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2046|回复: 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创] 夜未昧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3-8-31 13: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黎,警局刑侦队中队长陈一打电话约你明天中午2点在三叶草咖啡屋见面。”,我打开受机,看到这样一条短信,“警局刑侦队?”,“莫名其妙!”,我挺烦的,刑侦队找我干嘛,还挑最热的时候。

    第二天,我还是来赴约,警察还是少惹为妙。中午2点,那个叫陈一警官中队长来了,径直朝我走来,“您好,黎医生,我是刑侦队中队长陈一”,我老半天才回过神来,握了她伸了许久的手。我很惊讶刑侦队长居然是个女的,当然,我很快恢复了平静,干我们这行的,这点能耐还是有的。“你找我,有什么事?我跟警察还没打过交道呢”,我为了掩饰先前的失礼,冷冷的开了口。“事情是这样的,半个月前出了一起案子......”陈一倒很豁达,把事情和盘托出。“查案子是你们的事,找我有什么用?”我不大喜欢警察,虽然面前是一位女性,我的口气还是挺生硬。“黎医生,我知道这会给你增添不少麻烦,但这起案子确实很棘手,我们查了半个月,没有丝毫头绪,而且这个不是一般的凶杀案,凶手的心理好象有些问题,我们才想到找您帮忙。您知道,您是市里著名的心理医生,这对您来说,也是一次很好的机会。”,“机会?”我揣摩着她最后一句话最后两个字,“恩,好吧。不过,我希望不要透露任何我参与案件的情况。”,“没问题”,我们再一次握了手之后分别。

   第三天,我来到了警局。陈一接待了我,把案件材料给我找了出来。我看了一会,问到,“上面说说发现尸体的地方是第二现场,那第一现场呢?”,“遗憾的很,至今我们也没找到第一现场”,陈一摊开双手一脸无奈状。“那死者的住所查过了吗?”,“查过了,没什么线索。死者在当天没进过屋子”,“你这么肯定?”,“是啊,屋里什么都没动过”,我又翻了死者留下的东西,就一个皮包,里面装了些化装品之类的东西。我对于这些少的可怜的线索没什么兴趣,便站起来看看警局的陈设。墙上挂着一串串钥匙,不知道干什么用。“钥匙?”,我突然想到了什么,立刻重新把死者的皮包翻了一遍,“没有”,陈一被我的神经质吓了一跳,“你们在皮包里没发现她家的钥匙吗?”,“没有,怎么拉?”,“那第一现场就是在她家里了。”陈一显然对于我的话莫名其妙,瞪着眼望着我,“一般的女性都把化装品之类的东西放在皮包里,钥匙也放在里面,而且女性一般在到了家门口的时候才拿出钥匙来。现在皮包里没有钥匙,她肯定进过屋,就在屋里被害,凶手却忘了把钥匙放回皮包里了。”“啊!”陈一警官显然对于我的推理有些茫然和惊讶,“可我们查过她的住处,什么也没发现”,“凶手有意掩盖第一现场,当然不易觉察,不过一定会留下蛛丝马迹的,我想去看看。”“好,那我们现在就去。”“现在?我想我该吃东西了,我可不是工作狂。并且,我们已经开始有眉目了。”

   第四天,我和陈一来到了死者的住所。死者生前是个白领,年纪才二十七,八。屋子不大,但很干净和简单。墙上挂了几幅死者的照片,屋里的确没有动过的痕迹,什么都摆放的很整齐。我又看了看厨房,没什么特别。于是我转到梳妆台,期待在这里能发现点东西,因为这里是一个女人坐的最久的地方。梳妆台上的化装品也摆放得很整齐,可惜的是我对于女人的化装品不甚了然,也说不出它们的名称,胡乱看了看。只是这面镜子吸引了我。它没有直对着坐的地方,而是偏了一个角度,直觉使我顺着镜子所指望了过去,看到的是那台电脑。于是我便打开了电脑,电脑启动好了,我却惊讶的发现居然是左手习惯的鼠标,死者如果是左撇子,鼠标没理由放在右边的,不古我还是谨慎起见,为了问陈一,“这个,我们没注意,等我打电话叫他们查查。”过了一会,电话来了,“恩,好的。”“死者不是左撇子,她的同事和朋友都证实。”“好”,我兴奋的说,“有眉目了,有人动过电脑,而且是左撇子,虽然不能确定是不是凶手干的,但毕竟有所发现,电脑里可能有什么东西。”我继续摆弄电脑,陈一站在我身后。可是电脑里什么也没留下,我有些泄气。我生活颇有规律,现在有些肚饿,便想是否到了吃饭时间。我一看电脑上的时间,居然是2点,我知道错了,因为我和陈一是下午4点到的,我便拿出手机一看,是5点。我这人有些癖好,喜欢修正,便准备把电脑时间改过来,刚打开,发现上面的日期也错了。今天应该是26号,上面却是11号,相差了半个月,“半个月?”我猛的一醒,半个多月前不正好是凶案发生吗?拒尸检报告书,死者死于凌晨1点左右,而现在电脑上的时间指向2点,电脑上的日期被人往前推了半个月,时刻推了3个小时,这是为什么?难道凶手有意暗示什么?哪那面镜子呢?我对于案件的复杂陷入了沉思,陈一这时推了我一把,“喂,怎么了?”“啊,没什么,凶手真是个奇怪的人。”我接着给她讲了我的发现,她也很迷茫,只好说今天不早了,明天再来吧,于是我和她离开了。
   第五天,由于前几天的经历使我对于半案的凶手有了戒备,不敢再掉以轻心。我觉得有必要重新审视一下案件材料了。我来到了警局,让陈一把案件材料重新给我找了出来。看了一会,我问陈一,“你们怎么知道凶手心理有问题?”陈一经过这几天跟我的合作,对我这种冷不丁的发问早就习惯了,不紧不慢的说道,“我们调查了半个月,排除了仇杀,情杀,自杀以及诸如抢劫,强奸,流浪汉作案的情况,死者没有遭到性侵犯,财物也完好,这样就只能归咎于心理有问题的凶手了。”“噢,挺高明的。”我点了一支烟,继续看材料。死者后脑受过袭击,但只是到了击晕的程度。死亡原因则是大量的安眠药。奇怪的是死者死后被化了妆。这是显然的,因为拒陈一说,发现尸体当天,就发现死者的脸并不象普通死者那么苍白,而是很“红润”,实际上,是被涂了很厚的一层粉底。而眉毛和嘴唇也化过了,只是凶手看起来并不擅长此道,化的实在不好看。凶手好象在刻意保存死者的容貌。而凶手的杀人手法也颇奇怪,击晕死者的时候似乎也颇有顾忌,下手很轻,若不是运气好,恐怕他得多来两下。这样看来,凶手对死者并无仇视,反而还有些爱护了。凶手又何以要刻意保存死者的容貌呢?安眠药作为杀人工具又代表了什么?我被这许多问题困扰,这几天收集的线索也只不过知道了第一现场和凶手是个有心理问题的左撇子而已,而这些好象都是凶手自己安排给我们看的。我一看表,又是5点了,我起身告辞。陈一突然问我,“你怎么每天都这么晚才来啊?”“我中午才起床。也就最近一个月,不知道怎么搞的,一直要睡到中午才醒得来。”“以前不是这样的”,我补充道。

    这一问一答,反而引起我对最近生活规律的注意。以前我都是早睡早起的,最近一个月却成了早睡晚起,到中午才起,晚的都有点离谱了。回到家,把今天的线索理了一遍,凶手化妆,安眠药一直在困扰我,一会就入睡了。

   我却在这晚做了个梦。梦里我又来到了死者的住所。推开门,我看到了凶手正在摆弄电脑,没错,他是个左撇子,个子不高,有些瘦。旁边的床上躺着死者,她已经被化过了妆,脸很“红润”。凶手摆弄完电脑,走到床前,注视着死者,似乎很眷恋。末了,把头枕在死者的胸脯上,我正准备走过去想看清楚凶手的样子,一阵铃声把我吵醒了。这是我自己设定的闹钟。因为昨天被陈一问到,自己也觉得是个问题,所以把闹钟调到了早上10点。这实在是个偶然的错误。

   第六天了,好象规律被打破了,睡眠不大充足,今天双眼略现浮肿。我来到了警局,见到了陈一,我不便不梦里见到的告诉她,但是这些信息又异常重要。我便玩了点小把戏。“你们破案需要大胆的假设,跟我们搞心理的一样”,我点了支烟,吐了个烟圈,继续说道,“经过这几天的调查,我觉得,凶手应是一个中等身材,约莫二十六,七岁,偏瘦。对女性有特别的依赖感。应该说他的恋母情节比较严重,由于年纪的增大,就认同到别的女性身上。他使用安眠药实际代表一种安详和敬重。他希望看到死者象母亲一样的安详,他只有通过这种方法才能得到满足--一种安全感的满足。”我顿了顿,看了看陈一,陈一低头想了想,“那么电脑上的手脚又说明什么呢?”,“这个,凶手虽然诗歌心理变态者,但他所杀的是自己母亲的认同者,在得到满足之后,对于类似杀害自己母亲的这种行为,他是有负罪感的。但他不可能自首,于是便留下线索,希望有人能找到他。”“这是否意味他不会再作案了呢?”“未必。他控制不了自己,当这种欲望袭来时,就会爆发,他会自己寻找认同者。如果他能控制自己,也不会留下线索个我们了。”陈一对于这些也只能点点头,其实她关心的是另外一个问题,“可我们怎么才能抓住他呢?”“唔,很难。象这种分裂人格的多半都有很好的伪装。象这个凶手就更特别,他希望警察找到他,证明他掩藏的很好。目前,你们能做的就是注意夜晚在这一带活动的跟我描述相仿的人,一有可疑,就带回审问。要不就等他再次做案,期望他留下更多的线索。”

   告别了陈一,这个案子对我来说,算是告一段落了。除非凶手再次作案,否则我对陈一的帮助仅此而已。回到家,我把闹钟关了,现在可以不必顾忌早晚问题,于是便早早入睡了。

   我又做梦了,又梦到那个凶手。他再次作案,而这次,他竞用了催眠的方法,我惊讶他居然是我的同行。死者很安详的死于安眠药,死在她自己的床上,凶手在旁边依恋的看着。可我却看不清凶手的脸。确切的说是看不到,他好象没有脸一样。当然,这种情况在梦里是常有的。

   到中午,我醒来了,睡的很好。这时电话响了,是陈一,“喂,醒了吗?他又作案了。”“好,我马上过去。”他真的又作案了。我赶紧洗脸刷牙,正穿衣服的时候,从衣服兜里掉出了一把陌生的钥匙..............---------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2#
发表于 2003-8-31 14:42 | 只看该作者
在这里排版很重要,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参照“新手必读”!
3#
发表于 2003-8-31 15:20 | 只看该作者
呵呵:)
你把我帮你排版的复制过来就好。
另:段前空格必须用全角才可以实现!
4#
发表于 2003-8-31 19:04 | 只看该作者
呵呵,文章不错,就是结尾稍嫌苍白和仓促一些,前面的铺垫太多,头重脚轻了。

个人浅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小黑屋|Archiver|中财网站 ( 浙ICP备1102988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832 )

GMT+8, 2024-11-17 07:23 , Processed in 0.064878 second(s), 19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