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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小小刀子——致邓玉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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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9-5-23 06: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小小刀子】
——致邓玉娇
心怀不屈的尖锐
攥紧自己。小小刀子
父母不为官,心担着痛
踩着锋刃行走
左边是贫富的落差
右边是权利的悬崖
哗哗的诱惑,被淫风吹嘘
摔在脸上,砸在肩上
小小的刀子,万夫莫开
逼自己咬紧牙关
刀外有刀,她实在太小了
小成贪婪鬼眼中的一粒甜沙
腐败是腐败者的南墙
沙发惊爆力量
嚣张的皮囊也不过是纸老虎
小小刀子,一口正气
化身为燃烧的飞蛾
生命之火
照亮了自己的祖国
2009-5-22

2#
发表于 2009-5-23 07:01 | 只看该作者
尖锐锋利的诗句,蕴涵和闪烁着充沛的情感力度和光芒。
3#
发表于 2009-5-23 08:05 | 只看该作者
写得不错,给楼主提两点建议:
一,建议分一下节。
二,建议回一下别人的贴。
4#
发表于 2009-5-23 08:18 | 只看该作者
邓玉娇,当代烈女。
5#
发表于 2009-5-23 09:24 | 只看该作者
如果现在,我们的诗人会为邓玉娇歌唱,那么,中国文人的良心与良知还在。
他们不是只定八股文的无耻文人,不是只搬弄风月的无耻文人。
6#
发表于 2009-5-23 09:28 | 只看该作者
另:不要将邓玉娇作为烈女,烈女是旧时代的殉道者,是一种牺牲;而邓玉娇,是个人的人权卫士。她不可能有太强烈的观念,但,这种出于常识甚至本能的反抗,犹是值得歌颂并大书特书的壮举。尤其在当前金钱与腐败的权力甚嚣尘上的时候。

文学并非仅仅只是一种风月,文学需要相当程度的介入。
7#
发表于 2009-5-23 09:29 | 只看该作者
向冈居木问好。另,请记住:

邓玉娇的胜利,是庶民的胜利。
8#
发表于 2009-5-23 09:31 | 只看该作者
对邓玉娇一案的定性,是对当前道德状况的定性,是对公平与正义的定性。而司法,仅仅只是一种手段与表相而已。

让我们试目以待!
9#
发表于 2009-5-23 09:34 | 只看该作者

转载有关博客文章,关注邓玉娇一案

邓玉娇——我拿什么拯救你(2009-05-22 14:45:49)

    邓玉娇的案件是我偶然间发现的,本来今年不计划接手案件。这次是偶尔上网发现的,多年的职业敏感使我嗅到了邓玉娇案件的独特和重要,于是开始关注。当我看到第一次案情通报时,我的心就突然激动起来,我觉得邓玉娇就是一烈女,接下来我还真的发现了众多网友所写的关于烈女邓玉娇的文章,再次感动了我,我觉得不为她做点什么我的心是不会平静的。
    作为一名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我想只有我的法律帮助才是我的贡献,于是便通过渠道寻找邓玉娇家人的联系方式。18日上午北京的一位记者朋友找到了邓玉娇爸爸的电话,我先是觉得一个陌生人说要去找上门来帮忙怕他们不相信,就让这名记者先联系看看他们家什么意见。正在这时我看到网上有一些律师开始主动留电话寻求邓家人的联系方式,我就觉得既然这么多人都愿意帮助,我就不用凑热闹了,等一等再说吧。这样到了18号下午看到北京的两位夏律师已经于18日上午到到巴东并与邓的家人签了委托书,就放心了。19日下午北京的这位记者又联系到了邓玉娇的妈妈,并在电话中与其谈了我愿意帮助的情况,只是这时邓妈妈已经与两位律师签了协议和委托书,而且两位律师千里迢迢不辞劳苦,精神的确可嘉,而自己想了几天还不好意思放下架子。不过,有了律师帮助总还是心里舒服一些。
但是说良心话自19日夜晚开始,两位律师到了以后,我的心又再次紧张起来,19日的夜晚我吃了一半的饭就再也吃不下去了。打开电脑全面收集邓玉娇的案件进展情况,直到现在的22日下午,我一直没有离开电脑,两台电脑换着用,直到一台笔记本烫得自动关机。
    这两天,看着案件进展,就本能的为两位夏律师担忧起来。我怕他们经验不足上了他们的套,但是我又不能直接说,毕竟我不认识这两位律师,可是当我看着他们一步一步走近他们的圈套是,我的担忧迫使我不得不拿起笔来通过网络发帖的方式提出我一个专业刑事律师的建议,我真的希望他们能看到,但是又怕他们看到。毕竟会让人感到我似乎有不信任他们的地方,其实本质上讲,任何一个拿了律师证的律师都有权利接受任何案件,但是经验、资历、应变能力、处事方式、办案思路确实千差万别。没有什么固定的标准可以衡量一名律师的真正的水平和能力,一切全凭案例说话。成功的案例才能说明问题。
    为了引起重视,我就将在自己的观察分析和经验在网上发了一篇题为《邓玉娇的律师应注意的问题》这样一个中性的帖子。发帖我选择了天涯,天涯我好几年前就注册了,但是一直没有用,这次正好派上用场,于是我将相关的帖子发到天涯,但愿有人看到后能转告两名律师以及其他的网友,但是这天涯对我这般纯专业性技术贴居然也说涉及敏感字眼,一天多之后才通过一个帖子。
果然我所担心的事情发生了,律师会见不知道保护自己,会见是极其风险的工作,一不小心就会掉到陷进里。也许是太过激动,两位律师出来后,失声痛哭、六神无主,打电话把会见中涉及到的情况向外通报。当时我就有一种不祥的预感,是为这两位为律师。毕竟,他们不是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很多问题可能不会注意,结果我在《邓玉娇律师应注意的问题》的帖子中所担心的问题几乎全部应验。他们刚刚通报案情,紧接着当晚巴东县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义正言辞地指责律师严重违规,并指出律师会见后邓玉娇后邓玉娇改变了口供,这等于将大家都知道的刑法306条的刚刀已经架到两位律师的头上,我倒吸一口凉气。可是两位律师也许还没感到这不祥的云彩,今天不知为何突然又跑去武装部,把所有的人都搞晕了。
    于是就有很多北京的同行还有众多的网友在开始希望我能出马,可是我又何尝不愿意出马呀!但是犯罪嫌疑人只能请两名律师,我是出师无据呀,
    后来又一想着案子还得一段时间,看看再说。但是我又看到前方律师们又附和家属意见,要申请进行精神病鉴定,又要公安保全可能什么也证明不了的证据,又找检察院、又找县委书记,完全乱了阵脚。另外还公开说邓玉娇的水果刀是自己买的,平时放在包里,的确不够专业,即便是自己买的也不能说。法律是规定是律师只是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无罪、罪轻的意见和材料,怎么也不应该提出可能会对当事人不利的证据。这样东一榔头、西一棒追搞得公安机关和当地政府很反感。不要忘了我们要的是邓玉娇无罪释放的结果,在邓没出来之前我们还得用用智慧与其周旋。有很多话是不能说的,就像我的《邓玉娇律师应注意的问题》有两个版本一样,第一个发在自己的博客上但是发出后几个小时没显示出来,我以为是被毙了,于是紧接着又写了另一个比较平和的版本。
    关于网友和同行希望我能出马的意见,我完全可以接受,而且这也是我的愿望,对这位烈女、圣女,侠女我觉得应该有最好的律师为其辩护。其实,我18日夜就给屠夫的新浪博客发了小纸条,婉转提出了如果律师力量不够我愿意随时出来,但是没有任何回音。不过我觉得屠夫这人的确仗义,的确很哥们的。
    那么现在,本人正式表态,只要前方需要,我愿意在任何阶段介入此案并一直到最后,救不出邓玉娇誓不罢休!
还有的网友留言说只要我出马,钱他们出,的确感动的我热泪盈眶。这使我想起05年网易公司的一名清华大学毕业的研究生,我是在火车上看到他拿着案卷材料上访,于是我主动带他到所里说服主任为它提供法律援助,一分钱律师费没收,跑到河南禹州开了五次庭。为他哥哥被非法行医者致死后又抛尸荒野的案件伸了冤,被告人最终被判了法定最高刑,同时还获得了足额的赔偿。
    我还想到马廷新故意杀人案(灭门血案),这是公安部派来两批工作组督办的大案。当时马廷新家属找了县里的、市里的、省里的律师,之后才找到我。当时我提出我有把握办成无罪释放,但是需要30万元律师费,他们也同意了,现在五年多过去了,我连三万元律师费也没有收,仅仅是在五年之后他经过四次生死审判最终无罪释放之后才送来了差旅费。
    还有总理批示的惊天大案,我是在被告人换了五批律师之后介入的,辩护意见送你到中南海,全国人大为此修改法律,我还没有他们辞掉的律师收费高......
    邓玉娇的案子,我是出于道德和良知要无偿帮助她的,我做事是有原则的,我决定要做的事情我不会放弃,拯救邓玉娇,我愿意,如果他们家里真的需要,我依然会免费为其代理全程。
    我想说,邓玉娇,我们的圣女,我已经准备好了,我一定会将你从铁窗中拯救出来!用我的知识、智慧和精神。
10#
发表于 2009-5-23 09:45 | 只看该作者
中财的朋友,请在目前多关注一下邓玉娇一案,给予她一个强大的道义支持。毕竟,还是我说的那句话:

邓玉娇的胜利,是庶民的胜利。
11#
发表于 2009-5-23 10:01 | 只看该作者
“生命之火
照亮了自己的祖国”,这句话感觉疆土过大。问好冈兄
12#
 楼主| 发表于 2009-5-23 11:1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 万里山水 的帖子

万里山水多指点,谢批阅!
13#
 楼主| 发表于 2009-5-23 11:1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 高山流水 的帖子

高山流水遇知音,遵命!
14#
 楼主| 发表于 2009-5-23 11:1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张卫平 于 2009-5-23 09:29 发表
向冈居木问好。另,请记住:

邓玉娇的胜利,是庶民的胜利。

同意,所以我说“自己的祖国”。文章收藏阅读。握手!
15#
 楼主| 发表于 2009-5-23 11:1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一阵风909 于 2009-5-23 10:01 发表
“生命之火
照亮了自己的祖国”,这句话感觉疆土过大。问好冈兄


风行好,其实我强调的是“自己”,可能表达不准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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