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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手足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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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30 07: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文/邱 天

                                     
              (一)

  一个电话打到了我写字台的座机上,喂,您是邱记者吗?


  我说,是。请问您是谁?


  对方说,我们是从安徽来的,我姓冯。我们来福建寻找丢失的妹妹。您能帮助我们吗?


  您是从安徽来的?来寻找妹妹?这个消息让我这个搞社会新闻的报社记者感到兴奋,我又问了一句,您现在在哪?我怎么帮助您?


  我们就在火车站出口处。


  好,请您等着,我马上过去!快速整理了随身带的挎包,我急忙下楼,驾驶小车向火车站驶去。停好车子,我找出一张A4纸,掏出水笔写上:安徽,冯先生。在出站口,我将纸张高高举过头顶。


  一对中年男女朝我快步跑来。我猜想他们便是安徽来的冯先生了。一身风尘,一脸困意,长途跋涉的缘故。冯先生拉着我的手直晃晃,麻烦您了,我们需要帮助。


  我说,您别急,来上车坐坐。


  车上坐定,冯先生介绍说,我叫冯富,这是我的妻子方藤。我的妹妹叫冯淋,不久前离家出走……


  我说,您先别急,刚下的火车也累了,我先送你们到报社,休息一下再说。


  报社接待室,稍作洗漱后的冯富夫妻俩显得精神了。冯富跟我说了事情的经过。我认真记录着——


             
              (二)

  安徽某农村,冯淋刚把山羊儿赶回羊圈,就让娘唤回了屋。经过厅堂时,他看见哥哥冯富正跟一个男人在喝茶。那男人冯淋认得,是本村的瘸子万寿,四十好几了,未成家。


  娘拉着冯淋的手说,孩子,你哥得赶紧将方藤娶进门呀!方藤已经怀上你哥的孩子了。


  那就娶吧,娘。冯淋说,挑个好日子,将哥的婚事办了。


  唉,你不知道啊,孩子,方家要3万元彩礼呢,咱家上哪弄去!


  娘,都什么时代了,还时兴买卖婚姻啊!


  她家催得急,不给不行啊!孩子,要想弄到3万元,就只能靠你了。


  我?我有钱吗?


  看见厅堂里喝茶的万寿了吗?他愿意出3万元娶你。


  啥?娘啊,您打算卖了我,换钱给哥哥娶老婆啊?冯淋这才明白怎么回事,脸一沉,顾不得母亲声声唤,拔腿就朝村东跑去。她去找山柱。


  山柱是冯淋的意中人。他俩恋爱有些时日了。


  听了冯淋的陈述,山柱说,亲爱的淋,我们逃婚吧。我有个舅舅在福建南部办了一家石材加工厂。我们去投靠他,给舅舅帮忙去。


  说要逃婚,冯淋犯难了,她想到了母亲。冯淋早年丧父,是母亲含辛茹苦将她兄妹拉扯大,真要离开母亲了,她舍不得。但是,她又想到了那个瘸子万寿,四十好几岁的光棍,既丑陋又邋遢,怎能嫁给他!打死了也不行!仿佛一种恐惧感袭来,她真的好怕,这种情况下,她还是跟山柱跑吧!


  冯淋回到家里,简单收拾了随带的衣物,趁家人不注意,溜进山柱家。夜里,他们逃到了县城,以夫妻的名义住进了一家连身份证也不用查看的旅馆。


  这一夜,冯淋为自己心仪的意中人山柱献出了贞操。她只期望山柱能对她好,能给她一生的幸福。


  次日清晨,山柱带着冯淋乘坐上去闽南某城市的火车……


  冯富喝了一口茶,跟我要了一支香烟,点上。


  我看了看采访本上的记录,皱起了眉头。我不清楚冯富怎么能将妹妹冯淋出逃的经过讲得这般详细,仿佛亲身经历过一般,更像在讲述一个故事。这一切是真的吗?我不敢肯定,但我又愿意相信这个故事是真的,这样的素材太难得了,近期报纸也少有这样的社会新闻哇,倘若能进一步弄清事实真相,这将是多好的一篇纪实文章啊!


  山柱一定是将冯淋妹妹带到闽南了,我早就听说他有个舅舅在闽南开了一家工厂的。冯富很肯定地说,邱记者,我们需要你的帮助。能跟我们一块去闽南吗?


  捕捉社会新闻的灵感,以及报社利益的驱逐激发了我更大的兴趣与冲动,我决定跟他们去一趟闽南,好好采编一期新闻。于是,我开着小车,与冯富夫妻前去闽南。


                                  
              (三)

  闽南某小村。天阴着,好像要下雨。


  我倒真希望能下一场透雨。因为我透过车窗玻璃看见沿路的蔬菜、瓜果都蒙上一层厚厚的粉尘。这便是石材加工厂产生的粉尘对村庄环境的污染。再往里走,连我的小车也蒙上了粉尘,我有些心疼起来。


  听见那种“吱吱”的锯花岗岩石板材的声音,冯富说应该就是这儿了。他是凭着打听来的地址一路寻找到这里的。我真的不愿意再往前走了,车子脏得,跟农用车似的,有失身份。我将小车停在路边。


  老师傅,跟你打听一个人。冯富掏出了一包廉价香烟,递给其中一个工人,请问,吴能仁(山柱舅舅的姓名)是住这里吗?


  那位师傅不接冯富递给的香烟,而是自己拿出一包“中华”,抽出一支,点燃。没有这个人。师傅说。


  冯富犯疑难了,不对呀,应该就是这了。他接着问,安徽来的,胖胖的,秃顶……


  哦,你问的是吴胖子?早滚蛋了!还欠了一屁股债!


  听说山柱的舅舅欠了一屁股债,冯富不敢吭声了。那板材师傅却警觉起来,问,前些日子,有个女的也来找过吴胖子,留一只长辫子的,说是姓冯。你们是一伙的?


  来了个姓冯的女人?有个男人一块来的,对吗?冯富突然闪过一丝欣喜。


  是的。是有一个男的跟她一起来。


  他们现在哪?我们就是来找他们的!那女人是我妹妹!冯富高声喊起来。


  这一声喊引起了连锁反应,石材加工厂内所有的工人师傅停止了手里的活,全聚拢了过来。领头的一个喊,哈,送上门来了,把他们抓起来。


  立刻,冯富夫妻让围过来的人群堵住了去路。


  这是怎么了?


  我感觉到这群人突发的举动似乎有些怪异,连忙挺身而出,问,怎么回事?大家都别动。我是从城里来的报社记者,我想请你们说说清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听我自报家门说是记者之后,所有的人都缄口不声响了,却撇下我押着冯富夫妻朝村里走去。我决定跟着去,把整个事情前后经过搞清楚,无奈村道狭小,我只能将车子停在一处自以为比较安全的地方后,再顺村道步行寻找他们去。


  可是却发现,一群人全不见了踪影,我无法找到他们。


  在村里一家杂货店,我看见店主是个面目慈祥的老人,于是,我过去搭讪,打听从安徽来的吴胖子以及石材加工厂。终于从老人嘴里,我知道了一些情况。


  原来,吴胖子从安徽来福建办了村里这家石材加工厂后,由于缺少生产技术,而且板材的销路又不好,两年前便宣布转让加工厂了,并答应了村两委,自己所欠村里的钱,三年后还清,还立下了欠款字据。不久前,一位自称吴胖子外甥的男人带着一个女人出现在村里。男人自己说是来替舅舅还钱的。可钱呢?后来,男人将带来的女人卖给了村里的一个光棍洪老筛,换得3万元钱,说去村部还清舅舅欠款。其实根本没有去还钱,男人将女人交给光棍洪老筛后,卷款逃离了村子。而这时被卖女人才知道自己让人贩子骗了。这天夜里,酒宴散后,洪老筛回房正想扑向女人,一把剪刀刺向他的大腿。女人趁着夜色逃出了村子。


  这个男人一定是山柱,女人是冯淋无疑,而山柱贩卖冯淋却是意想不到的事。我突然拍一下大腿,叫声不好,冯富夫妻让村民们带走,一定凶多吉少!情急之下,我掏出手机,拨通了110


                                    

              (四)

  110民警赶到时,我正在村口翘首盼望着。我简单地将情况向黄警官作说明,而黄警官好像了解一些情况似的,将手一挥,说,走,到洪老筛家去看看。


  路上,黄警官跟我说不久前他们已经接到过村民的报案,说一位女子刺伤洪老筛的事。


  洪老筛家。冯富夫妻被关在里屋。大厅中,村民围坐着喝着铁观音茶。黄警官进来时,村民们正商量着怎样通过冯富找到他妹妹。


  黄警官对村民说,你们私自关押人已经触犯了法律,请你们马上放人。而且,洪老筛买妇女也构成犯罪。乡亲们不能一错再错了。


  那女人刺伤洪老筛大腿的事怎么处理?有村民问。


  黄警官说,这事交给我们警方来处理。大家散了吧。


  冯富夫妻算是让我们解救出来了,而他俩必须随民警们回派出所协助了解一些情况。他俩坐在我的小车上,随110的警车回县城。冯富似乎还惊魂未定,蜷缩在车座位上。


  一行人回到县城时,天已经黑了。冯富夫妻被安排住进一家旅馆,黄警官交待他们,明天到派出所协助了解情况。而我,也住进这家旅馆,我得趁夜深人静,将这一天发生的事情整理出来。


  第二天我醒来,看看手表已经8点多钟了。我不知道冯富他们起来没有,就去看看,约他们一起去吃早点。可是,他们的房间里空无一人,到服务台一问,才知道,这俩人一大早就退房走人了?


  去哪了?也不跟我打声招呼,直接去派出所了?我赶往派出所,可黄警官说他们没有来。去哪了呢?这就怪了,我前思后想,也闹不明白,先是冯富找到的我,说让我陪他们到闽南找妹妹,在村里因了妹妹扎了人让村民拘留,这样已经有了妹妹的下落了呀?何不再通过警方找到妹妹啊?而且警察带他们回城了,这种情况下却又失踪了?没有道理啊?可以让警察协助找妹妹嘛,干吗自己走了?这个县城里,他们有熟人吗?哦对了,吴胖子离开村子到哪去了?会不会就在这座城市里呢?


  我正想跟黄警官说说自己的想法,却见派出所里来了一位中老年男子,50岁左右,肥胖,秃顶。来人说自己就是吴胖子,来反映一些事情的。


  根据吴胖子交代,前不久,外甥山柱来找过他,说是冯富因娶方藤所需3万元彩礼,一时凑不齐,就想到了让山柱假借逃婚,将冯淋拐骗到闽南买掉……


  什么?山柱拐卖冯淋是受冯富的指使?我听后大吃一惊。黄警官也感觉到案件的严重性,忙问吴胖子,山柱现在哪?


  吴胖子说,在我家住了几天,昨天突然离开了,估计是回安徽了。


  我突然意识到,山柱拐卖冯淋得手3万元后,一定还不知道冯淋扎了洪老筛一剪刀的事,更不知道冯富夫妻已经来福建找他了,于是有可能携款逃回了安徽。同样,冯富知道妹妹冯淋已经被卖,山柱已经将3万元钱得手了,他还再找冯淋做什么?一定是去找山柱要那3万元了。


  没有想到,我的想法与黄警官不谋而合,因为黄警官已经做出了追踪山柱的部署,决定到安徽去。由于这个案件太有戏剧性了,我也决定与黄警官同行,跟踪采访。


                                   (五)

  警车刚刚驶入安徽境内,黄警官就接到安徽警方挂来的电话,电话里说山柱家突发火灾,山柱被村民救出,已被送往当地医院抢救。黄警官请求安徽警方务必保护好火灾现场,并全力投入抢救,务必保住山柱的生命安全!


  接完电话的黄警官紧锁双眉,脸色铁青。我不敢打搅他。我知道这个案件已经恶化了,山柱家的失火一定是人为的,跟冯淋拐卖案有关。是谁所为呢?


  等我们赶到火灾现场时,大火已经被扑灭,由于扑救及时,损失不大,当地警察对火灾现场实施了保护。根据警察对现场勘察情况来看,火是从山柱睡觉的那屋着起来的,很显然,纵火者直接潜入这屋直接点火。那罪犯是谁呢?是谁要置山柱于死地呢?


  一位警察进来,对黄警官耳语几句,两人便一同走出去了。我也随着走出去。


  勘察现场的警察发现了一张纸条,是有谁有意留下的,就留在未着火的另一屋,纸条特意用一块石子压好。黄警官看了纸条的落款,赫然写着“冯淋”。


  纸条是这样写的:


  烧一把怒火未必能消除我心头之恨!真没有想到,我的心上人居然是个人贩子,直到我被他贩卖到闽南一小村,卖给了当地一个病鬼时,我才知道这个披着羊皮的狼的真正狼子野心!我居然还在他的蒙骗下,心甘情愿为他献出了女人的贞操!真的好可悲!


  我烧,我烧,我要烧死他!


  还有我那可恶的胞兄,完全丧失了兄妹手足情,设计谋将我卖到远离家乡的闽南,仅仅是为了3万元娶老婆的彩礼。哥啊,嫂啊!小妹的痛苦你们可听得见!还有我那可怜的老母亲,重男轻女旧习俗就那么根深蒂固吗?男孩、女孩不一样手心手背的肉吗?我欲哭无泪……


  黄警官一脸严肃地读完纸条的内容。长长叹了一口气。这时候,进来一名警察,告诉他,冯富让路口蹲点守侯的警察抓到了,现在押在当地派出所里。黄警官说了声“走”,一行人回到了当地派出所。


  冯富交代了请山柱贩卖妹妹冯淋的事实。随后,他被带进了当地的拘留所。


  在拘留所,我单独采访了冯富,请他说说,这一切都是为了什么。


  冯富说他和方藤相好了近三年,知道方藤怀上了他的孩子后,才想到该结婚了,可偏偏方藤的父母拿孩子要挟他,说没有3万元钱就娶不走方藤。情急之下,他想让妹妹嫁给瘸子万寿换来3万元钱,偏偏冯淋不依,他才怂恿山柱上演了一出带着冯淋逃婚这样的闹剧,带到闽南卖了。山柱根本不喜欢冯淋,这他是早知道的。只是冯淋自己没有觉察,还一个心眼爱着逢场作戏的山柱。


  我问冯富,既然你知道山柱已经构成贩卖妇女罪,怎么还敢请我这个记者帮忙找妹妹呢?就不怕事情败露吗?


  冯富说,我是想通过您帮忙我把妹妹救出来。


  救出来?我问,先将她卖了,再将她救出来吗?而且让山柱背上“贩卖妇女”的罪名逃亡吗?这可能吗?


  冯富说,我答应山柱,事成之后给他2千元,让他到外地躲一躲。当时真的没有想到结果会是这样的。


  我突然觉得跟前的这个人太可怜了,一点法律意识都没有,居然让人卖自己的妹妹,又请人帮忙救出妹妹!唉!面对这样的法盲,我还能说什么呢?


  第二天早晨,我在当地派出所见到冯淋了,她是主动来投案自首的。值班警察给她做完笔录后,也将她送到了拘留所看押起来。我看见的冯淋是个瘦弱的女子,真难以想象这样的女子会跟逃婚、用剪刀刺伤人和纵火案这样的残酷事实联系起来。我不想采访她什么了。看她一脸灿亮、毫无畏惧的表情,我甚至怀疑她对自己所犯的罪行还不清楚呢!这样,我还能说些什么呢?就让法律给予她应得的惩罚吧!










[ 本帖最后由 邱天 于 2009-7-30 07:15 编辑 ]
2#
发表于 2009-7-30 08:03 | 只看该作者
邱版好!好久没有上网,错过了许多佳作。这篇《手足残》,关注现实,写得深刻。我历来的观点:许多恶性案件,是被逼出来的……有事,下了……
3#
发表于 2009-7-30 10:49 | 只看该作者
这样的手足相残,让人难以置信,欣赏好文笔。
问好邱版!
4#
发表于 2009-7-30 11:20 | 只看该作者
手法独特,读来有味.
5#
 楼主| 发表于 2009-7-30 17:2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佳儒 于 2009-7-30 10:49 发表
这样的手足相残,让人难以置信,欣赏好文笔。
问好邱版!


是呀,当时邱天收集这篇小说的素材时,也感觉难以置信,有些残酷。但这个素材他真的就是这样,偏远农村青年法律意识单薄,以为被卖的人可以救回来的,救回来就会没事了。殊不知,国家对贩卖人口的案件是比较重视的,会一查到底,买卖的双方均会触及刑法,落个不好的结果。
谢谢朋友的点评。
6#
发表于 2009-7-30 17:45 | 只看该作者
都是贫穷与愚昧闹的,好小说,学习之
7#
发表于 2009-7-30 18:44 | 只看该作者
纪实性小说,真实。也是现实生活之中的一特。小说紧紧围绕《手足残》展开情节,并通过细节描写,揭示了人的自私无情的一面。对这一个社会起到了警示作用。学习问好。
8#
发表于 2009-7-30 20:38 | 只看该作者

读邱天小说《手足残》

  这是一篇来自生活的东西,写得颇为真实,有一定现实意义和感染力。
  精华小说!
9#
发表于 2009-7-30 20:5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霍名夏 于 2009-7-30 20:38 发表
  这是一篇来自生活的东西,写得颇为真实,有一定现实意义和感染力。
  精华小说!


支持精华。
10#
发表于 2009-7-30 21:29 | 只看该作者
爱情、亲情在这里统统被金钱覆盖,可悲!学习精华小说,问好邱版!
11#
 楼主| 发表于 2009-7-30 22:0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霍名夏 于 2009-7-30 20:38 发表
  这是一篇来自生活的东西,写得颇为真实,有一定现实意义和感染力。
  精华小说!


谢谢霍老师给予的精华鼓励!
12#
发表于 2009-7-30 23:21 | 只看该作者
生活的原汁原味,现实的真实写照,震撼人心,穿透力强。作家多愁善感,关注社会底层生存状态,让人敬仰。学习并问安!
13#
 楼主| 发表于 2009-7-31 07:0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蒙正和 于 2009-7-30 08:03 发表
邱版好!好久没有上网,错过了许多佳作。这篇《手足残》,关注现实,写得深刻。我历来的观点:许多恶性案件,是被逼出来的……有事,下了……


蒙老师好!谢谢您来读,多赐教!:handshake
14#
发表于 2009-7-31 12:41 | 只看该作者
阅后心情沉重,真是悲哀啊。同情冯淋,是个敢于追求自己的幸福生活,不屈从于命运的烈性女子。在那样的遭遇之后她就是有法律意识又如何保持自己的理性?
仅仅是法律观念的淡薄吗?在人性的贪婪自私面前,法律有时不堪一击。
15#
发表于 2009-7-31 21:32 | 只看该作者
天下竟有这样的事情啊,震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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