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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财论坛管理章程(实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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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2009-5-27 15:47 |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知道了。
47#
发表于 2009-6-7 16:42 | 只看该作者
找了好半天,已学习,定遵照执行。
48#
发表于 2009-6-13 19:36 | 只看该作者
认真学习,支持!!
49#
发表于 2009-6-14 10:37 | 只看该作者

呵呵,知道啦
50#
发表于 2009-7-7 12:51 | 只看该作者
学习中……
51#
发表于 2009-7-29 16:00 | 只看该作者
学习拜读了,谨尊!
52#
发表于 2009-7-29 23:02 | 只看该作者
新要领新精神新气象新的开始期待明天的论坛更繁荣.
53#
发表于 2009-10-22 10:51 | 只看该作者

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54#
发表于 2009-10-23 09:07 | 只看该作者
认真学习。
55#
发表于 2009-10-23 20:37 | 只看该作者
所有稿酬,中财论坛将在每月月中,根据作者在确认回执单中所提供的个人农行卡卡号,存入作者的个人账户中,也可根据作者要求,以邮局汇款形式汇出稿酬。

   严格遵守规定,坚决拥护!
   只是上述一条发酬方式现在不是改为只仅仅邮局汇款一种?还是农行卡也可以?
  
56#
发表于 2009-10-27 19:31 | 只看该作者
已认真学习!
57#
发表于 2009-11-12 11:35 | 只看该作者
来学习,并遵照执行
58#
发表于 2009-11-12 17:32 | 只看该作者
呵呵,有一条不大明白,如有人以毛、刘、周、朱等已故领袖名字注册,是否也违反规定,有无封建社会“避讳”的嫌疑?
另外,如试用期过后,无论革职或留用,都请以文件告知,这样才符合法定程序.不能象党内斗争一样,没免职忽然就揪去斗了
59#
发表于 2009-11-17 15:05 | 只看该作者
三水来读,支持!
60#
发表于 2009-11-24 20:45 | 只看该作者
认真阅读了一遍,依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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