事几乎完全不同的作品。其真正的争议点在于江南在没有获取金庸本人授权的情况下,最终将这部作品进行商业出版并获得了一定的盈利,因此这会被金庸认定为一种“侵权”。
45#
 楼主| 发表于 2017-5-2 15:34 | 只看该作者
一楠 发表于 2017-5-2 10:54
“同人”一词,被认定为起源于日本的“どうじん”一词,多指基于原作品的角色、人物设定进行的二次创作。 ...

同人这东西,出书的不止江南一个,不过通过出版社公开出版的确实不多,基本上都是淘宝印了小册子,圈子里面卖一卖。真要追究,也很难的。

我特意去翻了江南的微博,江南对待此事的态度一直很好,这点我其实蛮欣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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