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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④闲谈爱情与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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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7-29 22: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是掐着时间,看着“情人节”这个日子的脚步极其不情愿地悠悠走过,直到她婀娜的身姿相当婆娑地消失在漆黑的夜色中,在此刻凌晨一点过后,我才动笔写一点有关爱情的文字。也许是我的落后,也许是我的自私,甚或因落后而愚昧而至愚蠢,因自私而偏激而心胸狭窄,我宁可这样,也不愿意自己有关爱情的文字沾上“情人节”玫瑰凋落的花瓣,不愿意我的爱情沾上“情人节”焰火落下的灰烬。我对自己今后的生命也仍将无法预测,但此刻我却依然坚持对自己爱情的信念:在我的生命里,只有爱人,拒绝情人!假如我的爱人要做别人的情人,那我就在自己的心里铺一条大红的地毯,恭送并致以永远真诚的祝福。

  爱情与人,是与个人的生命同日而来同等重要的,甚至比个人的生命更加漫长。“情之一字,所以维系世界”(清.涨潮语),所谓维系着,经纬相交、纵横相交、参差相交、上下左右前后皆相交也,密不可分,相互牵连。看书读史,说故事听传奇,很多人的生命早已是风吹云散渺无踪迹了,而他们留下的爱情故事不知已经感动了多少人,更不知今后还要继续感动多少人,那些古今中外缠绵悱恻令人柔肠寸断或者荡气回肠的爱情行为、传奇、故事乃至神话,不仅仅感动的我们泪如泉涌,更让我们以致到今天也是引颈而望甚至终身向往。

  且不说梁祝化蝶那可歌可泣惊天动地的始于纯朴亡于礼教的悲怆爱情,也不说唐玄宗“行宫见月伤心色,夜雨闻铃断肠声”的始于威严亡于胁迫的无奈爱情,不说徐志摩陆小曼“万种风情无地着”的始于浪漫亡于意外的悲剧爱情,也不说何占豪俞丽娜始于同心亡于浮言的苦难爱情,更不说王宝钏寒窑十八年忠贞的故事爱情以及白娘子、七仙女等等虽千回百转仍坚定不移的神话爱情,即就是我们父母、祖父母仅凭媒妁之言甚至指腹为婚的凄苦爱情也不必去说了,这些在人类历史上已经结痂的爱情不管是光彩夺目也罢,不管是不忍卒读也罢,毕竟因人类的进步朝代的更迭和时间的冲涮,她们深深烙印成为人类历史巨册中相当厚重的一页,甚至就在我们日常起居的生活中也有数不胜数的爱情传说隐藏其中,什么金盏银盏夫妻变成的水仙花,什么木匠夫妻相互爱慕的过桥米线,什么夫妻肺片等等等等。

  我想说的爱情更是我认为和设计的爱情。

  也许因了自己结婚这十多年来的切身经历,也许因了朋友同事之间相互的了解,也许更加因为自己思想和人生观以及生理的不断变化,愈是到如今我愈是觉得,爱情和婚姻,常常不能统一。

  婚姻需要稳定,爱情需要发展。稳定要求平稳平缓,要求保持现状,要求目不斜视心无旁骛;发展要求更新更替,要求不断运动,要求起伏跌宕充满活力。人们常说没有激情的爱情是不完整的爱情,是的,很有道理的一句话,然而,有道理就一定要按照道理去做吗?常常存在着相互矛盾相互冲突的道理,使人为难的就在这里,并非不敢按照这个道理去做,而是另一个道理告诉你不能按照这个道理去做。如果在道理之上再加上一层道德的盔甲,凡人俗子芸芸众生有几个人的生命可以不受这个盔甲的约束?这不由使我想起早些年法院离婚判决书上常常看到“某某某道德败坏”一词,作为人不能没有道德,道德和我们经常所讲的良心有共同之处,为人需要有良心讲道德,放弃自己对爱情的追求就是有良心讲道德吗?任何人无法否认,爱情根本的来源是男女双方性的吸引,假如一个人要禁绝自己本性的要求,顾及婚姻的平稳,对个人来说,是不是也是不讲良心和道德呢?太阳照耀万物,雨露滋润自然首先是因了自身的存在,并不是太阳为了照耀万物而发光,雨露为了滋润自然而形成。自己作为个体生命首先的存在,才能有爱情,因为爱情需要庇护,因为对爱情的后果需要负责,才需要婚姻这道相对限制人性的篱笆。瓦西列夫在《情爱论》中说:“人在发展过程中始终是一种生物,是他在其中生活的自然界中最复杂、最有生命力的生物。他完全生活在双重管制之下,一方面他受决定他的文化发展的社会制度的客观规律约束,另一方面他又受生物规律、自然规律的支配。”人对爱情的向往是因为人受着本性的支配使然,而婚姻是一种约束。于是,他又说:“人所摆脱的并不是自然的本能,而是这些本能的直接作用,他能够调节自己‘动物的需要’,而且使他‘具有人性’。”这里所指的人性,更是一种在公共道德和社会规范约束下文明的人性。

  爱情需要婚姻来给予一定的约束,婚姻需要爱情来加强和巩固并使之延续;“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那么没有婚姻的爱情就是畸形的爱情。因为这种爱情不承担责任,而没有责任的爱情(任何人必须明白爱情会产生生物和情感等等方面的结果,没有产生是偶然,产生是必然,当然使用其他一些方法使之避免产生生物结果另当别论)不但违反了社会规范和公共道德,更是相爱着的双方对对方的一种轻视甚至蔑视。不管你此刻对对方爱得多么强烈多么全身心的投入,那么没有婚姻的人应该建造一个容纳爱情的家庭,已经拥有家庭的人应该为这种爱情提供可以承担后果以及责任的条件。所以,我认为对“没有激情的爱情不是完整的爱情”这句话应该作一点修改:“没有激情和不想或者无视这种激情带来的结果的爱情不是完整的爱情”。激情和责任是爱情所必须的两根支柱,缺一不可。如果我的爱人和我相互各有家庭,而我们双方又无法摆脱和解散各自已经存在着的家庭,如果我们因为相爱而产生了结果(比如致使她怀孕或者我们在各自的家庭和婚姻中产生深深的痛苦等等),而我不能承担或者逃避这种后果带来的责任,那么只能说明我这个人在作为人的基本道德和素质方面存在着相当的缺陷,不是一个在精神上正直的人,不是一个在心地上善良的人,不是一个情感上完整的人,简而言之,我就不配得到这种爱。我只要爱人拒绝情人,一是因为我无力承担情人所带来的结果;二是如果说情人就是有情人,有情人就是爱人的话,那么反过来说爱人就是有情人,有情人就是情人,情人就是爱人。试想在人的一生中让你为之动请或者为你动情的人有多少,能让这些人统统成为你的爱人吗?爱人之间必然有性行为存在,有情人之间也会必然存在着这种行为吗?有了这种相互行为的双方,必然会成为爱人吗?按照这个逻辑说下去,可能出现的答案不言而喻。说句不中听的话,你和你的爱人一起出门,当你向另一个人介绍时怎么说这是我的爱人,为什么不说这是我的情人呢?仅仅是因为约定俗成的习惯吗?呵呵。

  看到“情人节”许多有关“情人”的文字,所以发此感慨,并不是说明我是一个多么高尚的人,其实我的心里也有很多阴暗甚至淫秽的东西(我对我的爱人相当深入地谈过这个问题),只是人这种生物是群居的,相互之间必须有一定的行为规范和道德约束,相互有情的人更加需要这一点,它要求每个人不仅自律而且相互尊重,相爱必须是在相互尊重的前提下,相互尊重也就是相互承担爱的责任和义务。现在不是连职业也需要讲道德吗,何况作为人本身,道德更是人的一个特征。

  如果因此有人说我虚伪,那么我愿意做一个这样的虚伪的人,毕竟这是一种公共场合,而不是一个人的天下,即就是一个人的天下,作为人存在,也会顾及人的体统。

  我只要我的爱人理解我,包容我的愚昧和自私,这种愚昧和自私,是因为我对我们的爱看得比我的生命还重。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前天答应路滢贴着个帖子,不对的地方,请大家批评指正。原贴地址:http://www.21red.net/grzl/readok ... mp;lb=4&logo=)
2#
发表于 2003-7-29 23:01 | 只看该作者
一篇很能触动人内心和灵魂深处的文章,其中有很多生活中的细节是值得好好思考的,在爱情中,在婚姻中,在生活中,在每一个细节中,人要正视自己的内心深处的情感和灵魂深处的渴求,是很不容易的,人总是不太能正视自己,也总是有意无意的回避一些最真实最深处的东西,非常传真深思。
感谢巴版主。
3#
 楼主| 发表于 2003-7-30 00:57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路滢 发表
一篇很能触动人内心和灵魂深处的文章,其中有很多生活中的细节是值得好好思考的,在爱情中,在婚姻中,在生活中,在每一个细节中,人要正视自己的内心深处的情感和灵魂深处的渴求,是很不容易的,人总是不太能正视自己,也总是有意无意的回避一些最真实最深处的东西,非常传真深思。
感谢巴版主。


  呵呵  应该感谢你  不是受你的启发,我想我不会把这篇现在看来还存在些许片面的帖子贴在这里。

  谢谢你 :))
4#
发表于 2003-7-30 01:17 | 只看该作者
厚积薄发
5#
 楼主| 发表于 2003-7-30 01:24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百里烟 发表
厚积薄发


  谢百里烟  :))

  我这是个人不成熟的一些想法,说说而已呀  希望各位批评指正~~~~
6#
发表于 2003-7-30 02:10 | 只看该作者
爱情与婚姻 ?

先跑了!!
7#
发表于 2003-7-30 08:44 | 只看该作者
婚姻是一种情感依赖,爱情是什么偶不懂。
8#
发表于 2003-7-30 22:38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巴陵 发表
[QUOTE]最初由 路滢 发表
[

呵呵,巴班竹客气了,来此至今得你不少指教,谢啦,很喜欢你的文章,总能发现一些藏在细节中很深刻的东西。
9#
发表于 2003-7-31 14:53 | 只看该作者
婚姻需要稳定,爱情需要发展。……

赞同楼主观点。
10#
发表于 2003-7-31 21:20 | 只看该作者
“如果因此有人说我虚伪,那么我愿意做一个这样的虚伪的人,毕竟这是一种公共场合,而不是一个人的天下,即就是一个人的天下,作为人存在,也会顾及人的体统。”真是够虚伪的了,俗文一篇,似乎在网上经常看到这样的酸溜溜的庸俗文章哟。

  
11#
发表于 2003-8-1 15:26 | 只看该作者
婚姻需要稳定,爱情需要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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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极好。爱情应该是在婚姻之前,也许爱情还会持续,也许会转成一种相如以沫的深厚感情。
虚伪在维系感情有时是必要的,这是我不喜欢老外的原因,他们太真实
12#
发表于 2003-8-1 22:59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巴陵 发表
  谢百里烟  :))

  我这是个人不成熟的一些想法,说说而已呀  希望各位批评指正~~~~


只有爱人,拒绝情人。

——这个问题哪位解决得好?请不吝赐教!学习了。:))
13#
发表于 2003-8-2 09:30 | 只看该作者
情人就是有情人,有情人就是爱人的话,那么反过来说爱人就是有情人,有情人就是情人,情人就是爱人:)同意
我只要我的爱人理解我,包容我的愚昧和自私,这不容易,难。爱人往往最容易看到对方的缺点。
14#
发表于 2003-8-2 10:0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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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巴陵 发表
  我是掐着时间,看着“情人节”这个日子的脚步极其不情愿地悠悠走过,直到她婀娜的身姿相当婆娑地消失在漆黑的夜色中,在此刻凌晨一点过后,我才动笔写一点有关爱情的文字。也许是我的落后,也许是我的自私,甚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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