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时翻阅报纸,没想竟翻出一张图片.看了旁边配的说明文字后才知原来是怎么一回事: 说是有位拆迁户面对城管执法队员公开叫嚣,谁敢拆我的房子我就用砖头砸死谁!难怪图上一副苦脸会这么血肉模糊,惨不忍睹.没想末了还有好事者加了个编者按: 怎么?吃亏了就找媒体来曝光啦?别人若是服软你们不早就动手强拆了.敢情,柿子专拣软的捏啊!更为有意思的是报纸还偏发了个声明:以上仅为作者个人言论,不代表本报观点.这我就纳闷了,不代表本报观点你还发个啥?难道仅仅是为了陈述事实?
自从早前重庆出过一个史上最牛"钉子户"后,诸如此类的公共纠纷事件就一直不绝于报端.它一方面说明了来自民间底层的声音,正日益受到社会各层面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另一方面也在暗示着政府的公信力正在逐年下降,更直接面临着来自汹涌民意的严峻挑战.就拿本案例来说,我们看到的只是现象,其背后深层次的原因也许很少有人会去关心.可它却让我们不得不这样去设想:如果不是因为地方利益和房地产商的相互勾结,如果不是因为人丧失了应有的话语权,如果不是因为投诉无门,又何至于会做出如此激烈的举动?说到底城管也是百姓,既然是百姓他便也是民,只不过被人荒唐的用来做了工具,到头来民与民斗只能是两败俱伤反给他人坐收了渔利.所以片面归罪于城管的野蛮执法仍是不理智的行为.
本来一件很好解决的事,为什么会在今天变得如此复杂,是因为法律的缺失吗?不,可以说我国的法律很全面,各种条文制度更是涉及各类层面.可为什么一到行使起来,总是这么举步维艰或是如履薄冰,确是让人百思不得其解.其实不用故作不解,一句话就能带过,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就是这么一回事。既然社会是一个整体,那么它的正常运转靠的就是所有有机体的共同努力,共同维系。作为施政者要懂得爱民、惜民,作为个人更要懂得自律。它并不因官阶的大小,所受教育的不同而有所区别,而应是人人都必须得遵守的行为准则。以暴抗暴不对,不负责任的故意怂恿更是不对,若是人人都能在法律的框架内依法行事,依法维护自己应得的权利,那么这样的国家才算真的是有救了,离民主之路恐怕也就不远了。
[ 本帖最后由 石头会说话 于 2009-6-20 11:58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