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滞销,区政府下发红头文件要求副科级以上干部替开发商卖房,并制定了具体考核办法。记者近日在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采访,发现当地很多干部对区政府下达的卖房任务感到苦不堪言,怨声一片。《经济参考报2009年03月30日》
干部的职责是搞好行政工作,是为老百姓做好服务工作。让干部给开发商帮忙卖房子,还规定了具体任务,制定了具体的考核办法,完不成还要扣工资,这干部的日子也不好过呀!中国的古话说官大一级压死牛,这个寒亭区领导的做法真是让人寒心。
报道也指出,这种“媚商”行为损害政府形象。记者还采访了中国政法大学谭秋桂教授,她认为政府下红头文件强制推销商品房是“媚商”行为,此举固然能博得房地产开发商的欢心,却是以滥用行政权力为代价的。地方政府一旦逾越了法治与公平,形象将受到极大损害。
2006年到2007年,房价举国上扬、一路暴涨,巨大的惯性 “国六条”、“国八条”……也没奈何它。无辙的政府又推出了银根紧缩之策,但这个措施还未真正实施,金融风暴就吹来了。政府的政策又是急转直下,为资本家大开绿灯。这时候,房价不动了,此前怀疑拐点的各类人都惊呆了眼球,拐点成了事实。房产商急了,地方政府的政客们也急了,救市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只有中央政府一直稳到了现在,房地产降温了,各级政府工作报告里都减去了它。
市场经济的一大准则就是自负盈亏,资本家和政府官员联姻搞大了房价,无节制的疯狂欲望把房价推到了老百姓无力承受的天价,房子无人问津,怕是连小利润都赚不到。房市有了亏本的危险,就算真的亏了,似乎太正常不过,做生意哪有不亏的,可如今面对房市的冷清,地方官爷缘何如此猴急? 寒亭区这个事情曝光前,早有某市市长拍着胸脯说,开放商来我的地盘开发,赚了老板拿走,亏了就是政府的。 地方官僚和资本家穿上了同一条裤子,自是不言而喻的事。
搞法律工作的教授说寒亭区领导的“媚商”行为违法,这似乎下了个很严重的定义。其实,“违法”这年头已经是个吓不住人的东东了,据说震惊全国的瓮安事件的负责人也被重新起用了,山西某县矿难事故的责任人也被起用了……
我们建设法治社会已有一些年头了,制定的法律够多了,但好像管用的少,特别是官员腐败方面,偶尔揪出来一个,根本不能满足观众的获知需求。执法不力、问责疲软,官爷现在对于犯事是有恃无恐。法律在中国只能悲哀地沦为一根打狗棍,打狗棍的作用和意义会因人而异。阔人出行要么是警卫随从,要么是保镖护卫,阔人的打狗棍就是一个人或者一群人;而穷人的打狗棍只能是一条纯粹的木棍,两者间的区别就这么大。法在阔人面前是活生生、可变的,但法在穷人面前则不然,及时有棍,有时候也难以招架狗咬。还是权大了、或者钱多了好,有了这两样东西,专门会有人给自己打狗,且什么狗都能打,穷人是自己打狗。对于有的人来说,违法故而变得不是一件什么大事。
再说这胡整会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似乎也不足以震慑地方官僚。官爷损了形象反正也是白损,党的威严早已被巧于钻营者入党时就粉碎了。
这几年让社会上各种人都揪心的问题房子可能是排第一位的。30年改革开放,国家富强的不得了,百姓好过得不得了,只要你肯吃苦、能拉下面子、甚至是丢掉尊严,你是绝对不会饿死的。男的可以下个黑砖窑、入个黑煤矿,女的可以给富人做个保姆、清洁工之类,再要想多赚几个钱,男的可以去贩毒,女的可以去卖淫。吃饭没问题,但大家都叫喊买不起房子,改革开放的领军级人物、资深经济学家们说了,每个人都想有自己的房子是错误的思想,言下之意是穷人只配租房住,或者在大街上住。大家都喊没房子,其实,大街上房子多得很,只要是个城市,最多的就是商品房。房子很多,老百姓都说自己没房子,问题出在什么地方?160多年前,欧洲有个叫马克思的人就找到了答案。但天天说自己是马克思主义者的人看来并没有下狠心解决这个问题。他们一手制造了这个事实,他们显然是没有吃透马老人家的心思,要么就是欺世盗名、隐瞒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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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海凹 于 2009-3-31 13:52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