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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走在人群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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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7 16:10 | 只看该作者

[原创] 走在人群中

          走在人群中
           武志强


  很久没到人群中了,此刻走进小商品批发市场,在人群中被人碰或碰人,身体异样的触动,竟有一种舒柔有一种快意。我愿意走在这人群中,这是生活的场和流。

  就那么漫不经心地走着,或停下来四顾,眼前晃动着一个又一个人,晃动着琳琅满目的小商品,感叹人的聪明才智制造出这么多有用或无用的东西,其实并不想买什么,并不想寻获什么,只想走走。渐渐地就有点陶醉在人群的气息中,就有点麻木,双脚也不由自己似的,跟着前面的人头走,一晃一晃的,不时有擦肩而过的人,不时得让路,不时要碰到对方,也不说“对不起”,少了份客套。停停,走走,摩肩接踵,从人缝里找出一条路来,目光变得很随意而散漫,流似的,该转弯就转弯,反正除了人还是人,除了小商品还是小商品。外面已是暮秋季节,树梢上的叶子寥寥可数,这里却人头攒动,热气腾腾,让你感到人群的热又一次把季节推迟了。

  但是在人群中走久了会发现,自己就像是一滴水,真的很容易就淹没在人群中,再也看不见,甚至于自己都看不见自己,会变得麻木不仁,无动于衷,自己都忘了自己,“相忘于江湖”。我意识到,在人群中你不能一味走着,也不能一味不思想,你还得停下来有所思,以收留自己的魂魄,以不使自己淹没在这人群中。人是陌生人,形如陌路才无拘束,才有心灵的随意、轻松和自己。生命是需要记忆的,但人也得有所忘却,这样才能活着。鲁迅先生曾写过《为了忘却的记念》,那是因为他还不能忘却。然而记忆是太沉重了,必须学会忘却才能为自己开出一条生路,哪怕这忘却是为了记忆的忘却,是为了更好地记忆而更好地去忘却。而走在这人群中感受“群”的气氛也是有助于你去忘却的,如一只受伤的兽躲避到丛林中悄悄舔着自己的伤口。“群”所起到的是一种保护作用。

  那些灯红酒绿豪华气派的场所我是不去的,我在那里会感到一种距离一种莫名的压抑,我会时时想到我自己,体验着那种繁华中的寂寞,自己欣赏自己,自己感动自己。当然,过于冷清的场所我也是不能久留的。但此刻在人群中,我却一点也不感到寂寞,我甚至也遗忘了自己,这是最普通的人组成的群,这是朴素的人流,我能够亲近和接受。似乎自己没被人遗忘也不曾遗忘人,作为人群中的一员,这里不需要孤芳自赏,就如一朵浪花中的一水分子,挟裹、簇拥了那种共同的力共同的心情共同的情境共同的境界。这也是一种境界吗?我甚至体验到了一种趣味,那种被簇拥的无目的随波逐流令身心愉悦的趣味。

  为了走,所有的人几乎都在做着同样的动作。真是有趣。人群形成了一股无形的亲合力,左右着每一个人。这或许就是人群的凝聚力,而人也为了感受自己的被凝聚而加入人群中来。大家都自觉不自觉地顺应了这股力,顺势而流,于是,在人群中,我体会到了一种流动的美。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乎”。

  仿佛这时候才真正摆脱了日常生活的羁绊,在此悠游一番,甚至恢复一些几乎要被淡忘了的童真和稚趣。在人群中享受一种精神上的超越和休息,这难道不是一种风情吗?我也没有那种舞会上冷落一隅时的落寞,没有一个人在荒野上的那种急惶惶不知所终的样子,没有无人处的慌不择路,就这么坦然地走着,坦然、散漫,轻松起来,就想若能这样走着也是好的。无所思无所忆,无所求无所觅。

  经常碰到这样的场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说:“哟,出来啦。”双方应答,都极友善,笑容满面。也许他们就是街坊邻居,就是同事,平时也未必有多少共同语言,但此时此地相遇,就有如沐春风的感觉,这春风也吹到我脸上,让我心温暖。人不是想遇就能遇见的,这里头需要缘份,需要“碰”。

  “群”也是一种自然,也是一种美。记得我常常散步的那条通向一片小树林的山野小径,只是出于一种习惯一种欲望要去走走。只是有时心情也很无聊,轻松自在不起来,不能与那里的自然合拍,不能达到一种无阻无碍的交流。并不是散步者就轻松,正是不轻松才散步的。心头的郁闷能不能解脱呢?不是古人还有为“穷途末路”而折返哭泣的吗?但此刻在人群中我却无心地合上了人群的节拍,大家都是一样的逛,可买可不买,谁也不在意谁,人们都近乎平心静气按部就班地做着事。看着那些大包小包的人,看着那一张张平静或者喜悦的面孔,我都有一种满足,“我都发生一种奇异的乡情。”(沈从文语)

  在人群中是容易遗忘自己,忽略自己的,不再那么耿耿于怀于自己。没有目的或者目的不那么重地走着就感到自由,神形解脱出来,那种接近自然时才有的妙不可言充盈在心里,似乎眼前的人群就是一片自然,我也超出了平常的自己,似乎离超神入化也不远了。一个人的生命意义一定时候也就看你能在多大程度上超脱出自己。

  我试着观察过人,从他走路的姿态、神态上看他生活的充实不充实,那结论总是让我信服的。人这东西不能活得空虚,一虚就空。一空就惶惶然,不知自己是谁,不知生命为何物。试到人群中看看,有助于对自己的定位。

  群是自然,自然是无法消灭的。一群群的树叶落了,一群群的花朵谢了,一群群的蝴蝶不见了,但“群”的魂还在,“群”的根还在,于是春天一到,树叶就长出来了,花朵就开放了,蝴蝶就飞回来了。人制造了“群”,“群”也制造了人。人都是“群”中的人。你可以作为现代隐士离群索居,但你又是根本上无法脱离人群。当你厌倦了游山游水,不妨到人群中一游,感受一下人群的“色彩”和“滋味”,如果有劲的话,不妨挤一挤,那种“挤”的味儿足够你品尝三天。但在人群中也不免上当受骗,那种受骗的痛也着实使你会痛几天,但后来想开了。人这一辈子总要上当受骗几次的,总要识得几个骗子,看看他们在人群中是怎样的面目。有人问我,你能分清好坏人吗?我一怔,随即说,难,但也不是不可能。无法满意自己的回答,但这是没办法的事,有些事实在是需要经历后才明白的。

  平凡如我者是极容易在人群中消失的,老实说我也不想鹤立鸡群,受人注意,但我愿作一只并不平庸的鸡,是母鸡,实实在在下几个蛋,也算是一点贡献。我知道自己的命,(说命似乎有点迷信,说生命就较科学了。)我喜欢这种平民的生活,但平民不等于平庸,正是为了不平庸,我才苦苦追求,还有个梦,还有点主意。也许正是因为了这点追求才使我心灵充实,才能这样平静地走在人群中。庄子说:“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江湖”即是个“群”,我现在才明白“群”对我也是很重要的,人可以相忘,但不能离开“江湖”,各自还是要在其中讨生活的。

  一个人或几个人的离去并不影响“群”的存在,我们并没有什么了不起。读着那些发黄的古籍时,更多地是以历史的眼光从我们这个时代读的,合上厚厚的书面总是在茫然之后捕捉到一丝沉重。我是热爱我生活的这个时代的,也因此常常对历史发出一声叹息。在历史的洪荒浩烟中,人是多么的渺小,然而又是多么的伟大啊,这,就是因为有了人群,力量大起来,才推动了历史的前进。

  人的生命匆匆不过百年,细想来真如一场梦,如何让人更接近永恒呢?这也正是那些不甘为凡人的人的抱负,然而真正永恒的又何尝不是由这凡人组成的“群”呢。单个人与“群”作对,被打败的最终还是自己。但此刻在人群中,倒也不必去作深刻状,就这么平平凡凡地走着,看着那些人,在表象的无序与社会的规则中,时间渐渐也就有了韵味。

  这样地走着,不觉得与众不同,自己已融在人群中,似乎更多的人向我涌来,我充分地体验着“群”对生命的意味。有时,关心自己还不如关心一下周围的人群呢。人群中有生活,这原是不错的。这里虽没有水光山色,绿树红花,却有着生命活生生的呼吸和色彩。当这呼吸和色彩渗透了你的血液,你也就与生活与时代息息相通了。自己到底不是一个“弃儿”,在做不到“躲进小楼成一统,管它春夏与秋冬”的时候,那就出来走一走吧,走到人群中来,享受一份并不奢侈似乎还很廉价的乐趣,享受一种没有标签、但很宽泛的人间的爱和美。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人本质上是属于群的,以群而分,也因分而群。群是个极富伸缩性的词,我指的是接近无限的那种群,这是我们生命和乐趣的源泉。任何时候,都不要忘记生活。要珍惜生活,珍惜你的周围。

  也在这人群中,我发现了自己生命的意义,发现了自己这样走着也很值得,步子是这样从容、悠闲,目光是这样平静、超然,听觉是这样散淡、疏忽,脑袋里似乎朦朦胧胧装了一团雾,但只有我知道,这雾的背后藏着闪烁不定的阳光,如同雾中的露珠折射的那种光。真的呢,此刻,我被这生活之光包围着。

  我已失了那份独处时的寂寞和孤独,失了另一个我。在人群中重新展现一个面目,一个新鲜的我。人,独来独往,最初和最终都是孤独的,但人并不是为了孤独才来到这世上的,孤独并不是人在世上的唯一,人切不可忽略了“群”。遗忘了人群是人的悲哀。无论如何人应该活得更主人一点。追求自由,哪怕是心灵的自由,在人是至关重要的。天地有大美而不言,人也有大美而不言,这美就是指自由,——淡泊以明志,宁静以致远,这是在人群中也能体验到的。

  当我终于走出人群时,竟对那我之外的人群生起了一种留恋和怀念,仿佛自己还处在那种群的气氛中。那种人流如潮,人头攒动,那种由互不相干的男人女人给予我的温馨,让我回味永远。

                                          武志强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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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7 17:25 | 只看该作者
生活需要观察,需要甄别,需要感悟。走在人群中,何尝不是一种同样的生活经历。但这种经历中你的贯注却给了思想驰骋的空间。你看到了感受到了许多不曾有过的真实。真实来自于内心情愫的云集。生活中的境遇,对于每个人都是一种考验。而每一个人都会有自己的超乎寻常的感觉或细微的颤动。文章满篇都是触发精神脉络的现实抓手。其情其意,在流动的过程中令人为之赞叹。那种贯穿于始末的行走过程与不断集结的情愫,时而像深潭静水,时而像急流瀑布——只写生活中最触及灵魂的东西,感同身受。精华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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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7 18:12 | 只看该作者
谢谢永生鼓励,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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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7 18:17 | 只看该作者
支持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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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7 18:20 | 只看该作者
观察与体悟都比较入微,质感细腻的具象,让文章生发出了具有东方微明色彩的哲学意味。横贯式的手法应用娴熟,成为文章的看点,确实不错,支持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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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7 20:03 | 只看该作者
那些灯红酒绿豪华气派的场所我是不去的,我在那里会感到一种距离一种莫名的压抑,我会时时想到我自己,体验着那种繁华中的寂寞,自己欣赏自己,自己感动自己。

同感。这篇文章是作者从生活中提练出的感悟,读来真切感人,有共鸣。欣赏并问好武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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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7 22:36 | 只看该作者
我充分地体验着“群”对生命的意味。有时,关心自己还不如关心一下周围的人群呢。人群中有生活,这原是不错的。这里虽没有水光山色,绿树红花,却有着生命活生生的呼吸和色彩。当这呼吸和色彩渗透了你的血液,你也就与生活与时代息息相通了。自己到底不是一个“弃儿”,在做不到“躲进小楼成一统,管它春夏与秋冬”的时候,那就出来走一走吧,走到人群中来,享受一份并不奢侈似乎还很廉价的乐趣,享受一种没有标签、但很宽泛的人间的爱和美
生活的体悟,同感。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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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8 07:19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范廷伟 发表
支持精华!

谢谢,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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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8 07:20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敬一兵 发表
观察与体悟都比较入微,质感细腻的具象,让文章生发出了具有东方微明色彩的哲学意味。横贯式的手法应用娴熟,成为文章的看点,确实不错,支持精华!

感谢敬老师指点,问好,祝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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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8 07:20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杨春山 发表
那些灯红酒绿豪华气派的场所我是不去的,我在那里会感到一种距离一种莫名的压抑,我会时时想到我自己,体验着那种繁华中的寂寞,自己欣赏自己,自己感动自己。

同感。这篇文章是作者从生活中提练出的感悟,读来真...

谢谢,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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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8 07:21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闲云呵呵 发表
我充分地体验着“群”对生命的意味。有时,关心自己还不如关心一下周围的人群呢。人群中有生活,这原是不错的。这里虽没有水光山色,绿树红花,却有着生命活生生的呼吸和色彩。当这呼吸和色彩渗透了你的血液,你也就...

谢谢朋友阅读,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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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8 08:43 | 只看该作者
支持精华文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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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8 11:23 | 只看该作者
人,独来独往,最初和最终都是孤独的,但人并不是为了孤独才来到这世上的,孤独并不是人在世上的唯一,人切不可忽略了“群”。遗忘了人群是人的悲哀。无论如何人应该活得更主人一点。追求自由,哪怕是心灵的自由,在人是至关重要的。天地有大美而不言,人也有大美而不言,这美就是指自由,——淡泊以明志,宁静以致远,这是在人群中也能体验到的。
   颇有感悟的文章,学习,欣赏了,问好志强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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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8 13:35 | 只看该作者
行走在人群中,才发现自己不过是大海的一滴;行走在人群中,才发现世界太多冷暖。也许,生命就是这样的行走,每一步,都离不开喧嚣或宁静---只要找到自己,问好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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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8 14:47 | 只看该作者
群场忠寻觅另一个自己!真正的孤独是人在群中,依然灵魂无依。文字别致,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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