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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从城管被打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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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9-6-20 11: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闲时翻阅报纸,没想竟翻出一张图片.看了旁边配的说明文字后才知原来是怎么一回事: 说是有位拆迁户面对城管执法队员公开叫嚣,谁敢拆我的房子我就用砖头砸死谁!难怪图上一副苦脸会这么血肉模糊,惨不忍睹.没想末了还有好事者加了个编者按: 怎么?吃亏了就找媒体来曝光啦?别人若是服软你们不早就动手强拆了.敢情,柿子专拣软的捏啊!更为有意思的是报纸还偏发了个声明:以上仅为作者个人言论,不代表本报观点.这我就纳闷了,不代表本报观点你还发个啥?难道仅仅是为了陈述事实?

     自从早前重庆出过一个史上最牛"钉子户"后,诸如此类的公共纠纷事件就一直不绝于报端.它一方面说明了来自民间底层的声音,正日益受到社会各层面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另一方面也在暗示着政府的公信力正在逐年下降,更直接面临着来自汹涌民意的严峻挑战.就拿本案例来说,我们看到的只是现象,其背后深层次的原因也许很少有人会去关心.可它却让我们不得不这样去设想:如果不是因为地方利益和房地产商的相互勾结,如果不是因为人丧失了应有的话语权,如果不是因为投诉无门,又何至于会做出如此激烈的举动?说到底城管也是百姓,既然是百姓他便也是民,只不过被人荒唐的用来做了工具,到头来民与民斗只能是两败俱伤反给他人坐收了渔利.所以片面归罪于城管的野蛮执法仍是不理智的行为.


  本来一件很好解决的事,为什么会在今天变得如此复杂,是因为法律的缺失吗?不,可以说我国的法律很全面,各种条文制度更是涉及各类层面.可为什么一到行使起来,总是这么举步维艰或是如履薄冰,确是让人百思不得其解.其实不用故作不解,一句话就能带过,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就是这么一回事。既然社会是一个整体,那么它的正常运转靠的就是所有有机体的共同努力,共同维系。作为施政者要懂得爱民、惜民,作为个人更要懂得自律。它并不因官阶的大小,所受教育的不同而有所区别,而应是人人都必须得遵守的行为准则。以暴抗暴不对,不负责任的故意怂恿更是不对,若是人人都能在法律的框架内依法行事,依法维护自己应得的权利,那么这样的国家才算真的是有救了,离民主之路恐怕也就不远了。


[ 本帖最后由 石头会说话 于 2009-6-20 11:58 编辑 ]
2#
发表于 2009-6-20 13:19 | 只看该作者
更为有意思的是报纸还偏发了个声明:以上仅为作者个人言论,不代表本报观点.这我就纳闷了,不代表本报观点你还发个啥?难道仅仅是为了陈述事实?——这个真是个问题 。打人者并不一定理亏,被打者并不一定有理,各地“城官”与“民”的案子很纠缠。
3#
发表于 2009-6-20 14:07 | 只看该作者
六等警察CG队,天生就是黑色会!--谁把老猪头等好贴给偷了,小左可恶!
4#
发表于 2009-6-20 15:09 | 只看该作者
城管与民之矛盾仇恨,制度之悲哀。
5#
发表于 2009-6-20 15:17 | 只看该作者
赞同,我也认为是制度设计上的问题。据说没拆迁补偿的法律。否则就没那么多的问题了
6#
发表于 2009-6-20 20:31 | 只看该作者
呵呵,石头很有个性,版权又放弃了?跟玉德老师一样
7#
发表于 2009-6-20 22:26 | 只看该作者
拆迁是有法可依的。国家有专门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各地也有相关地地方法规。有利用关系获得规划用地乱占土地的,剥夺了原土地使用人的财富来源生存基础,也有确实是贪心的钉子户,这种人要求的比邻居要多的多,貌似他家房子底下是火星。
各行各业都有法,可惜人太“灵活”。
楼主说到的问题也让我想起很多,警察、公务员、城管,哪一个不是平民百姓?就比如保安,工资其实很少,经常上夜班,可是要找到这样一份工作,也很难!有了这份工作,至少可以养家糊口。更无奈的是,令人痛恨着的利益集团,又在回馈大量的就业岗位。这个问题越说越大了,头就疼了。
8#
发表于 2009-6-20 22:3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7# 云端 的帖子

呼吁城管的领导改邪归正,城管队员学会文明执法!否则,我沙师兄的钉耙可不是吃素的
9#
发表于 2009-6-20 22:3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一水 于 2009-6-20 20:31 发表
呵呵,石头很有个性,版权又放弃了?跟玉德老师一样

这样挺好,欣赏这二位个性和见解!
10#
发表于 2009-6-21 10:13 | 只看该作者


图说中国

  据《大河报》、《天府早报》 由北宋画家张择端所作的《清明上河图》是中国十大传世名画之一,它描绘了12世纪北宋首都汴京水陆运输和市面繁忙的景象,生动记录下中国12世纪的城市生活面貌。8日,猫扑大杂烩上出现一则帖子《清明上河图之城管来了》,上传的一张PS过的《清明上河图》片断中,原图里街上的人物和商贩全部不见,只留下建筑物和满地凌乱,这一景况被网友称为城管来了。9日,记者采访成都市某区城管局相关工作人员,看到网络上热传的这一幅图后,“作为业内人士,触动很大。”她告诉记者,在她看来,这一幅《清明上河图之城管来了》背后有许多值得深思的地方。

http://www.qnsb.com/fzepaper/site1/qnsb/html/2009-04/11/content_198013.htm
11#
发表于 2009-6-21 20:50 | 只看该作者
城管就是中国特色的二警察。没有他们不行,有了他们不幸。
12#
发表于 2009-6-24 08:52 | 只看该作者
城管成为官民关系激化的出气口
13#
发表于 2009-6-25 09:04 | 只看该作者
  支持文章观点。什么时候真正法制了,民与民之间的关系也就和谐了。有法不依,也造成了人与人之间的矛盾。
  怎么不加声明啊?
14#
发表于 2009-6-26 14:30 | 只看该作者
没有不得罪人的管理者。有的城管是欺负人,有的城管是按他工作职责阻止乱摆摊。我觉得换了谁去作城管都不见得有好脾气。劝走了还回来,赶走了还回来。说多了也会不耐烦的
平时真的喜欢在地摊儿买东西,但路边的居民确实也难受,尤其是垃圾。
关键是如何梳理市场。给小贩划定范围。似乎这应该是城市规划的责任。
觉得赶集那种形式就很好,可以五点以后放行集中管理,以前还有夜市,十分红火。销售量也大。
据说南京开始促进就业扶植地摊儿生意了。希望能做下去,重现古代清明上河图、金陵、扬州那样的繁华街市。
15#
发表于 2009-6-26 14:35 | 只看该作者
依法执法太重要了,执法者要带头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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