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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②食物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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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8-1 04: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从鸡说起

  中国人爱吃鸡,外国人也爱吃,中国人吃得比外国人多,外国人比中国人吃得疯狂。中国吃了几千年的鸡也没吃出个麦当劳来。

  不过“鸡”却被在语言上下足了功夫。一个新名词从诞生到被广泛接受,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

  由此足可见国人重文化胜于重经济,重精神胜于重物质。

  据说,命名意味着一种意识形态的控制权。

  (二)随便的番茄

  很多好东西都是从国外引进的,每引进一个新品类,人们便多了一次给事物命名的机会,可是观望我们祖先的态度却是让人迷惘。

  大体说来,国人为新事物命名抱有两种态度。其一是随便,其二是夸张。

  随便的特点是不费太多的心血和口舌,落得个清闲自在。同是来自异国他乡的东西,只要和本土物品中的某一个对上了号,再在前面加一它母亲的姓就算了结。比如西红柿(番茄)、西瓜、番薯、番石榴、西葫芦、西芹……

  随便的态度表明了国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中心理念——泱泱大国物华天宝,什么东西没有?你们外国有的这里都有。你们的柿子不是蹲在地面上吗?我们的柿子还高悬在天空里呢!

  这的确是一种惟我独尊的骄矜态度,“随便”不随便。

  (三)缩小的土豆和放大的地瓜

  夸张的特点是颇下心力去命名,往往让人留有深刻的印象。其方法一种是缩小,一种是放大。前者比如土豆,后者比如地瓜。

  法国人管马铃薯叫“地果”,实在是恰如其分的譬喻,十分的真实。而中国人却偏偏将马铃薯缩小了不知多少倍,唤作“豆”——哪有这么大的豆呢,无非读起来上口,记起来方便罢了。因为对于百姓而言,水果确乎是奢侈品,豆类却再熟稔不过了。而马铃薯实在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家伙。

  明明是甘薯,怎么就成了地瓜了呢?叫出任何一个瓜来几乎都比甘薯的个头要大:冬瓜、西瓜、南瓜、哈密瓜……俗话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瓠与菽,历史如此悠远的伙伴,难怪先人要凭空“捏造”出来这么一个长在“地下的瓜”了,也好与“土里的豆”遥相呼应。

  原来,夸张在不经意间竟然落到了实地。  

  (四)玉米和水仙

  落到了实地的命名方式,就意味着两样并加于一身的命运。

  当马铃薯曾经作为欧洲王室花园里的贵族欣赏花卉之时,谁人敢想象它有朝一日成为人尽可餐的家常便饭?因为马铃薯的花形似水仙,状若马铃,所以它的某一部分用途被忽略了。

  而水仙不同,它的全身无一处有用,只得作来观赏把玩。况且水仙碱含有巨毒,人们对它自然更是“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遑论“动口不动手”了。反观可怜的马铃薯,命运却急转直下,大为不同。因为人们发现它的块茎可以吃,且味美易得。于是它终于堕落成为最廉价的食物。

  玉蜀黍,这是一个极富诗意的名字。到了这里,老百姓一句“苞米”,把所有的浪漫彻底打翻。看起来,无论如何,玉米也没有作为粮食的“米”的样子。不管是外型,还是实际的吃法——虽然偶尔情形下人们会作一种叫做“包米茬子”的类似米饭一样的主食,但是多数场合,玉米不曾出现在碗中。

  可是人们喜爱吃它,愿意拿它当干粮。并且亲切地称之为“米”,就象同样地乳名放在马铃薯的身上那样。

  一声土豆,一声玉米,就把人们的心拉近;一句水仙,人们就开始远远地瞻望凌波仙子的身影。

  距离,是好字眼还是坏?

  (五)兰花和韭菜

  水仙的亲戚们和它一样,都跻身豪门。同为百合科的花朵:百合、郁金香、兰花……一个赛一个的娇贵,价值连城。

  面对一株韭菜,我会想它和兰花有何不同。

  前者因为被桊养而为人们所熟视无睹,看不见它的美丽;后者因为幽居山谷(其实常常出现在温室和客厅)而独获美名。

  前者因为味辛,口感鲜美,营养丰富而成为人们餐桌上的蔬菜;后者因为一无是处,惟有曼妙的身姿,靓丽的花朵而受人们的垂青和朝奉。

  人们不是总在强调一个人的品质比外貌重要得多么?原来对人对物并不是一样的尺度。

  更大的秘密在这里:韭菜太有才华了,兰花太没用处了。

  老子云: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无为”乃最上乘之境。

  兰花做到了,所以它高贵。韭菜做不到,所以贫贱,在下层继续摇晃。

  (六)以蛇果结束

  蛇果与蛇无关。就象鸡压根不知道什么是妓女一样。蛇果和鸡都是无辜的,不过蛇果比鸡要幸运。

  蛇果,据说仅是由于发音的以讹传讹而得名。而据此,它赢得始终如一的消费者的追捧,虽然味道毫无超然之处。也许是伊甸园那古老的咒语在寓言,人们的想象力无穷无尽。

  神秘让人疯狂。郁金香炽热的鼎盛时期,曾有荷兰人用一栋别墅的价钱搬回家里一块土豆大小的球茎。

  我们生活的周围有许多隐秘,有的被命名,有的在默默地发生。

  三餐前和三餐后,我都无暇面对食物去思考。而我却不得不非常自然地屈从于那些隐秘之外的人们施加的命名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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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8-1 09:28 | 只看该作者
说理存趣味。
读后心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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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8-1 11:27 | 只看该作者
呵呵谢谢俩位啦!愉快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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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8-1 11:35 | 只看该作者
继续想哦~~大热的天,你真能想~~是不是饿的?~~不会吧,胃口还那么好?~~晕SSS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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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8-1 14:06 | 只看该作者
赴沪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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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8-1 14:49 | 只看该作者
嘿,我喜欢把蕃茄用铁汤匙在碗里和白糖捣烂了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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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8-1 15:04 | 只看该作者
土豆原来有这样的典故,学习了。
土豆和玉米都是我和我家猫咪的最爱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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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8-3 02:05 | 只看该作者
我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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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8-3 22:47 | 只看该作者
哈哈,没工夫写了要回老家东北了,等再回来再说吧!
南方菜我还是吃不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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