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2532|回复: 8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创]   中国人的婚姻——从汶川地震摩托载亡妻男子闪婚谈起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8-12-7 19: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与新婚妻子通电话是吴家现在最开心的事。
曾经感人瞬间:2008年5月14日,吴家方骑摩托车从汉旺镇把妻子接回家,那张名为《给妻子最后的尊严》的照片,那对摩托车上绑在一起的生死不离的夫妻,深深感动了世界。


  这几天,网络上一条新闻引起人们的纷纷议论,几个月前的汶川地震中,一个用摩托载亡妻的男子感动了全中国人,人们感动他对亡妻的真情。但是最近他迅速再婚了,很多网友在祝福他的幸福之余,不禁有些失望,觉得一个绝美的“痴情神话”破灭了。我个人觉得这是因为很多人没有认识到中国人婚姻的真相,所以才会怀疑男主人公对前妻的感情。今天我就谈谈这个话题。

  生活中一些类似的例子。

  我工作中经常遇到一些这样的例子,一些癌症患者生病期间,他们的配偶都会无微不至的照顾,成年累月、风雨无阻,毫无怨言。大家一般都会认为这些夫妻感情很深,患者去世后,他们的伴侣一定会难以解脱,会有很长时间的独身阶段,才会重新考虑组织新的家庭。但是最终结果恰恰相反,很多人在伴侣去世后,他们立即重新组织了家庭。我印象中最深的是一对夫妻,妻子患者肝癌,丈夫日日夜夜的陪护在妻子身边,夫妻感情很深。但是妻子去世不到3个月,我再次见到他的时候,他满脸喜气洋洋的告诉我,他又再婚了,很满意!

  还有一个令人印象深刻的女病人,外伤导致高位截瘫,丈夫无怨无悔的照顾妻子整整3年,似乎感情忠贞不渝。但是3年后,丈夫另外又找了一个女人,并公开同居了。那么他难道变心了吗?又不,他继续对前妻不离不弃的照顾。

  这样的例子很多,汶川地震男子仅仅是这些普通中国婚姻中的一种,他的迅速再婚并不代表他对前妻的感情掺假,而是中国人的婚姻特点所决定的。

  中国人的婚姻是一种低层次的婚姻。

  婚姻实用。

  中国是有悠久封建历史和农耕文化国度,大多数中国人祖上三代都是农民,大多中国人要么是小农思想,要么是小市民思想,在中国,真正的精神贵族是稀罕的。小农思想和小市民习气催生了实用主义、市侩哲学。因此婚姻讲究实用。中国人的婚姻和西方发达国家的婚姻观明显不同,西方的女明星能选择一个喜欢的,却没有自己富有的男人嫁了。但中国女明星中就很罕见,李嘉欣、林青霞这些明星大多选择一个很有钱的男人,象张曼玉这种情感第一的人很少,如张爱玲这种情种更是罕见。

  情感压抑。

  经济决定上层建筑,贫困的生活压抑了精神的追求。中国几千年来一直是个农业大国,多年的贫困、动乱等影响。物质是首要需求,精神追求则成为一件很奢侈的事情。传统文化中的孔孟之道对每一个国人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使得中国人的情感内敛、中庸、保守,情感受到压抑,一个中国人如果是个情圣、情痴,那么会被传统道德认为是异类,不踏实、不现实、不稳实。

  凑合。

  在婚姻实用主义哲学指导下,大多中国人的婚姻讲究门当户对,情投意合成为次要。即便是情投意合也仅仅是性格脾性的相合,而心灵上的相互吸引、共同语言等情感吻合,则成为很多中国人想也不敢想的奢望。

  重责任,轻情感。

  一个情感并不很满意的婚姻,由于道德上的责任感,使得这个在西方国家可能会离婚的婚姻,在中国却能白头偕老。对于很多中国人来说,婚姻是一种依靠,这种依靠有经济上的依靠,也有情感上的依靠。但是这种情感上的依靠更多的是:有个说话的伴,有个可以打发寂寞的伴。

  社会的偏见。

  一个长久单身的成年人会成为众人眼里的异类,男人代表不成功,女人会成为别人议论的焦点。

  再婚的压力。

       中国社会中离婚仍然是一件不愉快、不光彩的事情,不到万不得已,一般人不会选择离婚。离婚的少,独身的少,造成再婚的选择范围小,再婚就难。

  一些丧偶不久的人很快的便组织了家庭,是几种因素互相作用的结果:遇到差不多的,害怕走了这个村,遇不到那个店;伴侣逝去的孤独感急需另一个来填充;对情感需求低,很容易就凑合过日子了;生活的需要。

  所以,汶川地震男的闪婚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一句话:人之常情。他用摩托载亡妻去殡仪馆这件事本身就被网友给夸大了,我们反过来想想看,如果他对亡妻遗体听之任之,他就缺乏基本的道德了,所以这件事情是“人之常情”;他在亡妻去世后很快就组织家庭,这并不代表他的无情,而是我以上所说的中国人的婚姻观所决定的,所以,他的再婚也是人之常情。

  人之常情而已!

[ 本帖最后由 微风轻拂 于 2008-12-8 10:54 编辑 ]
2#
发表于 2008-12-7 19:34 | 只看该作者
此一时,彼一时。只能说人家想开了。人生哭短,何必跟自己过不去呢?写“廊桥遗梦”的作者不都追求幸福去了。没有按照他歌颂的爱情那样做啊。
3#
发表于 2008-12-7 22:03 | 只看该作者
我有个朋友有次出事差点命送黄泉,事后她老公不只一次对她说,若她真去了,此生不会再娶,我听了一点也不感动,因为据我所知,在平时的生活中,他对她并不是很好。一旦生命不在,娶或不娶已不重要了,做得再好再痴也不过是给别人看的,那有什么意义?为什么不在活着的时候多一点实实在在的关爱呢?
4#
发表于 2008-12-7 22:05 | 只看该作者
爱在活着的每一天
5#
发表于 2008-12-8 01:42 | 只看该作者
动作很快呀。名字叫吴家芳吧。这得好好欣赏!
6#
发表于 2008-12-8 06:56 | 只看该作者
什么时代了,大家对这种亡妻后的再娶,还有顾虑吗?哈哈!是不是观念还没有更新啊?
7#
发表于 2008-12-8 10:38 | 只看该作者
人之常情,理解与支持。
8#
发表于 2008-12-8 11:37 | 只看该作者
又是一篇剖析婚姻的好文。
9#
发表于 2008-12-17 15:10 | 只看该作者
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的婚姻观念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变,但想在中国人的婚姻里谈质量,恐怕还要有一段时间,我也曾写过两篇婚姻的文章《社会不给婚姻的假象负责》等,朋友们可多提意见!再次问好!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小黑屋|Archiver|中财网站 ( 浙ICP备1102988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832 )

GMT+8, 2024-12-1 01:41 , Processed in 0.064631 second(s), 19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