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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官场“原罪”杂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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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9-5-7 09: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世有世相,林林总总,杂驳千万;而对于今日之官场,虽仅为社会整体之一部分,其“吏相”却更为难以言说。之所以难以言说,在于主流话语高扯着的两块遮羞布:其一为“极少部分”掩饰太平盛世的“一小撮”说,此为社会或意识形态需要,可以理解;其二为对号入座表相下隐藏的报复心理,因为权力这个社会公器可以私有化的可能,“化耻辱为打击”,则极易使言说者身陷囹圄而噤若寒蝉。况且无论举报上访,有司尚不能保证其人身安全和精神通畅,何况仅为一纸空文,则极易如空穴来风,无色无味无声。

   但概而言之,只当游戏,也未尝不可。

   对于今日官场吏治之痛,好事者有刻薄之言,如庖丁解牛,直接腠理,恍若武林中旁门左道者所用的绝技,一招致命,却也两败俱伤――今日官场吏治之痛,重要的不在于做官了就会变坏,而在于必须变坏才能做官。此说明显脱胎于前些年的民谣与短信:男人有钱就变坏,女人变坏就有钱。但其说,类似于痛陈官场腐败如何如何普及及深化,却更为深刻与犀利!

    如此言者,自觉不自觉地借鉴了《圣经》,并别有用心地模仿了上帝:按此逻辑推理,目前中国之欲成吏者,都带有了“原罪”。

    上帝说:要有光。于是,就有了光。



    为何会产生“原罪”现象,其一是官场之中,腐败之菌已具有了丰厚的温床土壤,其二自然是官吏的选拔升迁的非公开化、规范化、以自上而下为主流的方式使然。法制的缺乏,显然使流程从起端开始就留下了莫大的可以将权力个人化、私有化的可能。

    制度当然是有的,然而在长期有效监督缺失所形成的软环境中,“潜规则”厕身其间、大行其道,真正产生作用的机制,对制度已构成了强有力的解构与消解,官吏选拔作用及升迁的流程,从制度开始,却往往总是在机制亦即“潜规则”的万有引力拽拖下,与离初衷方向偏离较远的终端近乎闹剧地结束。

    相对而言,“潜规则”主要在晋升之前起作用;而软环境,则在失去免疫力的情况下贯穿始终。



    尽管如此,制度的缺失当然是显而易见的,是“原罪”的一种。

    究其因,幼稚病如《三字经》之开篇“人之初,性本善”,是缺乏政治敏感性、还是既得利益者的和谐考虑。不得而知。



    因“潜规则”而带有“原罪”地进入“软环境”中,空气中始终迷漫着一种部门、机构、行业下的“和谐”气氛与自足和内敛的味道――制度与原则的坚持者往往反倒成为幼稚与掣肘的举动。“腐败,重在参与”一时成为格言。在此,既得利益成为最高追求目标,因而部门利益侵占公共利益、部门独享公共资源成为某些政策与法规出台的指导思想。在此基础上,又产生了振振有词的伟大格言“屁股指挥脑袋”。因肉体最终占用了思想与智慧,物欲顺理成章地击倒了正义与理想。

    如此的制度,没有又何妨?

    由此上溯,各地可见的官与民争利的现象,并非真正的制度的缺失与导向的偏离即“政治上的不正确”,而直接与“原罪”相因果。



    因此,官员晋升的充分条件,并非是所谓的德才兼备(当然可作为外衣),而转换成了一个“大同世界”――同乡、同学、同门、同族……合并同类项,直至最后的“同党”。在所有作为冠冕堂皇华丽外衣的充分条件下,“同”已作为必要条件。如此“原罪”背景下的必须选择与最终结局,只能是“结党营私”、“党同伐异”与因私废公了。
岂不知,古人对此现象,已温和地总结如下:

    “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篇第十三)。

    君子在何处,小人又在何处?

    谁在官场失意后,我们听到最多的解释或感叹是:占错队了。

    这个队是谁的,与国家安危和民族大义当然相去甚远。



    “潜规则”解构了制度的“软环境”中,一种温暖的、小心翼翼而又可以堂而皇之洋洋自得的、类似于臭豆腐式的闻着臭、吃着香的疫情在一个个封闭而又广泛关联的空间(部门、单位、机构、行业如是)中传染与蔓延。如此的空间面目含糊而又铁板一块。职责行使与业务办理流程中,一切事情的办理模式,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大家心照不宣,互为庇护,共享受益。

    于是,君不见圈外欲成事者深谙其道,上下其手,将在各级各部门办事的正常过程终归于“公关”业务,以商业流程施行于行政事务。事成,则灰色成本远远高于正常费用。但业务总算完成,一年办成的事总算在一月内办成。

    于是,坊间有云:腐败也是生产力。

    于此,权力当然是最强有力的催化剂,而监管失控,是赐与了他们一种天然的“免疫力”。

    关健是,如何监管只是技术层面上的问题,关键在于:由谁来监管。



    起码的监管还是有的,同时,深层的监管也具有可能。

    因此,设问:监管未曾发力,作“雷霆之怒”吗?“围城”中人也却没有良心发现、政治觉醒而作“突围”之举吗?答案,显然是有的。三令五申与重点整饬,长短结合、严明而严肃;国人良心亦未彻底泯灭,志士仁人拍案而起者并不鲜见,不然,亡国灭种就患莫大焉。

    然而,在具有“原罪”的“软环境”与“潜规则”下,其一:监管之力多为层级之“断层”所隔离,千斤力遇绵软手,层层传递,地震中心烈度重大,而传至地面,则感觉其微。经层层化解,原监管不仅有鞭长莫及之感叹,更易产生所谓“隔靴搔痒”幽默之黑色。中间传递的迟滞状态下,非有“九阳神功”式之力和“断臂割腕”之浩然,则天地正气,亦只能作“白云苍狗”、“海市蜃楼”下的“望梅止渴”;且、其二:个人之“突围”于个体之力,扭全局之衰,易成一时冲动之激忿之举。牛虻飞舞,四壁之刚硬与周遭近乎虚空之柔软,惨淡经营、舍生取义,或得以“硬伤”以报、或以“窒息”以戗,反而在某个层面或“空间”中身败名裂,并不鲜见。到底成滑稽笑柄或“骑士斗风车”,已为上上之结局。

    归结之,仍是“原罪”之缘由――你在“体制之内”生存,我们已成为“习惯”之动物,早已不会疼痛,“骑士”之举,仅为“痒举”。而我们最他妈的讨厌的,就是谁把我体制内懒洋洋、软乎乎、甜腻腻的感受给彻底破坏了。

    你把我弄痒了,你他妈的没有答应给我挠痒啊。真讨厌。



    但是,如我们所知、如民间流传、如各大小不一的媒体所发布,“案子”,还是发了。

    其实,在杂然的事件和漫长的过程中,按照正规与正式的条律,不是早该发了吗?但“软环境”是一层温柔的膜,保暖、隔音、抗氧化、防外力,甚而具有了蛛网状或奥运“鸟巢”与“水立方”式的紧密而复杂结构。相互交织、气息相应、血脉相通。一损俱损、一荣俱荣,拔出萝卜带出泥,已成全息。方言所说:一动百摇;结构与混沌理论下蝴蝶效应相仿。

    或者,应如此分析:如今的官员,几为高学历高文化高智商之“三高”人物(地位高权力高阶层高等“三高”,是另一个概念),类聚群分,不可能如社会下层或弱势群体产生过激行为。温饱只会思淫欲,手中已有三、五千的法定收入及更甚的“夜色”收入,决不会为了区区数百元低保或劳务而上访静坐,为了与己没有直接利益关系的所谓正义与理想去触犯权力与“众怒”。

    伟大的既得利益永远是风向标,甚至是灯塔、桅杠与帆。作为聪明人,大刀阔斧与得意张狂也是不明智的。他有时也需要低调、尝试与收敛,“小狗舔米汤,慢慢来”,广开财路、细水长流,以“潜规则”所形成的“体制”下可允许的“擦边球”方式为游戏的主打项目,并长期坚持锻练,加强调研和经验总结,“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乐此不疲,坚持不懈,持续提高。在一层冠冕堂皇、四平八稳、装备齐全(多空置或作游戏之用,如电脑之笔记本)、温馨祥和甚至多少也仿着些时尚小资氛围的壳中作茧自缚,施施然优雅与休戚与共,养中正浩然之气、食天下草民之利。



    最后,体制像所有的社会机能一样,总是有“万有引力”甚至“原推动力”的,社会发展之功,不能尽赖于吏之力。吏,仅只是一个清道夫而已。

    最后,“他们”因林林总总的原因破茧而出,因“软环境”之过于温情,而软化、而洁净、而失去“潜规则”外的专业、技能与耐心,竟茫然四顾而不知所措了。

    呜呼哀哉,尚飨。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 本帖最后由 张卫平 于 2009-5-7 10:03 编辑 ]
2#
发表于 2009-5-8 01:32 | 只看该作者
好文,有些提法振聋发聩,下了以后慢慢读。
官场“原罪”,呜呼哀哉。

国骂一句风格特殊。
3#
发表于 2009-5-8 01:52 | 只看该作者
今日官场吏治之痛,重要的不在于做官了就会变坏,而在于必须变坏才能做官。

    既得利益成为最高追求目标,因而部门利益侵占公共利益、部门独享公共资源成为某些政策与法规出台的指导思想。在此基础上,又产生了振振有词的伟大格言“屁股指挥脑袋”。因肉体最终占用了思想与智慧,物欲顺理成章地击倒了正义与理想。

    官员晋升的充分条件,并非是所谓的德才兼备(当然可作为外衣),而转换成了一个“大同世界”

    君不见圈外欲成事者深谙其道,上下其手,将在各级各部门办事的正常过程终归于“公关”业务,以商业流程施行于行政事务。事成,则灰色成本远远高于正常费用。但业务总算完成,一年办成的事总算在一月内办成。
    于是,坊间有云:腐败也是生产力

    如何监管只是技术层面上的问题,关键在于:由谁来监管。

    监管之力多为层级之“断层”所隔离,千斤力遇绵软手,层层传递,地震中心烈度重大,而传至地面,则感觉其微。
    骑士”之举,仅为“痒举”。

    伟大的既得利益永远是风向标,甚至是灯塔、桅杠与帆。

    养中正浩然之气、食天下草民之利。
4#
发表于 2009-5-8 15:47 | 只看该作者
向你学习,问好您!
5#
发表于 2009-5-13 19:55 | 只看该作者
  现在,腐败现象很严重,“和谐”、“盛世”的歌声却响彻云霄。
  这样腐败的官场,如果在前三十年,那肯定会发起一场政治运动,进行大规模的检举揭发并严酷处理那些官员的。但现在却只见吹阵风,只听见雷干响几声,电忽闪几下,就是不见雨点。
  当然,我们不能应用前三十年的办法来治理腐败现象,但应该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对官吏在法律上更严格一些。
6#
发表于 2009-5-13 20:10 | 只看该作者
好文章,学习!!问好,握手!!
7#
发表于 2009-5-13 21:06 | 只看该作者
太精彩了!太感动了!
这是近期来读到的关于官场问题最深刻的一篇。
我们大多数人只想着反腐,却没有认识到“原罪”的问题。就如同基督教一样,认为人是有“原罪”的,只有信奉上帝才能解脱,可是信奉的真有那么多吗?不信的多,上帝又能奈人类何?
8#
发表于 2009-5-14 10:19 | 只看该作者
体制像所有的社会机能一样,总是有“万有引力”甚至“原推动力”的,社会发展之功,不能尽赖于吏之力。吏,仅只是一个清道夫而已。
振聋发聩
9#
发表于 2009-5-14 18:25 | 只看该作者
头头是道,剖析深刻,一篇好文章。拜读,问好!
10#
 楼主| 发表于 2009-5-15 14:55 | 只看该作者
此中有真意,欲辩已忘言。
11#
 楼主| 发表于 2009-5-16 09:25 | 只看该作者
屁股指挥脑袋……
12#
发表于 2009-5-16 19:13 | 只看该作者
文章字字如刀,正如庖丁解牛般将官场弊端大解八块,原形毕露!

语言很丰富,耐读,如下面一段:



    伟大的既得利益永远是风向标,甚至是灯塔、桅杠与帆。作为聪明人,大刀阔斧与得意张狂也是不明智的。他有时也需要低调、尝试与收敛,“小狗舔米汤,慢慢来”,广开财路、细水长流,以“潜规则”所形成的“体制”下可允许的“擦边球”方式为游戏的主打项目,并长期坚持锻练,加强调研和经验总结,“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乐此不疲,坚持不懈,持续提高。在一层冠冕堂皇、四平八稳、装备齐全(多空置或作游戏之用,如电脑之笔记本)、温馨祥和甚至多少也仿着些时尚小资氛围的壳中作茧自缚,施施然优雅与休戚与共,养中正浩然之气、食天下草民之利。
13#
 楼主| 发表于 2009-5-18 08:24 | 只看该作者
杂文应如树人先生,冷峻、刻急;
即如伟人所说的:“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做文章,不是绘画绣花,不能那样雅致,那样从容不迫,“文质彬彬”,那样“温良恭俭让”。革命就是暴动,是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暴烈的行动。 ”
如有心,还可以读一读陈独秀仲甫先生主持《新青年》时的有关文章。
14#
发表于 2009-5-18 10:3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张卫平 于 2009-5-18 08:24 发表
杂文应如树人先生,冷峻、刻急;
即如伟人所说的:“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做文章,不是绘画绣花,不能那样雅致,那样从容不迫,“文质彬彬”,那样“温良恭俭让”。革命就是暴动,是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暴烈的 ...


我赞成。但有人可能不赞成。
15#
 楼主| 发表于 2009-5-26 10:19 | 只看该作者
当官场“原罪”说出来后,邓玉娇案是一个再明晰不过的案例了。反之,我不想说以下的话:
完全可以将我们的激愤再拔高一点:
1、邓玉娇的胜利,是庶民的胜利。
2、官场之“原罪”,是导致邓玉娇一案的制度与物质基础。
3、其实文学的关照,并非是法律细节的关照,而是人性的关照与理念的关照。
4、邓玉娇一案,关乎的并不只是法律与法制,而是整个社会的道德底线。
5、邓玉娇一案中,如果仅从道德来审判,官员当然是死有余辜,杀一千次都足够。
6、如果邓玉娇失败,可以从这个高度来总结,它宣告了一个无德的时代正式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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