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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限制18岁不是制止信用卡滥发冲动的唯一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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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9 11: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限制18不是制止信用卡滥发冲动的唯一理由




    银监会给银行戴上了紧箍咒,禁止银行向未满18岁的学生发卡。(717日《新京报》)

    信用卡的所谓信用,说白了就是指还款的能力。以这个标准来衡量,未满18岁的学生还处于消费者阶段,连最基本的吃喝拉撒还得由父母埋单,信用当然无从谈起。可现实中,信用卡不仅对学生来者不拒,甚至还有银行专门设计出针对学生的信用卡业务。从这个角度来看,银监会禁止银行向未满18岁的学生发卡,的确可谓切中时弊。20090718

不过,假如认为银监会振臂一呼,信用卡滥发现象便能令行禁止,显然过分乐观。信用卡发放简单地以年龄为界,本身其实还值得商榷。18岁或许可以被视为生理成年的界限,但一个人是否具备还款能力,18岁并不能说明问题。有些不到18岁的学生,同样可能通过勤工俭学拥有一份固定的收入。而更多超过18岁的大学生,甚至20多岁的研究生,却极有可能一直靠父母供养。可见,简单地以18岁来分界,其实并不意味着信用卡的发放真正回归了信用准则。

现在用十八岁来区分是否应该应有信用卡,这样的一种规定显然是不现实的,而证监会的这样的一个举动无非是在说明,年末满十八岁是没有偿还能力的,或是说那些已经年满十八岁的大学生因为没有一份固定的收入,也是不能使用拥有信用卡的。

而且是在一些银行的信用卡销售中心,一个时期以来,信用卡的滥发以及在信用卡的使用上面,各家银行打的埋伏,实在是让办理信用卡的人不知所以然,往往这银行把钱款的通知发给你的时候才会恍然大悟,因为天下没有免费午餐这样的事情,往往是让人感到在期限占到的那点消息纪念品的小光,自己是需要付出代价的。

其实信用卡的原罪是银行制造的,而这样的制造本来就不是免费的,各大银行为了争取客户,信用卡的办理流程缺乏应有的规范,有的甚至在客户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拥有了自己的信用卡。而一个人是否有信用卡似乎是你是否成功的证明,因为你的个人信誉是可以伪造的,你是信用证明是可以造假的,那么这样一种利益驱动和急功近利的意识下,什么事情也就会出现。

因此说,信用卡现在用一刀切的方式,也是不妥当,因为理智的使用信用卡,并非仅是未成年人,仅是大学生的事情,在社会上信用卡使用的好处,以及所享受到的一些便捷还是有不少好处的,和使用价值的。我认识只是说,信用卡的发放应该回归到正常的状态,因为一个成年人的信用卡使用也是要讲理性的,也是不能冲动的,因为一些使用信用卡的人往往说,只要是有用卡消费,好像就是不花自己的钱,因此消费的冲动,就会因为这钱是后付的,因而消费的冲动就会产生。而且一些使用信用卡的透支族,尤其恶意的透支,则不仅是盲目的消费和冲动消费,而是一种犯罪行为了。

信用卡的发放需要回归严格的收入审查和信用审批,信用卡滥发冲动是不能指望用十八岁这个杠杠来换定的,因为我们现在往往是用简单的方式来处理现在金融消费的复杂性为,尤其是用一个什么发卡规模作为考量工作业绩的时候,因为是因为发卡放到滥发而引领了这种冲动,但是,其弊端和其中的猫腻,确实是需要使用者来来埋单。


(济南 李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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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9 11:45 | 只看该作者
欢迎新朋友,这篇属于学生教育方面的,转杂文版更好。
3#
发表于 2009-7-22 11:31 | 只看该作者
父母是有责任的!起码属于监护权责任!
4#
发表于 2009-7-22 23:12 | 只看该作者
  今天才看到了这条消息。当然,这个限制还是为了他们自身的利益,文章分析得不错。
  如果是原创首发,那是要有声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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