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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灵魂与肉体的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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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9-4-13 16: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原创】灵魂与肉体的博弈

                 温献伟

  【章回一】冤家路窄
   
  话说灵魂和肉体,乃一对志趣相投的小哥俩。年岁渐长,步入世俗,小哥们貌合神离,隔阋渐生,常因志趣追求异同而争吵,终至分道扬镳,反目成仇。
   
  此后,肉体罗织关系,钻营投巧,顺进县衙坐堂,成一方七品县令。
   
  而灵魂品洁德劭,寄志高远,因难与市侩合流,屡遭嘲笑、欺侮。
   
  灵魂难堪,遂击鼓喊冤,请县太爷主持公道。
        
    大堂之上,肉体高坐,二目相对,皆谔谔。肉体笑:真是冤家路窄。不过,念兄弟一场,若有意,本太爷可擢你做本县书吏。

   
  灵魂冷峻,拒受。
   
    肉体怒:不识抬举!来啊,拉出去,重责40大板!


  【章回二】以儆效尤
   
  话说时过5载,肉体因贪污纳贿,横行一方,遭革职。
   
  而灵魂,因品性高洁,经人举荐,被委一方县令。
   
  肉体整日游手好闲,东游西逛。某日,至x县,闻听灵魂主政县事,突发奇想,至县衙,痛哭流涕,忏悔自责,恳请灵魂收留,授一官半职,曰“必奉银百两”。
   
  灵魂怒:尔竟敢贿赂本官,来啊,拉出去,重责40大板,以儆效尤!

  【章回三】千古难案
   
  话说又过5载,因不满官场勾斗,灵魂辞官而走。路遇肉体,偎树而坐,回望当年,皆不胜感慨。话语间,再起口角、争斗。
   
  二人至府衙,各据其理,跪请知府明察,辨别是非。
   
  灵魂:多年来,肉体迷恋世俗,贪图享受!
   
  肉体:老爷明鉴,多年来,灵魂只知追求所谓“理想、真理”,在下常常因此遭受苦头!   
   
  知府坐堂,听罢讼言,面露难色——
   
  少顷,只闻听惊堂木击案——
   
  “清官难断‘冤家’事,尔等之事,还是交由文人墨客评说罢。来啊,退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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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9-4-13 17:24 | 只看该作者

呵呵

献伟很勤奋啊
3#
发表于 2009-4-13 19:27 | 只看该作者
每一句话都是“拍案惊堂”,欣赏朋友的讽刺和思辨!
4#
发表于 2009-4-13 19:41 | 只看该作者
欣赏……
5#
发表于 2009-4-14 19:21 | 只看该作者
  幽默风趣。
  道出了一个人的两个方面。这方面的事情真是说不清楚,交给文人讨论也是讨论不出结果的。
6#
发表于 2009-4-14 20:51 | 只看该作者
灵以肉生,肉以灵活。
7#
发表于 2009-4-25 16:55 | 只看该作者
 “清官难断‘冤家’事,尔等之事,还是交由文人墨客评说罢。来啊,退堂!”

  好文、精彩!
8#
发表于 2009-4-25 20:23 | 只看该作者
  灵魂,非物质;肉体,食为天。不是我要贪,而是要吃饭。人各有志,理分两边。
9#
发表于 2009-4-26 18:11 | 只看该作者
灵魂与肉体的拷问,思路独特,思想深刻,语言别致,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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