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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瑞雪洪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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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冤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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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楼主| 发表于 2016-11-5 11:39 | 只看该作者
碣石清风 发表于 2016-11-4 16:16
这两天帖子多老眼昏花看不过来了,又把你的漏下了,提起来明早学习。

清风版主太累了,还是要以身体健康为主啊!
32#
 楼主| 发表于 2016-11-5 11:54 | 只看该作者
草舍煮字 发表于 2016-11-4 16:38
讲故事,营造气氛的能力比较强,但逻辑上有点缺欠,妹妹导演这场戏是否考虑过后果?万一对哥哥造成了心理、 ...

谢谢您不惜笔墨用心留评。
关于你说逻辑问题,妹妹导演这场戏是否考虑过后果?万一对哥哥造成了心理、身体伤害怎么办?回答:1、哥哥是个色胆包天、不计后果的人,不采取非常措施是无法改变其本性的。2、即使有一点后果,也比不上他的堕落和家庭破裂、儿子失去母爱重要。3、文学作品如果太过较真,那就没有文学了。4、我见过很多纸媒发表过的作品,那里面的情节设计比我这篇有过之无不及。
关于你说“居然出现了作者旁白”的问题,其实本篇自始至终都是从作者本人的角度叙述的啊,而并不是以文中哪个人物角度写的。
关于你说故事和小说的问题,其实是个争论不已的问题。我宁愿看有精彩情节、以情节取胜的“故事”,也决不看家长里短、絮絮叨叨、所谓“有小说味”的“小说”。只是个人追求、喜好不同而已。
33#
 楼主| 发表于 2016-11-5 11:55 | 只看该作者
碣石清风 发表于 2016-11-5 06:23
有关部门不该(敢)怠慢

谢谢老师细心,已改正。
34#
 楼主| 发表于 2016-11-5 11:56 | 只看该作者
九月盛菊 发表于 2016-11-5 08:12
有关部门不该怠慢,是有关部门不敢怠慢吧。

谢谢评论员细心赏读,已改正。
35#
 楼主| 发表于 2016-11-5 12:07 | 只看该作者
九月盛菊 发表于 2016-11-5 08:26
晚上就想看,可是看见题目又怕做噩梦,只好留到今天,一口气读完,感觉是一篇鬼狐传,有《聊斋志异》之风味 ...

谢谢评论员留评。
是这样的,我通篇都在营造一种诡异气氛,让读者感到洪凯遇鬼了,是个女鬼复仇的故事。而其实呢,恰恰相反,这不是鬼故事。结果,您确实是按我的思路读下来的,感觉是一篇鬼狐传。哈,你上当了,这就是我要的结果,我不能让你猜到。因为一切都是我在刻意误导读者,只有这样,结尾的真相揭出才会震撼。
侦探悬疑类的东西,其实是作者在和读者比拼智力,如果你被作者牵着鼻子走,相信了表现的东西,其实就是作者成功了。如果让你猜到了结局,那就是作者失败了,证明是篇不成功的作品。
愿与评论员商榷。
36#
 楼主| 发表于 2016-11-5 12:08 | 只看该作者
碣石清风 发表于 2016-11-5 08:31
本来想阅读大作的,被抢楼耽误了,楼也没抢到,还误了读评
小说好惊悚,把我抢楼的懊丧吓跑了。故事紧凑 ...

哈哈,非常高兴清风老师加入到抢楼活动中,祝您旗开得胜!
37#
发表于 2016-11-5 12:20 | 只看该作者
枪了半天上瘾了。太费时间了。这期抢完就要歇歇了,千万别累着。你也是。
38#
发表于 2016-11-5 12:22 | 只看该作者
瑞雪洪荒 发表于 2016-11-5 11:54
谢谢您不惜笔墨用心留评。
关于你说逻辑问题,妹妹导演这场戏是否考虑过后果?万一对哥哥造成了心理、身 ...

妹妹对哥哥的顽疾下猛药,最终如愿药到病除,没有出现意外枝节。这样的设计突出了戏剧性效果,这对于小说来说是一个很好的卖点,我只是觉得美中不足而已,不是苛求。
小说是一种叙述性文体,而作者的议论和抒情(旁白)要不露痕迹地通过人物来恰当完成,哪怕用第一人称来写也是这样的。恰当,就是言行符合人物身份。作者不是小说中的任何人物,随意议论抒情是讲故事说评书常见的。
好小说必须有一个好故事,这你我看法一致,但小说的定义是以人物为中心,表现人物形象和性格,故事则是以事件为中心,在要素发挥上比小说欠缺得多。
说来比较逆耳,错误之处请你批评,若不喜欢,我就闭嘴。要是因此断了谁的财路,我考虑要不要打个红包?呵呵。
39#
发表于 2016-11-5 13:51 | 只看该作者
故事情节引人入胜,悬念迭起,扣人心弦,结尾揭开谜底令人虚惊一场。好笔力!
40#
 楼主| 发表于 2016-11-5 14:30 | 只看该作者
碣石清风 发表于 2016-11-5 12:20
枪了半天上瘾了。太费时间了。这期抢完就要歇歇了,千万别累着。你也是。

哈,清风老师,这个抢楼活动确实能上瘾,不过,却如您所言,还是要适可而止的,太过痴迷容易成神经病!
41#
 楼主| 发表于 2016-11-5 14:40 | 只看该作者
草舍煮字 发表于 2016-11-5 12:22
妹妹对哥哥的顽疾下猛药,最终如愿药到病除,没有出现意外枝节。这样的设计突出了戏剧性效果,这对于小说 ...

哈,煮字文友多虑了!
在这篇文章的回复中,只有您不惜笔墨,说了那么多,我很感激的,这说明您认真读了,用心评了,而不是敷衍了事。这很难得哦,我怎么会怪您呢!
我反复看过您的评语的,其实,说实话,你说的是有一定道理的,不存在错误之处哦,都说我心里去了。您对小说和故事的界定和理解是正确的,我的作品确实是注重了故事情节,缺少了人物形象、人性的深度挖掘。其他文友也提出过。我一点一点改正吧,哈!
我现在已经喜欢您了,觉得和您交流很愉快,你不是苛求,而是真心话。以后要多多交流,至于什么“财路”问题,咱别想那么多,无所谓的,只要作品完美比啥都强,哈!:handshake:handshake
42#
 楼主| 发表于 2016-11-5 14:42 | 只看该作者
暴雨迎风 发表于 2016-11-5 13:51
故事情节引人入胜,悬念迭起,扣人心弦,结尾揭开谜底令人虚惊一场。好笔力!

谢谢暴版鼓励,祝您开心!
43#
发表于 2016-11-5 14:51 | 只看该作者
瑞雪洪荒 发表于 2016-11-5 14:30
哈,清风老师,这个抢楼活动确实能上瘾,不过,却如您所言,还是要适可而止的,太过痴迷容易成神经病!

成功会兴高采烈,失败会垂头丧气久而久之人还不郁郁了?
44#
发表于 2016-11-5 15:19 | 只看该作者
瑞雪洪荒 发表于 2016-11-5 14:40
哈,煮字文友多虑了!
在这篇文章的回复中,只有您不惜笔墨,说了那么多,我很感激的,这说明您认真 ...

爽快!
喜欢就抽空读读我的,直言拍砖,勿留情面哈!
45#
 楼主| 发表于 2016-11-5 15:38 | 只看该作者
草舍煮字 发表于 2016-11-5 15:19
爽快!
喜欢就抽空读读我的,直言拍砖,勿留情面哈!

哈,我想我们会成为好朋友的!正在翻找您的作品,马上学习,但我不咋会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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