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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30 19: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牧歌 于 2016-9-2 12:55 编辑 <br /><br />            第一章
  今天是我的生日。我今年正好三十岁。
  孔子曰:“三十而立”,我在三十岁却家尚未成,业亦未立。
  如果盘点我这三十年,则大部分时间都用来读书了。也许哪位客官说了,有道是“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千钟粟”。你如此好读书,为何却如此之惨呢?各位有所不知,能换得金钱美女权势的读书是那种求功名的读书,我读书全不理会这些。我读书完全凭的是兴趣,而我的兴趣又特广,上至天文下至地理,无所不读。这么跟您说吧,只要是带字的东西,我就会拿起来看上半天,相识的人都叫我“书痴”。常言道“术业有专攻”像我这种没有一定方向极其博杂地读书,自然也就没有什么建树了。
  今天过生日的时候,我的母亲在我身边又唠叨个没完,无非是现在我已经三十岁了,也老大不小了,该找个人成家了。再不着急,就要变成老光棍儿了。我知道老太太的意思,她是急着要抱孙子。按说这抱孙子看小孩儿,并不是一件爽心的事,可人到了一定的年纪就没命地盼孙望孙,那个急呀,就仿佛孙子能带来什么福音似的。事实上,哪里能带来什么福音,只能带来罪受。您说,这人是不是都有点贱脾气?!也不能怪我妈着急,我无兄无弟的,传宗接代的事,还非我莫属,如果我真要打了光棍儿,我们赵家还真就后继无人了。
  面对母亲的唠叨,我一如既往地不耐烦:“我说妈妈,您还有完没完?别盼着我结婚,真结了,给您老人家娶个冤家对头来,有什么好?!再说了,现在都什么年代了,谁还结婚呢?”我这几句话,声音虽不大,却把老太太震得够呛,只见她目瞪口呆,张着她那已有些发瘪的嘴,“|你`````你`````”了半天,没说出一句完整的话来。这时,在旁边一直闷头吃饭沉着个脸未发一声的我的老爸沉不住气了,他放下始终拿在手中的筷子,瞪起他那双不大的眼睛,厉声对我说:“小子,你刚才说什么?不结婚?!不结婚那还叫人吗?!是人就得结婚!结婚成家娶妻生子,这是男人的本分!小子,我告诉你,你好好给我记住了,我不许你玩什么哩格楞,听到没有?”说着,又把他那眼睛望大处瞪了瞪。我一向有些怕我的老爸,即便是到了现在,已经三十岁了,参加工作也有七八年了,还是有些怕。我低着头,懦懦地说:“我并没有想什么邪的,我只是听我妈唠叨个没完,有些烦,才那么一说。”我那可怜的妈妈听到这里,这才缓过神来,用手轻轻一点我的脑袋,长出一口气地说:“我的小祖宗,你可真把我吓死了,不结婚可不行!你也老大不小了,回头我见着你张姨,让她给你好好介绍一个。”母亲说的张姨,是她过去的一个同事,喜跑媒拉纤,她们单位有七八个小伙子大姑娘是她撮合成的。她也曾想给说亲,被我婉言谢绝了。如今母亲提到她,一个“双泡眼薄嘴唇说起话来噼里啪啦如放鞭炮”的妇女形象立即在我脑海中出现,我对此人向无好感,遂对母亲说:“妈,您别老土了。张姨能介绍什么好人?我不用她!我自己会找!”这几句话,母亲不愿听了,她撇着嘴语含嘲讽地说:“你张姨怎么了?人家介绍成的有七八对都已结婚生子了,也没听谁成天打仗要离婚的。你能自己找,那敢情好,但我怕的是,你连媳妇的影子也捞不回半个!”
  母亲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在这之前,我曾谈过两次恋爱,最后都没什么结果。
  第一次,是我还在上大学的时候。这话说起来,有十年了。那时小伙子正二十郎当岁,属于风华正茂的年纪,人长得虽算不上英俊,但文质彬彬,戴副眼镜,一派斯文,因为经常在校刊上发表一些诗作,遂有“诗人”之称,因而颇得一部分女同胞的青睐。但是,一方面当时志向很大,觉得黄金时代,应以学业为重,很看不起那些整日卿卿我我谈恋爱小男女,另一方面,眼界也甚高,一般的女同学还真看不上眼,所以未轻抛春心。当时,有位苏姓女同学,名字现在想不起来了,也颇好写诗,常以切磋诗艺为名同我接触。在大学,男女交往已属正常,我也便以诗友相待。未料想,交往了三个来月后,有一日收到她一封信,信中称“|很欣赏你的才华,从你处获益良多,原终身受教”云云,我一看这信大有深意。说句公道话,这苏同学确有一定的诗才,她的诗写的温婉清爽、情思绵绵,颇有李清照之风。无奈她长得太大众化了,皮肤又显得有些粗糙,因之我对她实在没有兴致。遂也写一信,说是“承蒙谬夸,实不敢当。所学无多,售之已完。今已江郎才尽,不堪所任。”此后,这位苏同学就再也没有找我切磋诗艺。这当然算不上恋爱,因为我根本就没有打算进入角色。我之所谓“恋爱”是另一次,这一次,我可真是全身心地投了进去。因为这次同我谈情说爱的是我系有系花之称的美女杨丽娟。
    那是在我升入大三之后,在元旦即将来临之际,我系举办了一次迎元旦联欢晚会。在会上我系最漂亮的姑娘杨丽娟所朗诵的一首《向新年致敬!》,将晚会推向了高潮。那首诗写的时而激情澎湃,时而柔情似水,把青年学子对美好未来的憧憬,对创造新生活的渴望和蕴含在青春热血中的情愫,极富声色地宣示出来,再加上杨丽娟那融入真情的声色并茂的诵读,打动了在场的每个人的心,激起了一遍又一遍的掌声。那首诗就是我写的,是我苦熬一周精心创作的心血之作。
  自那次晚会之后,我的诗人之名叫得更响了,无论去食堂,还是去教室宿舍,走在校路上,常有女同学对我目视,当我的视线与之相触,便是低头的嫣然一笑,对此,我很是受用。然而,最使我感到惬意的是,我竟由此获得了杨丽娟的垂青。
  对杨丽娟,我是早有耳闻而且目睹。
  杨丽娟是我系最漂亮的女生,被公举为“系花”。杨丽娟的漂亮,真正配得上“尤物”二字。她既有中国传统美女的古典美,如皮肤雪白如脂,双眉弯弯如蛾,长长的黑睫毛,衬着顾盼生辉的双目。那双眼睛看你一眼,会使你浑身酥麻半天;标准的瓜子脸,下颌尖尖,小巧挺拔的鼻子下,是一樱桃小口,红艳欲滴;一头乌发黑亮如漆,柔顺光滑如瀑布般披散在她那细长白嫩的脖颈上~~~~而她的身材却又极具西方的现代美:修长高挑,乳峰突兀挺拔,煞是扎眼;臀部浑圆后翘,形成一优美的s形曲线。她比我低一届,她一入学,就成了我系乃至全校男生注目的焦点。她常常是我们男生就寝前的话题。在我所居住的宿舍,就有一位“杨丽娟迷”,用现在的话说叫“粉丝”。他经常探听杨丽娟的行踪和轶事,尔后向我们通报。在她身后,时常跟着一群纨绔儿郎,不过她生性高傲,从不正眼瞧他们。说真的,我也曾在人不注意的时候偷偷窥视过她那美丽的倩影。不过,这种窥视,就像欣赏雨后天边的彩虹,完全出于一种对美的欣赏,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内容。因为我总觉得她距自己是那么遥远,我们之间根本不可能有什么关系。没想到一场晚会却把我们之间看似遥遥的距离拉近了。自那次晚会之后,每逢在路上或楼道相遇,她都会面带迷人的微笑,用她那莺声燕语般的嗓音对我说声:“你好!”这个时候,我常常显得手足无措,神情慌乱,机械般地报以微笑,回声“你好!”便匆匆离开,去没人的地方慢慢品味杨丽娟那友善的问候和迷人的微笑,不过此时,我对杨丽娟仍没有什么非分之想。元旦过后,又过了两周时间,我们就放寒假了。在假期里,有一日,我接到一封来自省城的信,寄信的地址很陌生。拆开先看信后署名:杨丽娟。看到这几个字,我心头突突直跳,又有点不相信自己的眼睛,用手抚抚双眼,再定睛细看,仍是杨丽娟。这回相信了,我怀着莫名的兴奋,先是匆匆将信快速地浏一遍,而后便逐字逐句细品起来。信中杨丽娟说,假期里她觉得很无聊[这有点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了,因为在我眼里,象杨丽娟这样貌美如花的女子,应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根本不会有什么烦心的事。],于是便学着写诗。写了几首,自己都不满意,便想到我,想请我帮她修改修改。我心想,这可真是求之不得的好事。人真是很奇怪的生物,对某些人的请求,即便是举手之劳,也懒得为之,而对另外一些人的请求,却恨不得肝脑涂地而全力以赴。我既激动又严肃地将杨丽娟随信寄来的几首小诗仔细地看了一遍又一遍。实事求是地说,这几首诗确实很平淡,味如白开水,显示出作者才情的缺乏。于是我只对其中的个别词句稍作修改,在回信中却对她的诗作大加称赞,鼓励她继续写下去。就这样以诗为媒,假期里我们书信往还达四次之多,基本上是接到对方的信之后,便立即回复。这时候,本是喜欢假期的我,却觉得只有一个来月的寒假忽地变长了,恨不能立即开学。
  开学之后,我们自然而然开始了交往。最使我难忘的一次是我们相伴去城里玩儿。当时,我们学校还处在城市郊区,要去城里可乘公共汽车,她却提议由我们步行。于是,我们两个就顺着一条通向城里的大堤不紧不慢地走着。此时正是仲春季节,田野里一派大好春光,一望无际的麦苗绿油油如浩瀚的大海在风的吹送下翻起层层的碧波。大堤上的杨柳已吐出细小的嫩芽,远望去如漂浮着一层淡绿的轻烟。田间路旁,不时闪出一两棵花树,大概是桃杏,花朵灼灼,灿然盛开,如开怀大笑的妖娆女郎。地面上则点染了一层嫩绿,间以各色的小花,如绣着色彩缤纷的图案的地毯。空气中洋溢着清新之气,深吸一口,沁人肺腑。耳朵里不时传来各种鸟鸣,那“喳喳”叫的是长尾花喜鹊,只见它一会儿在树枝上跳跃,一会儿又欢快地在空中飞舞,显得欢喜异常。头上是如洗的碧空,湛蓝如海。太阳像只硕大的白炽灯,悬挂在空中,却不灼热,照在人身上,暖暖的,使人很觉舒服。天空中不时有雁阵经过,它们排着“人”字或“|一”字形长队,显得训练有素,纪律严明,那“嘎嘎”的叫声似军号般嘹亮。我们一边欣赏着这大好的春光,一边竞赛似地吟咏着古人咏春的诗句。开始是你咏一首,我来一首。后来则是我吟上句,你接下句。作为中文系的学生,背诵古诗是基本功,因此,我难不住她,她也难不住我。后来我灵机一动,顺口胡诌了一句,让她接,她瞪着眼睛想了半天,终于认输,说想不起来了。当我揭开谜底,说你当然想不起来,因为这是本大诗人尚未公诸于世的大作时,她跺着脚说:“你真坏!”|就要过来捶我,我便往一旁躲,她便追。谁知她脚底一滑,没站稳,滑倒在地,好像是脚崴了,“哎呀”“哎呀”地躺在那不动。我赶忙奔过去,想去扶她。就在我的手触到她的胳膊的那一瞬间,我看到她那粉面含春的俏脸上腾起一丝红晕,象天边的一抹彩霞,煞是醉人。它象一道闪电,击中了我大脑中的某根神经,使我的全身一阵震颤,呼吸也感到急促。当时也不只是从那里升起的一股勇气,扶其她,就把她紧紧地搂在怀中,同时哆嗦着将灼热的嘴唇贴在她那猩红的唇上,她本能地一躲,然后便迎过来张开了温湿的双唇,我们便忘乎所以地深情地吻了起来~~~
  自这次接吻之后,我们的关系就更深入了一步。在课余时间,经常是相伴而行。没想到这却给我带来了麻烦。杨丽娟是系花,她的美貌在全校都是赫赫有名的,因此,追求她的人成班成排。其中有人中俊杰,也有纨绔无赖。他们知道杨丽娟和我交往之后,就时常制造一些事端,给我“颜色”看。比如,又一次我去食堂打饭,走着走着,却不知怎么跟一个人相撞了,只听“咣当”一声,那个人手中的饭盒掉到了地上,里面一条刚刚打来的红烧于从饭盒里滚到了地上。那个人二话不说,上来就揪我的衣领,嘴里骂道:“妈的,你小子眼瞎了,怎么往人身上撞?”我定住神,细瞧此人,见是一个梳着羊尾巴,留着一撮胡,穿着花里胡哨的服装,浑身流里流气的汉子。我知道这是个无事都生非的主儿,分辨也无用,遂强挤笑颜向其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是我走路不小心。”那小子根本不买账,继续用手揪着我的伯苓,瞪着他那双小眼睛说:“对不起就算完了吗?你的陪我饭盒和鱼!”|虽然他的饭盒和鱼统共不过十五元钱,他张嘴就要三十,我好说歹说才降到二十。当着众多围观的学生,栽了一个不小的面子。事后有人告诉我,那小子是艺术系的一个混混,花钱买来的学籍,那天他是故意找我的茬,类似车站上经常遇到的那些“碰瓷”的。他的饭盒根本不是我给撞掉的,而是他自己故意掉落的。我惊问其故,答曰:因为此人曾苦苦追求过杨丽娟未果,现在知道杨丽娟与我来往密切,心里不忿,就找茬拿我出气。我闻听很生气,但又无奈,因为自知乃一介书生,除了喜爱读书,会诌几句诗之外,别无所长了。凭自身之力,要跟这种“混混”斗,实在有些怵头。这时就感到,对杨丽娟这样万众瞩目的美女,自己实际上是无福消受的。从此,对于杨丽娟的来往总是心有余悸,这引起了杨丽娟的不满。待她弄清了原因之后就骂我是胆小鬼、无用之人,由此我们之间的矛盾就越来越深。后来,她在系学生会主席的激情追求下,最终舍我而去。市区杨丽娟这样的美女,我当然心有不舍,为此郁闷难受了很长时间。在那段时间里,我常常想,自己要是个强者,就不会有人胆敢来无端寻衅找茬了,也就不会引发和杨丽娟的矛盾并最终失去她。每到这时,自己就会暗下决心,要走出书斋,变成一个社会生活的强者。然而,时日一久,对书的迷恋又将自己拉回书斋来,继续自己书痴的生活。
  毕业之后,分到了学校,仍然没有脱离开书本,我也就依然沉醉在书的世界里。日子一天天过去,这期间也曾经人介绍会过几个女孩子,但都提不起兴致,没有深入接触,直到碰到周秀云。周秀云真是我“碰”到的。地点是一家书店。当时我正站在文学类书架前翻看王朔的一本新书。在当代作家中,我最迷恋王朔的书。虽然在王朔的作品里有一种玩世不恭的痞子气息,但他是一个有头脑、能独立思考的人。看问题常能直达本质、一针见血,尤其是对我们社会中充斥泛滥的假崇高伪道德有着痛快淋漓的讥刺和批判,语言也幽默风趣、雅俗共赏。正当我津津有味地翻看王朔的新书时,却不料旁边有个毛头小伙子从侧面撞了我一下,我丝毫没有防备,身体一歪,左臂本能地往外一摆,企图维持身体的平衡,却正碰在旁边另一个人手拿的书上,只听“啪”地一声,书被碰落在地。待我好不容易站稳身体,赶忙从地上拾起那本书,同时瞟了看书人一眼。这一瞟竟将我吸引住了:这是一个颇为文静的姑娘,她上身穿一件浅绿色的毛衣[此时正是深秋时节],圆苹果似的脸上,有一双好看的眼睛,小巧的鼻子上架一副茶色眼镜,嘴唇不大,显得很爆满,她正有点不满地看着我。我的脸红了一下,不好意思地对她说:“对不起,刚才有人撞了我一下。”我扭过头看看右侧旁撞我的小伙子,早走远了,便又回过头继续对她说:“接过身子一歪,手将你的书碰掉了,不是故意的,请你原谅。”说完很机械地对她笑一笑。她看着我的尴尬样儿,也腼腆地笑一笑,不满消失了,说:“我说怎么争看这书,忽然出来一只手将我的书打掉了呢?”我又抱以一笑,遂将书递过去,一瞥封面,发现也是王朔的书,便不免有点吃惊,因为在我的意识中,总觉得像这样文静的姑娘是不会喜欢王朔那种带痞味的书的,于是带点腔调地说:“怎么,淑女也看王朔的书?!”她用眼瞥瞥我手中王朔的新书,遂也回敬道:“就许你们喜欢王朔,不许我们喜欢呐!告诉你,王朔是我心中的偶像!”说时还带点与她那文静气质不太协调的调皮样儿。接着,她便告诉我,王朔作品中有一部分写得很诚挚感人,比如《空中小姐》、《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永失我爱》等等,我也有同感,真没想到在这里“碰”到了同好,还是个红颜俊女,我十分高兴,于是同她在书店里轻声聊了起来,直到书店关门,才怏怏而出。分手之时,我们感到已象多年交往的老友了,彼此留了电话,以便今后联系。
  这以后,我们就慢慢交往起来,我也逐渐知道了她的一些底细。她在政府上班,家中只有父母,无兄无弟、无姐无妹,同我一样是独生子女。对于她,我是很喜欢的,喜爱她那文静的性格。她也觉得同我很谈得来,为此,她曾将我带到她家中去见她父母,这是我们这一带的风俗,男女交往彼此有意时,就要让双方家长见一见,听取家长的意见。这一关是很重要的。我不爱同人打交道,但是这一关也要过,虽然心中很发怵,硬着头皮也得去。她父亲有五十来岁,四方脸、大眼睛,有一种霸蛮之气,看得出来,她有点怕她父亲。她母亲却很好,也是圆苹果脸,一双俊目,文文静静的,显然,无论是相貌还是性格,她都随母亲。她父亲冷眼看了我几眼,手一挥,让我坐到他旁边,不冷不热地问了一些我的家庭情况和工作情况后,就没有再说一句话,只是自管自地看电视,因此弄得我更加拘谨。匆匆忙忙吃完午饭我就出来了。后来,周秀云哭着找到我,说她的父亲不同意我们交往,说我是个穷教书的,本人又书生气十足,没什么前途。她说她父亲寄希望她来养老,因此,要她找个有钱的富足人家。我问她的态度,她只是低着头哭,不再说一句话。我知道她是拗不过她的父亲的,便叹口气说:“既然天不遂人意,那就只好从天意了。”她听后,哭得更伤心了。说真的,我从心里是真喜欢她这种文静秀美的女孩子的,放弃她心中很痛很痛,但我不是那种死缠烂打的人,觉得既然对方没有坚持的意思,自己再苦苦纠缠也没什么意义。虽然在分手的那一刻,我没有哭,但心中很难受,一方面是心痛,一方面是郁闷,这种感觉伴随了我很长时间。
  就这样,我的第二次恋爱也无疾而终。


            第二章
   这两次恋爱失败的经历表明,自己要解决婚姻问题,仍像以往那样只是闷头书斋、沉迷在书的世界里是不行的,必须走出书斋,迈向社会。想到这里,我从自己的床上站起来,在那间不大的卧室兼书房里踱起步来。这是我心境不安的一种表现。
   说实在的,我是真怵头跟人打交道,因此,一想到要走向社会去跟人交往就浑身发紧,头上冒汗。我多想一辈子都呆在书房里只同书本打交道呀!可是这样能行吗?就算不为自己终身大事考虑,也应替父母考虑考虑吧?自己现在已经三十岁了,以前完全是由着自己的性儿生活,从来没有为父母想过,回想起来很是汗颜。眼前不容回避的现实是,父母就自己这么一个儿子,将来的养老送终只能由自己承担。可自己如果始终是这么一副与世无涉的作派,如何能承担起这为人子所必须尽的责任呢?唉!人在社会中生活麻烦事就是多!人为什么非要在社会中生活呢?如果能像古代的逸士高人那样,隐入山林、离世索居,过自己的清静日子该多好!我产生这样的想法并不完全是出于逃避责任的心理,而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自己生活的这二三十年尤其是在参加工作的这几年中,看到了人与人之间太多的勾心斗角,不是你看不起我,就是他踩扁你,觉得在人间生活活得太累所致。
  我一边踱着步一边这样茫然地想着,忽然这个念头勾起了我那穷根究底的好奇心:是呀!人为什么非得在社会中生活呢?人离开社会怎么就不行?我决定对这个问题已谈究竟。于是停止踱步,走到自己那张呈青蓝色略显陈旧的书桌前。拿出一张白纸,规规整整写下一行字:
   人为什么不能离开社会?为什么??为什么???
  写下这几行字,我就仰倒在书桌旁的单人床上,头枕着被摞,将右手捂在自己的眼上,闭着眼睛思索起来。这是我陷入深思的惯常姿态。
  关于人为什么不能离开社会这个问题,我隐约记得在上学时所学的政治课里,老师在讲人的社会性时好像讲过。但是现在却没有丝毫印象了,不知是由于当时自己对这个问题不感兴趣,抑或是由于老师讲得不深入人心,也可能这两个方面的原因都有吧。因为那时,生活在家庭和学校里,可以说尚未涉世,对社会没什么感触,自然也就不大关心此类枯燥的问题了。同时,那时的政治老师都是一些不能胜任如语文数理化这类主科的教师或者干脆是由其他人员来充任的,其讲课水平可想而知。往者已水逝,来者犹可追。我决定现在依靠自己这许多年的读书和对社会的直接的体察对这个问题来番细究。
  我首先想,人如果离开了社会会怎么样?这时候,我想起了曾在书上看到过的“狼孩儿”的故事。现在已记不起是在什么书上看的,对故事的内容也记得不甚清楚了。好在现在网络上应有尽有,于是我坐起来,打开电脑,查找关于“狼孩儿”的网页。据网上介绍,“狼孩儿”是指从小由狼抚育的人类婴孩。这听起来有点近于天方夜谭:狼会抚育人类的婴孩?这样的事确实发生过,而且不止一例,迄今为止,已发现十多例。此外,还有所谓的“熊孩儿”和“|豹孩儿”,曾有人分析,认为是这些野兽正处于哺育期,自己的幼兽因故死亡,恰在此时,它们捕获了人类的幼童,母性的作用使它们没有吃掉这些可怜的婴孩儿,而是将他们哺育起来,结果就有了“狼孩儿”、“豹孩儿”和“熊孩儿”。狼孩儿最著名的例子是在1920年于印度加各塔尔发现的两个小女孩,一大一小,大的约七八岁,小的二三岁,有好心人收养了她们。这两个小女孩儿,由于从小跟狼群生活,因而,它们只具有狼的习性:用四肢爬行,怕火怕光怕水;白天睡觉,晚上出来活动,饿了才觅食,吃饱了就睡;不吃素食,只食生肉,吃时像狼那样趴在地上用嘴撕扯咀嚼;她们不能直立行走,不会说话,没有人丰富多样的情感,更没有人复杂的意识活动,总而言之,她们徒具人形[严格地说,她们连人形也不具备,因为她们并不会站立]是人形的“狼”。此外的“|熊孩儿”“豹孩儿”也是如此,不具人性,只有熊性或者豹性。
 “狼孩儿”“|豹孩儿”“熊孩儿”这些事例说明,人如果从小就脱离了社会,他就不会获得我们称之为人的那些属性,如直立行走、有语言会说话、能思维会制造和使用劳动工具等等,所有的这些人的属性,都是人在社会中获得的。所以说,人如果从小就离开了社会,他就不会变成人,他仅是一人形动物而已。
  事实上,除极少数极少数的例外,人如果自小就脱离社会,他不但变不成人,他连生存都不能保持。
  人不能自小脱离社会,那么,一个人在社会中长大成人,具有了人应有的一切特征之后,能不能脱离社会而生存呢?由此问题我想到了曾看到的一部小说《鲁宾逊漂流记》,这是近代英国有“小说之父”之称的丹尼尔`笛福于十八世纪初出版的一部小说。小说描绘了一个酷爱航海的英国青年,由于在一次航海中遭遇风暴、航船触礁,全船只有他一人幸存。他随波逐流,漂到一个远离航线、渺无人烟的荒岛上,过起了与世隔绝的生活。根据小说的描述,鲁宾逊在荒岛上独自生活了二十多年,后来由于解救出一位即将被野人残杀的土著而有了伴侣,再后来,由于一艘英国航船上船员造船长的反,把船偏离航线驶向这个小岛,鲁宾逊帮助船长平息叛乱而得以回国,由此结束了自己长达二十八年的孤寂生活。小说给我们详细而生动地描绘了鲁宾逊在荒岛上的生活情景:他在荒岛上搭建帐篷,开凿山洞、修筑围墙;他制造桌椅板凳乃至船只,生产陶器,总而言之,他制造了人生活中需要的所有的东西,好像一个人即便脱离了社会,照样过很不错的生活。然而,我们不要忘了,鲁宾逊之所以能做到这一点,是因为他从沉船上获得了大量的食品、原料、武器和工具。比如,由于他从沉船上收集到了大量的食品,使他暂时免除饥饿之苦,可以从容地搭帐篷、修围墙;比如,由于他有从船上得来的两枝火枪和大量的火药,使他免受猛兽的侵害和猎取野物;再比如,由于他从船上运来了帆布、绳索和工具箱,才使得他能够搭建帐篷、制造各种器物。可以想见,如果没有这些归根到底是从社会中得来的东西,他将处于一种什么样的困苦不堪的境地。纵使这样,我们从书中的细致地描绘中可以看到,鲁宾逊的生活过得是何其艰难、辛苦。比如,他要制造一块木板,他要花三天的时间砍倒一棵大树[这还是因为他手中有斧头,如果他没有斧头呢?那又会怎样?],然后花两天的时间去砍削树枝,然后再用斧头将两边一点一点地削平,这又要花费多么漫长的时间和付出多么辛苦的劳力,而且用此种方法制作的木板肯定不会多么平整、美观。他每制作一样东西都要付出艰苦的劳动和大量的时间,可以说,鲁宾逊每日每刻都在为生计而奔忙,但是生活的质量却很差,这就是一个脱离了社会而独自生活的人的生活情境的写照。
  实际上,谈论单个人脱离社会而独立生活是没有意义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人的另一种本能~~~生儿育女的性欲根本无由满足。那么,由一男一女组成的家庭能否脱离社会而存在呢?记得鲁迅曾在一篇文章中讥笑某些心中只有自己没有他人的所谓的“才子”,说他们平生只有一个大愿:其他人都死掉,世界上只留下自己和一位能崇拜自己的美女以及一个卖大饼的老太太。我们这位“才子”想得很“周到”,您看,因为他心中只有自己,所以,他必须生活于世,美女呢?是供他泄欲之用。卖大饼的老太太也必不可少,否则,他吃什么?没有吃的,他以及那位美女还不得饿死!?现在,我们就假设,我们的这位“才子”的宏愿得到了实现,我们看看他过得是否如他当初设想的那么惬意 。就算他在此之前为此作了很多储备,准备了很多面粉、色拉油和煤炭,但是坐吃山空,总有一天这些东西要用完的。一旦这些东西用完了怎么办?如果他不想饿死,他就必须自己去生产小麦。可是,他如何生产呢?他没有现成的生产工具,只能象原始人那样使用粗制的石器和木棍去掘地播种[假设他有现成的麦种],靠这种原始的生产方法,他决不会种得很多,而付出的劳力确是很大的。我们再假设,我们的这位“才子”,为了生存,为了能吃上大饼,承得起这种辛苦,将小麦播种下去了,可是,由于没有现成的排灌工具,一旦遇到旱灾或水灾,我们的才子就会干瞪眼,只能听天由命地坐待收成,即便是白辛苦一场颗粒无收,也毫无办法,只能靠画饼来充饥了。我们再假设,他遇到了风调雨顺之年,麦子得到了丰收,但是他如何将麦子碾成面粉呢?固然,用石块碾,是一办法,但用这一办法决然不会得到很多的面粉,而且用这种办法碾得的麦粉会很粗糙很难吃。我们再退一步说,他经过千辛万苦终于碾得了面粉,可煤炭怎么办呢?他总不能去自己开煤矿吧?!有人说,他可以用树枝来代煤炭,是的,他可以用树枝代替煤炭,但由于没有斧具,他只得凭借双手或者使用粗制的石具去砍伐树枝,这其中的辛苦又可想而知了。所以,我们这位“才子”的宏愿即便实现了,前景也并不美妙。
  我们现在假设有一男一女因某种原因私奔脱离了人类社会,来到了一个桃花源。此处无鸷禽猛兽,到处是鸟语花香,他们是否就会过上很幸福的生活呢?我们不妨对他们的生活细加查访。
  我们先看他们吃些什么。假若他们是神仙,自然可以不吃不喝,免食人间烟火,但他们仅是俩个凡人[因而也才有私奔之举],必须吃喝。“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如果三五日不吃,那就有性命之忧了,所以,他们必须有吃的喝的。当然,他们可以吃自然界生长的瓜果蔬菜,如果时逢春夏秋三季,虽然采办这些也要付出很大的辛劳,但总能办得到,而如果时值冬季,要采办这些就近乎登天了。我们再假设,他们已为冬天作了足够的储备,可他们如何来吃呢?他们没有炊具,只能生吃。这就是说,他们只能一年到头采摘自然界的瓜果蔬菜生吃,类似于食草动物。不错,他们可以捕捉一些小鱼小虾,或者其他小动物,但是如何将这些小动物做熟呢?有句话叫做“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实际上巧妇也难为无炊之米,即使有一大堆原料,但无炊具,我相信再巧的厨妇,也不能够做出美味来。因此,即使我们这两位能够捕捉小鱼小虾也只能生食了。我们再假设,他们想得比较周全,在私奔前,已准备了很多的粮食种子并将之带到桃花源,由于没有现成的农具,他们也只好用粗制的石具和木棍之类来播种,面临前述“才子”所面对的难题,对这些粮食进行加工也是如此。总而言之,一旦脱离了人类社会,就连我们平平常常的饮食都成了难题。
  我们再看住。因为没有现成的房屋,他们又无力盖起像样的房子[没有起码的建筑材料],所以,他们只能居住在天然的石洞里或者用石块木棍茅草之类搭起简陋的住所。这住所,我们假设能遮阳、避雨、挡风、御寒[能做到这点凭二人之力并非易事],但室内肯定不会铺地板砖,墙壁肯定不会刷光亮平滑的涂料,因此,整洁是谈不上的,因为没有玻璃窗,也不会明亮,与之相对的是阴暗潮湿。由于没有土炕和木板搭成的床,他们只能睡在茅草铺成的地铺上或者是由木棍支起用茅草铺平的“床”上,因此干净也谈不上,甚至有跳瘙虱子之类。他们只能过朝起夜宿的生活,没有丰富多彩的夜生活,因为晚上没有照明之具。天冷了,他们没有御寒之被,只能将身藏在茅草和树叶当中~~~
  我们再看穿。除了他们私奔时身上穿的和随身携带的衣服[这不会很多],他们别无他物。一旦这些衣服穿烂了,他们就只能象我们的原始祖先那样用树叶和兽皮遮体了,美观自可美观,但舒适可就难以达到了。
  我们再看用。他们用的只能是简单粗糙的石器、木棒和少量的骨具[即便是这些东西,他们制作起来也是相当艰难的]。这样的用具效率低下不说,还极其笨拙费力,其辛苦可想而知。
  总而言之,我们这两位,尽管生活在桃花源中,但过得是我们原始祖先茹毛饮血的原始生活,其生活质量之低下,是现代人难以忍受的。
  也许有人对此看法不以为然,他会举出曾被媒体传得沸沸扬扬的刘国江徐朝清夫妇的人生经历来证明,一对夫妻即便与世隔绝照样能过得很如意。刘国江徐朝清的故事想必很多人都知道:刘徐二人是重庆市江津区中山镇人。徐朝清长刘国江十岁,是个寡妇且有四个子女,刘国江却对她产生了感情,这在上个世纪的五十年代是为社会所不容的。二人为了躲避社会舆论的压力,只得避入深山,过起与世隔绝的日子。他们的爱情传奇终于在2001年由于一条人工天梯的发现而被世人所知。其时,他们已在深山中生活了四十多年。他们在深山中建了房屋,种植了庄稼,饲养了鸡鸭,过起了自给自足的生活,他们觉得这样的生活很满足。在被世人发现后,很多人包括他们的子女都劝其下山,均被他们回绝了,直到07年刘国江因病去世后,徐朝清才被其子女接下山来。刘徐二人的故事不是已经证明了与世隔绝也能过很不错的生活吗?实际上,如果我们对二人的生活细加考察,就会发现,他们虽然在深山中安了家,但并没有完全与世隔绝,因为刘国江不辞劳苦花费几十年手工开凿一条人工天梯的目的就是为了方便与人间交往。通过这条天梯,他把山里的物产拿到社会上来出售,然后再从社会中换回他们所需要的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虽然辛苦一些,但保证了他们的生活跟现代人不至于拉下太远[他们不会过上现代人的生活,因为他们无法使用电力]。因此,我可以毫不犹豫地断定,如果他们完全与世隔绝,那他们就只能过原始人的生活,恰恰是由于他们不能忍受这样的生活,才逼得刘国江不得不开凿一条人工天梯来与社会交往[按其本意,他是要与社会断绝关系的]。
  看起来,人真是不能脱离社会的。不但一个人不能脱离社会,就是一个家庭也不能脱离。人如果离开了社会,纵使能生活下去,也将过着极其原始极其低下的生活,将过得极其辛苦和艰难。并且由于缺少进步机制,他及其子女将永远停留在那种低下的生活状态中,没有丰富的精神生活,没有文明、没有娱乐。由此,我们就不难明白,我们能在社会中生活,实在是太幸福了。如果我们偏好过的是富裕生活,那就更称心如意了:住得是高楼大厦,要多宽敞有多宽敞,要多整洁有多整洁;想吃什么就去市场上可着心买;穿的是体面服装,不但舒适而且美观漂亮;出入坐汽车;室内冬天有暖气,夏天有空调,想怎么舒服就怎么舒服。如果我们过得不太富裕,辛苦是要辛苦一些,可也不象与世隔绝那样整日为生存奔忙。也许我们不能住高楼大厦,但总不至于住山洞和草棚,总会有两三间不错的房屋居住;里面也许没有什么高档的家俱,但要床有床,要炕有炕,有桌椅板凳可供我们息身,有锅碗瓢盆供我们做饭之用;我们吃的可能不算太好,但总能吃到大米面粉和一些瓜果蔬菜以及牛羊鸡鸭鱼肉,我们会佐以油盐酱醋花椒大料葱姜蒜,然后或蒸或煮或煎或炒或炖将之做熟,有滋有味地享用。而所有这些,都是由于我们在社会中生活才能得到的。同这些在社会中生活所得到的好处相比,我们在社会中生活昨天受到了某人的冷眼,今天又遭了某人的暗算,吃了些亏上了点当,受到了些薄待,又算得了什么呢?无论如何,人在社会中生活,获得的利益要比遭受的损失大得多多得多!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2#
发表于 2008-8-31 08:1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牧歌 于 2016-9-2 12:55 编辑 <br /><br />问好新朋友!欢迎您到连载频道!
您的小说真不错。期待您的后续。
后续部分就跟帖在这个主题后面,以便于读者阅读。谢谢!
哦对了,本栏作品只交流,不计酬,所以那个声明就不要贴了。

3#
 楼主| 发表于 2008-8-31 22:3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牧歌 于 2016-9-2 12:55 编辑 <br /><br />
最初由 邱天 发表
问好新朋友!欢迎您到连载频道!
您的小说真不错。期待您的后续。
后续部分就跟帖在这个主题后面,以便于读者阅读。谢谢!
哦对了,本栏作品只交流,不计酬,所以那个声明就不要贴了。

谢谢邱版主的鼓励!说句实在话,我将这两章帖出来心里很没底,尤其是对第二章,担心读者看不下去,因为它看上去不象小说,而象论文。但是就我这部作品要表达的主题来说,又必须这样写,所以,我是怀着忐忑的心情发这两章的。现在看到邱版主的反应,我稍觉心安,但是还没完全踏实,因为还没有看到其他读者的反映。我是希望它能得到大众读者的认可的。邱版主见多识广,能否从这方面给我一些中肯的建议?下面我简述一下我这部作品的主题。我是想用文学的形式来表达对社会的看法,对我们这个社会作一些分析,向读者介绍一些社会知识。在第三章我将对社会分工做一些分析,我将尽量采用文学的形式,届时希望版主不吝批评。再次问好!

4#
发表于 2008-9-1 07:2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牧歌 于 2016-9-2 12:55 编辑 <br /><br />是呀,您自己已经感觉到了,邱天就说几句,
作为小说,故事情节很重要,它构成整部小说的框架,且情节要深入浅出,吸引得住读者的眼球,这样才行。您的这个,真的像论文,所以,您要从故事性打开一条途径。
再者,小说需要语言,因为它有人物啊!人物有血有肉有情感,所以要通过语言、心理表现出来。
情感描写是小说的精髓,要细腻,要深刻。先说这些哈。
朋友,努力吧,您会成功的。

5#
 楼主| 发表于 2008-9-1 13:4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牧歌 于 2016-9-2 12:55 编辑 <br /><br />
最初由 邱天 发表
是呀,您自己已经感觉到了,邱天就说几句,
作为小说,故事情节很重要,它构成整部小说的框架,且情节要深入浅出,吸引得住读者的眼球,这样才行。您的这个,真的像论文,所以,您要从故事性打开一条途径。
再者...

感谢邱版主的点评!邱版主说的不错,一般小说是要注意故事情节,要融入作者的大量的情感,方能动人。不过,我这一篇东西自始就是“挂羊头卖狗肉”,即采用文学的形式介绍一些社会知识,所以它偏重的是思想性和知识性,那为什么又要采用文学的形式呢?主要还是因为文学的东西较为易于入目,所以我最为关心的问题是读者能否看得下去,如果读者能看得下去,就不妨这样写下去;如果读者不能看下去,就必须改换写法。邱兄以为如何?我也很想听听其他读者的意见,欢迎诸位不吝赐教!

6#
发表于 2008-9-1 17:0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牧歌 于 2016-9-2 12:55 编辑 <br /><br />坚持自己的,兼听别人的,写出读者喜欢的。
邱天先说自己的意见吧,我很难接受您这样的文体,至少题目就不喜欢哈!

7#
 楼主| 发表于 2008-9-1 18:5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牧歌 于 2016-9-2 12:55 编辑 <br /><br />
最初由 邱天 发表
坚持自己的,兼听别人的,写出读者喜欢的。
邱天先说自己的意见吧,我很难接受您这样的文体,至少题目就不喜欢哈!

很感谢邱兄的由衷之言,我现在最想听到的就是这样的意见,因为从中我可知道像现在的写法不被读者接受,必须加以改变。待第三张贴出后,还希望邱兄直率批评。对题目我也不满意,但到目前为止尚未想出更合适的,我的创作意图前面一述,邱兄能否给提供一较好的题目,我翘首以盼。

8#
发表于 2008-9-1 22:1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牧歌 于 2016-9-2 12:55 编辑 <br /><br />期待您的好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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