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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插翅难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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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7-6-15 00: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一江言语 于 2017-6-15 00:39 编辑

插翅难逃



                    安杰


   连岳先生说:“当事人只有在有事的情形下才是人”。事实是把有些人喻为禽兽是对动物的侮辱的,当然了,连先生非法律业内人士,所以他才发当事人没事的时候就不是人的感慨。其实当事人有事的时候也不一定都是人的,如果你真的以为委托了他就是你的上帝了,那么刑事案件你很有可能被306条的,民事案件你也有可能一毛钱也拿不到 。
   “他人即地狱,你怎么还不倒霉,你也有今天,人之常情也”。当事人也好,律师也罢,我们都生活在这样的世界,我们都不能免俗。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的话还是很有市场的,岳不群还是很受欢迎的,因为信息的不对称,总有很多人把魔鬼当上帝,也有很多人把上帝当魔鬼。满嘴仁义道德,其实是男盗女娼的,这主要表现在当事人是不相信律师的,当然,律师也不相信当事人。这情形并不是大家相互提防而就此都聪明了去,而是鹬蚌相争渔翁得利。
   你给你的当事人所说的,扭脸侦查机关就知道了,你给侦查机关说的扭头当事人就知道了。其实只要没有妨害作证,知道与否并不碍事,问题是法学并不是谁都可以理解到一定程度的,这样的结果就是律师自言自语,而当事人满腹狐疑下有病乱投医。当然了,公权力作为第三方也是可以各个击破的,毕竟人性有很多弱点和缺陷。
   利欲熏心,利令智昏,得意忘形还有乐极生悲。生活环境是环环相扣的,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无论何种身份职业,特定环境下想独善其身无异于撒癔症。伪史必然产生伪的文化和文明,伪的历史文化往往比独裁专制更可怕。连岳先生建议大家最好不要妄想当律师,因为当律师不仅辛苦,而且生活还会很悲惨。连先生的建议于我心有戚戚焉,我当然是举双手赞成的。俗话说:“通过司考,不干律师,干了律师,不干刑辩”。当律师是有风险的,律师不仅可以被伪证罪,也是可以构成阴谋颠覆国家政权罪,还有可能被寻恤滋事的。至于说到例证,俯拾皆是,我就不啰嗦了。
   全民信仰的缺失问题很大的,有人说全面否定传统文化又没有替代品导致信仰危机,导致道德崩塌,这样的鬼话我都懒得理会。印加帝国玛雅帝国都没了,美洲现在混得还不错。上行下效我就不多解释了,草民也是很精明的,这就导致了连岳先生的感慨。
    有人在天堂里漫步,有人在地狱门口徘徊,这其实并不是人的问题。当年卡斯特罗为了搞垮美帝运送了数万罪犯妓女到迈阿密,而如今的迈阿密怎样呢?其实连先生所说的当事人也好,律师业也罢,都不过是我们社会的的缩影,窥一斑而知全貌就好了。
    以世道艰难,各自保重结束话题似有不妥,还是以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打住的为好。




   

2#
发表于 2017-6-15 09:31 | 只看该作者
问候楼主
3#
发表于 2017-6-15 09:38 | 只看该作者
一江兄的关于法律类杂文,是江天一道风景,只是最近来得少了。
有什么办法限制住你,叫你插翅难逃呢?
4#
发表于 2017-6-15 09:52 | 只看该作者
水如空 发表于 2017-6-15 09:38
一江兄的关于法律类杂文,是江天一道风景,只是最近来得少了。
有什么办法限制住你,叫你插翅难逃呢?

找人看着他。
5#
发表于 2017-6-15 10:02 | 只看该作者
全面否定传统文化又没有替代品导致信仰危机,我就这样认为,至少我认为这是目前信仰危机的一个重要原因,只是那个“替代品”前面再加三个字:更好的。
先生如果有高建,不妨说说,以解愚钝。论坛需要真挚交流。
6#
发表于 2017-6-15 10:35 | 只看该作者
一江回来,给上香茶。
7#
 楼主| 发表于 2017-6-15 11:22 | 只看该作者
时光安然 发表于 2017-6-15 10:35
一江回来,给上香茶。

如空兄安好,近几年比较忙诉累,很少来看帖子了,和兄弟们交流变得很遥远。不过我还是会抽空来阅读一些。问候安然和楼上诸位,至于说信仰危机的问题,我们的民族其实就没有所谓的信仰,我说的信仰是精神层面可以自律的信仰,先秦儒家和汉以后的儒家是不一样的,我们现在所说的儒家是董仲舒以后经过朱熹等人甚至明王守仁清曾国藩等学说都是和统治意志相联系的,自秦统一之后,百代秦政,自古名山僧占多就说明任何所谓信仰都是要和政治利益挂钩的,这样的传统和历史的不真实文化的虚伪是不可能有什么信仰的。你的问题过于宏大,只言片语也回答不了。谢谢来访。就此问题我不再回复了,比较忙见谅,
8#
发表于 2017-6-15 11:37 | 只看该作者
一江老师的文字很有哲理,拜读欣赏了。
9#
发表于 2017-6-16 17:06 | 只看该作者
看着有点乱,我得再屡屡
10#
发表于 2017-6-20 17:15 | 只看该作者
最近打了一次官司,律师的看家本领是让我送礼给法官,也是醉了
11#
 楼主| 发表于 2017-6-21 13:5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一江言语 于 2017-6-21 14:14 编辑
微风轻拂 发表于 2017-6-20 17:15
最近打了一次官司,律师的看家本领是让我送礼给法官,也是醉了

看证据情况和反诉以及抗辩理由适用法律的情况,你说的多是权力掮客,或是中饱私囊的家伙。如果证据扎实在现在的情况下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主是要被限制的,不是每个人都敢枉法裁判的,毕竟一二审之后还有审判监督程序,谁也不会拿自己的乌纱帽去涉险。执业律师和工作者也是有区别的,执业证件的不一样或是案源不一样结果也不一样。打个比方,假如张三借你三十万,而你又没有直接证据加以证明,或是主要证据损毁灭失,这个时候你举证不利就应该承担败诉风险。这个时候你如果想要回借款就只能请律师代理案件,此过程中代理费和请客送礼就成了你必要的花费,怪不得别人。假如你有可以证明的直接书证,譬如借条上面有签字盖章,你还用送礼花代理费吗?直接证据举证期限十五天,如果对方超期限不举证或是举证的笔迹鉴真不能证明借条不是他签名,那么谁敢裁判你败诉?微风兄台,这是司法实践,咨询也是需要付费的,律师也需要吃饭,法官也是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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