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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狗其实是个可怜的小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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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 02: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狗是个小东西,它是人类的忠实的好朋友,这当然包括中国人。

  我人生中最辛酸的一段岁月是和狗这个小东西联系在一起的,因为它的联系,这段本该辛酸的岁月就淡化了辛酸,而成为我一生中最幸福难忘的岁月。童年时,家里养过一条小黑狗,每天舔着我的小手送我上学、迎我放学,欢蹦乱跳的印证着我童年的足迹,这种欢快淡化了那种缺衣少食岁月的贫瘠之苦。再后来,我十岁那年全家搬迁去了远方,而它,老死了,被埋在故乡老屋前的柿子树下,仍旧忠实的替它的小主人看守着家。我曾经以为我很快便会忘了它,毕竟它仅仅是一条狗而已,可是一直过了很多年,没当我回想起故乡的时候,我仍然会情不自禁的想起它和它的故事,想象着它身边的小柿子树是否仍然枝繁叶茂?……

  搬到新家后,住址空旷没有邻居,加上言语不通,母亲又生病了,那是一段寂寞阴郁、令人不堪回首的岁月。但是还好,因为我的家里添了一个新成员——一个小黑狗,它成为我几乎唯一的、也是最贴心的玩伴,因它的到来一下子令我阴郁的生活中多了一些笑声而暂时忘却一丝不快。家门前有条小河,每天上学时,它摇头摆尾的送我到河边,放学时,它又撒着欢冲过来,一直迎到河边。小河记载着一段快乐的时光。

  那条河,快乐又悲伤。后来有一天,乡政府决定要在农村灭狗了,小黑狗被打狗队喂了老鼠药,它口渴就跑去门口小河猛喝水,这一喝水,狗就死不了了,打狗队眼见不妙就围在河边将它乱棍打死了,我很远就听它嗷嗷直叫却无能为力。小黑狗,一条可怜的落水狗,一群正义的人用自认正义的方式剥夺了它的生命!

  后来的某一天,我课本里学到了鲁迅的一篇著名的关于“痛打落水狗”的文章。鲁迅是我很尊敬的一位正义凛然的作家,可是这篇文章令我内心深处非常别扭,这让我想起我那条可怜的小黑狗的凄惨命运。这种想法让我在对鲁迅先生敬意之余,不禁隐隐有了一丝彻骨的寒意,我眼前不禁隐约浮现出当年打狗队棒打小黑狗的面容,那些冷酷的面容里似乎若隐若现的浮现出鲁迅先生的正义脸庞。那时候我很小,这样的想法令我惊慌,因为我知道鲁迅先生是伟大的思想家、革命家,革命家针对落水狗的革命行为是伟大的、光荣的、并完全正确的,我觉得我的想法很丑陋,很不应该,甚至反动。可是,我潜意识的本能却告诉我,落水狗即便该打,它也是一条狗,一条微不足道的小东西。即便该打,也没必要“痛打、往死里打”。一直到很多年后,我才知道,我当年的那种潜意识的本能叫“人性的本能”,这种本能没有阶级、没有立场、没有国界、没有民族,只有感性的“人性本善”。也许,革命是需要牺牲的,有些牺牲甚至是冷酷的,就象伟人斯大林亲手送儿子去前线牺牲,亲手处决叛变的女婿,从理性来讲,这是“大义灭亲、深明大义”,从感性来讲,或许这叫铁石心肠吧!这“铁石心肠”词语因为不同的语境和立场下会有不同的解释,可以解释为“坚强”,也可以解释为“冷酷”。大义灭亲、深明大义这样的好事大多是男人干的,女人是个感性的动物,所以经常会有母亲犯下包庇犯罪儿子的糊涂事,这是女性的母性本能所决定的,相比较男性来讲,女性更接近人性,所以上帝将生育的责任赋予女人,这责任是神圣的。

  母性是神圣的,母亲一词常常被用来比喻祖国,祖国既然是母亲,便应该多多包容子女、溺爱子女,母亲爱子女,子女才会爱母亲。但是,很多现象令我对祖国母亲这个词汇很困惑,比如最近的湖南郴州召开了一个万人公审大会,对犯人游街示众、杀鸡骇猴。我就纳闷了,最高人民法院已经三令五申不允许对犯人公审游街,为何明知故犯?不是说祖国母亲最疼爱子女吗?犯人即便犯罪,但仍然是中国之公民,仍然是祖国母亲的一个不学好的子女而已,他也有人格尊严不被羞辱的权利,儿不嫌母丑,母亲又怎能嫌弃儿!也许小小郴州并不能代表母亲这样的神圣称谓;要么犯人已经丧失了做子女的权利,母子已经自动脱离母子关系的缘故吧;要么也可能是“打是亲骂是爱”,游街示众是母亲对子女最深沉的爱,大爱无言!

  不过,我还是隐隐看到了鲁迅文中的“痛打落水狗”的再现,也许,犯了罪的人在一些大义凛然的执法者眼里就是一条落水狗吧!犯了罪了,没有退路了,不正象条落水狗吗!对走投无路的落水狗不就应该穷追猛打、落井下石吗!这是很多号称替天行道者的正义逻辑,只是不知道下一次,谁会是下一条落水狗?

  是的,谁会是下一条落水狗呢?我的担心不是多余的,曾以为“走狗、落水狗、走资派”这些文革语言会因文革的消失而彻底消失,可是意想不到的是,这些语言又死灰复燃了,并有愈演愈烈之势,网络上、媒体里又开始充斥着一片愤怒的“走狗、痛打落水狗的”嚎叫了。

  汉语是中国人最引为骄傲的语言,也是世界上最美丽的语言之一,每一个中国人都有义务和责任来爱护自己的语言,前段时间简繁体汉字之争就是因围绕爱护汉语言纯洁性而起的。可是,我们很多国人却总是叶公好龙,一面口口声声爱国,一面竭尽所能的玷污我们自己的母语。“走狗、狗腿子、狗杂种、狗奴才”这样的汉语言美吗?1949年以前,汉语言中有这样的污秽语言吗?一篇杂文,如果文中过多的出现这类污秽的词汇,很难让人相信一个满嘴污言秽语的人会有什么样的理性思维,这样的文章反而更像是无理性的满篇汪汪狗吠,令读者心烦气躁,无法静心阅读,这是骂狗者所意想不到的矛盾效果。

  狗是人类的好朋友,人类当然也包括中国人,可是令我莫名其妙的是,中国人似乎和狗天生有着深仇大恨似的,一些最恶毒的咒骂大多与狗有关——“够娘养的、狗杂种、走狗、狗奴才、疯狗、狗东西、狗腿子……”其他动物,比如猪,只有“蠢猪”一说。没有用马骂人的,没有用牛骂人的,猫更没有,但是独独和狗有仇。这些骂狗的词汇大多是阶级斗争时代的产物,如“狗腿子、狗奴才、资本家走狗、美帝国主义走狗”。我是不赞同阶级斗争的,但是我赞同人是有阶级的,狗也有阶级,比如哈巴狗、广美、德国牧羊犬这类狗就属于贵族阶级,农村人养的土狗就属于无产阶级阶层,而鲁迅笔下的“落水狗”却大多属于狗中的弱势群体——土狗,贵族狗有养狗证,它们是不会被打的,土狗因为弱势而常常沦为被专政的对象。

  人们骂马屁精为哈巴狗,但是相比较猫来说,狗已经很具有骨气了,这是对狗的不公。其实,最媚骨的是猫,最需要提防的也是如猫一样圆滑献媚的人。狗的所有罪名都因它对人的忠诚,这种忠诚成为它被咒骂的根源,这几乎是千古奇冤。落水狗、走狗、狗奴才等等国骂似乎是世界绝无第二的中国特色,从这一点来说,中国人很对不起狗这个忠诚的老朋友。

  中国人自古以来是礼仪之邦,提倡与人为善、亲近自然、万物平等、共荣共生,老子名句——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此话大意为:上天不会对人特别对待,在上天眼里,狗和人没有什么不同【这里的狗是草木扎的用于祭祀的狗,何况真狗乎】。这句话包含众生平等、人和自然和谐共处的道家哲学,这才是真正的华夏传统文化之精髓。前段时间,欧盟立法杀猪不得令猪过痛,必须用高压电击,香港明星黄秋生在政协会议上提案建议屠宰鸡方式要人道。这些理念咋看令人啼笑皆非,似乎伪善,但是细想一下,这确实是人类的进步。想想看,欧盟有惨烈的阶级斗争吗?香港有对犯人游街示众的荒唐事情吗?我们中国大陆或许达不到人家这般“伪善”,但是起码我们应该从不用语言作践狗开始,从“将走狗、狗奴才这些污秽的词汇从汉语里剔除”开始,从不痛打落水狗开始,这样,我们就逐渐靠近了文明,远离了野蛮。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其实人和狗差不多,也是从四足动物进化过来的,只不过比它稍微聪明点,也比它心眼更坏些。如果地球上从来就没有狗,狗一直是外星动物,那么狗就叫外星人,狗和人的区别更在于称呼而已,相当多的人还不如条狗。狗其实就是一个可怜的小东西,你可以觉得狗不可爱,但是没必要用玷污自己母语的代价来作践它、鄙视它、仇恨它。

  狗有狗性,人有人性,狗性是忠诚,人性是善良;人尊重了狗性,也就有了人性;人有人格,狗有狗格,人尊重了狗格,也就有了人格。人尊重狗就是尊重人自己,温室效应便是人类不尊重自然之恶果之一。狗和人都是这个地球上的生机勃勃的必要风景,很难想象没有狗的生活,没有狗的乡村,没有狗来抚慰的寂寥生活……狗其实就是个可怜可爱的小东西,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尽管它微不足道!





——文中图片来自网络。


                             
                                      “被痛打的落水狗”彭德怀与湖南郴州公审大会上的罪犯李三秀

[ 本帖最后由 微风轻拂 于 2009-4-2 10:43 编辑 ]

1331606_bab0408a9cd830e82baf2cc639cdec46.jpg (123.69 KB, 下载次数: 666)

1331606_bab0408a9cd830e82baf2cc639cdec46.jpg
2#
发表于 2009-4-1 08:50 | 只看该作者
  不同的角度,相同的效果。
3#
发表于 2009-4-1 09:23 | 只看该作者
你承认阶级,不赞同阶级斗争,但只要存在阶级,斗争难免。当初邓伟 人也是这看法,但实践证明阶级斗争不是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除非广大人类脑瘫,甘愿欺凌,丧失斗志。

有些人被叫走狗,是诬蔑狗,相对于有些人,狗都不如。以狗的名义批判,简直是把狗给冤枉了,狗的忠诚是有的人难做到的。
4#
发表于 2009-4-1 09:26 | 只看该作者
牛还是人类的好朋友呢,初生之犊舐犊情深孺子牛,牛多可爱。而庖丁解牛,是不是说中国人自古就残忍成性呢?

    如果不是故意曲解,那就是思维混乱了。在中国人的语言里,关于动物的比喻是各种各样的,即使同一种动物,也有完全不同的形容。任何比喻,都是取被比喻的相似一点的形容事物或说明问题,如果随意扩展、罗织周纳,就是很不好很不好的学风!清风不识字,却可以杀人。

    我喜欢小狗,家里也养了狗,可这与鲁迅先生的“痛打落水狗”有什么关系。养狗最多算“亲近自然”吧,打落水狗是一种比喻,是宜将剩勇追穷寇,难道不该打吗?还要重复农夫和蛇的悲剧?这种悲剧还是留给东郭先生吧,正常的人该打还是打的,比如三鹿这条落水狗,让它再上岸来还会咬人的。
5#
发表于 2009-4-1 09:29 | 只看该作者
  从狗就开去,洋洋洒洒但又主点凝聚。说狗,也是说人。
  最近看鲁迅的《伪自由书》、《准风月谈》、《花边文学》、《南腔北调集》等,觉得鲁迅先生是最会骂人的人。现在看来,被他骂的人绝大多数并不是“狗”一类的人,而是为中国革命和文化有着杰出贡献的人。骂骂也就算了,他还不依不饶,要“痛打落水狗”……
  现在,我们写杂文的人之间并没有深仇大恨,对于思想、政治方面的问题有着不同的看法是很正常的事。如果一切观点都一致,那这个世界也就不成个世界了。但有些人就是不这么想,看见人家的观点与自己观点不同,就用肮脏的语言叫骂起来。现在看许多文章,肮脏语言多出于愤青们之口,文章里尽是猪呀狗呀的。所以,对这样的文章,最好的办法是少计较为好。
  

[ 本帖最后由 lqm407 于 2009-4-1 09:37 编辑 ]
6#
发表于 2009-4-1 09:35 | 只看该作者
曾以为“走狗、落水狗、走资派”这些文革语言会因文革的消失而彻底消失
“落水狗”不是文革语言,有鲁迅先生文章为证。

后来有一天,乡政府决定要在农村灭狗了
这也不是文革行为,乡政府是人民公社解体后才出现的

1949年以前,汉语言中有这样的污秽语言吗?
1949年以前,至少有“娘希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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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可以随意,历史不可以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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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9-4-1 09:3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lqm407 于 2009-4-1 09:29 发表
  现在看许多文章,肮脏语言多出于愤青们之口,文章里尽是猪呀狗呀的。所以,对这样的文章,最好的办法是少计较为好。
...


一篇杂文,如果文中过多的出现这类污秽的词汇,很难让人相信一个满嘴污言秽语的人会有什么样的理性思维,这样的文章反而更像是无理性的满篇汪汪狗吠,令读者心烦气躁,无法静心阅读。
8#
发表于 2009-4-1 10:0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lqm407 于 2009-4-1 09:29 发表
  从狗就开去,洋洋洒洒但又主点凝聚。说狗,也是说人。
  最近看鲁迅的《伪自由书》、《准风月谈》、《花边文学》、《南腔北调集》等,觉得鲁迅先生是最会骂人的人。现在看来,被他骂的人绝大多数并不是“狗” ...

太对了,有的人对于和自己不一致的观点恨之入骨,骂两句脏话其实是率直的人,这样的人不见的品德败坏,偏是那些道貌岸然的人,骂起人来容易自相矛盾,作茧自缚。
9#
发表于 2009-4-1 10:05 | 只看该作者
不能再说话了,今天才发现,微风当版主了,诚然可贺。
日子难过了,江天两个版主的意见观点都是余难以接受的。

[ 本帖最后由 海凹 于 2009-4-1 10:10 编辑 ]
10#
发表于 2009-4-1 10:2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海凹 于 2009-4-1 10:05 发表
不能再说话了,今天才发现,微风当版主了,诚然可贺。
日子难过了,江天两个版主的意见观点都是余难以接受的。


  哈哈,观点的不同是很正常的事情,你还是按照你的观点说话吧。对你犀利的文风,我是很欣赏的。写文章哪能按照某些人的口味写呢?只能是“我手写我口”。
  不过,我们都是文友,是观点不同的文友,谁也不是“卖国贼”、“阶级敌人”或对自己祖国有着仇恨的人,所以我们应该心平气和地交流观点,不一致也不要紧,求同存异嘛。
  只是,我们的交流文章中尽量不要有过激的言辞,特别是不要有肮脏的字眼。文章的犀利与尖锐,并不在于言辞的激烈与怎样会骂人,会损人和会挖苦。
  希望常贴文章。也不要管谁是版主什么的。好文章大家都看得明白。
11#
 楼主| 发表于 2009-4-1 10:2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海凹 于 2009-4-1 10:05 发表
不能再说话了,今天才发现,微风当版主了,诚然可贺。
日子难过了,江天两个版主的意见观点都是余难以接受的。


呵呵,你不信我,应该相信4版的为人,而且还有一水版主,咱们江天一贯以来是欢迎各位不同观点的交锋的。只是,有话好好说是交流的前提,求同存异吗!不能强求别人一定要认同自己的观点,对不?观点可以不同,只要论述辩证、符合逻辑,我们几位版主会一视同仁的。
12#
 楼主| 发表于 2009-4-1 10:2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 玉德 的帖子

谢谢玉德交流!
13#
发表于 2009-4-1 11:4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李明 于 2009-4-1 11:28 发表


海娃先生,小心我批评你。有什么难过的呢?我是个没有观点的人,但喜欢坚持观点的人,文章大家读,大家读文章,犹如做卖买一般,不再你卖什么东西,而在于你如何卖。其实你是一个很会卖东西(既文章写得好)的人 ...



诚恳接受批评。我和微风对着干了很久,不过正如你所说,观点不同而已。我是开个玩笑。呵呵。
微风和四班的观点几乎一致。我和玉德接近。为文技巧、知识储备方面,我是最欠缺的,大家都比我强。只是观点问题,太难理解了。
14#
发表于 2009-4-1 11:51 | 只看该作者
脏话是谁都愤恨的 。如果和泼妇一般骂起街来,真是亏待了文字。如果专门写文章提醒这个问题,好像有些过头,这里好像没有说脏话的。

真正引起分歧的观点,关键是左和右的问题。我是比较赞同左,但我不是左,说多了话,把我当愤青,感觉不是良好的。
极左极右是很容易就滑过去的,两个方面的人都有这个可能,中庸是没有的。我在极力避免引发左右之争得文章,如果是委曲历史的更是我愤怒的。
15#
 楼主| 发表于 2009-4-1 11:5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海凹 于 2009-4-1 11:51 发表
脏话是谁都愤恨的 。如果和泼妇一般骂起街来,真是亏待了文字。如果专门写文章提醒这个问题,好像有些过头,这里好像没有说脏话的。

真正引起分歧的观点,关键是左和右的问题。我是比较赞同左,但我不是左,说多了 ...


海凹似乎没看明白我的文章。

本文谈的很多,如保护犯人的人权、对鲁迅的再评价、人和自然的和谐等等话题,你似乎过于敏感了。我倒觉得一篇文章而已,观点不同是很正常的,没有必要对不同观点上纲上线的!

[ 本帖最后由 微风轻拂 于 2009-4-1 12:0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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