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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朋友之间合作也需按商业规则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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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4 08: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有一句话说得好:“朋友如手足”,手足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可见朋友的重要。可还有这样的说法:“亲兄弟,明算账”,“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所以朋友之间合作也需按商业规则办事,这样并不会伤害彼些之间的友谊,相反对自己对朋友都有好处。

    按商业规则办事是合作的基础

    既然是双方合作,就是商业行为,双方就会有利益划分,就会有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应以合同方式明确约定。但是有时人们会这样认为,既然是最要好的朋友,只要大家在一起说一声,明确各自在这次合作中的分工,以及收益的分配就行了,不用弄得那么麻烦,太认真了好象不信任朋友似的。其实不是这样的,很多人都见过朋友之间合作反目成仇的,其中就有因为事先没认真,事后说不清的,可见按商业规则办事是所有人合作的前提。

    按商业规则办事大家都省心

    事先都按商业规则办事,合作之前签个协议,对朋友双方都好,万一有了纠纷,大家也省心,怎么定的怎么执行就是了,谁也不会有什么异议,因为这是白纸黑字写那的,双方都签字认可的,想抵赖也不成。要是事先没有协议,有了赳分就不知会出现啥情况了,万一有一方抵赖,有证明人还好,如果连个证明的人都没有,就说不清了,双方都说自己是真的,也只有他们自己知道谁说的是真的,事情就麻烦了。


    我有一个同学,和他的朋友一起成立一个婚庆联盟,原先两个人是非常要好的朋友。刚开始筹建这个婚庆联盟时,我曾提醒他和他的朋友签一个协议,他也让别人帮着起草了一个协议,拿给他的朋友,他的朋友说,咱们之间还用这个吗?他没词了,就没签。他俩是这样约定的,组建这个婚庆联盟每个商家都建个网站,他的朋友责任市场开拓,他负责网站制作,收益三七分成,我同学有网站制作成本,网站收入归他七,他的朋友没有成本,网站收入归他三,网站以外的婚庆联盟收入扣除成本后双方对半分成,就这样分头忙起来。很快前后有近二十个商家加入了婚庆联盟,并做了网站。可前两天,我同学打电话给我说,他的朋友要网站以外净利润的70%,他有异议,他的朋友就说不合作了,并到商家那说,婚庆盟盟解体了,让商家管我的同学来要钱,我的同学很上火,这几天一直和商家对接解释,说他的朋友退出了,婚庆联盟还在,我们的承诺和服务还在,这几天把他烦透了。他和我说,现在这种情况,干生气也拿他的朋友没办法,因为双方连个协议都没有,这次算接受教训了,不管和谁合作都得按商业规则办事,要不到时麻烦的是自己。

    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

    利益这东西似乎有魔法,什么事情和它扯上关系就让人头疼,朋友之间也是这样,有了利益关系,这时往往关系就复杂了。“朋友莫动财,动财两不来”,这话虽有些偏激,可也说出了一些现象,我这里并不是说朋友之间不可以合作,只是说朋友合作,不要把对方当作朋友,只当作一个普通的合作伙伴,一切按正常的商业合作规则去办事,做到朋友是朋友,合作是合作,千万不要把朋友关系也加到商业合作中来,那样就乱了,说不定还会弄得朋友不是朋友,合作没法合作,那时后悔就晚了。

    有些成功的家族企业,这方面就做得很好,虽然亲属朋友是家族企业的骨干,但他们在企业中也和普通员工一样,受企业制度的约束,也公平地享受企业奖励机制,在企业只是职务和分工不同,没有谁是谁的亲属朋友,只有老板和员工,这样在企业朋友之间的关系简单化了,只有工作关系,亲属朋友和其他员工的关系也简单化了,也只是工作关系。大家都把心思用在工作上,而不是还要分出精力来研究这些复杂的关系,把大家搞得都累。

    商道就是商业规律,朋友之间合作只有按商业规律办事,才能合作得开心、长远、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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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4 11:08 | 只看该作者
按规则办事,按规律办事,这是人人向往的好事,不过有时候可能在实践中行不通。但要合作得开心、长远、共赢,必须要遵守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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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9-16 11:33 | 只看该作者
谢跃农的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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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6 13:19 | 只看该作者
按规则办事是一切合作的前题!学习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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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6 17:11 | 只看该作者
朋友有时候比亲人好,这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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