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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博 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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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6 13: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当我准备要用“博女”作为这篇小说的名字时,很是费了番踌躇,生怕读者朋友产生啥误会,所以得先解释一下。这里的“博”既不代表“多”也不意味着“广”,与“博士”“赌博”“博大”啥的也没关系,只是“博客”的意思。

    我们的主人公姓邓,她的博客名称挺特别,叫“一弯彩虹跨大江”,我们权且就叫她邓彩虹吧。彩虹打小喜爱文学,或许这要归功于她的奶奶。奶奶在她懵懵懂懂时天天给她讲故事,牛郎织女与王母娘娘,钟馗嫁妹牛魔王与铁扇公主,等等神啊鬼呀的布满了彩虹的天空,拥挤得让她有时感觉自己都不是人了。上学识字后彩虹读了好多书,这奇遇那历险的一本本读下来,思想就和年龄很不般配地长出翅膀,想起来就扑闪两下,想起来就扑闪两下。八岁那年她就曾经想脱离家庭的“牢笼”到外面“奇遇”一番,也付诸过行动——左手搂着自己心爱的洋娃娃、右手拿着自己的储蓄罐离开了家,结局不太理想,别说走到想象中的天边了,连那座小城都没走到头,洋娃娃和储蓄罐就都被几个野孩子抢了去,这好歹也算是奇遇了一回吧。还好没有碰到人贩子,最后由警察把找不到家的脏兮兮的她送回到父母身边。再后来,彩虹她爹给她买回一本《安徒生童话故事集》,如获至宝,反复读反复掉眼泪,为拇指姑娘,为丑小鸭,为白雪公主……翅膀上想象的羽毛也有模有样地丰厚了许多。初中时彩虹迷恋上了《红楼梦》,那阵子她的生活中没有比读《红楼梦》再重要的事情了,把校园当成荣国府,用黛玉般的忧郁悲悲切切了三年。当然了,在她的心目中也有过宝玉,还不止一个,虽然没谁拿她当林妹妹看待。后来就没有考上重点中学,没有考上重点中学也没怎么在乎,晴雯没上过学呢,黛玉也没读过什么重点高中,更没上过大学。那时的彩虹总是满怀忧伤,没谁招惹她也会经常泪眼婆娑,一会儿说她的忧伤就像那流水,哗啦哗啦地流淌,满载着她的忧愁;一会儿又说她的忧伤就像白云,缓缓地从心头飘过,留下片片惆怅的阴霾;继而忧伤又像天上的星星,又像空气,像周围的一切,反正就是忧伤得没完没了,仿佛她就是为忧伤而活着一样。实际上她的忧伤什么都不是,只不过是自己忧伤自己玩的一种情绪而已。她读张爱玲,近乎痴迷,痴迷得有些神经。人家张爱玲母亲的祖父是李鸿章呢,而母亲说自己的爷爷是个铁匠,这让她很是失望。她读琼瑶,被那些不食人间烟火的爱情游戏折磨得神魂颠倒,幻想着马上能与一位倜傥的白马王子来上一段惊天动地的爱情,无奈自己的长相不争气,身材一般,脸型像只冬瓜不说,鼻子还太扁,趴趴着使整个脸部缺少了起伏。嘴巴也不好看,主要是显得大了些,这要是在国外据说很招人喜欢,西方的审美标准和咱们不一样,把大嘴说成是性感,国内不行,国内男人多数都喜欢樱桃小嘴的女人。嘴巴大些其实也算不上大毛病,大出点特色来也招人待见,关键是彩虹的牙齿也跟着满口疯长,且还不好好排队,看上去就有些阴森森的感觉。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彩虹的窗户总是灰蒙蒙的,这不单是因为她眼睛不大且还肿眼泡,主要是她戴了一付深度近视镜。唉,这都是点灯熬油读小说的结果!……所以高中三年轰轰烈烈的爱情一次也没遭遇过,倜傥的王子倒是有几个,高中毕业后都骑着白马跑得没了踪迹。彩虹大学没考上还弄了个深度近视,挺愁人的。好比参加学校组织的赛跑时,被别人落下很远不说,快到终点时还摔了个结实的大前趴,早知如此不去跑该有多好!

    父母也跟着愁啊!彩虹这孩子跟别的女孩两个路数,心事太重,说轻了不管用说重了又不敢,整天好像谁都欠她八万帐似的。实际上在彩虹的心底也不怎么瞧得起父母,从得知母亲的爷爷是个铁匠开始就一直有着隔阂,在哀怨生不逢时命运多舛时总会附带上前辈子投胎没选准人家。彩虹父母都是知识分子,想彩虹打小也不笨啊,不上大学怎么能行。于是花高价插班又复读一年。连彩虹自己现在都忘记了那一年是怎么混过来的了,高考成绩竟然比头年还短了好大一截。父母彻底没信心了。当爹的说女孩子嘛,这辈子惟一需要做的就是睁大眼睛找个好老公,不念大学也没啥。于是就花钱托人找关系,将彩虹送到护校学习了两年,毕业后去市医院当了一名护士。

[ 本帖最后由 阿夏 于 2009-5-16 14:3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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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16 13:18 | 只看该作者
        对于父母的安排,彩虹打心底里不乐意,倒不是不满意当护士,而是觉得自己的命运没能由自己做主很不甘心,想要自己出去闯荡折腾一番又没有胆量和能力。她曾躲在被窝里哭了好多次,觉得自己太委屈了。在日记中她写下这样一首诗:我是一棵小嫩草,任凭风吹和雨浇。本来该是参天树,洒落凡尘错误了。生不逢时泪洗面,寄人篱下日难熬。……类似这种伤感让彩虹足足保持了两年,直到工作了一段时间后,彩虹的心情才日渐晴朗,并且越来越充实,久违的笑容也经常在长脸上灿烂来灿烂去。这其中有两个原因,一是彩虹非常喜欢护士服,那一身白净的装饰使她心里充满了天使般的神圣;再一个就是彩虹有项业务非常过硬,扎针扎得好,全病区甚至全院都叫得响。静脉注射挂吊瓶,不管多么细多么难找的血管,其他护士有时忙活出几脑门子汗也扎不上,不得不喊来彩虹,彩虹虽然高度近视,但却总是成竹在胸,一针见血。这让彩虹很有成就感。那种舍我其谁的感觉谁摊上都会在心底骄傲一番的。心情好了日子也阳光了,彩虹的哀怨情结松动了许多看什么都顺眼了许多,和父母的关系也融洽了许多。父母却没有轻松,彩虹已经二十四岁了,俗话说女大不能留,留来留去留成仇,自己孩子啥样自己最清楚,女儿并不是那类能让男孩子一见倾心的女子,而且还有些不着边际地清高,不操点心是不成的。于是托亲戚托熟人,紧锣密鼓地四下里张罗着为彩虹介绍男朋友。彩虹可不领情,彩虹心目中的爱情可不会是通过别人介绍来的。她无数次地幻想过,比如在雨天,她就期冀着头顶突然出现一把挡雨的伞,然后回头望去,见一陌生的如秦汉般长相的男子正皮笑肉不笑地注视着她,俩人四目相对,火星四溅,然后……再比如,每次下夜班走过那条幽暗的小巷,彩虹都会禁不住一阵阵地激动,想象若是能横空冒出几个歹徒就好了,然后自己就会勒紧嗓子喊救命,然后突然出现个男子,断喝:“放开她!”然后那男子和一帮歹徒掐在一起,歹徒被打得落花流水,再然后就该是彩虹上前感谢恩人,凑近一瞧,那英雄正是刘德华……等等都和小说中的情节差不多吧,爱情应该是如此这般不期而遇的,介绍来的爱情太不爱情了,咋想咋别扭,彩虹不要。再者,张爱玲说婚姻就是一辈子卖淫,那有什么意思呢?和一个男人绑在一起生活,像父母一样枯燥乏味地日复一日,想想都脑袋大!在彩虹看来,父母之间是没有爱情的,既不轰轰烈烈,也不刻骨铭心,俩人倒像是上辈子就熟悉的朋友,仅此而已。彩虹拒绝了所有热心人对她婚事的热心,甚至一次都没有赴约相亲。就那么等啊等啊,眨眼间三年又过去了,在彩虹二十七岁那年的夏天,可算遭遇到她人生第一次轰轰烈烈的“爱情”了。之所以将爱情俩字加上引号,是因为不敢擅自替彩虹做主,该不该把那段经历算作爱情呢?

        那年的夏天格外热,现在想起来还令人有些透不过气来。天气太热或是太冷都容易使人出毛病,所以那阵子前来就诊住院的人也多。于作家就是在那乱哄哄的当口住进彩虹所在病区的。于作家真名叫什么已经不太重要,记住他姓于是个作家就够了。他五十多岁,在市文化馆工作,副馆长。之前已经代理了好一阵子馆长的职务,各项工作也开展得有声有色,原想扶正当一把手是理所当然的事儿,不曾想上面又派下来位馆长,于作家心里很失落,就撂挑子装病住院。五十多岁的人了,随便编出点毛病很容易,血压高血脂稠,或是头疼肾虚啥的,蒙个住院的理由多着呢。治疗这种病人也省心,每天挂两瓶营养液,嘀嗒完再量量体温查查血压就没事儿了。于作家住彩虹负责的病房,没几天就把彩虹给迷晕了。于作家太有学问了,文学绘画音乐样样精通,历史天文地理无一不晓。别人的床头都摆有好多营养品,于作家的病床周围都是书,有的还是线装的大厚书。病房中其他病人一般挂完吊瓶晚上就回家去睡了——都不是什么大病,主要在于静养。于作家泡病号,傍晚时总有几个单位的人前来探视,所以不好溜回家,这样一来就给彩虹留下了许多单独和于作家相处的机会,每次值夜班她都会在于作家病房中逗留到很晚,后来还主动替别的护士值班,为的就是多聆听于作家的滔滔宏论。于作家口才一流,声音磁性,白话起来激情飞扬,唾沫星子能喷两米多远。于作家习惯站在地上一手掐腰一手挥舞着说话,他给彩虹讲普希金,讲普希金为什么非得与丹特斯决斗;讲马雅可夫斯基,讲马雅可夫斯基怎样和情人做最后的告别然后开枪自杀;讲海明威的孤独;讲罗丹的艺术论和米开朗基罗的雕塑;讲印度原来的地理位置讲珠峰上为什么有贝壳化石;讲肯尼迪是咋死的讲外星人的大概模样……多数情况下,我们的彩虹就那么坐在一旁听着,听着,时间这时已经凝固了,世界已经童话了,敬佩之情令她一阵阵直打哆嗦,如果不是有眼镜片挡着,恐怕眼球都会飞出来呢!彩虹大张着嘴,彩虹热泪盈眶,彩虹六神出窍。后来在于作家的要求下,彩虹拿来她的习作让于作家评点。彩虹写过许多散文诗歌,都偷偷珍藏在一个精致的日记本中,平时是不轻易示人的,文体都是那种“啊,啊!”的模式,都是些被眼泪浸泡得空洞洞的文字。没想到,于作家读后拍着大腿高声叫好,说文章体态比萧红要丰满,结构比丁玲要合理,用字比庐隐要大胆,情绪比张爱玲要饱满,特征比安妮宝贝要细腻……我们可怜的彩虹啊,可算遇到知音了,连呼吸都不知道该进气还是出气了,晕乎乎飘飘然,懵懂懂软绵绵,就到了再后来。再后来吧,其实不用我说谁都能明白该发生啥事儿了。对于再后来的那天晚上的记忆,彩虹也是一直模糊着,只记得那天晚上月亮很圆很大,月朦胧鸟朦胧,人也朦胧了。对了,是于作家先拉着彩虹的手不放,于作家一拉彩虹的手彩虹就只有喘息的份了,胸脯鼓胀鼓胀地,最后是拉进还是倒向于作家的怀抱已记不清了,自己的衣服是谁脱的也稀里糊涂了,好像是于作家帮着脱的上衣,彩虹脱的裤子,反正天热也没几层伪装,很快彩虹就变成了一条鱼。很热的天,于作家嘴里哈出的气更热,可彩虹的两排牙齿却不住打颤,“嘚嘚嘚”作响。于作家像孩子一样啜她的奶子,于作家的双手在彩虹的身体上轻车熟路地游走着,轻重恰到好处,船桨一样拨开了彩虹心灵深处的一潭秋水。彩虹感觉特别闷,嘴张得老大就是喘不上气,紧闭着眼睛,心底里的惊呼一浪高过一浪:我的天,我的那个天啊!……也没感到有什么疼痛,基本上没啥感觉就完事儿了,完事儿后于作家很是紧张,是看到床单上那一朵洇红后开始紧张的。他问彩虹你身上来那啥了?彩虹说没有来那啥。于作家说没有来那啥?难道你是第一次那啥?彩虹就说是。于作家狠狠地抹了一把脑门上的汗水后说你开什么玩笑!本来彩虹是怀着挺高尚的心情来处理自己的第一次的,没想到却遭到于作家如此的气急败坏,委屈得眼泪哗哗地流。彩虹说是我自己愿意的。于作家把麻杆一般的大腿拍得“啪啪”作响,说这不是愿不愿意的事儿,这样一来问题就严肃了就没劲了……。好像那晚就是这样,后来彩虹把值班室的床单拿来换上,后来彩虹把自己关在屋里洗了自己又洗床单,洗完床单又将自己洗了一遍。第二天于作家就办了出院手续,和彩虹连个招呼都没打就逃窜了。对了,那晚于作家还说过一句至今令彩虹百思不得其解的话,他说女人面容和下体的长相是成反比的。从那以后彩虹再没见过于作家。彩虹对那晚的事儿一点不后悔。于作家不来找彩虹,彩虹也坚定地不去找他,彩虹是个有骨气的女人。

[ 本帖最后由 阿夏 于 2009-5-16 14:3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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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16 13:19 | 只看该作者
        这就是彩虹有生以来的第一次爱情了——如果那可以算作是爱情的话。虽然很短暂,但却足以令彩虹想起来就激动上一阵子。她在日记中这样写到:一生没遭到男人引诱的女人不能算作完整的女人,起码她的人生是有缺陷和遗憾的。估计我把这句话引用过来,肯定会让众多女士撇嘴谩骂,可也没准会受到推崇成为名言呢。这年月,好多事儿都没准,都说不清楚了。

        彩虹后来还是经过媒人的介绍认识了现在的丈夫。夫君姓陈,陈旧的陈,全名叫陈不旧。不旧在市一所中学当老师,教物理,憨厚实诚,讷言少语,一门心思扑在祖国的教育事业上,快三十岁了还单身一人。他没有于作家的本事,和女性说句话脸都红,更别指望他壮起胆子去勾引妇女了。别人给他介绍过好多女朋友,见一个吹一个。这也不能全怪不旧,现在的女孩子都太疯,太注重外表都喜欢花草喜欢花草般的言语,浪漫得无边无际,宁肯受骗上当婚后不幸福也不给老实本分的不旧多一点时间多一点机会。婚姻其实就是这样,往往是好汉无好妻,赖汉攀花枝。就好比农家院里的公鸡们,那些敢于豁出脸皮满院子追赶母鸡的,“踩蛋”的机会就多成功率也高;而那些蔫头耷拉脑的或自以为条件好不用追着撵着母鸡也会有母鸡主动投怀送抱的公鸡,一般只有看热闹的份儿,他们不懂得奔跑的母鸡有时是故作矜持,还以为她们真的不肯让“踩”呢,白白错过了许多郎才女貌绝世佳配的大好机会。一次次的失败,使得不旧对自己越来越没有信心,越来越觉得自己是男人中的次品了。所以当彩虹和彩虹的父母表示同意这门婚事时,不旧竟有了受宠若惊的感觉。他太幸福了,竟然有女人肯嫁给他,他的天空从此也会挂上太阳和月亮了。对不旧,彩虹没什么感觉,谈不上喜欢不喜欢,喜欢不旧的是她的父母。父母对不旧相当的满意,以他们的阅历和眼光所得出的结论,不旧是个靠得住的好男人,是男人中的上品,是埋没在沙堆里的真金,自己的女儿算是没有白等了这么多年,总算遇到一个可以放心地托付终身的男人。这些话在彩虹耳畔说的次数多了,彩虹那颗有些凉透的心就多了丝热乎气,想嫁就嫁了吧,遇到位特别满意自己的男人也不容易,自己现在年龄越来越大了不说,残花败柳更是扭转不了的事实,再耗下去结局也许还不如现在的呢!于是就同意了这门婚事。彩虹和陈不旧相恋没多长时间就开始张罗着结婚,领到结婚证的第二天,彩虹做了一件令她美滋滋一辈子的事儿。那天正赶上彩虹身上大姨妈驾到,想起和于作家的那个夜晚,想起于作家望着床单上的处女红所发出的疑问,彩虹女就聪明了一次。她可不想做哈代笔下的苔丝。那天晚上她在不旧的宿舍里逗留到很晚,不旧一再要求送她回家她就是不响应。她和不旧说我是你的女人了,她说我的一切都属于你了,她把自己拱进不旧的怀里胸脯紧紧地贴向不旧,近乎啃一般地亲吻不旧的脸颊不旧的嘴唇还有耳朵。不旧不知所措,面红耳赤气喘吁吁可就是没有办那事儿的意思,不是不想而是不敢。最后还是彩虹狠了狠心,抽身关了灯,然后有些气急败坏地摘了眼镜脱光了自己的衣服,钻进被窝。不旧傻站在那儿,结结巴巴地说咱们……我们还是不要这样吧……还是将这美好的时刻留给……留给洞房花烛夜吧。彩虹说留个屁!我今晚就给你,就今晚!不旧是个正常的男人,不旧已经憋屈很多年了,赤条条急慌慌上阵,却怎么也不得要领,后来还是在彩虹的引导下成就了好事。初次成为真正男人的不旧对彩虹感激万分,嘴里一劲儿叨咕着彩虹啊我的好彩虹我会对你好的我会对你负责的……后来他很意外地听到彩虹冷静地说你去把灯打开。不旧在灯光下头次真切地看到了女人的胴体,印证了他枕头底下那幅裸体女郎油画的真实性。彩虹紧闭着眼睛,本能地用手捂住正经处,稍微将腿挪动了一点抬高了一点,就露出了她想露出的痕迹。不旧先是愣怔了一下,继而扑上前抱住彩虹叼米鸡一般亲吻着,说彩虹啊我的好彩虹,你将自己最宝贵的第一次给了我,这辈子我当牛做马也要报答你……当他亲吻到彩虹的眼睛时,竟吮吸出一汪咸涩的泪水。

        没多久,邓彩虹和陈不旧举办了婚礼。洞房花烛那晚,彩虹一反常态,说啥也不让不旧碰自己,她的理由很倔犟也很简单,本该洞房花烛要办的事儿已经办完了,那么今晚记忆的空白就应该由第一次的那个夜晚来填补。她的这套逻辑令陈不旧哭笑不得,不过他听彩虹的话。婚后不旧的表现也真算得上是可歌可泣,忠诚地实践着自己当初的诺言,家务活抢着干,好吃好穿先紧着彩虹用,自己却每天抽两块钱一包的香烟……特别是宝贝女儿出生后,不旧更是心甘情愿当起了家庭妇男,洗衣做饭带孩子,大包大揽,生生把个彩虹当成少奶奶般供养着,并乐此不疲。有一天彩虹的同事来彩虹家串门,看到了令她惊讶的一幕:前来开门的陈不旧满头大汗,一岁的女儿被一条布兜裹在他的后背上,身前还扎条围巾,厨房里正炖着鱼,卫生间里的洗衣机嗡嗡旋转着。再瞧彩虹,此时正栽歪于沙发中腿搭在茶几上,一边磕着葵花子一边兴致勃勃地读着一本小说。……同事们平时聚在一起总喜欢谈论一些过日子那点鸡毛蒜皮琐碎事儿,总爱用羡慕夹杂些嫉妒的口气赞美几句彩虹,说她命好福气大摊上个好老公。每当这时彩虹都会拿出一副深不以为然的表情,有时还会在两排错落有致的大牙缝中间“嗤”一声。过日子嘛,各家有各家难念的经。在旁人眼里,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彩虹受丈夫宠爱,连幼小的孩子都累赘不到她,简直似掉进蜜罐里一般,婚姻称得上美满了,但她并没有感觉到幸福,日子越久越感觉自己内心充满了悲哀,感觉自己正一天天发霉一天天腐烂。按照她日记中所写的,自己是“深陷于一温柔的沼泽当中,四周充斥着腐尸的气味,令人窒息,快要崩溃般地透不过气。脚底没根,身旁没有一样可以依靠的东西,连棵小草都没有,摁哪哪软,抓哪哪松,只能这般绝望地随波逐流,连挣扎的力气都没有,任凭岁月的泥沙将自己推来搡去,越埋越深……”。和要好的同事说起自己的感觉,同事先是摸摸她的额头,然后煞有介事地说你也不发烧啊,看来只能是吃饱撑着了……和父母诉苦,照样招来一通呵斥,母亲说你这是身在福中不知福,父亲说一个女人过日子首要的一点就是要踏实……彩虹踏实不下来,彩虹心里万分委屈,她想要的幸福不是眼前这样的,起码不该是这样的平淡这样的寡味。理想中的生活应该多一些浪漫,多一些情调,也可以有一些奢侈。不要无谓的忙碌,只要真实的快乐。她也试着让不旧接受自己的这些论调,比如吃过晚饭俩人可以手挽手到小区花园散散步,比如可以经常一起去看场电影,比如一家人时不时地去饭店吃一顿,比如节日里出去郊游或是旅行,起码要互相送上件令对方惊喜的礼物,等等。但陈不旧不稀罕做彩虹所说的这些,他天性节俭,任劳任怨,他的幸福全部寄托在为彩虹母女服好务当中,让她们娘俩吃好睡好不劳累别闹病,每周两次卫生大扫除将屋子收拾得干干净净,比什么都强。过日子嘛,两口子家务活谁干的多谁干的少无所谓,有闲工夫就看看电视中的足球比赛或武侠剧,就是和小女儿玩纸牌刮鼻子也比出去溜达强啊。彩虹越来越看不上不旧,甚至连女儿她也烦,这个家简直让她厌烦透了。她那颗悲悯孤傲的心灵正日夜遭受着摧残。有时早晨醒得早,彩虹会在晨曦中盯着睡在身边张着嘴流着口水熟睡的陈不旧发呆,悲哀地想自己这辈子算是交待在这人手里了,不旧对她的宠爱怎么想怎么俗气,不旧整天忙活家务也显得十分猥琐。这就是自己的另一半了?他太没有情调了,也太不男人了,为了晚上能与她做一次夫妻功课竟然会跪下求她,这还哪像个男人,窝窝囊囊哪有丁点顶天立地的爷们气概?想自己整天冷着脸不说几句话他怎么就不生气呢?他若是发次火该多好,就是打自己一顿也让人感觉舒服些呀!……

[ 本帖最后由 阿夏 于 2009-5-16 14:3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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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16 13:20 | 只看该作者
        活人不能让尿给憋死。日子总还得一天天过下去,我们的彩虹一点不笨,知道找办法充实自己。首先她想到了文学创作,当年于作家的肯定和鼓励一直在她的心里没有熄火,而且这些年她笔耕不辍。于是就开始写,什么都写,诗一色是爱情诗,小说不分长短一律是言情小说,还有很多散文随笔记录自己的骚动和温婉。她对自己的文字感觉特别好,觉得自己的文字很出色,清新亮丽自然天成,一点不比当代那些文学大家差,常常把自己感动得一塌糊涂,就想着把一些锦绣文章拿出去感动感动他人,但效果却不怎么理想。除了在晚报副刊的一个角落里发表过一篇两百多字的散文外,其它投稿都石牛入海了。这都怪编辑眼力不济对我们的彩虹没能慧眼识珠,就拿发表的那篇散文来说吧,本来彩虹的投稿有两千多字,可编辑只用了开头几段,是景物描述,后来那些在彩虹看来最重要的借景抒情部分都给删去了,那是她发自心底嘹亮的呐喊,是眼含热泪写就的。稿费挣了不到二十块钱,算一下连那些投稿的邮资都没挣回来。写作也实在是累人,点灯熬油不说,休息不好第二天上班都没有精神,迷糊当中是最容易出现医疗事故的,那可不是闹着玩的事儿。彩虹一直热爱自己的工作,于是彩虹不得不将作家梦再次深深锁起来。不写作后哀怨之情随即卷土重来,让彩虹再一次不时发出“心比天高命比纸薄”或者“小姐的身子丫鬟的命”等感叹。好在这种情绪很快就过去了,处在水深火热当中的彩虹又找到了排遣自己情绪的方法,那就是上网聊天。

        家里的电脑是三年前买的,不旧用来玩游戏,有时也聊聊天。起初彩虹对网络聊天是非常反感的,认为和陌生的异性逮啥聊啥很不正经,说现如今网络是最大的皮条客,说不旧你仔细瞧瞧有几个事业心强的男人会整天泡在聊天室里?说不旧你要是能聊到一个情人那才叫本事呢。不旧脸红脖子粗地老半天也没搭上腔,不旧很多时候都说不过彩虹。强加是徒劳,解释只会增添更多不必要的误解,那就什么都不说好了,那就不再聊天算了。不旧不聊了彩虹却迷上了,连彩虹自己都没想到。此事纯属偶然。那天从电视上看完梁朝伟主演的《红玫瑰和白玫瑰》,彩虹就想起同名小说,想起小说中的一段特别漂亮的话。家里原来有许多张爱玲的集子,前阵子也不知让不旧给收拾到哪儿去了,就到网上搜寻。那段话是这样说的: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真美啊,这两句话彩虹老早以前就能背诵下来了,再读还是很心动,也触发了许多感想。心里有感想不说出来很令人难受,可彩虹和谁说呢?不旧不懂也不喜欢文学,连那部电影都没能坚持看完,嘴里嘟囔着真他娘的没见过这么磨磨叽叽扯淡的,然后就去陪女儿疯闹去了。彩虹很生气,但并没有什么表示。彩虹整天绷着脸不爱说话,已经很难看出她啥时候生气啥时候高兴了。就在那天,彩虹一脚踏进新浪的聊天室,从此一发而不可收,彻底迷恋上了。那时的新浪聊天还不像现在这样遍地都是语音室,仅是文字聊天。

        文字是最有杀伤力的东西,两个陌生的人面对面站着聊上三天三夜,熟悉程度也不见得会比在聊天室聊上三个小时收获的多。网络聊天最大的好处,除了可以用倾述来消解内心的憋屈以外,就是能够将自己的缺点巧妙地隐藏起来,流氓地痞也能装扮成正人君子,丑八怪也可以享受到天仙的待遇。实际上,聊天室就像是一只大马桶。男女老少各式各样寂寞的闲得无聊的吃饱了撑着的人都选择这地方来发泄着自己,得意或失败,情感和欲望,等等全部都倾泻进这虚拟的空间。聊天者大多都坚持着这样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以骗得异性的欢喜为中心;基本不说真话,基本不要脸。在现实生活中,人们虚伪得恨不能把血肉都藏进了骨头里,真是太累。有了这样一个空间,我们天真的彩虹单纯的彩虹,日子又变得阳光明媚起来,恨不得整天都能泡在聊天室里。凭她的才学和修养,没多久就成了大家公认的才女,越被称为才女她越往“才女”上使劲,每句话都十分讲究措辞,连标点符号都讲究。和一群人对诗,挖空心思搜寻花红柳绿等词藻;大量收集名言警句以备不时之需让自己说出的话充满神秘色彩和哲理;多记下几位外国名人的名字特别是那些生涩拗嘴的名字,冷丁地抛出来效果非常好,能蒙晕一大群人……等等,可谓煞费苦心。聊天室里好多人都争着与她说话,让她终于感受到晕乎乎的众星捧月的感觉。那感觉真是美妙,如果不去见网友,那美妙的感觉或许会陪伴彩虹一生呢!

[ 本帖最后由 阿夏 于 2009-5-16 14:3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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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6 13:21 | 只看该作者
新朋友还不知道排版规则吧。排版不正确。如果中篇小说可发在连载频道。如果首发原创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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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16 13:22 | 只看该作者
        彩虹每天所有的空闲时间几乎都交给了网络聊天,不旧想管又不敢说。聊天的日子久了,难免就会出现几位和自己特聊得来的异性。和聊得来的异性聊久了,网恋似乎就成了不可避免的事儿,特别是对于彩虹这样对婚姻不满意总渴望来上那么一段轰轰烈烈感情的女人,才不管是婚内情还是婚外情呢,是情就行!女人是感性动物,受感情支配,相对男人来说缺乏思考和理智。没多久,彩虹就遇到了一位令她心驰神往的男人,网名叫“四有”,据他自己介绍,那网名的含义是有妻有妾有蜜有情。这位名叫四有的男人住北京,才华和当年的于作家不分上下,天底下就没有他不知道的事儿,使得彩虹恍惚间总有些又回到了当年的感觉。她和“四有”聊自己的童年,聊自己当初的理想,聊家庭生活的琐碎和郁闷,甚至还聊了当年献身于作家的事儿,甚至还编排了一段初恋的故事——那是她一篇不怎么成形的小说中的片段。一般来说,在聊天室,一个女人肯告诉你她的真实年龄,那就表示她对你基本上是信任的。如果她肯告诉你她的体重她的初恋她的家庭,那基本上就是对你没什么防备了。“四有”不可能不知道这些,他很懂得倾听,很懂得善解人意,总能恰到好处地让彩虹觉得遇到了知音。他向彩虹述说自己苦难的身世,亲爹不养后爹不爱的艰难,婚姻如何不幸老婆怎样给他总戴绿帽子,……语气当中夹杂着成把的鼻涕和泪水。女人的同情心是最容易被利用的。那时彩虹的母爱真切地得到了焕发,甚至比哺乳期还要强烈。后来“四有”总拿一些火辣辣的句子撩拨彩虹,像什么“我怕来不及,我要抱着你”、“把手伸给我,彩虹,只留下吻和叹息,让我肩头挡住的世界,不再打扰你。如果爱不是遗忘的话,苦难也绝不是记忆”、“如果我爱你,就绝不把你当成一弯彩虹,我要把你当成一棵树,当成一片林,雨来时我们依偎在一起,天晴后,我们尽情享受阳光的爱意。”……彩虹读着读着,时不时地哗哗流眼泪,这是多么诗情画意的感情啊!这是多么爱情的爱情啊!当她确定下来自己是真的恋爱了真的一会儿都不愿暂停和“四有”的聊天时,就坚定地向“四有”提出要上京去见他。“四有”很懂得欲擒故纵的手段,“四有”说自己长得丑,彩虹说丑算得了什么,卡西莫多不比你丑?“四有”说自己穷,彩虹说穷算什么,只要我们有勤劳的双手。“四有”说自己最相信一见钟情,“四有”说总渴望身后有一双温柔的眼睛注视着自己,“四有”说今生最大的心愿就是“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把个彩虹感动得要死要活,决心越来越坚定,说无论你以前怎样也无论你丑俊穷富,我只要你的现在和未来,听好了:从现在开始,你,必须是我的!其实彩虹太自信了些,其实她太把自己当成拯救董永的七仙女了。现实是残酷的,现实是不近人情的,现实中男人是不喜欢丑女人的——特别是第一次见面。彩虹不管不顾坐了一夜火车来到北京,按照和“四有”事先约定身穿蓝色套裙手拿一束百合花站在地铁口,紧张或是幸福得眼镜片都总是雾蒙蒙的,不时地头晕眼花,见到一星半点红色的东西就赶紧伸长脖子去打量——约定中“四有”会手拿一束红玫瑰来迎接她。等啊等啊,预订见面时间过去三个多小时了,还是没有见到一个手拿红玫瑰前来相认的男子,脑海中想象的“四有”越来越模糊,心越来越沉,一路向下沉去,身子阵阵发冷,手脚发麻,感觉就像是八岁那年渴望奇遇的出走,那年她被警察送回了家,现在彩虹长大了自己知道怎么回家了。都说莫斯科不相信眼泪,北京也不相信爱情!

        从此在网上再没见过“四有”,让彩虹足足伤感了半个夏天带一整个秋季。冬天下过第一场雪后,彩虹就不怎么伤感了,彩虹又遇到另一个网恋对象。那男人网名很有意思,叫“不仅色而且傻”。可明显看出此人智商很高,你想啊,在聚集了众多怨恨生不逢时感情无所寄托的女性的聊天室里,“不仅色”绝对是一块扎眼的招牌。现如今贴着“柳下惠”标签的男士还能招人待见么?那不明摆着告诉别人“对不起,俺ED”或者是“虽然你是鱼但俺是病猫”嘛!没谁再喜欢玩柏拉图恋情那一套。把“色”字挂脑门子上还算不上绝顶聪明,令人叫绝的还在后面,光“色”作用不大,跟上个“傻”字杀伤力就成倍地增长了。如果这个男人不仅色,再傻那么一点点傻得恰到好处傻得事后不张扬生是非傻得不计较自己的年龄长相傻得情愿抛头颅洒热血……哎呀呀,天底下还到哪里去找这样的大头鬼啊?所以,聪明的他审时度势,大义凛然地“色”字当头“傻”字断后,并且一往无前,也真收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在聊天室里也算是个明星级人物了,整天被女士们“色哥”“色弟”呼来唤去的他要多风光有多风光,要多惬意有多惬意。不过开始时这位“不仅色而且傻”并没有过多引起我们彩虹的注意,在“四有”跑得没了踪迹之前彩虹拢共也没与他说过几句话,在彩虹的眼里,“不仅色而且傻”流氓气十足,竟然敢明目张胆地公开讲性和性爱,大言不惭地标榜自己有过多少多少女人,也好意思说“随心所欲,来者不拒”,这都很令彩虹反感。在彩虹看来,情爱情爱,必须是先有情而后才有性爱,人不能和畜生一般不懂得克制自己的欲望。况且对夫妻之事周公之礼彩虹一向不怎么感兴趣,所以对“不仅色而且傻”一直保持着距离。谁曾想那天他却主动来找彩虹聊天,开门就问彩虹长相如何。彩虹说自己特别丑,当然彩虹的语气里自以为有很大的谦虚成分呢。他说自己就喜欢外表丑陋的女人。彩虹以为他是在逗闷子,没想到他却一再强调自己所说是真的是千真万确的,问其何故,答曰相貌丑身体肯定会美。惊得彩虹半天没打出字。当年于作家的话又一次萦绕在耳畔,到现在她才彻底明白了于作家那句话的含义。明白了那句话的含义后彩虹对自己又多出了许多信心,“四有”对她的伤害也减轻了大半。从此就和“不仅色而且傻”聊上了,也是什么都聊,关于性的话题占了多半。起初彩虹还有些扭捏有些脸红,后来慢慢也就习惯了,反正隔着屏幕谁也看不到谁,反正又没真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儿。通过和“不仅色而且傻”的聊天,彩虹和丈夫不旧的夫妻生活有了很大改观,比以往和谐了许多。彩虹不止一次裸着身子让丈夫不旧看自己的下体,然后问与别的女人相比那地方谁更漂亮些。弄得不旧很尴尬,说我也没去过女澡堂也没碰过别的女人,上哪儿知道去?这让彩虹很是失落。后来“不仅色而且傻”邀请彩虹见面,彩虹不干,她再也不想去见网友了,谁都不行。多次拒绝后,那位就提出到彩虹所在城市相会,彩虹犹豫了有三分钟,就同意了。见面那天,彩虹狠狠地将自己收拾了一通,光做头发就花了三百多元。收拾完彩虹跟换了个人似的,对着镜子都有些不认得自己了。见面地点是在靠近车站的一家饭店。彩虹故意迟到了十分钟,那十分钟真比见“四有”时的三小时还难熬啊。彩虹到达时“不仅色而且傻”已经叫了一桌子菜,还有一瓶红酒。他风度翩翩,男人味十足,看过一眼就让彩虹浑身的血液不知怎么流才对劲了。整个见面过程“不仅色而且傻”只和彩虹说了两句话。头一句是“你好”,说完这句后俩人握了握手,彩虹也说“你好”,感觉到他的手很凉很凉。第二句他是这样说的:你很适合唱男中音呢!他可真幽默,虽然彩虹说话声音有些粗有些沙哑,可也不至于要去唱男中音吧。彩虹是个憋不住笑的人,这之前一直抿着嘴巴尽可能地将自己错落有致的牙齿掩盖好,听他这么说后就没忍住“噗”地一下乐出了声。这一笑不要紧,对面的“不仅色而且傻”愣了有几秒钟,然后就喊服务员,边喊边往吧台那儿走。彩虹坐在那儿没动,以为他去卫生间了呢。左等右等,再也不见聊天时胆子贼大的“不仅色而且傻”露面。问服务生,被告知刚才那个男的在吧台处交了两百元钱的菜钱,已经离开了饭店。彩虹的心啊,又被伤害了!她摸着自己的牙想:难道,难道又被吓跑了?我真的有那么吓人吗?……她一边想一边喝红酒,一边喝红酒一边掉眼泪,最后把一瓶酒都喝光了。她不怪那位“不仅色而且傻”,只是怨恨自己,恨不得将牙齿薅光地怨恨自己。都说网友见面容易“见光死”,距离自己上次和“四有”没成功的见面才几多天啊,咋这么容易重复伤害呢?……喝了那么多酒肯定要醉的,醉了以后就不怎么痛苦了。从那以后,彩虹再不去聊天室了,同事中有谁提起网络聊天的事儿,她都会恶狠狠地评价一句:聊天室里男盗女娼,没一个好东西!

        不去聊天室后彩虹就去玩论坛,没多久就在一中文文学论坛里当上了版主,没多久便又如鱼得水,聊天带来的阴影渐渐淡去,自信一点点又回到彩虹身上。先前她写的好些文章现在都派上用场,往上贴便是。原来那些东西写出来后只她一个人读,现在好多人都在看,并且赞美之辞比比皆是,让彩虹很是陶醉。有个男的和她在同一版块当版主,名叫“对眼”,也不知是真有生理缺陷还是故意丑化自己。“对眼”的文字很好,对彩虹也十分赞赏。俩人治理版块配合得十分默契,经常沟通。有一天彩虹发悄悄话给“对眼”,说现在对眼能医治了她所在医院就可以做矫正治疗,“对眼”看后哈哈大笑,邀请彩虹到自己的博客上去看自己的照片,并给了彩虹地址。彩虹按图索骥,见“对眼”的博客上真有一张光屁股娃娃的照片,两只眼睛明亮天真,很正常。“对眼”说那就是他,是他小的时候,是自己曾经是人的有力佐证……从那时起,彩虹开始接触到博客。博客是什么时候兴起的彩虹不清楚,为什么叫博客也不太懂。现在让人不太懂的事儿太多了,每天都有,花样翻新层出不穷。网上的现实中的很多朋友都有博客了,都邀请彩虹去他们的博客上留个脚印,彩虹就很好兴地去看,看过来瞅过去,不就是日记嘛,有什么呀!由此彩虹想到高中时的一件印象比较深刻的事儿:有个女同学,在日记中记述了对班主任老师的反感,还有对体育老师朦朦胧胧的爱恋之情,后来那本日记被人偷走了,后来日记中的几页纸被贴到校宣传栏里了,后来那位女同学服毒自杀了……彩虹就想,若是那位漂亮的女同学活着该有多好啊!现在改革啦,现在开放啦,现在大家都可以大大方方地互相串门欣赏隐私啦!

[ 本帖最后由 阿夏 于 2009-5-16 14:4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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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16 13:24 | 只看该作者
        彩虹是个自以为不笨的女人,对于新生事物总能够很热烈地给予响应。接触的博客多了以后,彩虹就感觉到自己所在的论坛实在是太小了,总共也就千八百人,再怎么折腾也闹不出多大的动静,再怎么炫耀自己的才华也只能做井底的蛤蟆,只能在井口那么点的地方露露脸。博客就不一样了,博客是面对全体网民的,比论坛要更开放更聚拢人气。有时一张照片一通瞎白话就能够差不多让普天下人人皆知。比如一个小丫头踩死一只小猫,几乎所有网民都知道;某位女士和某位男士睡了一觉,弄出的动静比冬天打雷还要大,就好像男人女人从来不做那事儿一样;有个嘴和牙都没有彩虹大的男人整天在博客里骂人损人编排人,眼珠子瞪得溜圆逮啥编啥死人说成活的男的说成女的,那才叫凭着一张脸皮闯天下呢,那才叫恶心死人不偿命呢。结果咋样?火,都不是一般的火!在鄙视那些人臭不要脸的同时,彩虹心里也如同有条毛毛虫爬动般的嫉妒。他们的文笔都没有彩虹好,只是脸皮比彩虹厚而已。在论坛上,彩虹每贴出一篇文章,用尽各种办法,点击率都不会过千。再瞧瞧那些个所谓名人的博客,真可算得上是一呼百应,不,应该是一呼万应,每每有一篇新的博文出炉,就好像横空出世的一坨大粪,刹那间就会引来一群群绿头大苍蝇,嗡嗡嗡,嗡嗡嗡,掐腰跳脚的,插浑逗闷子的,肉麻吹捧的,人间万象,不一而足。

        没费多大劲儿彩虹也在新浪网站注册了一个博客。这第一个博客名字还不是我们开篇时所说的“一弯彩虹跨大江”,叫“彩虹的家园”。在这个博客里,彩虹每天都贴上好多篇文章,写自己的童年,写父母,写家庭生活,写月亮多么大写天气多么晴朗,写路边树梢上的一抹新绿写婀娜多姿的微风,写一杯咖啡引发的感想写在公交车上见没人给老人让座所生的愤慨,等等,内容是广博的体例是丰富的,文字是通顺的情绪是饱满的,只是,跑来阅读的人是不多的。没几个人阅读让彩虹很是不开心,火烧火燎地不开心。网络好就好在不用抛头露面,能给予她一层虚幻的面纱,能让她获得许多现实生活所无法得到的满足。她也一再四处推销自己的博客,不遗余力,比如将自己的博客地址缀在论坛帖子后面的签名处,比如到别人的博客里留下自己的链接,忙活来忙活去,自己博客的点击还是起色不大。惟一火的那么一次,还成了自己第一个博客寿终正寝的丧钟。

        说成是“丧钟”挺灰暗的。是这么回事儿。论坛里有几个人经常把玩辞赋,谈论起来津津有味唾沫星子横飞。如此文化的事儿彩虹当然想参与了,彩虹是公认的才女,才女就得不时地评说几句就得显出自己多么与众不同来。于是彩虹便假模假样地拿出高深状,说某某的词欠缺新意,说某某的赋平仄有出入……有人就对彩虹说把你的大作拿出来让大家开开眼吧,语气中深含不服气的味道。彩虹才不怕呢,彩虹是才女,就咬牙切齿开始写,无奈琢磨了好长时间恨不能把脚趾头都憋肿了也没赋出几句像样的来。就上网查资料找典故,憋了两天后她贴出如下两段句子:


        向诗书经传,蠹鱼似不费钻研。棘围守暖,铁砚磨穿。投至得云路,鹏程九万里,受雪窗萤火十余年。才高难入机,时乖不遂愿。雕虫篆刻,断简残编。
        九曲风涛何处险,正是此地偏。带齐梁,分秦晋,隘幽燕。雪浪拍长空,天际秋云卷。竹索揽浮桥,水上苍龙偃。东西贯九州,南北串百川,归舟紧不紧,如何,正似弩箭乍离弦。



        贴上后效果非常的理想,赢来阵阵叫好声。那几个平时好摆弄酸辞馊赋认定彩虹拿不出高作的人灭火了,不得不承认彩虹写得棒,这在彩虹看来其嚣张气焰是被打回去了。彩虹扬眉吐气,大有炸完敌人碉堡般的舍我其谁气概,和那几位沟通起来语重心长,很资格,如同拍拍人家肩膀说一声小鬼你还嫩还短练还要继续学习般。若后来不将那几句铿锵的词句放到博客上就好了,起码在论坛上的小空间还是可以阳光普照大地的。在博客上露脸的第二天,麻烦来了,有位多读了几页书的人不知怎么溜达进了彩虹的博客,一眼就瞧出了彩虹的大作是抄袭,而且抄袭得如此坦诚如此无所顾忌。那人说话也很刻薄,称彩虹为邓甫实,问彩虹说你的《西厢记》《牡丹亭》都写完了现在正创作《东厢记》《菊花亭》吧?麻烦您为我们讲讲张君瑞和崔莺莺后来的故事可好?……兜头几棒子就将彩虹砸得晕头胀脑,心里惊呼完了完了这下可要完蛋了,自己好不容易混来的那点虚名眼看就要毁于一旦了。急忙将博客中的两段词句删除,还是晚了半步,那人又循着博客上的链接进入论坛,随便注册了个名字便开始了讨伐。一石激起千重浪,平日里那些与彩虹有些过节的受其教诲的受其压迫的怨恨的嫉妒的唯恐天下不乱的等等坛民,撸胳膊挽袖子一拥而上,高举道德正义大旗大开嘲笑谩骂之杀戒。一时间,整个版面污污泱泱都是声讨控诉的帖子。揭发抄袭的那个人倒早早偃旗息鼓了,他或许也没想到会弄出这么大动静来,临别论坛前还给彩虹发了短消息说了抱歉对不起啥的,抱歉有啥用呢?彩虹恨他恨得牙根疼,恨不得将那人撕巴撕巴蘸酱嚼掉!那几日对于备受煎熬的彩虹来说,天已经塌了半边,简直就与世界末日没什么两样。她无力申诉,哭都找不准调门了。惟一能做的,就是辞去版主职务,离开论坛,关闭博客。在接下来近半年的时间里,彩虹在网络上不再抛头露面,心如止水。我们可怜的彩虹又成为普通的护士彩虹了。

        实际上,彩虹离开网络远离是非真是个不错的选择。关了电脑,她还是她,还是那个在旁人眼里无比幸福的彩虹。幸福就是普通,就是简单。幸福不是折腾来的,折腾来的幸福大都是过眼烟云,稍纵即逝。只有那些安于普通和简单的人才更接近幸福的内核与本质,特别是女人。当然这都是我的看法,不是彩虹的看法。我们的彩虹在那半年来的时间里,也同样思考过什么是幸福的问题,也感觉到过自己现在的生活其实就很幸福:拥有一份自己喜欢的工作;丈夫疼爱自己,逢人便说自己有两个女儿,一个听话一个不太听话;孩子一天天健康成长,越来越可爱……所有的一切都是令身旁女人羡慕的。人生如此,夫复何求?可惜的是彩虹的这种感觉太短暂,太表面,若是彩虹能想得再深入些再细致些或是再正规些,就好了。彩虹刚触摸到自己幸福的皮毛就略过去了就又想偏了。她自认是个弱女子,哀叹无力与强大的外部势力抗争,但她有自己的办法排解哀婉的情怀。比如街道两旁的落叶在风中萧萧瑟瑟,彩虹可怜它们,也拢起一些装进包里,找个地方掩埋,将自己书写的诸如“恰是一年春好处,乱红零落无人收”等字样的祭文烧掉,嘴里念叨着“侬今葬花人笑痴他日葬侬知是谁”,然后洒下两行热泪;再比如独自一人漫无目的出游,渴望一段奇遇或是艳遇的发生;再再比如深更半夜坐进星巴克咖啡厅,把玩品味一杯不加糖的咖啡,用凄迷的眼神打量城市充满诱惑的霓虹……等等诸如此类的事情那半年里彩虹可是没少做。我们的彩虹天生就不是一个安于寂寞安于平淡的人,吃什么穿什么都无所谓,波澜不惊的生活无论如何是不会入她眼的,默默无闻的日子会将她憋疯的,过去被人称作才女备受追捧的时光是令人怀恋的。鹰击长空,鱼翔浅底,不在沉默中爆发,就会在沉默中死亡。当所有的努力都试过了都不能有效地排解彩虹不甘寂寞出人头地的欲望之后,彩虹又一次将目光盯在网络上,盯在网络博客上。吃一堑长一智,她不会再去做抄袭的傻事,她坚信自己不用抄袭也会把博客写出彩来,无比坚信!

        有好长一段时间,彩虹都热衷于浏览那些个火得直窜火苗的名人博客。她可不是在学习,而是在挖掘经验寻找规律。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嘛,世上最怕的就是“认真”二字嘛。彩虹不笨,彩虹一点都不笨,知道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的典故,知道厚积而薄发的道理。对于那些博客,琢磨来研究去,她有两个重大发现,也可以称之为总结出“两个凡是”:凡是有绯闻的博客定会火;凡是敢于扯开脸皮瞎白话的博客都会招惹众人观看。由此引申到现实生活当中,道理也是一样的:炒菜不加佐料不会好吃;光屁股满街跑的人会使得任何一个行人都要驻足观望一番。自己还要写博客,如果想引来众人的注目,看来“两个凡是”就是捷径了。自己没有绯闻,想创造些真实的绯闻困难程度自己非常清楚。走在街上,回头率虽然还算不错,但彩虹非常清楚那些臭男人并不是惊艳于自己有多漂亮而回头观望,恰恰相反,他们都是惊奇于身后这位女子竟然有如此鬼斧神工般的丑貌;彩虹也不会扯开脸皮瞎白话,但以前不会并不代表今后就不会,彩虹坚定地认为通过学习和摸索人是可以进步的,是可以创造奇迹的。俗话说得好:有困难要上,没有困难创造困难也要上;不鸣则已,一鸣惊人。经过认真的准备,彩虹的又一博客新鲜问世了。这回的博客名称就是我们开篇时所说的那个,叫“一弯彩虹跨大江”,当初注册博客时彩虹雄心勃勃热血沸腾,想横跨大江的一弯彩虹,任谁不会多瞧两眼呢?

        有了博客,就算有了窝。有了窝就该琢磨如何下蛋了。如何让鸡窝里飞出只金凤凰,更需要费番心思精雕细琢。彩虹在新博客上的第一篇博文很具有绯闻色彩,是写自己当年与于作家在病房偷情的事儿,她早就想写的一件事儿,名字叫《爱上一个比我大三十岁的男人》,用了差不多一个晚上的时间而写成。

[ 本帖最后由 阿夏 于 2009-5-16 14:4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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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16 13:25 | 只看该作者

             爱上一个比我大三十岁的男人

       不是所有的缘分都能被我们握住。因为,我们不知道缘分里有什么。于是,与缘擦肩而过似乎是每个人都做过的事情。然而,总会有一些缘分被我们盯牢,或是我们被一些缘分强行收留。

       每每在夜深人静时,那些个记忆总会漫不经心地涌来,开始时似小溪潺湲,而后便会波涛汹涌,一泻千里。那个男人,那个大我三十岁的男人,那个索走我初夜使我完成一个女人锐变的男人,一点一点地将我的心扉塞得满满当当,让我欲恨不能,欲说还休。

       差不多是十年前的事儿了。还记得那些个夜晚,闷热的天气丝毫没有影响到我凉爽的心情。激动掺杂着渴望,焦虑伴随着躁动。他住到我们病房已经有五天了,几乎每天我都在他的身边逗留到很晚。他的样子即使现在想来还是会令我悸动不已,他那渊博的知识令我着迷,他那磁性的声音令我如醉如痴。真的,我从来没有遇到过如他那般有才华的男人,我也从来没有过那般的感觉——在一个男人面前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心里像揣了只小兔子一样,好紧张,好惶恐,这就是所说的触电的感觉?我不知道。他大我三十多岁,他的孩子都结婚了,而我,还是个清纯少女。但我爱他,彻底被他的魅力所折服。我知道这种爱有悖于道德,我知道这种爱最终或许不会有什么好的结果,但我不能任由我的爱在最值得我爱的人面前溜走,为了爱做出任何牺牲,都是值得的都是伟大的。

       他为我讲述普希金的爱情故事,一个真正男人的爱情故事;朗读裴多菲的诗歌,多么浪漫的诗歌啊!那些句子我现在还记得:我愿意是废墟,在峻峭的山岩上,这静默的毁灭,并不使我懊丧……只要我的爱人,是青青的常春藤,沿着我荒凉的额,亲密地攀援上升。……多么美好的感情啊!当初听他朗诵这些诗句时,也不知怎的,望着他那布满皱纹的额头,我的泪水哗哗地流淌下来,想止却止不住。回到办公室我将这几句诗抄写在一张纸上,然后又接着写下这样几句话:少女的心田流淌着一汪清澈的小溪,只要我的爱人是一条小鱼,在我的浪花中,快乐地游来游去……他姓于,一下子就读明白了我的爱意。但责任使得他拒绝了我。他对我说:彩虹你是天底下最好的姑娘,你的美丽和善良足以令所有的男人折服,而我,并不适合你,要知道我比你要大三十多岁呢……。我那天也不知哪来的勇气,还没等他说完,就一下子扑到他的怀里,哭声说道:年龄不该是爱情的门槛,我就爱现在的你!他轻轻把我从他的怀里推开,边擦拭我脸上的泪水边笑着说:你呀,可真是个天真的小姑娘!后来他为我唱了一首歌:好一朵美丽的茉莉花,芬芳美丽满枝桠,又香又白人人夸……我有心采一朵,又怕来年花开败呀……那歌声如泣如诉,把我的心都唱碎了。

       我明白他是为了我好。那一晚我失眠了。从高中开始,有许多追求我的男孩子,他们有写纸条的,有献鲜花的,有堵住我强行要和我交朋友的,但却没有一个令我动心,没有一个会如他那般令我心醉神迷。对于爱情,我从来就不觉得与财富与相貌与地位有什么联系,难道年龄真的就是我们之间的阻碍吗?不,绝不!

        第二天是星期六。傍晚时我主动和别人换班,值夜班。处理完一些琐碎事务后,我来到他的病房。我知道这是我最后的机会了,他第二天就要出院了。或许是他有意躲避我,肯定是的!本来我有一肚子准备好的话语要向他倾诉,但见了他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只是那么望着他,泪眼朦胧地望着他。我也看得出他眼神中那阵阵强忍住的悲伤。他想说什么却被我制止了,我说:不,什么也不要说,就让我们的世界安安静静吧,让时间凝固在这一刻吧!

       那夜可真静啊,静得我们彼此都能听到对方的心跳声。窗外的月亮好圆好大,默默见证着我们的爱情。后来我说:请你再给我讲讲诗人们的故事好吗?他的声音真的真的好好听啊!他给我讲马雅可夫斯基,讲马雅可夫斯基终身未娶,但在自杀前的绝命书中,却把两个与他毫无血缘关系的女人列为家属。这两个女人——莉丽娅和维罗尼卡,曾是他的情人和伴侣。当说到马雅可夫斯基开枪自杀后躺在维罗尼卡怀中时,他哭了,像个孩子一样地哭了,任由我将他的脑袋抱在怀中。我亲吻他的眼睛,吻干他的泪水,亲吻他,一边亲吻他一边求他让我做他的女人,我只希望成为他的女人。后来我俩的泪水流到了一起,后来他起身将我紧紧搂在怀里,脸颊紧贴着我小声说:哦,可爱的彩虹,我不是不想,而是不可以啊……我用手堵住他的双唇,不让他再说下去。我紧盯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我爱你,还不够么?我只要今天,我只要今晚,我只要成为你的女人,还不够么?……

       那晚的我肯定是疯了,现在十多年过去了,对于那晚的疯狂我还记忆犹新,每每想起来我还会心跳耳热不止。从来没有过床第经验的我,和一个荡妇一样,没羞没臊地用呻吟用身体用我所能用的一切迎合着他的冲撞。没多久他也抛开了所有顾虑不管不顾地要我,似乎整个夜晚我们都在做爱,记不清有过多少次了,只记得汗水和泪水使得我们俩都像是刚洗过澡一样。后来他望着床单上那一片鲜艳的处女红神伤起来,他没有想到那一晚竟是我少女的初夜,按他后来的说法是没有想到自己都快六十的人了还能老牛吃嫩草还能采摘一朵艳丽的鲜花。他说他会对他的行为负责,即使身败名裂也在所不惜。他说他和妻子早就没感情了,俩人只剩下亲情关系早就没有爱情了,还说他和妻子一年当中做爱的次数都没有这一晚上的多。他要离婚,他要娶我……那一刻我出奇的冷静。在病房中我见过他的妻子还有一双优秀的儿女,那是一个幸福的家庭。我不想让那个家庭支离破碎,更主要的,娶了我他就会遭受到社会的冷遇,他为之奋斗了大半生的地位和荣誉都有付诸东流的危险。我爱他,就要为他考虑。和他在一起,我会幸福,可他会么?他不幸福,我的幸福还存在么?……

       那天早晨我离开病房时,整个世界都是灰色的。他并没有察觉到我情绪上的变化,还在憧憬着和我在一起的未来的日子。我收拾好自己来到他面前,努力做到面无表情,声音冰冷却略带颤音地对他说:再抱我一下再亲我一下吧,然后,请将我彻底忘记!他起初还以为我是在与他开玩笑,当看到我坚定的眼神后,他惊呆了,他把一切都在那一瞬间想明白了。他紧紧地抱着我不撒手,说不不不,不啊不啊不啊,我不能让你走我不能让你离开我,我们的爱情才开始不要这么快就判决死亡吧!……我当时的心啊,真的比有万把钢刀宰割还要痛啊!我紧咬着嘴唇,拼了命般地控制着自己。后来我从他的怀里挣脱出来,拍了拍他那可爱的面颊,笑着与他说了最后一句话:乖乖的,听话。你要记住,有一个女人爱你爱到了骨子里,她肯为你做任何事,当然也包括离开你!忘记她吧,她无论何时何地都会默默地为你祝福!……说完我就转身离开,昂首挺胸地离开了他。他只能看到我坚强的背影,实际上,我早已泪流满面。

       接着我就休夜班,然后又向院里请了一个月的事假。我要给他充分的时间来忘记我,即使不能很快忘记,也要让他淡化。上班后他打来好多次电话找我,我一律什么都不说就挂了。后来他又跑到医院找我,我把他带到医院的大门,听他倾诉完自己的思念之情后,我只对他说了一句话:忘记我,这是你惟一需要做的。如果你再来医院找我,那我只好立即辞职!然后扔下惊呆的他一人站在那儿,还是昂首挺胸,依旧泪流满面……从此他再没找过我。或许,他在怨恨着我的薄情寡义吧,那也没什么,相信终有一天他会理解我的苦衷。

       这事儿过去十年了,我时常回味着这一场老天赐予我的幸福。人生是需要缘分的,我把握住了属于自己的缘分,就不会有后悔和遗憾。

       或许,爱,从来就不是也不应该是道德的附属品。一生没遭到男人引诱的女人不能算作完整的女人,起码她的人生是有缺陷和遗憾的。




        彩虹很为自己丰富的想象力而欢欣鼓舞,写的时候就把自己感动哭了好几次。博文贴上后所引发的反响完全出乎彩虹的预料。原来彩虹设想能有几千点击就很不错很满足了,没想到的是,短短几天的时间,那篇文章的点击率就超过了三万,被许多网站转载。更有甚者,文章被某著名网站的两性频道相中,全文引用,被挂在网站首页上好多天,那些喜欢看花花新闻的人鼻子都比狗还灵,在网上总挑拣那些奇闻轶事刻苦专研,对于那些涉略男女关系特别是两性乱搞的话题更是如同绿头苍蝇发现一具腐尸般趋之若骛。彩虹盼望已久的景观终于出现了,点击率嗖嗖飙升着,五万了,七万了,超过十万啦!我的那个天娘哎!把个彩虹兴奋得跟个什么似的,都不知该做些什么才好了。跟帖超过了一千,说啥的都有,许多人夸奖彩虹的文笔一流,好多女性表示支持,说彩虹的文章把自己感动得鼻涕横飞的占了多数。持不同意见的人也不少,谩骂的也有,说彩虹贱,说彩虹是荡妇是人尽可夫的臭不要脸的女人,等等什么难听就往上捅什么,然后就是支持的和反对的双方掐架,两派吵闹得很是厉害,更加使得点击率迅猛地增长着。还有好多人用博客上“小纸条”功能给彩虹发来悄悄话,也是说啥的都有。别人说什么彩虹都不往心里去,她早就做好了迎接各种态度的准备。她在心里说骂吧你们都可劲骂吧,越骂我的名气越大,越骂参与的人就会越多,气死你!通过那篇博文,彩虹最大的收获一是链接到近百位网友的博客,为今后的姹紫嫣红奠定了基础;二是拥有了众多粉丝,而且粉丝们给自己起了个让邓彩虹比较满意的名字,叫“灯泡”。据一位铁杆“灯泡”讲,一个“灯泡”的亮度是有限的,众多的“灯泡”聚集在一起,就是银河,就是不夜天!实际上这里有个心态问题,许多人都把自己看成是宇宙不可舍去的一部分。彩虹心里那叫个美呀!同时她也在心里琢磨着,拥有了那么多的“灯泡”,那么自己就该是发电机了吧?要让那众多“灯泡”明亮起来,就要传送更强劲的电流,拿出更叫得响的文章。于是乎她稳定好情绪,拿出当今第一才女网络第一名人的派头端坐案前,耗费掉大半宿的时光,抛出了令众多“灯泡”大喊过瘾的另一篇博文:《老公出轨我出墙》。

       为了节省篇幅,我们在这里就不全文照录了,简单为大家介绍一下。文中彩虹先是简要回顾了自己与于作家一夜情后的烦闷与颓废,然后笔锋一转,谈到了老公陈不旧,当然她不会傻到将不旧的名字原样照搬上来,她用符号C来代替。她说当教师的C是多么英俊潇洒,有一天彩虹骑自行车上班被撞倒,认识了路过的C,从此他每天都到医院等她下班然后献上一捧鲜花,追求是异常真诚的异常猛烈的。但彩虹心里装着于作家,就想为他独守终身,不准备让其他人染指。有一天彩虹生病了,心怀叵测的C来家探望,乘人之危强行占有了彩虹,过后他跪在彩虹面前抽自己耳光请求彩虹的谅解,还对天发毒誓这辈子都要对彩虹好,彩虹寻死觅活悲痛欲绝,好几次自杀都被别人抢救了过来。就在彩虹彷徨迷茫之时,她发现自己怀孕了,再怎么说孩子是无辜的,于是匆匆与C成婚。婚后彩虹也有过一段幸福的时光,自从女儿问世后,情形就完全变了,重男轻女的C和结婚前判若两人,并且生性多疑的他开始怀疑女儿不是他的骨肉,因为在他强行占有彩虹之时就知道了彩虹并非处女,他变得日益暴躁起来,对彩虹母女非打即骂,夜里经常用变态的方式折磨彩虹。为了女儿,彩虹默默忍受着,整日以泪洗面,天空是昏暗的,日子是没有色彩的。女儿稍长大些后,彩虹提出离婚,但C说什么也不离,威胁说若要离婚就杀了彩虹和女儿,然后自杀。彩虹提心吊胆,彩虹度日如年。文中彩虹发出一连串近乎声嘶力竭的呐喊:出路在哪儿啊?前途在哪儿啊?光明在哪儿啊?谁懂我心啊?……?后来彩虹在洗衣服时发现C的衬衣领口处有口红印迹,在衣袋中还发现用剩下的壮阳药物,等等迹象表明C有了外遇,经常夜不归宿。彩虹并不觉得难过,反倒身心得以解脱。在C不在家的夜晚,彩虹便上网打发无聊的时光,通过聊天她认识了两位网友。实际上那两位网友不用我多说各位也会想到是“四有”和“不仅色而且傻”,虽然真实的情况前面已经交待过了,但彩虹的想象力可远不止那些。她说她和“四有”见面了,她说她和“四有”相拥而泣了,她说她在“四有”家大行云雨之事了,后来“四有”又追到彩虹所在的城市,看到彩虹身上的累累伤痕怒不可遏,提刀就要去找C算账,被彩虹死死拦住……。说到与“不仅色而且傻”的交往过程编得更是充满了传奇色彩,她说“不仅色而且傻”是高干子弟,拥有上亿元资产,对彩虹一见倾心二见倾肺三见就浑身上下都倾光了,要给彩虹买汽车送洋房,要把整个世界都买下来送给彩虹,当然文章里的彩虹哪能是凡人啊,是不会为金钱所动的,她心里有“四有”,她不会背叛“四有”,即使“不仅色而且傻”要离婚而后娶她即使他以死相要挟也不会为之所动,最后那位痴情的“不仅色而且傻”差点出家当了和尚。……文章的结尾处彩虹作总结:生活的甜美完全靠我们自己去创造,去争取。怨天尤人不可取,自甘认命也不可行。男人都是喜新厌旧的动物,没有一个靠得住。老公在外面找女人,我就给他戴绿帽子;丈夫不拿我当人待,我在外面找真爱。女人,就是要对自己下手狠一些。……

       就不再重复絮叨这篇博文的火爆程度了。彩虹的观点受到大批痴妇怨女的推崇,被大家亲切地称呼为彩虹姐姐。她博文中的最后一句话,还成为风靡一时的口头禅,许多女士不分场合不问缘由地总喜欢时不时地叨咕上一遍,后来还上了春节联欢晚会,被宋丹丹扮演的那位白云大妈发挥了一回,效果相当地好,可见彩虹的博客是多么地深入人心了。紧接着,彩虹激情澎湃,彩虹文思泉涌,一篇篇博文如一枚枚重磅炸弹,在博客上多点开花,大放异彩。《老公要和朋友玩换妻游戏》、《享受高潮》、《身体是自己的,道德是他人的》、《怨妇不愁》、《你就折磨死我吧》等文章相继出炉,彩虹受到越来越多的人的瞩目,各大网站纷纷转载彩虹姐姐的文章以提升自身的点击率。彩虹太有名气了,但她不敢公开自己的身份,如此一来更为她增添了神秘的色彩,人们纷纷猜测着,议论着,最为有趣的是彩虹的小姑子就是个“灯泡”,叽叽喳喳跑到彩虹家来向嫂子诉说着欣喜。另外同事中也有两个“灯泡”,每天在班上闲暇时就向彩虹灌输她们的偶像彩虹姐姐多么多么了不起,彩虹哼哈应付着,心里即高兴又委屈,自己赢得的绚烂的耀眼的光环却不敢去认领,这多少令人有些遗憾。更为遗憾的事儿还不止这些,电视台及各大报刊的领导很善于把握受众的脉搏,纷纷派出记者准备采访彩虹,都发出信息邀请彩虹出面到电视台做客或接受媒体采访,这等出人头地的事儿是以前彩虹连续睡上十天十夜都梦不到的啊!但是彩虹不能够那样做,彩虹不敢。

       面对众多“灯泡”强烈的一睹芳容的要求,彩虹的心开始蠢蠢欲动。彩虹那时已经完全被胜利冲昏了头脑,满脑子想的都是怎样令众“灯泡”们叫好或疯狂的念头。她想到了一个好办法。那天她休班,独自一人在家,便将自己倒饬了一番。说是倒饬,可不是我们平时所说的化妆或穿上时髦服饰,彩虹有彩虹的想法,彩虹有彩虹的高招。她将自己脱得一丝不挂,然后用沐浴露将浑身擦拭得光洁透亮,然后将卫生间搞得雾气腾腾朦朦胧胧,然后用长发遮挡住自己的脸庞,站在雾气中背对着自动拍摄的数码相机镜头,挠首弄姿一番……拍摄出的效果非常可心,雾气当中的彩虹犹如贵妃出浴,丑的都被遮挡了美的都在朦胧中被尽情地放大。彩虹的背部还是相当有线条感的还是相当具有女人味的,特别是滚圆的臀部,很性感很模特。彩虹还从来没有发现自己是如此的美丽呢!于是迫不及待地从那些照片中选出两张最满意的贴到了博客上。常上网的朋友或许还记得国内某大网站因为两张照片而被挤瘫痪的事儿吧?那都是我们彩虹的功劳。她太有才了!在网上,那些将身体各个部位暴露无遗的照片很令人倒胃口,而遮遮掩掩犹抱琵琶半遮面的艺术照最能吸引人,人是高级动物,想象力是无穷无尽的。一时间彩虹又成了美女的代名词,人们争相将其雾照转贴在自己的博客中,谁贴谁沾光,谁贴谁的博客便会跟着火气十足。

       彩虹整天晕乎乎的,仿佛是行走在梦境当中。故事到现在可谓算是进入高潮了,若再一味强调彩虹的名气也没什么意思了,那么我们就开始转向结局。彩虹的结局不是很好,偶然间出现了差池,让她的生活蒙上了一层浓厚的悲哀色彩。这真不是我本意。实际上,我个人是多么希望彩虹永远都那么风光下去啊!

       结局还得从人们争相将彩虹的雾照转贴在自己博客中这事儿说起。您还记得前文说过的“对眼”同志吗?对,就是和彩虹一同打理论坛版务的那位先生。早在彩虹没有辞去版主前,“对眼”和彩虹通过论坛短信息经常沟通交流,“对眼”还给彩虹看过自己小时候的光腚照,之后“对眼”总向彩虹索要照片想一睹芳容。彩虹对“对眼”的印象还是相当不错的,除了怕再次遭遇“见光死”而没有与之见面外,很多事儿也不太避讳他。但自己的尊容自己清楚,对方即使见了照片也没准会来个“见照死”呢!那就有些划不来了。反正已下定决心坚决不见任何网友了,想给他张别人的照片应付一下他的纠缠也没什么大不了的。那阵子“对眼”催促得也实在紧了些,恰巧彩虹的电脑中存有自己小姑子的照片,那丫头虽然算不上美艳,但也绝对不难看,笑起来甜甜的,充满了青春的活力和对生活的渴望。于是就发过去了。“对眼”看后大加赞赏,说真没想到啊真没想到彩虹你竟然长得如此漂亮,“对眼”还说才女一般都生得丑陋比如李清照比如三毛等等,像你这样才貌俱佳的人真是不好碰到……那些话让彩虹很是受用,虽然她清楚受夸奖的并不是她自己。事情就这样过去了。彩虹后来基本不去论坛了,偶尔去一次露露头也只是为应付一下论坛短信息,也和“对眼”有过几次交流,和没和他说自己新开了个博客的事儿彩虹记不大清了,那阵子彩虹迷迷糊糊地,或许有,或许没有。

       不过问题最后还是出在“对眼”身上。别人都忙着粘贴彩虹的雾照对彩虹的真实面目大加猜测时,这老兄率先得意洋洋地把一个真实的彩虹姐姐推上了前台,他将彩虹小姑子的玉照贴出来了,并且言之凿凿地说这就是彩虹,还详细叙述了他和彩虹的交往过程。当然了,当年论坛发生的那档子抄袭事件他并没有提及,他在顾及彩虹的面子,也怕惹起众“灯泡”的公愤。这下可好,事情终于闹大了。

       事情终于闹大了。当彩虹值完夜班带着满脑子新构思的具有传奇色彩的文章于清晨推开家门后,她愣住了。小姑子在,小姑子新处的男朋友也在,见了她都怒目相向,都恨不得扑过来咬她两口。家里电脑还开着,屏幕上正是彩虹的博客。丈夫陈不旧坐在电脑椅上,满脸的憔悴。见了她,不旧的嘴角抽动了好几下,才说出一句完整的话。他说你还回来做什么啊?你咋不顺着彩虹飞到天上去呀?……如果说彩虹第一个博客寿终正寝时她感觉到半个天空都塌了下来的话,那么此时此刻她内心的感受要更加强烈些,手提包悄无声息地落到了地上,心头有阵阵轰隆隆的雷声滚过,到处都是坍塌的声音,整个人也一点点萎靡下去了。……

       彩虹就这样消失了,一切都结束了。没有了彩虹人们照旧过着自己的小日子。只是,彩虹的博客很久都没有更新了,这让那些众多疯狂的“灯泡”们,很是失望。

[ 本帖最后由 阿夏 于 2009-5-16 14:44 编辑 ]
9#
 楼主| 发表于 2009-5-16 13:2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陌笛 于 2009-5-16 13:21 发表
新朋友还不知道排版规则吧。排版不正确。如果中篇小说可发在连载频道。如果首发原创请注明。


初来,请多关照。这篇两万字,算短篇。
10#
发表于 2009-5-16 13:5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阿夏 于 2009-5-16 13:28 发表


初来,请多关照。这篇两万字,算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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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九年三月十八日
11#
发表于 2009-5-16 15:37 |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问候您!!
12#
 楼主| 发表于 2009-5-21 21:2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唐蒙他爹 于 2009-5-16 15:37 发表
学习了,问候您!!


谢谢!互相学习
13#
 楼主| 发表于 2009-5-28 00:3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陌笛 于 2009-5-16 13:52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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