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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老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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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1 09: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程贤富 于 2017-2-13 10:50 编辑

         “死人了,死人了!”孩子们心虚地边喊边朝家里跑。

         正在打麻将的人听到喊声,以为是小孩在胡说,便大声喝斥道:“乱说,哪里死人了!”

        “真的!我们去看鱼,看到鱼塘边睡着一个死人……”胆大的孩子回答道。

        人们立即站起身来,纷纷往往鱼塘方向跑去。来到鱼塘边,他们发现发哥倒在地上,他家那条老黄狗蜷在他身旁,眼角流着泪,见了来人便支着两只前腿,抬起头,发出揪心的哼哼声,好象在哀求人们救救它的主人。人们赶忙报了警,然后跟发哥的子女们也通了电话。

       警察来到现场,见发哥身上完好,地上有落气时四肢乱弹留下的痕迹。发哥的眼睛已经塌陷,心口处已经开始发黑。

       乡邻们告诉警方,鱼塘边那块秧田就是发哥的,他的家就在十米开外,而且大门一直敞开着。警察走进屋一看,舀在桌上的洋芋稀饭一动未动,只是有了馊臭味儿。

       警察由此推断,发哥昨天傍晚舀好稀饭,他打算利用等待稀饭冷却的这点时间,去看看秧田是否缺水。他带着老黄狗路过鱼塘时,突发脑溢血倒地而亡,只有老黄狗陪了他一天一夜。经过一晚湿热空气的熏蒸,大半天似火骄阳的暴晒,发哥的尸体已经开始腐烂。

       以前人们有串门儿的习惯,就是哪家的肥猪生了病,哪家的母鸡生了个双黄蛋,不到一个时辰,整个村的人都晓得了。现在人们整天扑在麻将桌上,相互之间不再串门了,也像城里人一样生分起来。再加上发哥的家处在整个村子的僻静处,村里人有事时也不从他门前经过,要不是他门前有个废弃的鱼塘,偶尔还有小孩光顾一下,恐怕他的尸体烂成一堆白骨了,人们还以为他在地里忙活呢。

       发哥中等身材,背有些驼,走路时喜欢倒背着双手。他五岁丧父,母亲改了嫁,由奶奶带大。奶奶去逝时,虚岁十二的他开始单打鼓自划船。无娘儿,天照应,虽然发哥幼年丧父,但他的身体一直很棒。他刚满十八岁的那一年,长辈们建议他去当兵,他一去就体检上了。那时当兵提干是农村青年的唯一出路,需要占关系,公社干部找个偏偏理由就把他刷了。此后,他就死心塌地地在家务农。改革开放之初,他开过蜂窝煤厂,开过豆腐坊,尽管挣钱不少,但由于他一生喜爱周济穷人,一年到头也所剩无几。发哥与人打交道时态度谦卑,就是与三岁小儿说话时也是您字上前,故大人小孩长辈晚辈都叫他发哥。这称呼里包含着对发哥的尊重,也有祝福他越来越发财的意思。

      发哥育有四儿三女,都在外面当老板,发嫂也进了城,家中仅余他孤身一人。发哥的儿女们还是挺孝顺的,也希望他去城里安度晚年,可他一进城就觉得胸闷气短,头疼跑肚,只好留守在老家。逢年过节时,儿女们带着一大堆礼物回来看他,孙子孙女们嘴巴上像抹了蜜似的,整天围着他一声赶一声地喊着“爷爷,爷爷,爷爷……”孙子们喊一声,发哥捋捋胡须“嗯”一声,哪怕把嗓子都应哑了他还是高兴地应着。

       每当有孙子回来看望过发哥,孙子一走,发哥就会去麻将馆显摆。乡亲们专注地打着牌,也不理睬他的,他就主动走上去打招呼,打牌的还是不理睬他的。发哥的好朋友覃大爷看不过意了,就扭过头问:“发哥,是不是又有孙子回来看望过你啊?”

      发哥的耳朵本来有点背,可有关孙子的话题他却听得明明白白,听完他就喜滋滋地直点头:“是的,是的,刚刚坐车离开呢。”

      发哥家那条老黄狗本是隔壁张家的。张家的儿子在外面发了大财,开着高级小轿车回到老家,把几个大活人请上车就算搬了家。临走时,张老汉要带走那条看家护院的老黄狗,儿女们都不情愿。张老汉说:“老黄狗不去,我也不去。”儿女们只好用纸盒给老黄狗铺了一个窝,搁在后备箱里将它带进了城。

      村里人整天忙于打麻将,很快就把张家人和那条老黄狗忘得一干二净。此后,张家人再也没在村里露过面,可是老黄狗却回来了。老黄狗是什么时候回来的,大家不知道。以前虎头虎脑的老黄狗现在变成了神情沮丧的老黄狗,大家也未觉察到。直到有一天,村里人看见老黄狗从张家那个狗洞里钻进钻出时,才晓得老黄狗回来了。村里人再抬头看看张家那栋大瓦房,房顶坍塌了,只剩下四围的砖墙还挺立着。村里人看见老黄狗,也将心比心地猜测着:是老黄狗不适应城里生活?还是张家人背了时,连老黄狗也养不活了?还是张老汉变了心,遗弃了老黄狗?还是城里人容不得它乱拉乱撒的恶习,被警察给赶了回来……

      后来村里一只接一只地丢失鸡子,才让人们真正想起这条老黄狗。以前村里从未丢过鸡子,村里人都认为是老黄狗干的。从此,人们一看见它就朝死里揍。

       有一天,发哥到镇上去取钱,忘了锁上大门。后因天降大雨未能及时赶回。第二天他匆匆赶回家,打开门一看,他所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屋里一地鸡毛,一清点,少了那只生蛋最勤的新母鸡。肯定是被老黄狗皮葬了。他在村里转了一圈,找到了满嘴是血的老黄狗。情急之下,手无寸铁的发哥飞起一只脚,可刚一伸腿他又缩了回来。被揍怕了的老黄狗吓得几天不敢归家。

       发哥回到家里,他忽然听到神柜底下有鸡子在叫,他趴下身子一看,是那只毛发凌乱的新母鸡躲在下面。他循着地上的鸡毛走进灶屋,又看见灶背后有一只死野猫,野猫的嘴上还衔着一撮新母鸡的羽毛。这时发哥才明白,是野猫来偷吃鸡子,老黄狗帮他咬死了野猫。他又联想起以前其他家庭丢失的鸡子,肯定也是野猫干的。

       想到这里,发哥的腮帮子不住地扯动。原来他小时候栽过跟头,将左腮撕开一道大口子,伤口癒合后仍留有韭菜宽一道疤痕,他冤枉了好人时便会有上述反应。

      发哥跟老黄狗接触了好一向才逐渐消除隔阂。发哥在灶前用稻草给老黄狗铺了一个窝,老黄狗从此就把发哥的家当成了自己的家。有老黄狗作伴,发哥不再孤单。一有空闲发哥就和老黄狗聊天,每次聊天时发哥总是这样开头:“老黄,我俩来说一会儿话吧……”

       发哥烧火做饭时,老黄就守在他身边。发哥的牙齿缺了多半,他便把肉剁得细细的做成丸子。肉丸煮熟了,发哥先给老黄舀上一满碗,然后才给自己舀。老黄咬开热冒冒的肉丸,一股热汽烫得它的嘴一歪一歪的,发哥以为它连丸子也嚼不动呢,就说道:“老黄,你的牙齿落完了,我也只剩三颗了……”

      吃完饭,发哥摸着老黄的肚子说:“狗日的,肚子都涨得圆滚滚的了……”接着他又捏紧拳头放在它头上,吓唬它说:“老黄,你要是犯贱,去偷吃别人家的鸡子,我就一拳结果你的狗命!”

       老黄的两只耳朵有巴掌那么大,发哥就把它的大耳朵翻转过来,一放手,它摆摆脑壳又将耳朵还了原。闲来无事时,发哥就和老黄一遍又一遍地玩这种傻瓜游戏。有时发哥用力过猛,老黄也不缩回脖子,就“汪”的叫一声,好象在说:“发哥,你轻一点好不好?”

       发哥没有麻将瘾却有瓜子瘾。吃过晚饭,发哥就把瓜子端出来,嗑完一颗正往大嘴里送时,身边的老黄也条件反射地张大了嘴,他就把瓜仁丢进了它的嘴里。只有发哥盘腿坐在床上,嘴里噙着旱烟,吧嗒吧嗒地抽了一锅又一锅时,老黄才安静下来,坐在床下陪着他。

       一天晚上,几个男子趁着夜色,手拿编织袋准备对老黄下毒手。机警的老黄“汪汪”大叫,正在远处纳凉的发哥听到叫声,慌忙跑过来。一见发哥来了,那几个人就说他们是来买狗的。发哥说:“你给再多的钱我也不卖。”那几个人争辩说:“这狗是张家遗留下来的,你有什么权利卖?”发哥说:“对不起,老黄本是张家的,但张家人走了,它差点饿死了,是我捡来喂活的。‘捡的当买的’,这句土话不知你们听说过没有?”那几个人见辩不过发哥,就知趣地逃走了。

       发哥上山干活,老黄就蹲在门边替他看家。发哥一面干活一面哼着山歌,他的这个习惯是老黄来到他家之后才养成的。干完活回来,发哥一看到老黄就会惊喜地叫一声:“老黄——”它一听到喊声就亲热地扑上去舔他的手背,口里还不停地哼叫着。那哼叫声好象老黄尖着嗓子在连声回答:“发哥——我在这儿呢——发哥——我在这儿呢——”舔完手臂,老黄抬起两只前脚放在发哥胸前,一对大耳朵紧贴在后脑勺,尾巴摇来摆去,腰肢灵活地扭动着。

      一天下午,发哥累得浑身汗淋淋的,一回家他就喜滋滋地跟老黄聊起今年的好收成。他边聊边不停地抚摸着狗背上的黄毛,竟忘了换掉身上的湿衣,因此偶感了风寒。发哥以为自己还像年轻时那样,在床上躺几天就会好的。殊不知,这一回他一倒下就再没爬起来,并且越躺病情越重,心里就像有一团火在剧烈燃烧,喉咙干得要命。

      一连几天,只有老黄守候在发哥身边。发哥心里有堆火,不想吃东西,只想喝水。老黄饿得受不了时就去外面觅一会儿食,发哥也不晓得它到底觅到食没有。

       发哥躺在床上,好想有个人走进来,先递给他一碗冷水,再跟儿女们报个信儿,然而等了好几天硬是没等到。睡到第五天时,发哥恍恍惚惚听见有人走近他的屋子,他急切地盼望着,可是那人不知为何又转身离开了。发哥想喊回那个人,但他已经发不出声了。

       儿女们换下来的旧手机拿回来好几个,也轮流教了他好几遍,他说学了没用,始终没学。要是会打手机,儿女们知道了,不出半日也能赶回家。他绝望了,以为这一回活不成了。他悲哀地想道,以前哪家有困难自己都是尽心尽力地帮,没想到轮到自己时却只有死路一条。要是没有收留老黄,自己落气时恐怕连送终的也没有……

        对于发哥近几天来发生的变化,老黄似乎没有太在意。突然有一天,老黄像人一样立在发哥床边,两只前爪攀着床沿,嘴里发出低低的哼哼声,有如一个很想开口说话的哑巴,在吃力地表达着什么。发哥不明了老黄的意思就没有作声。过了一阵,老黄生气了,它大声吠着。这一次发哥明白了,老黄想帮它却不晓得怎么帮。发哥用细如蚊蝇的声音对老黄说:“老黄,我想喝碗凉水!”发哥说完就紧盯着老黄的脸色。老黄一点反应也没有。人有人言狗有狗语,狗怎能听懂人话呢?思来想去,发哥又使劲儿干咳了几声,那咳声又干燥又嘶哑,像在敲打破烂的竹筒。老黄放下两只前爪,走进了厨房。厨房里传来水瓢与缸壁相撞击的声音,发哥高兴地想到,这回有救了。狗衔来了水瓢,可是途中颠簸得一滴不剩了。发哥想去拿水瓢,然而连伸一下手的力气也没有了。老黄聪明地将水瓢搁在了发哥枕边。发哥感激地侧过头,用干枯的舌头舔着那湿润的瓢壁。纵然没有喝到明水,但发哥的饥渴症还是缓解了不少。如此这般重复了好多次,好多天,发哥竟然奇迹般地活了过来。

       发哥站了起来。他想,自己这条老命是老黄给的,怎么感谢它呢?发哥想了好久也没想出个万全之策,后来,他只得象征性地将水瓢供在了家神上。有了这次血的教训,发哥强迫自己学会了使用手机。没想到突发脑溢血,让发哥来不及摸出手机就一命呜呼了。

       傍晚时分,发哥的子女们都一起赶了回来。发哥的三个女儿还未下车就嚎啕大哭起来,发哥的好朋友覃大爷见了就吼道:“嚎什么嚎?早先干啥去了?在生不孝,死了流狗尿!”

       警察带领发哥的儿女们看了现场,得到他们首肯并在出警记录上签字确认以后,他们抬走了父亲的尸体。在搬动尸体时,老黄咬着发哥的裤管不放,发哥那不谙世事的小儿子还狠狠地踢了老黄一脚。

       灵堂设在发哥那间宽大的堂屋里。为了增加人气,发哥的儿女们在他的灵柩前摆了两排麻将桌。人死饭门开,不请自然来。有吃有喝有麻将打,村里那帮麻友们齐聚在发哥灵前,嘻嘻哈哈地搓着麻将。

       为了求得心理上的平衡,儿女们租了一口冰棺安放着发哥的尸体,他们一连守了三天三夜的灵,麻友们也三天三夜未合眼。白天是狮子和锣鼓,晚上是号队和乐队。顿顿满盘盛席,又是鸡又是鱼又是蹄膀,吃得麻友们是两头冒油。

       在这三天三夜里,被人遗忘的老黄依旧睡在鱼塘边,无人去看他一眼,也无人给它送去一丁半点食物。

       发哥的万古佳城,也请当地著名的阴宅先生下过罗盘。阴宅先生说,半夜子时下葬才能接上龙脉。出殡的那天晚上,发哥的儿女们见人就发红包。村里人倾巢出动,送葬的队伍挤挤挨挨的,前前后后加起来有好几公里长。麦草做成的火把夹在送葬的队伍当中,远远看去活像一条长长的火龙在黑夜里盘旋,抬在人们肩上的棺材便是那高昂的龙头。

        跌跌撞撞地行走在送葬队伍最后面的,是饿得皮包骨的老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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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2-11 10:13 | 只看该作者
谨以此文给各位新老朋友拜个晚年,同时祝元宵节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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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1 12:32 | 只看该作者
占位待慢品细读,感谢赐稿梦游太虚,致敬、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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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1 15:28 | 只看该作者
这是一篇乡土味浓郁的小说,情节不复杂,人狗两条线,人是好人,狗是义狗。小说以主人公发哥突发脑淤血死亡开篇然后倒叙他苦命勤劳善举的一生,极典型的农民代表,收养了黄狗后与老黄相伴共度余生,老黄的护主救主细节描写生动感人,以狗喻人以狗反衬,嘲讽了不孝儿女,尤其为发哥送葬场面的描写,对比下让人心寒。很有现实意义的小说。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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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2-11 16:04 | 只看该作者
碣石清风 发表于 2017-2-11 15:28
这是一篇乡土味浓郁的小说,情节不复杂,人狗两条线,人是好人,狗是义狗。小说以主人公发哥突发脑淤血死亡 ...

感谢清风版主的鼓励,应多指出不足才是哟。问好,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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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3 11:54 | 只看该作者
经过一晚湿热空气的熏蒸,大半天似火骄阳的暴晒,发哥的尸体已经开始腐烂。——我生活在北方,也许这是南方真实的情况。但就北方而言,大半天就开始腐烂,貌似在一年中最热的那几天也不会出现。这句是否再推敲一下?个见乱弹,恕我直言。
此作把一条狗刻画的入木三分,足见先生文笔功力。而主题里寓意多元化韵味悠长,是此作成功的环节,整体构思颇具名篇《白马》的架构。小说针砭、暗喻、揭示嘲讽等写作手法技巧运用娴熟,文脉推理推敲很得章法,值得学习借鉴。其他环节要素都很不错,感同清风版主雅评,不再啰嗦。一篇成功的短篇小说!
遥祝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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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2-13 14:32 | 只看该作者
戏笑九宫 发表于 2017-2-13 11:54
经过一晚湿热空气的熏蒸,大半天似火骄阳的暴晒,发哥的尸体已经开始腐烂。——我生活在北方,也许这是南方 ...

感谢版主的提醒 ,其实这个开头是我堂哥的真实写照。在我们南方,稻子封田的季节已经相当热了,人死了在外面睡了一晚上,再加大半天暴晒,堂哥的眼睛已经生蛆了,心口处已经开始溃烂了,只是我觉得这样写好象太龌龊了,因此程度还写浅了些。南方与北方是不同的。感谢戏笑九宫版主知无不言,问好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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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2-13 14:32 | 只看该作者
戏笑九宫 发表于 2017-2-13 11:54
经过一晚湿热空气的熏蒸,大半天似火骄阳的暴晒,发哥的尸体已经开始腐烂。——我生活在北方,也许这是南方 ...

感谢版主的提醒 ,其实这个开头是我堂哥的真实写照。在我们南方,稻子封田的季节已经相当热了,人死了在外面睡了一晚上,再加大半天暴晒,堂哥的眼睛已经生蛆了,心口处已经开始溃烂了,只是我觉得这样写好象太龌龊了,因此程度还写浅了些。南方与北方是不同的。感谢戏笑九宫版主知无不言,问好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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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2-13 14:35 | 只看该作者

《九哥之死》

本帖最后由 程贤富 于 2017-2-13 14:37 编辑

       九哥走了,噩耗传来,令我难以置信。如今八九十岁的耄耋老人也随处可见,六十几的人,好象与死是不沾边的。
  信也罢不信也罢,反正事实摆着。
  匆匆赶回老家。碰到一群人,他们向我讲起发现九哥的死亡经过。碰到另一群人,又向我讲述一遍。版本只有一个,总共听了不下十遍:今天太阳落土时,一群小孩去鱼塘看鱼,发现塘边躺着一个人,人的一侧蜷着一只小狗。凭小孩的经验判断,这人死了。“死人了,死人了!”孩子们心虚地边喊边朝家里跑。时值盛夏,大人们无事可干,正聚在一起打麻将。当听到这个消息,他们还以为是小孩胡说,便不禁喝道:“乱说,哪里死了人?”胆大的回答道:“真的!我们去看鱼,看见塘边躺着一个死人。”乡邻们赶忙来到塘边,发现九哥身上完好。他家那只小狗蜷在一旁,见了来人就立起两只前脚,昂着头发出揪心的哼哼声,仿佛在哀求来人一定要救救它的主人。地上有九哥落气时,四肢乱弹留下的痕迹。
      塘边是九哥的秧田,他的家就在十米开外的坎上。大门敞开着,人们走上去一看,舀在桌上的洋芋稀饭一动未动。根据九哥眼角和心口处已经发黑,饭有馊臭味儿的情况进行推测,九哥昨天傍晚舀好饭,他打算利用等饭冷的这点功夫,去看看秧田是否缺水,走到塘边突发脑溢血,倒地而亡,只有那通人性的小狗陪了他一天一夜。经过一晚湿热空气的熏蒸,一天似火骄阳的暴晒,他的肉身开始变质腐烂。事情的来龙去脉分析清楚之后,乡邻们一面通知九嫂及其子女,一面封锁现场,找村里有威望的人再次进行确认,然后开始料理后事。
  我到时,九哥已躺在寿材里了。
  九哥是我的堂哥,他育有两儿一女,都在外面当老板,九嫂进城带孙子读书去了,家中仅余他孤身一人。他的家紧挨着我的老家,处在整个院子的僻静处,无事时,人们都不往那儿走。加之九哥不打牌,又没有与邻居聚在一起吹牛的爱好。要不是门前有个废弃的鱼塘,偶尔还有小孩们光顾一下,恐怕烂成一堆白骨了,人们还以为他在忙活呢。
  九哥在同辈当中排行老大。他是二伯的独子,五岁丧父,母亲出了嫁,由奶奶带大。奶奶去逝时,虚岁十二的他开始单打鼓自划船。
  九哥是有恩于我们家的。那一年,父亲从煤厂下放回家,全家五口人挤在一间偏水房里。他与我们家仅一墙之隔。他住着祖传的一间大瓦房。多亏他腾出底楼,自己住顶楼,才使我们家度过难关。由于年龄小,住在楼上的他,半夜不敢下楼解手,便把酸菜坛子当成马桶。有一天晚上,正在楼下睡觉的我们,忽然听到哗嚓一声巨响,接着传来一阵恶臭。点燃油灯一看,是粪坛子从楼梯口滚下来了。估计他半夜起来解手时,一不小心打翻坛子了。父母为此清理了好半天,并挑来几撮箕石灰撒在屋子里,才把气味压下来。
  后来,九哥长大了要成婚,我们才把房子还给他。那时候,我们家里还没有建大瓦房的能力,便围着他的房子建了两间偏水房。按照惯例,我们家新建房子,是要与他的房子间隔一定距离的。父亲给他讲明道理,说等我们长大了,有能力建大瓦房以后,就把这两间偏水房让给他。当时也有人挑拨,说我们家会霸占他的宅基地。九哥年龄虽然小却深明大义,他没有听信谗言。两家墙挨墙住了几十年,从没说过一句气话。改革开放后,我们拆掉老房子,建了一栋大瓦房。父亲说到做到,把那两间偏水房让给了九哥。大瓦房刚建好不久又闲置下来。九哥门前有个大猪圈是我们家的,在出卖这栋房子时,我们决定把那个猪圈送给九哥。当我把这个决定告诉九哥时,他连一句感谢的话也没有,只是微微笑着,蚊子似的嗡嗡两声,左嘴角朝左腮扯了几下。
  那一年腊月间,他杀了年猪后,吭哧吭哧扛来一大腿肉。我知道,他不善言辞,但瞎子吃汤元,心中有数。今天,他是为猪圈的事感恩来了。从内心来说,我并不想他这样做,兄弟之间何必这么俗气呢?
  我提着沉甸甸的猪腿:“九哥,你这是么子意思?”
  九哥树一样立在客厅中央,手足无措的样子,依旧没开口说话,依旧左嘴角朝左腮扯了几下。原来他小时候栽过跟头,将左嘴角撕开一道大口子,伤口癒合后仍留有韭菜宽一道疤痕。他心存感激时便会有上述反应。
  中午,我俩喝了不少白酒,吃过晚饭后他坚持要回家。见他走路时两脚相撞,偏不走路上的样子。我说,九哥,你歇一晚再回去。他说,不行!猪饿急了要翻出圈外害人。大门不开,鸡子上不了歇。我只好喊个摩托将他送回老家。
  无娘儿,天照应,九哥的身体一直很棒。他满十八岁的那一年,长辈们见他无牵无挂的,建议他去当兵。他一去就体检上了。那时当兵要有背景,干部们找不出理由了,就说他的姑父,当然也是我的姑父系地主成分,政审没通过。后来他去修过襄渝铁路,从张飞庙到龙角的公路也有他洒下的汗水。
  搞大集体的那些年,正值九哥拖娃娃滩,一家五口,生活还是蛮艰难的。杀年猪时,他一个人跳下圈就把萝卜大个猪提上来了。人们评价九哥没有偏财运,手里不出大猪。改革开放后,他也不甘落伍,一边在附近学校当炊事员,一边打豆腐做蜂窝煤卖。由于他诚实守信,砖头一样结实的豆腐和经久耐烧的煤球,远销到政府所在地,还时常供不应求。因为有充足的豆渣作饲料,加上九嫂的耐心细致,养的肥猪壮如牯牛。一年卖几头,再杀几头办腊肉,日子渐渐滋润起来,脸上的笑也多了起来。尤其是儿女们长大成人,都在城里安了家以后,常看到他笑得合不拢嘴。他本也可以去城里安享晚年,然而一辈子忙惯了的人,一停下来手脚就水肿,只能脚不停手不住地忙这忙那,身子才不出毛病。一天忙完了,整几个小菜喝点小酒。然后脸红颈涨的,反背着手站在坝子边望着远方。站累了提几下脚,换个位置再站,直到不见人影了才回屋睡觉……
  九哥的子女们都还没到,我吩咐帮忙的要尽心尽力,今后你们有事,他们也会尽力而为的。给周边的商店也打了招呼,东西暂时赊着,孝子们回来结账。总之,要办体面一点。
  第二天,九嫂和子女们陆续到了。幺儿子浑名罗汉,一跨进门就扑在父亲的棺材前,口里喊着:“爸爸,我来晚了!”额头在地上叩得咚咚直响。
  为了补偿九哥,一连坐了三晚上夜,亲戚们也跟着三晚上没合眼。念九哥与我兄弟一场,我也一连守了三晚上。天天晚上又是狮子,又是锣鼓,又是乐队。顿顿满盘盛席,整鸡整鱼整蹄膀,整得乡邻们两头冒油。
  九哥的万古佳城,也请当地著名的阴阳先生下过罗盘。阴阳先生说,要天亮前下葬才能接上地气。出殡的那天凌晨,抬丧的看不清路,我带头高举着点燃的麦草。十几套狮子锣鼓连成一长串,中间夹着无数火把,远远看去像一条火龙,那棺材就是高昂的龙头。乡邻们无不称赞孝子们安排周到,给九哥长了脸。乡邻们还说,九哥没讨到好死,但讨了个好埋。
   【写好后,我还发给几个侄儿看过,他们为此都很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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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2-13 14:37 | 只看该作者
这是2014年6月堂哥死后,我写的一篇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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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3 17:11 | 只看该作者
程贤富 发表于 2017-2-13 14:35
九哥走了,噩耗传来,令我难以置信。如今八九十岁的耄耋老人也随处可见,六十几的人,好象与死是不 ...

因为九宫曾用笔名九哥,所以认真仔细研读品味了这篇文章。此作有叙事散文的情韵,有小说要素的丰满度,与先生佳作《老黄》相比,更令人感动。好文章!
也许这篇散文正是先生创作《老黄》的初衷和基础底蕴,看了这篇文章,更加感觉《老黄》其韵味,学习欣赏!
也看到了先生关于南方气候的回复,因不曾在南方生活过,浅见陋见还望先生海涵。远握
12#
 楼主| 发表于 2017-2-14 07:13 | 只看该作者
戏笑九宫 发表于 2017-2-13 17:11
因为九宫曾用笔名九哥,所以认真仔细研读品味了这篇文章。此作有叙事散文的情韵,有小说要素的丰满度,与 ...

感谢版主,辛苦版主了。耽误了你富贵的时间。问好。
13#
发表于 2017-2-15 14:42 | 只看该作者
加精理由:这是一篇乡土味浓郁的小说,情节不复杂,人狗两条线,人是好人,狗是义狗。小说以主人公发哥突发脑淤血死亡开篇然后倒叙他苦命勤劳善举的一生,极典型的农民代表,收养了黄狗后与老黄相伴共度余生,老黄的护主救主细节描写生动感人,以狗喻人以狗反衬,嘲讽了不孝儿女,尤其为发哥送葬场面的描写,对比下让人心寒。很有现实意义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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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2-16 15:29 | 只看该作者
碣石清风 发表于 2017-2-15 14:42
加精理由:这是一篇乡土味浓郁的小说,情节不复杂,人狗两条线,人是好人,狗是义狗。小说以主人公发哥突发 ...

感谢版主,辛苦版主了,问好版主。
15#
发表于 2017-2-16 17:27 | 只看该作者
这个义狗写得不错,特别的生活化的细节有妙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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