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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人为的红灯和制度的绿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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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3 23: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万里山水 于 2017-4-4 14:22 编辑

  

  近日看到聂树斌的案子已经得到了赔偿,聂树斌的父母表示不再上诉,案件终于在案发后二十一年了结。看过国外获奖电影《被告护士》,那个受冤屈的被无期徒刑终生监禁的老护士,其实也没有住几年监狱,就皆大欢喜无罪释放了。比起一脸稚气的聂树斌,那都不算件事情了。近几日还看到消息说有人要请张艺谋拍摄聂树斌题材的电影,已经被声明是愚人节节目。其实即使不是一个节日的调侃,估计也很难被拍摄出来,因为不喜欢这件事情如此结尾的人们太多,随意找下一个理由就可以让事情泡汤。就像是聂树斌的母亲二十年间跑来跑去寻找呼告一直被拖延和无视一样。

  过去的事情,可以静下心来捋一捋,究竟是什么阻碍了聂案的平反昭雪。从聂树斌被枪毙开始,聂家就没有停止过上诉,到了真凶出现,聂树斌依旧被河北高院判处王书金不是聂案的真凶,强奸杀人的帽子,依旧戴在聂树斌的头上。加上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节目,对聂树斌案进行的报道,几乎再次明确了聂树斌罪犯的身份,可以看出平反昭雪,简直就是天方夜谭。继2013年河北高院的裁定之后,2014年,最高院指令山东高院进行复查聂案,一查就查了三个多月,眼见不了了之。泥牛入海,常有的事情。 

  直到今天,聂树斌案彻底沉冤昭雪了,人们才得以知道一些内幕,尤其是河北政法委书记张越被调查后,媒体爆出了他的一个重点,就是他在聂树斌平反的巨大阻力中,所起的可怕作用。也就是说,河北政法委书记张越,这个人称“河北王”的老贼,以一己之力,掌控了整个司法系统,甚至干扰到了山东高院,硬是把一起人命关天的案件压了这么多年。张越为什么插手聂树斌案,未必是他跟聂树斌有仇从媒体上的海量信息中筛选,可以得知他与一位原河北省政法系统的老领导有关。多年前,公检法机关曾有人提出异议,认为聂树斌只有口供没有其他证据,要求改判。该领导却下令要杀,而且快杀。后该领导后来调任北京任职,据说,成为了张越的“盟友”。而操作这样的行为,对于他们那个等级的人来说,简直就是一件轻巧的事情。如果领导不倒台,聂树斌的案子能翻的了吗?即使有和聂家一条心的公安局被提前退休的副局长,长期坚持报道此事的记者,坚决支持聂家的律师,都只是数量有限的胳臂,尚看不出一时半会能够拧过占据重要位置的隐形粗暴大腿的可能。而靠法律的途径解决冤假错案,显然不是聂树斌父母能在有生之年解决的问题。这人为的红灯挡住了平反的道路,一挡就挡二十多年,若不是腐败官员露出狐狸尾巴,中央电视台邀请的专家已经明确指出了,聂树斌的罪责已经是明确无误的事情了。可悲的是,这种人为的红灯现象,几乎是中国现有社会的一种绝症,不是狐狸尾巴外露,不是有正义的人们顺势而为,可以想象得到当事者可以把无耻保持到人人都绝望以后。

  而最近突然被舆论热火起来的于欢案件,也是一个值得深思好考虑的问题。支持和反对的声音都可以去倾听和判断。高利贷的小广告像卖淫的女子做广告一样,已经把信息散播在千家万户的门口以及人们行走的街道道路上了。这种被劳动人民诅咒过的丑恶制度,居然已经死灰复燃,公然来到了人们中间。看央视法律节目,得知那些靠高利贷发财致富的恶人,已经把坑害借贷者的游戏,提前到到银行交易的时候就开始了。步步紧逼,倾家荡产只需要几天的时间就能完成。做为诈骗罪被控制的犯罪分子,没有制度的制约,估计放出来以后,还可以重操旧业,法律范围允许的事情,难道不是被允许的事情吗?

  人们同情和支持于欢对侮辱他母亲的追债者的复仇,各种声音里基本上都能听到支持的主旋律,但是借债还钱是一种天经地义的事情。高利贷是旧时代人吃人的制度下的玩意。被政府支持和默许,就应该知道可能的结果。但是人们没有看到这种规避和防范,看到的只是这种无序的泛滥和对于道德和法律的践踏和无视。还不起高额借贷的人,和借出高利贷要实现巨额款项的高利贷者,形成的冲突,不是温和与有序,而是被逼到了道德和性命的悬崖边。看不出有任何的余地,追债者,做为老板的雇工,需要完成作业才能获取报酬,这是当然的事情,盗也有道,况且这种盗贼一般的工作,也是政府和法律允许的。

  所以连出现场的警察都感觉于欢家被逼债是一种经济行为,而不是一种犯法行为,殊不知这种没有任何道德底线的经济行为,已经为犯罪打起了绿灯,让没有告发和炒作起来的高利贷催款行为,得以继续私下进行,也为无数的罪孽的产生,铺好了产床。于欢家的悲剧,既不是开始,也不会是结尾。终结罪恶,需要靠能操作法律权杖的人们,也靠整个社会的觉醒和拨乱反正。

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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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4-3 23:50 | 只看该作者
热门话题,人人都在叙说。说出一点感慨,像是说出人们心中的一些憋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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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4 07:17 | 只看该作者
对于权大于法,多年来是百姓痛恨的,其根基之深久矣。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亦是如此,百姓只有习惯和躲事,反过来又助长了邪气。底层百姓的话语权基本就是摆设。
4#
发表于 2017-4-4 08:43 | 只看该作者
世间的不公平事,法律是一把尺子,只有扩张到极限时,该咋地就咋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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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4-4 08:49 | 只看该作者
文字闪耀生活 发表于 2017-4-4 07:17
对于权大于法,多年来是百姓痛恨的,其根基之深久矣。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亦是如此,百姓只有习惯和躲事,反过 ...

中大奖一般的平反,权力的任性和滥用,只能让一些人快乐和气愤,而不知道其中的悲哀和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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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4-4 08:51 | 只看该作者
时光安然 发表于 2017-4-4 08:43
世间的不公平事,法律是一把尺子,只有扩张到极限时,该咋地就咋地吧。

迟到的公正和公然的丑恶,已经让法律的尊严荡然无存,况且所谓的法律法规还永久地处于不健全之中呢。
7#
发表于 2017-4-4 09:02 | 只看该作者
被暴露出来的冤案是幸运的,因为有可能被翻盘。而那些没被暴露出来的冤案,也许就像就像腐叶,终将化为泥土,没有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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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4-4 09:09 | 只看该作者
lvhq018 发表于 2017-4-4 09:02
被暴露出来的冤案是幸运的,因为有可能被翻盘。而那些没被暴露出来的冤案,也许就像就像腐叶,终将化为泥土 ...

推翻冤案需要最信得过的人们的支持,需要各种机缘条件的配合和形成。唯有平反昭雪,才能让冤魂安宁,让活着的亲人得到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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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4 10:43 | 只看该作者
在当今社会普通老百姓要想申冤,何其难也,什么时候小民的权利得到伸张,那才是民主与法治的真正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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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4-4 14:27 | 只看该作者
李立红 发表于 2017-4-4 10:43
在当今社会普通老百姓要想申冤,何其难也,什么时候小民的权利得到伸张,那才是民主与法治的真正春天

谢谢细心阅读,错误已修改。贪官污吏纷纭,不露出狐狸尾巴之前,看不出有什么实际的办法。民心可贵,民心有限。
11#
发表于 2017-4-5 11:25 | 只看该作者
点精推荐理由:把聂树斌案和于欢案串起来看,试图发现背后的端倪。拷问法制体系的疏漏,对热点问题冷思考,给人启迪。
12#
发表于 2017-4-5 12:59 | 只看该作者
什么时候普通老百姓的权利得到伸张,那才是真正的和谐社会了啊
13#
发表于 2017-4-5 13:02 | 只看该作者
拜读欣赏万里老师佳作,问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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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4-6 09:01 | 只看该作者
lvhq018 发表于 2017-4-5 11:25
点精推荐理由:把聂树斌案和于欢案串起来看,试图发现背后的端倪。拷问法制体系的疏漏,对热点问题冷思考, ...

感谢悉心总结。连小人物都可以看出的社会问题,估计那些操纵大事的人们,也就是浑水摸鱼,在人们反抗和觉醒之前,继续为非作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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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4-6 09:02 | 只看该作者
云馨 发表于 2017-4-5 12:59
什么时候普通老百姓的权利得到伸张,那才是真正的和谐社会了啊

有侥幸中大奖的,所以心怀侥幸者,几乎全部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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