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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haoxinxiangs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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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开始举报了,下一个会是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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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楼主| 发表于 2009-9-27 23:0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邱天 于 2009-9-27 21:23 发表
 第五条 所有会员有权根据本办法监督其他会员行为,并负有据实举报的义务。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本论坛将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版主高山流水应该是第一举报人,没有举报,建议本论坛将其送交规则考试部补考,成绩不合格不准放假过节
17#
发表于 2009-9-28 09:23 | 只看该作者
有的人就喜欢起哄,一见有点什么热闹事,就像苍蝇一样扑过去,有意思吗?有人就是唯恐天下不乱,越乱他越高兴,可耻!论坛恰恰给那些家伙提供了表演的舞台,可悲!
18#
发表于 2009-9-28 19:1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haoxinxiangshan 于 2009-9-27 22:57 发表

罚美丽的。在放学回家的路上,背诵“首发中财”五遍。回家后不准吃饭,在纸 :lol 上先默写“首发中财”五遍:lol :lol
我想提醒朋友的是:
1:我并未反对举报,我是支持举报的;
2:请举报时,看看是不是同一个人;
3:举报时,请看准时间;
4:加精华是版主的事;
5:并不是所有的加精华的作品都能计酬;
6:既然没计酬,那就完全可以发往其他论坛交流;
7:我并未违反论坛操守,发中财在先,发其他论坛在后,何来取消精华之说?
8:有请亮出你的作品,让实力见证一切,其他就免谈,在此回过,请好自为之。
19#
发表于 2009-9-28 20:13 | 只看该作者
美丽的水妖想看这个泼皮的文学作品?他到处捣乱胡咧咧的废话就是他的作品,正宗的文学作品和他的人品一样。没有! :lol
20#
 楼主| 发表于 2009-9-28 23:5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碧天 于 2009-9-28 20:13 发表
美丽的水妖想看这个泼皮的文学作品?他到处捣乱胡咧咧的废话就是他的作品,正宗的文学作品和他的人品一样。没有! :lol


这两天总是压马路
除了我
马路上没有人
有一条狗总跟着我
让我想起来就好笑
哈哈,太好笑了

狗也有狗的事业
就是咬人,也咬书本,咬文字
嘿,它还咬了好几本古典的诗词
于是它汪汪的叫声中也带上了平仄
狗也可以学潜水吗
已经好多天了
一头猪在游泳池里
狗用它脏兮兮的狗嘴
咬的不是象牙,是猪蹄
狠命地把猪拖到池底
一个往下拖,一个往上浮
这一对冤家对上了头
那叫一个好看,累不累啊

狗为什么要跟着我?
它想着做人
就穿上人的衣服
戴上一副金丝眼镜
狗脸上堆起笑容
两条前腿握到一起
但没人品,不像人样
它就想叫人难看
一直想咬我
它咬不着,就想用狗腿踢我
它能踢着我吗?
不能,它没有驴的本事
于是它就一直跟着我
让我知道
即使它没有什么本事
它还会汪汪地叫
汪汪地叫着,叫声里带着平仄
它很得意了,嘿,在狗文学里
这是正宗的作品

注:此为这两天上街有感,无他意,请勿联系,谁联系谁BT

[ 本帖最后由 haoxinxiangshan 于 2009-9-29 00:42 编辑 ]
21#
 楼主| 发表于 2009-9-29 00:1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美丽的水妖 于 2009-9-28 19:13 发表
我想提醒朋友的是:
1:我并未反对举报,我是支持举报的;
2:请举报时,看看是不是同一个人;
3:举报时,请看准时间;
4:加精华是版主的事;
5:并不是所有的加精华的作品都能计酬;
6:既然没计酬,那就完 ...


首先问好,祝双节开心愉快,:))

1、我举报只根据一个原则,对一稿多投者进行举报。因为作者有一个声明,声明说得很清楚
2、举报后的核实工作与我无关。这是这个理:加精华是版主的事;
3、加精华和计酬的操作细则,我不去研究。不计酬就可发往他处,那是你的理解,我不知论坛是否有过规定
4、举报无罪,举报不成功也无罪
5、举报就是举报,不关别的。举个例子:现实社会中,一个平民百姓举报一个贪官,贪官说:“你凭什么举报我?有本事你也当个官看看,你好自为之吧”。这叫什么?岂有此理!举这个例子没有别的意思,不要误解
22#
发表于 2009-9-29 08:5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haoxinxiangshan 于 2009-9-28 23:56 发表


这两天总是压马路
除了我
马路上没有人
有一条狗总跟着我
让我想起来就好笑
哈哈,太好笑了

狗也有狗的事业
就是咬人,也咬书本,咬文字
嘿,它还咬了好几本古典的诗词
于是它汪汪的叫声中也带上了平 ...



好像还挺像的,在家常练习狂吠吧,不过没有人爱听!
名子拼出来像是"好心向善",挺倒大众胃口的.
23#
发表于 2009-9-29 11:18 | 只看该作者
省点力气,写出有说服力的作品,版主若不加精,你才有话说。在这里戳弄是非,有用吗,一周后这里的文字可以转出去,没犯首发的法。你的胡搅蛮缠严重影响了我们的心情,拿文字出来说话才站得住脚,否则真觉得你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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