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查、查、查”的游戏…… 上初中时,校领导不知是冲着了哪路神灵,忽然在全校范围内搞起“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号召全校学生先进行自我批评,再进行互相批评。如同你所熟悉的,这类活动总要有一大堆高大上的“指导思想”,还要有一大堆以“为了”为开头的排比句,而真正落实到每个学生头上,却只有恐慌和头疼。 恐慌是想当然的,因为年少无知嘛,谁身上会没有这样那样的问题,谁还没犯过这样那样的错误呢?比如说我,基本上属于最老实、最听话、最不叫老师操心的那种学生,可是诸如跳院墙、抢秋千这类的事儿也没少干过。至于那些淘气的,更不知道干出哪些出格的勾当了。因为每个人身上都有问题,所以每个人都提心吊胆,生怕自己犯过的某些错误被别的同学给捅出去。 至于头疼,则更不难理解。因为每个人尽管都会犯点儿错误,但在国人心目中,打小报告或揭发别人的行为都是叫人不齿的。所以要批评别人,的确有些困难。至于要自我批评就更不好办。错误是都没少犯,可是又有谁会笨到那个地步,在没有任何威逼的前提下,就会把自己干过的缺德事一件一件都抖落出来呢? 不过这是硬性任务,不做是不行的,学校规定,所有学生都要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一个都不能少。 那就做吧!于是,我们都绞尽脑汁,想着怎样批评别人又不得罪人,再想着怎样批评自己又不暴露目标,于是,大多数批评别人的结果都是偶尔骂人或是不讲卫生,而自我批评的结果则是有时迟到或是学习不努力、自习课上看小说之类……当然,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几百人的学校,总会有那么一两个缺心眼儿的,其中就有一个学生居然在自我批评的环节中把他曾在教室撒尿的罪行坦白出来,不过他非但没有遭到惩罚,反而上了校长总结大会的演讲稿,着实被表扬了一番。也正因为他是这样一位奇葩,所以这事尽管二十多年过去了,同学们仍然记忆犹新。 本以为这种事只是在学生时代有,走入社会后,才知道原来是普遍现象。比如,参加工作以来,在五花八门的“学习”和“整改”活动中,每次都会有“互查”和“自查”两项,当然,有时还会有“抽查”,但这是上头的事儿,和普通职工无关。 只说互查和自查吧,虽然不是如学生时代,是由某一校长头脑一热发起的运动,但形式却大致相同。如同大家熟悉的,这类活动总要有一大堆高大上的“指导思想”,还要有一大堆以“为了”为开头的排比句,而真正落实到个人头上,却只有恐慌和头疼。不同的只是,一般恐慌的都是单位的头头脑脑,而头疼的都是普通职工。 恐慌是想当然的,因为当了多年领导,谁身上还没有点儿问题呢?诸如侵吞公款、贪污腐败等问题,一旦被曝光出来,恐怕就要吃不了兜着走。即使不是这类原则性问题,只是自己过往的糗事若被公诸于众,那也对自己光辉灿烂的形象有损啊!所以他们都会恐慌,生怕有哪个青头楞会把自己会上宣布的“学习”和“整改”活动当真,就如当年那个自曝曾在教室撒尿的学生一样。 至于头疼,也是一样的:都是一个房檐下混饭吃的同事,抬头不见低头见,揭发谁都是个难题;而且由于国人一向对告密者的鄙视,所以这绝不仅仅是面子的问题,而是道德层面的问题。古语说得好:“来说是非者,便是是非人。”哪个正派人会随随便便就揭发别人呢?如果国人真的都有这种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好对别人的行为指手画脚,甚至如欧美一样动辄报警请警察处理邻居的违法行为,那么恐怕等不到反贪局出手,那些贪官早被民众举报送进监狱了。在大多数国人的心里,都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知不对,少说为佳”的原则,所以“互查”这种事总是很叫人头疼的。 而“自查”,也是一样:除非这人实在缺心眼儿,否则,谁也不会把自己所犯的原则性问题曝出来。所以试看那些语言铿锵有力、用词花哨考究的“自查报告”,查出的大抵都是“思想认识不足”、“进取精神不够”、“学习层次不高”之类无关痛痒的条条。 其实谁的心里都清楚,这种所谓的“自查报告”纯属“上坟烧报纸——弄糊鬼呢”,根本就是敷衍了事应付“上边”的。而最主要的是,对于这种糊弄,对于这种敷衍,一般情况下,“上边”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如当年初中时我们交上去的对同学的“批评”和对自己“自我批评”的材料,大多都是不痛不痒无关大体的小毛病,可是却没有老师或校领导狠批我们没有“端正思想,提高认识”,也许他们搞起这场活动的根本目的也就只是搞场活动而已,其效果如何,如果不是智商太低或头脑太僵化,都会知道活动总结里写的“发现了”“提高了”“解决了”“改善了”……等句子其实都是自欺欺人的鬼话(鬼这东西似乎很奇怪,不但喜欢被人们烧纸糊弄,甚至还喜欢自己糊弄自己),在主席台上宣读的他们自己都不信的。 那么上级的“抽查”乃至“调查”甚至“暗访明查”呢?其实也是一样,只要这些东西是由人操纵的,结果就不会有什么区别。无论抽查什么,绝不会抽到最不好的部门、最不好的单位,以及违纪最严重的个人。而调查群众,面对的仍是我们堪称全世界最善良的老百姓,或是这些老百姓最杰出的“代表”。至于“暗访明查”,大抵也只是抓一些地位较低、能量较小、关系又不硬的倒霉蛋充数而已。比如近日曝光的山西因AA制聚餐饮酒而被通报的教师,比如近日曝光的福建因在占道经营摊点买菜的教师(为什么都是教师,而且都是普通教师,实在叫人怀疑有“挑软柿子捏”之嫌),便都是这样的可怜虫。 难道诸如此类的查、查、查真的就都是扯淡,甚至连一点儿作用都没有吗?当然不是。作用总还是有的,尤其是当此类之“查”中牵涉到某个脑子不太灵活的家伙时,就如那个自曝在教室撒尿的学生,这种“查”的活动效果就会十分突出,尤其是会给同一范围内其他 “头疼者”带来一些茶余饭后的谈资,就如我们当年曾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都在谈论关于他在教室怎样撒尿的话题。当然,成为谈资的还有那些犯了晦气的倒霉蛋,就如我们今天在网上大肆讨论因AA制聚餐和在点道经营摊点买菜被通报的问题。在当地,我们一度讨论的通报批评,则是某村治保主任因儿子结婚的大操大办多收了亲友以外村民的一八千元礼金,以及某村长因将亲戚评为特困户发了三百块扶贫款…… 难道诸如此类的查、查、查就只能起到类似的“作用”吗?那种“暗访明查”和古代的锦衣卫、血滴子或是手持尚方宝剑的钦差大臣有些类似,暂且不论。而“自查”和“互查”,或者叫“批评与自我批评”可是我们整风的“法宝”啊,难道也和玄幻小说里写的,“法宝”会认主人,当年曾经百试百灵的“法宝“,一换到别人手里就不管用了? 当然不是。正所谓“此一时也,彼一时也”,同样的手段放在不同的时代,效果完全不同,这种事相当普遍。小时候,曾玩过一种游戏,叫“王字一回头”,方法是由一个小朋友背对着别人用手画“王”字,每画完一字,便可回头一次。其他小朋友则站在他身后几步远的地方,悄悄前进,并且要在他回头之前及时站住不动。如果某人正在移动时被他看见,则直接淘汰出局。如果有人一直闯到他身后将他抓住,他则宣告失败。这个游戏最有意思的就是那个写“王”字的小朋友,“王字”有四笔,再怎么快也半秒多钟,而这笔画的多少或者说时间的长短是完全掌握在他手中的。换言之,如果他只写了三画,或者在四画没有写完时就回头,谁又能知道他究竟有没有写完呢? 当然,如果大家都这么偷奸耍滑,游戏也就玩不下去了。所以这样的游戏只有在幼儿园或低年级的小朋友中才会流行。稍大一些,“人心不幼”,也就玩不成了。而且更重要的是,在一起玩的几个小朋友中,总会有一个拥有绝对权威的,若写“王”字的小朋友没有写够笔画或在没写完时提前回头,他就会一声断喝:你玩赖!这把不算,重来!那个小朋友就会乖乖地重新写一遍。所以,他们才能够一直坚持,在一起“愉快地玩耍” 下去。 窃以为,彼时的“自查、互查”或曰“批评与自我批评”之所以会玩得风生水起,大概也与此类似。因为据说那时的人心纯朴,是有在极度困难时期当官的和普通百姓睡一样窑洞、吃一样饭菜的,是有在枪林弹雨之中首长和士兵一样向前冲锋的……及至后来,还有大权在握而从来不为亲人谋取福利的,有手中常常数万资金进出而从不中饱私囊的……而且更重要的是,上面还有有一个或一群拥有绝对权威乃至生杀与夺大权的“大朋友”,谁若偷奸耍滑,便会一声断喝:你玩赖!拖出去,枪毙!所以,诸如“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游戏才能够一直坚持,所以人们才能在一起“愉快地玩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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