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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宋劲超微小说两则《给》《脚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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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7-7-9 17: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宋劲松 于 2017-7-10 12:20 编辑

(98字)

文/宋劲

  青楼林立,红灯闪烁。

  女伸手:“给。”

  男伸两手:“你先给。”

  女:“你不给,我不给。”

  男:“你不给,我不给。”

  女:“到底给不给?”

  男:“都说你给了我就给。”

  外面警车呼啸。

  女:“好吧!我先给你。”

  男:“可这种时候,我也给不了你啊!


脚印(74字)

文/宋劲

  辖区民警把一份《关于不许在经营场所容留卖淫嫖娼等违法活动的通知》递给她签字盖指模。

  她的手早已退化。看完通知,极不情愿地盖上脚印。那脚印型状象“个”字。



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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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7-7-9 17:45 | 只看该作者
欣赏.有特色
3#
发表于 2017-7-9 17:48 | 只看该作者
虽短但深奥,这种尝试不错支持。鼓励一下
4#
发表于 2017-7-9 17:5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了,宋老师
5#
发表于 2017-7-9 17:5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学习第一,呵呵。敬茶给您
6#
发表于 2017-7-9 17:5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微信上已经加你了
7#
发表于 2017-7-9 17:5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qq没加呢
8#
发表于 2017-7-9 17:5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占位,拜读
9#
发表于 2017-7-9 20:53 | 只看该作者
寥寥数语,寓意深刻。针砭有力!
10#
 楼主| 发表于 2017-7-10 12:23 | 只看该作者

得论坛元老赏识,足矣!
11#
 楼主| 发表于 2017-7-10 12:23 | 只看该作者

得论坛元老赏识,足矣!
12#
 楼主| 发表于 2017-7-10 12:24 | 只看该作者
碣石清风 发表于 2017-7-9 17:48
虽短但深奥,这种尝试不错支持。鼓励一下

是的,只是一种尝试,如果大家能接受,我可以多写这一类型的。
13#
 楼主| 发表于 2017-7-10 12:25 | 只看该作者

枫叶版主总是来得那么及时!
14#
 楼主| 发表于 2017-7-10 12:26 | 只看该作者
枫叶飘飘 发表于 2017-7-9 17:52
学习第一,呵呵。敬茶给您

枫叶老师过谦了!向您学习!
15#
 楼主| 发表于 2017-7-10 12:27 | 只看该作者
枫叶飘飘 发表于 2017-7-9 17:52
微信上已经加你了

嗯,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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