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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低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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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人之常情”,不应是于欢被改判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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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17-4-13 09:29 | 只看该作者
貌似在学西方法律,但关乎人性的精髓,国人却是停留于皮毛,甚至皮毛都不是。于欢案改判与否都将成为羞耻的里程碑。
32#
 楼主| 发表于 2017-4-13 09:45 | 只看该作者
秦皇岛简枫 发表于 2017-4-13 09:29
貌似在学西方法律,但关乎人性的精髓,国人却是停留于皮毛,甚至皮毛都不是。于欢案改判与否都将成为羞耻的 ...

是啊。
33#
发表于 2017-6-20 20:29 | 只看该作者
其实,于欢案的关键点在于我们的法律存在问题,那些脑残的法律专家没有考虑到“人之常情”,立法思维出现了偏差。试想,如果是那些专家的母亲受辱,他们会不会杀人?若是人人都会做出的反应,难道就不具有正当性?法律就不应该反思么?
34#
 楼主| 发表于 2017-6-20 20:46 | 只看该作者
逐鹿江南 发表于 2017-6-20 20:29
其实,于欢案的关键点在于我们的法律存在问题,那些脑残的法律专家没有考虑到“人之常情”,立法思维出现了 ...

35#
发表于 2017-6-21 15:39 | 只看该作者
23号要宣判了,坐等。
36#
 楼主| 发表于 2017-6-21 17:21 | 只看该作者
王阳 发表于 2017-6-21 15:39
23号要宣判了,坐等。

估计会改判的。
37#
发表于 2017-6-21 18:56 | 只看该作者
王阳 发表于 2017-6-21 15:39
23号要宣判了,坐等。

绝对不会无期,可能有个几年,我敢打赌。
38#
发表于 2017-6-21 18:58 | 只看该作者
低眉 发表于 2017-6-21 17:21
估计会改判的。

推动法制进程乃至于推动历史的往往是偶然事件,是我们强行地把他们往套路上在拉拽。法律就是人情,没有人情,法律何用——当然这得展开,否则容易引起歧义。
39#
发表于 2017-6-21 19:40 | 只看该作者
司法审判不能违背人之常情,要尊重人民群众的朴素情感和基本的道德诉求——很难想像,这话出自最高院之口。
吾无言矣!
40#
发表于 2017-6-21 20:46 | 只看该作者
说点另外的,就四月份,在美国,几个中国留学生侮辱打骂一个流浪汉,结果恼怒的流浪汉用刀捅死一个中国留学生……法院判决流浪汉正当防卫无罪释放。
之所以说这个案子,余欢当时所处的环境,比这个流浪汉更为恶劣。
41#
发表于 2017-6-21 20:55 | 只看该作者
一直认为于欢无罪!!!就是无罪。如果有罪,只能说烂机器一台。
42#
 楼主| 发表于 2017-6-22 12:43 | 只看该作者
水如空 发表于 2017-6-21 19:40
司法审判不能违背人之常情,要尊重人民群众的朴素情感和基本的道德诉求——很难想像,这话出自最高院之口。 ...

43#
 楼主| 发表于 2017-6-22 12:43 | 只看该作者
莫宏伟 发表于 2017-6-21 20:55
一直认为于欢无罪!!!就是无罪。如果有罪,只能说烂机器一台。

44#
 楼主| 发表于 2017-6-22 12:44 | 只看该作者
七大姑八大姨 发表于 2017-6-21 20:46
说点另外的,就四月份,在美国,几个中国留学生侮辱打骂一个流浪汉,结果恼怒的流浪汉用刀捅死一个中国留学 ...

45#
发表于 2017-6-23 10:32 | 只看该作者
防卫过当,有期徒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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