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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一个亡灵的述说(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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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9-8-3 00: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个亡灵的述说


梁星钧


  有一个亡灵在追我喊,你写写我吧!

  我这几天也深为此事心里不平。实说,我想为这个亡灵说说话,替他呼吸呐喊一下,让他的无辜,在一个深埋20余年的土包中,探头出一口气,轻适一下,然后永远地长眠地下,与历史比寿,万古长青。
       
  一个年轻的生命,就那样匆匆地结束了,才23岁的一个男子,就那么轻易地离开了人世。
       
  他的死,是一个疑团,主要不知他恐惧的内心;而又是基本清晰的,因各种场景,人物还在,何况,当亲戚团体凝成的群情激愤,冲击了当时的政府首脑机关,政府便迅速派人侦查,立案,严肃查处,尽管至终简淡处之,出人意外。
       
  这个魂在述说--       
         
  那天,一个阴暗的秋天。你作为一个乡镇的女干部,领队浩浩荡荡的20多人,搞你的计生工作,这是国策我没违反,何况我才23岁,未婚,女友都还没哩,你却节外生枝,查什么盗窃案,查盗窃案也可以,铲除乡间毒瘤,树立人间正气,你却不去找魔头,却柿子捡软的捏,找到我这个平易老吃亏的胆小鬼。
       
  你们说这叫顺藤摸瓜。
       
  “你老实交待,回去好好想想,不然你明天日子不好过!”一声粗厉的断喝,一个浓眉大眼的人,他本是场镇和镇上的治安主任,却怎么管起了乡下的鸡鸣狗盗呢?据说是你怕这里面水深,绊不了,写纸条叫他来的,那个治安主任是什么人?凶恶,原来是场镇的匪头子,后来镇上利用起来“以恶治恶”,偏偏他又特喜听你这个年轻女干部的调动指挥。
       
  当晚,我回去了,心跳,魂没了,吃不下饭,睡不着觉,也不敢告诉任何人。岂料,“那伙人”不知从哪里知道了,也许,无不透风的墙。“老大”举派人把我找去,当头喝斥,“你找死了是不是?”我明白他的话,再明白不过了,意思是我要是供出他,肯定不死即残无疑,他们的热力太大,我躲了初一避不过十五。这样的乡野大山村,鸟都飞不进来,一年没几个领导能进来,这次计生突击队开进来,吓得鸡飞狗跳,当事者魂飞魄散,纷纷逃散,他们好像那边工作不顺,就转向拿这边开刀了,名曰找突破口,实则是杀鸡给猴看。
       
  这下完了,我夹在双层的包围里,重压下。浓眉大眼的治安主任下的是死命令,明日不供出偷盗主犯的日子绝不好过,不好过的意思虽不详知,但惧怕他那双粗黑的大手,还有他的凶狠眼睛,粗重声音却是实情;这边的“老大”好惹吗,不好惹,实说,我跟他几年,是被迫的,因我一次看见了他为首的作案,偷邻里的鸡,随即被胁迫了去,不从不行,不然他们信不过,去了又怎样,肉他们吃,汤我喝(不过他们也不懂营养学,肚子填饱是硬道理),大钱他们分,小钱我分,一次是邻乡偷烟叶,我为人梯顶层,结果被主人发觉,他们像老鼠一样全跑光,捉住的是我,被他们暴打一顿,始终不敢咬出他们,药费他们都不给报一分,事后“老大”还责怪我无能,不机警,罚我“休业”一月,实说那一月我才过了一段舒心日子。
       
  恐惧像黑云一样重压过来,重重叠叠。人生的路真难走,像我这样的家庭,基本一贫如洗,老汉现在是个独人,我处对象困难,谁家的女子会看上你?实说这个我也没奢望了,只想平静地过日子,与老汉相依为命,哪知,却遇上了这桩逼人命的事呢?我也举目无亲,不敢外说,他们双方有令,若胆敢说出去,定割你的舌头!
       
  天黑了,黑云渐渐地压下来,头顶很重,房屋像要垮了,无路可逃。回到楼上,黑灯瞎火,准备睡了,饭也没吃,无心吃了,根本吃不下去,一根麻绳又粗又硬,绊我一下,那不是归宿吗,那不是解脱吗?人说,人若要是没了,一了百了,彻底解脱,再不用恐惧了,明天,明天也许就是地下的光明。
       
  如此,一个幽灵就在楼上的房梁上悬梁自尽了。死得无声无息,恐惧里有安详。
       
  县检察院的人面对这个情况,面面相觑:的确是自尽的,群众都说这孩子胆子小,连山野里半夜的毛狗叫都害怕。
       
  镇上的女干部吓坏了,输了一天液体后才回来,指着那具冻硬的尸体,镇静地说,你是惯盗,群众怨声载道,计生工作推不开,跟群众恨政府打击这伙不力所迁怒。
       
  治安主任说,他几个乡到处偷,影响极坏,民愤极大,不惩处扬善哪里行?
       
  “问题是人死了?”检察官大声说。
       
  在场的人都低了头。
       
  息怒吧,乡亲们。这桩事,蹊跷,死因不明。他惯盗有前科,这次林木被盗,山林毁坏严重,乡里要怀疑排查是正常的,让他交待供出犯首也不足怪,至于他怕得要死,死了,谁会为他负责?又没谁打死他,吓死他,他性格太柔弱了,谁能料到?
       
  “那你的意思是他该死?领导。”群众中有人质问,引发了骚动。
       
  “别,别,乡亲们!”领导紧张了一下,给脑门擦了汗,进一步解释说,“我刚才的话有出入。是不是?我的意思,他遇事该想想,给家人商量,办法总会有的,不该那样轻生!把自己的不当人。”
       
  “是不该轻生,更不该把自己不当人。”有人交头接耳起来,叹起声来,哭声也传来了,混乱没有止息。
       
  “同志们,”领导清了清嗓音,吐了一口浓痰,继续说,“大家的心情我理解,出这样的事,你们不愿,我们党委政府也不愿。计生是国策,惩处盗窃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他们做的没错,两位同志的工作是积极的,有成效的,不过出了这样的事都要反省,吸取教训,我宣布让他们停职反省,同时经镇党委和政府决定,给死者安排一切丧葬事宜,给家属安排一定的生活补助,我代表党委政府给死者家属和亲戚表示亲切慰问!现请县检察院同志讲话。”
       
  人群给镇住了,鸦雀无声。检察官清了清嗓子,说,本案自从立案侦查以来,了解了双方当事人,群众询问调查,现场勘查,属自杀非他杀,不过结案尚需一些时日,但愿知情者提供新线索。刚才镇党委书记讲的很正确,我完全赞同!
       
  事情就这样基本了结了。俗语:民不告,官不管。群众及亲戚们再无言上告了,政府有谁再查下去呢。检察官打电话问镇上,书记说,摆平了。
       
  离开该镇20余年的我,把这事又翻出来,非翻什么案,为谁代言立言,只觉得这事真的就那么简单吗?
       
  答案是肯定的,不简单。所以那地下的亡灵在默默呼唤,求我这个写书代言的人,你们要有艺术良心!是的,艺术如此,我们每个人,都要拥有良心。良心,才是立人立艺立世的根本。
              (写于09,7,17,中午 新居 逍遥椅)



[ 本帖最后由 梁星钧 于 2009-8-5 05:05 编辑 ]
2#
发表于 2009-8-3 07:07 | 只看该作者
冤死的魂啊。
3#
发表于 2009-8-3 09:06 | 只看该作者
先提,
上班去,下班回来再欣赏。
问好。
4#
 楼主| 发表于 2009-8-3 13:2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邱天 于 2009-8-3 07:07 发表
冤死的魂啊。

谢谢点评!
5#
 楼主| 发表于 2009-8-3 13:3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天下为公 于 2009-8-3 09:06 发表
先提,
上班去,下班回来再欣赏。
问好。


  谢谢天版!
6#
发表于 2009-8-3 15:27 | 只看该作者
角度不错.学习了.
7#
发表于 2009-8-3 20:56 | 只看该作者
我们每个人,都要拥有良心。良心,才是立人立艺立世的根本。------围绕这一个课题,作者为亡灵进行了呐喊。主题令人深思。小说角度新颖,细节生动。学习问好。
8#
发表于 2009-8-4 14:34 | 只看该作者
先顶,后学!问好梁老师!
9#
发表于 2009-8-4 15:27 | 只看该作者
小说写法新颖,从中道出了“我”对生命的眷恋,对生命的敬重!
10#
发表于 2009-8-4 21:19 | 只看该作者
梁兄的小说的小说写的很有激情。文章的开头写“我”,写我的不平静,写我的仓促,为下文中亡灵的叙说做了很好的铺垫;结尾再次写“我”,写我的沉重与思索既是对前文的呼应,又是对文章主题的揭示和深化;“我”虽然仅仅是小说的一个叙述人,但写的非常有个性,有激情。亡灵的叙说部分是文章的主体,一个人就这样被逼,不明不白的自杀了,读后让人愤懑,一个人命关天的事情,就这样在镇长和检察官的糊弄下,不了了之。
问好梁兄,什么时间再向你请教一下棋艺?
11#
发表于 2009-8-4 21:26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12#
发表于 2009-8-4 23:24 | 只看该作者
再来学习一遍。

霍老师的意见很好,作者应该参考,将小说进行修改。
13#
 楼主| 发表于 2009-8-5 05:0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昨夜秋风 于 2009-8-3 15:27 发表
角度不错.学习了.


   谢谢!
14#
 楼主| 发表于 2009-8-5 05:0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天下为公 于 2009-8-3 20:56 发表
我们每个人,都要拥有良心。良心,才是立人立艺立世的根本。------围绕这一个课题,作者为亡灵进行了呐喊。主题令人深思。小说角度新颖,细节生动。学习问好。



   谢谢你的中肯点评!握手。
15#
 楼主| 发表于 2009-8-5 05:0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芳香碧丝草 于 2009-8-4 14:34 发表
先顶,后学!问好梁老师!


  谢谢。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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