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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成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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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5 09: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成名作

  
  王九亮到城市之初,还是个“小崽子”,混的并不如意。

  尽管那时他已经二十六、七岁,然而在偌大一个省会城市里,这个二十六七岁的“小崽子”就像一滴水淹没在浩瀚的大海里,着着实实混了一段无声无息的日子。不要说跟那些盘踞城市多年,根深蒂固,用命换来的老牌黑帮老大们没法相比,就是那些天天在宽城、阳明、南关、铁北等区各个角落里混吃混喝的地痞流氓小混子们,也可以随心所欲、狗仗人势地欺负他们这些外来跑单帮的“小崽子”。

  起初,他和父亲一起批发水果,起早贪黑,上货,出货,跑腿学舌,收钱算帐……干了一段时间,无聊的很,王九亮很不满足。于是,又让家人出钱为他承包了一辆夏利车,捡起老本行,在城市繁华的大街上重新开起了出租车。当时,城市的出租车司机收入不菲,生意比起老家德屯来也好做。但时间不长,王九亮又不满足了。他不想一辈子侍候人,他人生追求的目标不仅仅是金钱就可以解释的,况且开出租车再挣钱,又能挣到哪里去?什么时候才能达到他摆脱不被人欺负,反要坐拥金钱无数,从而进一步满足他可以随心所欲地欺负别人,号令一切的统治欲?

  为了早日实现这一目的,他可以放弃一切,甚至以生命做一把赌注!

  经过仔细观察和深思熟虑,他决定趁着年轻“搏”一把。

  有了这种想法,就要寻找一个能够领他上“道”的人。首先纳入他视线的人,就是曾经在一直混过的朋友加哥们——德屯老乡张洪岩。

  张洪岩,一张大饼子脸,剃个板寸头,五短身材,典型的东北车轴汉子。别看其貌不扬,却是个“下海”最早,在社会上扑腾得有声有色的角色,犯罪经验十分丰富,一双不大的小眼睛里常常闪烁着让人捉摸不定的光,因混迹于社会多年,走南闯北,虽作恶多端,没少干“湿活”,可很少掉脚,在团伙内部素有“张小鬼儿”之称。曾因参加臭名昭著的“南下支队”,有一时期专门在铁路大动脉上大肆抢劫。此人阴险狡诈,且犯罪经验丰厚,反侦查反审讯能力极强,因此在落网后,铁路警方没有掌握他重大犯罪的证据,从而使他逃脱了一劫。最后铁路法院只判他三年有期徒刑缓期三年执行,而与他同为“南下支队”的其他9名犯罪团伙成员则全部被处极刑,横死异乡!唯他侥幸逃脱警方打击。

  他既是王九亮德屯老乡,年龄跟王九亮又差不多,但在犯罪上却是王九亮的“前辈”。王九亮初涉社会犯罪前最先加入的就是张洪岩的“圈子”。张洪岩自恃自己是“道”上老人儿,经多见广,不太把这位小老弟放在眼里。然而,此后一仗,由王九亮亲自组织和参与的一场持枪伤害案发生之后,张洪岩对王九亮的印象发生了彻底改变!对于王九亮在“实战”中所显露出来的特殊能力和凶残“才华”,连这个心狠手辣的家伙都不得不自愧弗如。那之后不久,王九亮又策划发动了一连串刀口舔血的打斗厮杀,在巩固和扩大王九亮自己在社会上名声的同时,也迫使这个在黑道上“依老卖老”,曾经不怎么把老乡放在眼里的张老“前辈”的威风彻底打了下去,并甘居其下,自愿成为王九亮黑社会犯罪集团中的骨干成员之一。

  那一仗,是王九亮到城市后涉黑的“成名作”。

  当时,王九亮已经不开出租车,在他哥哥王九烈的联系帮助下,摇身一变成为“省大华置业公司”总经理的专职司机。从那一天起,这个不甘人下的复员兵才似乎真正体会到一点城市上流社会“人上人”的感觉。虽然同样是给人开车,但过去开的是什么车?小拉达、破夏利,见了交警躲着走,就跟耗子见猫差不多,有时为了一块钱也会跟乘客争得面红耳赤,大打出手;如今呢?屁股下面的坐骑是豪华的“大奔”,陪着总经理出入高档酒店,车门都有人替他开,交警见了打立正,还拿着月工资三千元的高薪,岂不是时来运转,前后两重天!

  也正是在这一时期,王九亮忙里偷闲还创建了属于自己的第一家企业——“圣罗兰夜总会”,初尝了自己当经理,领导别人的美妙滋味。

  可以这么说,如果不是在家乡德屯犯了事而不得不亡命城市,他的眼界不会如此开阔。

  如果不是眼界大开,他同样不会产生后来更大的雄心与抱负。

  王九亮认为:统治,是高于一切的!

  手下必须有一帮人,随心所欲,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不受他人约束。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只有一个字:

  打!

  枪杆子里面出政权。要想打出自己的地盘和天下,首先要有人,有了人,还要有枪;有了这两样儿,才会有人惧怕你,才会有人投靠你,才会有更大的实力和资本立足于城市,打出属于他王九亮的财富和名气来!

  不过,头脑冷静的王九亮可不是个冒失鬼儿。吃一堑长一智,想法有了,他并不急于行动,而是暗中为这些令人激动的想法最终实现做了大量准备。因为他明白,自己选择的这条路充满了荆棘与凶险,闹不好随时都有重蹈旧辙,被国家专政机器打掉的危险。因此,在网罗人员,购置武器,并以“圣罗兰夜总会”为基地培植帮伙成员的同时,他还跟哥哥表示,无论走什么门路,花多少钱,他都希望哥哥能启动他在城市这么多年结交的关系,帮助自己当上警察,而且最好当个刑警。王九烈答应了。

  他耐心等待着能使自己“一战成名”的最佳时机。

  这一过程,对于一个急于打天下的人来说是极其痛苦难熬的。所谓“最佳时机”,首先一条就是第一仗既要打得响,让整个城市都知道,背后又要有能人撑着,不至于“一战成名”之后又被一网打尽。这样的机会何其难找!

  说巧不巧,就在王九亮一面继续为省大华置业公司杨总开车,一面暗中寻找和等待在城市打一场“恶仗”并借此杨名的同时,这样的机会终于降临了。这年秋天,大华置业的杨总与区建筑公司施工队签定合同,要求对方必须赶在当年冬季上冻前为该公司修建一栋车库,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结算工程款。会同签定后,为赶工期,区建筑公司讯施工队立即开进位于闹市区的滨河小区建筑工地,日以继夜地投入了紧张的工程建设。

  哪知车库按要求如期竣工并交付使用后,大华置业并未按合同结算工程款项,眼看冬天来临,过年在即,工人们等着领工资回家过年,施工队队长常明军不得不一次次去找大华置业的杨总,要求给付工程款。没想到,大华置业以工程质量有“问题”为由,一直拒付这笔钱。面对这样的结果和局面,常明军有嘴说不清,欲哭无泪。大华置业是个大公司,有钱有势,在一个小小的施工队面前无疑是一个巨人,人家说他的工程有质量问题,就是不给钱,他也没办法,但他决不想妥协和放弃。那是自己和工人们的血汗钱呀!

  催讨没结果,工程款要不回,为了讨个说法,常明军一气之下领着工人们拉着板皮木方,到已经使用的滨河小区基建工地将车库的门窗全部给钉上,封死了,不让大华置业再使用。

  听到这一消息,杨总经理大怒!

  岂有此理!

  车库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了一个多月,怎么说封就给封上了?而且封他车库的既不是城建土地执法部门,又不是公安法院政法机关,竟是当初领头建该工程的施工队长常明军——一个他根本不入眼的小人物干的,更是气不打一处来!一个小小的施工队长,竟也敢跟老子叫板,这事要是不“解决”,社会上会怎样看大华置业公司?他杨总经理的面子又怎样保全?

  但是怎样解决?

  乖乖给钱?

  不。

  除了钱是打开双方僵局的钥匙,还有没有其他途径或方法?杨总在自己的办公室里徘徊。

  公司的小姜正是在这时粉墨登场的。这小姜是置业公司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杨总的难题他当然看在眼里,放在心上。他暗地里找到对此事也一清二楚的王九亮,王九亮当时作为“圣罗兰”夜总会的经理,别人对他所知甚少;而作为大华置业杨总的专职司机,知名度则很大。杨总更是社会名流,不仅其背靠的大华置业势力雄厚,他个人也与省市的许多领导干部关系甚密,尤其在一些特殊部门,比如公安、工商、税务等穿制服的执法系统朋友众多,是一棵很难撼动的大树。

  办公室里,小姜递上烟,把一杯茶水放在王九亮面前,试探地问:

  “杨总最近挺闹心,我看着也着急。王哥……”

  王九亮抽一口烟,似笑非笑:“车库那事?”

  “对,事儿不大,可挺棘手。”小姜说,“要是为这点事找朋友帮忙,扬总觉得没面子,可不找朋友帮忙,施工队那帮人封着车库又不让咱们使用,公司毕竟欠人家钱,这事要是一直拖下去,不仅杨总上火,公司形象也受到严重乏损……”

  王九亮不说话。

  其实他明白小姜此时找他的真正目的,也明白他代表着杨总的意思。自从常明军一次次出现在公司找杨总要钱,他就一直在不动声色地关注着此事的发展动向。现在,由小姜出面找他,意味着杨总不希望此事通过正当途径解决,而是打算采取别的方式摆平,这对于一直在暗中寻找机会,准备在城市黑道“一战成名”的他来说无疑是一个难得的最佳时机!一方面,他可以借助公司意图将自己在圣罗兰网罗的一帮人马适时地投入到这场纷争中来,确保这场争斗不打则已,一打就要打成“大战”、“恶战”,从而打出自己的名声,展示他在城市黑道上的能力。又可通过这一仗在城市黑道公开亮相,确立他在这一领域从此占有一席之地;另一方面,他相信这一仗是为杨总而战,为公司利益和名誉而战,即使死伤几个人,造成严重后果,但只要有了这一条做保证,就不会有大的问题和威胁。杨总总会有办法使自己平安无事,也有办法使他们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

  “据我所知,”小姜单刀直入,“王哥在社会上有一帮朋友。”

  “有一帮有经验的朋友。”王九亮纠正地说。

  “而且你也是一个讲义气的人。”

  “公司用我,我当然义气为先。”

  “那好,王哥,”小姜见时机成熟,实话实说,“杨总想让你……”

  “我明白,不过,要是死了人怎么办?”王九亮面无表情,提出一个事关后果的大问题,“我有办法让常明军那帮人滚蛋,但如果公安局追查下来,让我们坐牢我们可不干。”

  小姜一笑:“这你放心,有杨总在,就没你们事儿。”

  “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王九亮将大半截香烟狠狠碾死在烟灰缸里,站起来:“那好,这事我来办。”

  ……

  那天中午,市中心的滨河小区一带大街上人流如织,车水马龙,自行车、汽车、机动机混杂纠缠在一起,正是下班高峰。这时,突然枪声大作,人们还没有搞清怎么回事,只见一旁的大华置业723栋基建工地冲进一帮全副武装的人马,且战且走转眼间冲进了工地大门。有人看出了这是黑帮势力的疯狂杀戮行动,顿时满街惊叫声、哭喊声此起彼伏,人们四散狂奔逃命。数分钟之内,滨河小区一带成千上万的人跑了个精光,只留下满地鞋子和脱落的皮鞋跟,以及食品、玩具……

  交通堵塞也莫名其妙地顺畅了。

  当时,大华置业723基建工地里的建筑公司施工队长常明军等人正准备吃饭,猝不及防有四辆吉普车迎面驶来,瞬间冲进大门——倏地,吉普车亮起八道光柱,由于当时天阴欲雨,光线奇暗,一刹那照花了他和工人们的眼睛。

  车上跳下七八个人,手持转轮手枪、钢珠枪和五连发霰弹枪及砍刀、木棒等冷热兵器,凶神恶煞般似从天降,二话没说,举起黑洞洞的枪口几乎同时发射,“砰!砰!砰!”几声震响,紫色烟雾随同火舌一直从枪口喷发!

  这种霰弹枪一发共40粒,直径可达一米五。

  一片弹雨射向近在咫尺的工人们。

  面对如此突发而凶残的场面,毫无防备的人们登时吓得肝胆俱裂,魂飞魄散。有人应声倒地,有人没命地四散奔逃,反应慢点的面对枪声大作,刀光飞舞,硝烟弥漫,火光四射的现场,只能充当这场飞来横祸中的血腥奠品了……

  厚厚的烟雾里让人什么也看不见,基建工地内顿时乱成一团,常明军来不及作出任何反应,呼啸声震耳欲聋,一排排金属霰弹从枪管中喷发出来,一撞到硬物就炸开,形成一条黄、绿、红、灰交织的烟幕带,遮天蔽日。他的一条腿当场被打折,身上也多处被猎枪子弹击中,他儿子在这令人胆寒的乱枪中还没忘了扑上去抢救父亲,然而,可怕的是有人横过猎枪,照着东倒西歪的他连连开火,一发霰弹击中他前胸,鲜血四溅,惨叫声撕心肺,眼前一片黑暗。

  望着火光中的“战场”,领头的一个人脸上闪出得意的冷笑。

  “完活!”

  袭击者们跑向各自的“战车”,像来时一样迅捷地冲出基建工地驶上大街。

  远处传来隐隐雷声,也传来警笛一阵紧似一阵的鸣叫声。

  警察们越来的时候一进大院差点憋住呼吸。“战场”上留下的是一片血肉模糊和混乱哀嚎。有人外衣几乎让鲜血湿透,躯体仿佛被牢牢地固定地潮湿的废土碎瓦中,嘴里发出微弱的声音:

  “救……救……我,同志……”

  受伤轻点的惊魂未定,直到见几辆警车开进了大院才心惊肉跳地爬起来,四处张望。现场情况是异常严重和残酷的,就连见惯大案的刑警们也感到震惊!是什么人如此大胆凶残?又是何故给这些靠摆砖彻瓦养家糊口的汉子们引来这么大的杀身之祸?来不及多想,现场调查和救护马上同时展开。

  经过近半个多小时的清点,工地上共有一死12人受伤,轻重不同,少的中弹十几粒,多的则是百多粒,还有的大祸降临时来不及奔逃躲避,虽侥幸未中枪伤,身体却遭乱刀砍伤多处。常明军左腿骨折,躯体多处伤势严重。在被紧急送往附近医院救治之后,他不得不由此开始了长达17次的大大小小手术。当他最后从医院走出时,双臂添上了沉重的双拐,两眼露出的却是一片灰色的茫然。这次突然遭受的猖狂打击留给其他受伤者的也是永远无法痊愈的黑色记忆:来自南方的民工姜占彬本想独身到北国闯一闯,他压根就没敢想发大财,因为只有泥瓦匠手艺又务实的他知道,靠这点雕虫小技不足以让自己时来运转挣大钱,而只是打算凭力气弄点辛苦钱,年底回家娶妻生子过上一段不愁吃穿的平常日子。

  他哪里想得到,活儿干完了,工资却没拿到,过年也没钱回家,只好跟着工人们守在这封上的车库里等着拿钱。就是这么一个小小的愿望也被那天突如其来的枪声打得粉碎!他年轻的脾、肾不仅在乱枪中被子弹击碎,经医院抢救时为保命不得不将这两个重要器官摘除,并因此而彻底结束了一生的青春梦想。更让他欲哭无泪的是,还没等带着一身冤情伤残返回家乡,即将要与他喜结连理的女友也无法接受这一残酷现实,不久就跟这个可怜可叹的小人物分道扬镳,解除了恋爱关系。

  他欲哭无泪……

  另一个倒霉蛋就是常明军的儿子,他在抢救父亲时被呼啸的金属弹击中,胸部多处让当时见谁灭谁的粗砾铁砂贯穿外衣,虽经医院全力抢救,然而,一直到几个月后,案未破,他的肺叶中仍有铁砂也未取出……

  那一仗,直接领头并参与指挥的就是后来在城市杀出威名的“亮哥”。

  王九亮!

  这件事的结果,果然如王九亮事前所预料到的那样。虽然持枪打死打伤了许多人,又发生在城市闹市区,影响非常大,甚至惊动了上层方方面面,但由于后台老板是市里的头面人物,有钱有势,又有相当的说服力和活动量,因此,王九亮等人并没有太害怕。打完人,那边在哭天叫地,警车送人去医院抢救伤员;这边交了差,王九亮领着弟兄们就去了大酒店庆贺……

  事后常明军等人才知道,那天差点被乱枪炸成肉酱率先冲进他们723栋基建工地的人就是当时并不出名,又与他前世无冤、后世无仇的省大华置业公司总经理的司机王九亮。

  王九亮一战成名,突然成了社会新闻人物,地痞流氓们口口相传,就连当时在市里叫得响的一些黑道大哥级人物,“王九亮”这三个字也成了他们酒席赌桌上经常提到的名字。

  常明军等人一直没有放弃讨回公道,强烈要求公安机关查清并缉拿持枪伤人者。要求杀人偿命……

  伤势稍有缓解,他们便多次向省、市领导及有关部门上访。

  省、市领导也多次批示查清此案,严惩凶手。

  然而,由于上述种种原因,负责查处此案的区公安分局,虽然最终查清了作案人为王九亮、张洪岩、孙红坦等人,但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却以一般治安案件作了罚款拘留处理……

  事后,活动游走于城市的大大小小地痞无赖们无不对王九亮佩服得五体投地。持枪袭击建筑工地可称做是王九亮涉足黑社会的“开山之作”。这一仗打得大,打得狠,一下子就在城市打出了大名!

  就连此前在犯罪领域一向以“老前辈”自居,对这个德屯老乡不大入眼的张洪岩,通过这一仗也看出了王九亮的能量和“水平”。此后,每逢朋友相聚或什么场合,张洪岩都要将这一新发现的黑恶势力“领袖人物”以最真实可信的第一目击者姿态介绍给同类,总结说,“心狠就是威信,手辣就是金钱!”

  吹嘘太费事,每一次这个老牌犯罪分子向还不知道“王九亮”是谁的人介绍时,都喜欢用拍电报式的语言,归纳“亮哥”的厉害。这位惜字如金、文化有限的黑社会“老前辈”常常用最简练、最精确的笔墨完成一份具有前瞻性、蕴藏着无限前景和杀机的黑社会市场分析报告:

  “亮哥,贼牛逼,绝对老大!”

                      09-3-2于歌谣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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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霍名夏 于 2009-3-5 09:53 编辑 ]
2#
发表于 2009-3-5 11:14 | 只看该作者
沙发欣赏,名夏先生又一个个性鲜明的人物,独具魅力,一个黑社会人物。 :victory: :victory: :victory:
3#
发表于 2009-3-5 16:08 | 只看该作者
霍老师的描写总给人以目不瑕接之美。认真学习了
人物形象完美,觉得如果能向正面过渡下,或是适当处理下,主题可能更好些。浅见,班门弄斧了!
4#
发表于 2009-3-5 17:50 | 只看该作者
名夏的小说,题材总是很刺激,情节总是很热闹,故事总是很抓人。这一篇写黑社会人物的小说更是刀光血影,十分好看。精华!
5#
发表于 2009-3-5 19:0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田瞳 于 2009-3-5 17:50 发表
名夏的小说,题材总是很刺激,情节总是很热闹,故事总是很抓人。这一篇写黑社会人物的小说更是刀光血影,十分好看。精华!


支持精华,问候!
6#
发表于 2009-3-5 20:40 | 只看该作者
娴熟的笔法,丰满的形象。

支持精华!
7#
发表于 2009-3-5 22:54 | 只看该作者
老到,鲜明。支持!
8#
发表于 2009-3-6 08:56 | 只看该作者

认真读过.好!

名夏这篇小说能独辟蹊径,把反面当正面写,通过一系列具体的事件写活一个黑道人物的“发迹史”,对题材的把握和细节的运用十分贴切,那些静态的叙述也很有趣,并没有死板的感觉,精妙的语言与华丽的词藻相得益彰。只是最后的主题有点灰,如果只停留在这个点上,读者难以接受。正义和邪恶的较量最终邪不压正,“刀口舔血”的营生也没有好下场。
9#
发表于 2009-3-6 14:20 | 只看该作者
虽然也参加写作,但当读者的时候还是猜测作者的内心,我就想,这个人究竟多深的内容,创造出那么多鲜活的人物和故事。娴熟的文字深度的思考,致使我一篇一篇跟踪,爱不释手。
10#
发表于 2009-3-6 16:25 | 只看该作者
再学一次。认真学习,不知如何评!问好!
11#
 楼主| 发表于 2009-3-7 11:2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于文华 于 2009-3-5 11:14 发表
沙发欣赏,名夏先生又一个个性鲜明的人物,独具魅力,一个黑社会人物。 :victory: :victory: :victory:


  感谢文华第一时间点评鼓励!
12#
发表于 2009-3-8 10:14 | 只看该作者
名夏小说的强烈现实性,值得学习!读此篇,我想到老舍写济南一群污吏的一篇小说。
13#
 楼主| 发表于 2009-3-8 14:5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南来北往 于 2009-3-5 16:08 发表
霍老师的描写总给人以目不瑕接之美。认真学习了
人物形象完美,觉得如果能向正面过渡下,或是适当处理下,主题可能更好些。浅见,班门弄斧了!


  感谢南来点评鼓励!
14#
 楼主| 发表于 2009-3-8 14:5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田瞳 于 2009-3-5 17:50 发表
名夏的小说,题材总是很刺激,情节总是很热闹,故事总是很抓人。这一篇写黑社会人物的小说更是刀光血影,十分好看。精华!


  感谢田瞳版主点评鼓励!
15#
发表于 2009-3-8 20:06 | 只看该作者
读您的文章,每次都带给我不同的惊叹。这篇小说读后就非常令人难忘。除了文字本身的魅力,写作的角度也很特别。类似的题材,有人从官员的角度写,有人从民工的角度写,但往往会落入一个看了开头知道结尾的套子中。而霍老师这篇,从一个社会黑老大的出道写起,新颖又引人入胜,文章背后的意义,更是让人深思,如一把匕首,直指人的灵魂深处。欣赏了!问好霍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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