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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集体套领惠农补贴,问题出在哪
文/沈茂昀
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和农民工作,出台了许多惠农政策,专门拨发财政资金,力促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但在湖北省武穴市四望镇北海村,有人却盯上了这笔惠农资金,村干部集体套领,甚至有死人也“站”出来领钱。(1月19日新华网)
村干部集体套领惠农补贴,说明惠农政策遭遇“最后一公里”阻塞的现象目前还比较严重,它直接损害到的,是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到的,是党的主张、决定得不到很好的贯彻落实,而成了某些村干部谋取私利的博弈工具。因此,它的负面作用决不可小觑,应该从法律、制度、组织的高度上认真加以审视和整治。
村干部算不算一个“官”,一直是个有争议的问题。但村干部有一定的权力,并且算得上一个地方的“土皇帝”,这是不置可否的。这些年查处的为数不少的“小村官大腐败”案件,便很能说明这个问题。我们看到,一些村干部在涉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土地征用开发、扶贫支农资金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农村教育和医疗卫生、农村社会保障和救灾、优抚、移民等专项款物管理领域,利用上下信息不对称、农民群众不知情的“便利条件”,处处伸手,侵犯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把很多本该落实到农民头上的补贴补助,“分”进了自己的腰包。
在分析村干部胡作妄为的原因时,我们说村干部素质不高、法制观念淡薄、基层组织建设薄弱等等都没有错,但换一个角度看,这与上级政府部门工作不实、作风飘浮、爱搞形式也有很大的关系。由于农村工作难做,上级政府部门在落实某些工作时,都怕麻烦,往往都交给村干部去落实。这要是一般的统计调查、宣讲动员等事,村干部人熟地熟,落实起来没问题,但要是涉及民政救济、种粮直补、拆迁安置等直接与农民发生关系的事,恐怕就不能这样简单处理了。因为在一些村干部的思想中,传统的封建宗族观念还相当浓厚,在处理自身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关系时,就免不了优亲厚友,很难一碗水端平,加上村干部的待遇报酬相对较低,在利益面前,个别人也就免不了会打些歪主意,为自己谋点好处。这些,都会导致惠农政策落实不到位,使公共财政的阳光难以公平地照耀到每一个农村群众的心坎上。
村干部“贪污”惠农政策能够屡屡得逞,这与监督机制缺失不无关系。目前一些地方的村级财务管理仍停留在原始状态,没有财务专业人员,账目设置不规范,财务审批不严格,都使得村干部的权力过于集中,民主监督制度流于形式。因此,要有效防止涉农资金在中间环节被截留、贪污、挪用,防止中央和各级政府直补给农民的资金被村干部套领、冒领、骗领,一方面,上级政府要加强对村级政务的指导和监管,工作要实,作风要细,不能满足于搞形式,玩花样。要切实督促村务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不能凡事都由村干部说了算;另一方面,要抓紧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积极推行“村财乡管”“乡财县管”等制度,从制度上防范一些人的“别有用心”。
国家实施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目的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提升农民的生活质量。从政策的严肃性来看,这是一条事关农民群众生计生存的“红线”和底线,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踩踏,不能打折扣,必须完完整整地交付给每个农民。因此,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在今天已显得刻不容缓,各级政府必须落实到行动上去,从而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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