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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文化消费”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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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9-3-7 20: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写在3·15

  当专业评论家、新闻媒体采编人员利用自己的名望和职业之便大送“人情”时,我们不得不想到这样一个问题:可怜的读者以及他们的“精神”,在这些“高蹈”的舆论中正受到误导和践踏!我们必须承认,文学在人情面前,正日渐对读者构成普遍的事实上的欺罔。现在的文学界,人们难以从报刊上了解到出版家、评论家以及采编者完全摈弃其私人因素的“真知灼见”。我想,当3·15来临之际,在“文怀沙事件”被炒得沸沸扬扬之时,真正的读者如若不希望再度被蒙骗,或可之于诸等“文化消费”引起空前的反思。

  我们必须承认,读者有一种权益。这种权益正如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有权利了解商品中的真实的内外质量一样,情感上必须予以保证和尊重。只可惜,3·15并没有给“文化消费”者制定相应的法律条文用来投诉。事实上,很多低劣的作文或者不负责任的作家、艺术家等,他们正是由于评论家的有色包装后,才一夜出炉和暴红。大到一部小说,一部电影,小到一幅漫画,一篇短文,一首小诗……当它们一旦成为“众矢之的”,被懵的读者或观众似乎才如梦方醒。一些并没有什么现实和教育意义的作品,我们从中可以看出创作者甚至缺乏对文学艺术的虔诚和献身精神,评论家如若跟着高唱赞歌,缺乏真诚的和独立的以鉴赏为准绳的价值评判,双方一旦达成利益互惠的合作关系,并将这种关系直接实践开来后,鸡鸣狗盗,哗众取宠,读者自然不免大受其害,甚至只能是花钱做哑巴。

  毋庸置疑。文学,需要正义感,文学人需要良知。今天的文坛确是百花齐放,应有尽有了。一大堆的才子才女,令人眼花缭乱。而那些街头巷尾,花边小报,悬疑类,情感类文字比比皆是。 好事如那些不负责人的采编们,利用职权花哨着“推陈出新”,“包装明星”,将那些耀眼的文字“指点”出来后,读者们是也不分青红皂白,一窝蜂地捧起来阅读。一时间,那些隔靴搔痒的文字便成了精品和名篇。如果这种现象限于网络倒也罢了,只可惜,这样的文字正迎合经济市场,甚至因此而“猖獗”到名刊大报。君不见,这些年“觉悟”很高的党报的副刊内容,如雨后春笋样,排山倒海,摧枯拉朽着充斥其中。难怪“有心”的读者抱怨既不读头条也不瞧副刊,看来,文学界已经“物化”的很深了。我不知道,当头条竟是“政治”,当副刊竟是“花边”,当某些文字成为某种利益驱动的手段后,所谓的报刊,你还能读出点什么?先前,我跟朋友推荐说,“南方周末”是我唯一花钱订阅的报纸,以为它的水准相对高一些。有朋友不无讽刺跟我说,你知道么,一个相当有名气的报纸,竟然在广告版刊登报告文学。这可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3·15来了。所有被蒙骗的消费者都在抱怨假货充斥社会,希冀这一天可以伸张正义、扬眉吐气,做一件大快人心的事。只是,当我们站在文学的角度,面对假新闻和低劣的作品时,还能信赖文学净土说么?尤其是面对那些“物化”了的评论家和新闻采编人,我们不禁要问:“人情”之下,谁来保护和尊重读者?以我当下的切身体会,纯文学离我们是越来越远了。以周遭的同事为例,或者是一些风俗的读物占领市场,或许是读的趣味一降再降,很少有人再真正的捧读一本经典的名著,他们甚至都失去了“读”之乐趣。在这个问题上,有个双向和客观的解释:创作者和读者是两个不同但又是相辅相成和唇齿相依的上帝群,他们主宰文学艺术的本身。也因此,我们说,创作者的立场和历史责任感,读者的文化消费观念,成就了两个矛盾的统一体,即有各自的价值取向又应达成一致的归宿。读者希望不再受骗的同时,真正的精品文化也不会贬值。

  马克思说:“作家当然必须挣钱才能生活、写作,但是,他决不应该是为了挣钱而生活、写作。”也许,在市场经济大潮中的纯文学,必将接受历史的考验。同样,主宰纯文学的各路英雄豪杰,无论是著名的评论家还是职能在手的新闻采编人,也必将接受时代的洗礼。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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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7 21:00 | 只看该作者
最近网络不正常,没能及时跟读大家的帖子,见谅。此篇或可作为读李兄《俺乡出了个政治家》有感而文。问候江天各位。
3#
发表于 2009-3-7 21:19 | 只看该作者
有一点,我们必须承认,生存是第一位的,无奈啊!
4#
 楼主| 发表于 2009-3-8 13:0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心静如水 于 2009-3-7 21:19 发表
有一点,我们必须承认,生存是第一位的,无奈啊!


所以,有些事情就没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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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8 14:22 | 只看该作者
  梅桑榆有篇《京城名编》与一水此作异曲同工。市场经济、商品化,无论物质产品、还是精神产品都应是自家本钱,自己辛劳,去创造效益。目前的版面交易,恐怕不是简单意义上的以权谋私。花钱订你的报刊,尽是劣质玩意,找谁去投诉。单行本的粗制滥造,我可以不买,全年预订的受骗上当,如何索赔?
  当然有了网络作品,我已不去看报刊,不知是我的悲哀,还是办报纸的悲哀。
  一水此作很有力度、深度。“文化消费”应当有个3.15。
6#
发表于 2009-3-8 15:40 | 只看该作者
看来,文学也应该打假,打的就是报刊上低层次的作品,叫这些垃圾彻底回归到黑暗里去!
7#
发表于 2009-3-8 16:18 | 只看该作者
这是个虚假的时代,文学这象牙塔也难免蒙上虚假。剽窃作品、权钱作品、假冒伪劣作家层出不穷。


一水倡议很好,对文学也应该打假,而且文学值得打假的内容也确实太多了,俯拾皆是。我个人觉得文学艺术的打假的震动性比物质商品的打假更大,更有意义。
8#
发表于 2009-3-8 16:20 | 只看该作者
前段时间被双轨的某银行行长作曲的《神州颂》交响乐被中央交响乐团连续演奏200多场。

居然,这位银行行长连简谱都不识,不知他是怎么作交响乐的。
9#
发表于 2009-3-8 17:35 | 只看该作者
  “前段时间被双轨的某银行行长作曲的《神州颂》交响乐被中央交响乐团连续演奏200多场。

居然,这位银行行长连简谱都不识,不知他是怎么作交响乐的。”

  居然有此事?交响乐何其高雅,怎么也跟铜臭搅在了一起?
10#
发表于 2009-3-8 21:0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李凤宝 于 2009-3-8 17:35 发表
  “前段时间被双轨的某银行行长作曲的《神州颂》交响乐被中央交响乐团连续演奏200多场。

居然,这位银行行长连简谱都不识,不知他是怎么作交响乐的。”

  居然有此事?交响乐何其高雅,怎么也跟铜臭搅在了 ...


是有这么回事,媒体上披露过。
我想,这位半路出家的作曲家,简谱人家后来应当是会认了吧?不然交响乐怎么写?口述吗?不大可能,呵呵。
11#
发表于 2009-3-8 21:06 | 只看该作者
一水版的文化打假提得好,别的领域打假,文化消费也不能放过,这可是人们精神生活受侵害的事。
12#
发表于 2009-3-8 21:30 | 只看该作者
借一水版这个楼祝江天的女性朋友们节日快乐!
13#
发表于 2009-3-9 00:14 | 只看该作者
分析透彻,批评到位,指向明确,可读性强。
14#
发表于 2009-3-9 14:55 | 只看该作者
如今假货无处不在,文学这块净土也难逃啊!
在3.15即将来临之时,拜读一水版主此文,更有感慨啊!
呵呵,最近我身体有些小问题,休息了几天没有上网,现在好了!
辛苦了!
15#
发表于 2009-3-9 17:47 | 只看该作者
文学,需要正义感,文学人需要良知。太需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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