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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露富 [打印本页]

作者: 红红    时间: 2010-1-30 14:36
标题: 露富

“华主席家又被小偷光顾了!”同事小王早上一到学校便传出了这条令整个学校沸腾的消息。


小王口里的华主席是我们小学的一位有着二十多年教龄的华老师。华老师身高一米八,身材魁梧,肥头大耳,平时总是红光满面。华老师很讲究自己的仪表。春秋天西装革履,一条宽大的领带在胸前甩来甩去 冬天要么是中山装,要么是皮衣。华老师的头发和他的皮鞋,一年到头都是亮亮的,闪着黑色的光泽。凡是第一次看见华老师的人,都会以为他是省里的大干部。就华老师那凸出的大肚子,比许多外国元首和中央领导的还要大、还要有风度。我刚分配到学校来的时候就以为他是校长。我们这里的小学生也不知道校长是谁,见了他都喊校长好!也闹出了不少笑话。同事们看华老师那派头,说喊老师太亏了,因此都开玩笑喊华老师为华主席,华老师也就笑呵呵地答应着。


    这是华主席家第五次被盗了。


    第一次是刚结婚时。华主席向学校要了两间小瓦房,简简单单地结了婚。没想到,第二天夜里就被盗了。放在抽屉里的一千二百块彩礼钱被小偷洗劫一空,还顺手牵羊偷走一个新电饭煲。为此,老婆和华主席闹了一个多星期。老师们埋怨华主席不把钱存到银行去。华主席说,准备用这笔钱还账的,还存银行呢?都怪自己的长相,一个地地道道的穷光蛋,却长了个富贵的身子,腐败的肚子,一定被小偷误认为是校长了。说的大家都笑了。


    第二次被偷是一年的年关。损失较小,就是华主席老婆腌制的几刀肋条肉和两只咸鸭子被偷去了。让华主席比较欣慰的是,这次被盗的不止他一家,有好几家。同事们见了华主席都开玩笑说,华主席这次搞的不错,没有露富啊。


    华主席也笑了,说自己的保密工作做得好。


    为了照顾老婆上夜班,华主席就在老婆的工厂附近租了一间平房。华主席开始早出晚归。住了还不到一个月,华主席的租住房就在一个下午被小偷光顾了,虽然说没有丢什么东西,但房间里被翻得乱七八糟,这让华主席很是不爽。他觉得这里不安全,就另租了一个地方。新的租房很不错,装有简易的防盗门和防盗窗。华主席觉得,这下该安全了吧。


这样住了大概有两个月,一直都是风平浪静的。一天夜里,华主席去厂里接上夜班的老婆。当华主席夫妻俩推着自行车筋疲力尽的走到自己的出租屋时,看见两个黑乎乎的人影正抱着东西从他的出租屋里走出来。华主席意识到又有小偷了,他放下自行车大喊一声,把东西给我放下!就追了上去。


     两个小偷见主人来了,扔下手里的东西,撒腿就跑。华主席那肥胖的身子,能跑几步?两个小偷早就消失在夜色中了。回来一看,是彩电和一床新棉被被小偷扔在了地上。那电视哪能这样摔呢?自然也就看不成了,害得华主席第二天抱着被小偷摔坏的彩电,到处找修理铺。


    回到学校后,华主席说了此事。同事们开玩笑说,看样子,又露富了。华主席苦笑了一下,就上课去了。



2008
年底,华主席借遍了所有能借给他钱的人,终于交上了新房的首付,终于有了自己的房子了。回到学校后,华主席高兴地唱了起来:我手拿钢鞭将你打!


     房子有了,装潢怎么办?华主席和老婆商量了几天,最后决定,只装个防盗门就算了,先搬进去住,以后有钱再说。


    华主席花了一千多块钱装了防盗门,就住进了新房。住进这新的小区之后,华主席就觉得小区的人见了他总朝他看,有的还主动点点头。华主席知道,这是小区的人又误会了。

  
    一天早上,华主席夹着公文包去上班,在小区的门口,他看见本市的副市长也夹着公文包去上班。因为经常看本市的新闻,所以华主席知道他是副市长。谁知副市长看见华主席,竟一连朝他看了好几眼。回到学校后,说给同事们听,他们说,副市长肯定以为你是省里或是中央派来的要员啊。这让华主席很是受用。


     没有想到几天后,华主席家的新防盗门就被撬了……

     老师们全都笑着说,肯定又露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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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曾经沧海    时间: 2010-1-30 20:09
小说的情节有趣,语言也流畅,耐看。问题是小偷光偷大肚皮的“华主席”,就因肚子大常遭小偷光顾,略嫌编造的痕迹。个见,不一定对,供你参考。
作者: 红红    时间: 2010-1-30 21:52
感谢您的点评,但这个故事就发生在我身边,小说是根据真实的事件来加工的。再次感谢您的交流。
作者: 邱天    时间: 2010-1-30 22:14
小说最怕编,编的痕迹明显。
一而再,再而三。华主席真露富了?
小说最怕真实,真实出不了作品。这个是论坛哪个朋友说的?
那怎么办?以上两点是否矛盾?小说怎么写,大家讨论。
作者: 红红    时间: 2010-1-30 22:59
原帖由 邱天 于 2010-1-30 22:14 发表
小说最怕编,编的痕迹明显。
一而再,再而三。华主席真露富了?
小说最怕真实,真实出不了作品。这个是论坛哪个朋友说的?
那怎么办?以上两点是否矛盾?小说怎么写,大家讨论。


首先感谢邱版的点评,您讲的两点很对,但是这两者又缺一不可,编,不是胡编乱造,它是艺术的加工;实,不是照搬生活,它有取舍。您说到的文章中写到的一而再,再而三,我认为,这是强调也罢,这是表达主题需要也罢。它是一种匠心。孙悟空一个筋斗云,难道吴承恩拿尺子量过了。
      就此打住,还请各位文友参与进来讨论。论坛需要的就是这种百家争鸣的气氛。
     再次感谢邱版。
作者: 红红    时间: 2010-1-30 23:04
原帖由 邱天 于 2010-1-30 22:14 发表
小说最怕编,编的痕迹明显。
一而再,再而三。华主席真露富了?
小说最怕真实,真实出不了作品。这个是论坛哪个朋友说的?
那怎么办?以上两点是否矛盾?小说怎么写,大家讨论。


小说的题目我是经过慎重的考虑的,我考虑有两个月才定的这个题目。
一、小说的题目是反讽。
二、小说要关注的是底层的主题。
就说两条理由。
作者: 邱天    时间: 2010-1-30 23:17
原帖由 红红 于 2010-1-30 23:04 发表


小说的题目我是经过慎重的考虑的,我考虑有两个月才定的这个题目。
一、小说的题目是反讽。
二、小说要关注的是底层的主题。
就说两条理由。


对,讨论讨论!谢谢您!
作者: 红红    时间: 2010-1-30 23:24
原帖由 邱天 于 2010-1-30 23:17 发表


对,讨论讨论!谢谢您!


谢谢,邱版的关注,您的意见是对的,我只是表达一下对文学的看法。您不能听我这样一说,您就付说了,您如果这样做,是对我们会员不负责啊。非常感谢您的指教。期待再次得到您的指教。
作者: 邱天    时间: 2010-1-31 08:07
原帖由 红红 于 2010-1-30 23:24 发表


谢谢,邱版的关注,您的意见是对的,我只是表达一下对文学的看法。您不能听我这样一说,您就付说了,您如果这样做,是对我们会员不负责啊。非常感谢您的指教。期待再次得到您的指教。


再次谢谢红先生光顾太虚发表文章。
小说该怎么写更能吸引读者眼球,我在前面说到“现实”与“编造”。文学作品源于生活高于生活,当然需要“编”,“编”得有个度,“度”的深入,就是主题的深化。您提到“底层”的问题,不是写到老百姓就是关注了“底层”,还得看事件的代表性。您的这篇小说写“华主席”5次被盗,是因为“露富”,而在表现“露富”仅是因为“华主席”魁梧有富相。但邱天以为用笔略显不够一些,所以才有了以上的意见。
多交流!
作者: 曾经沧海    时间: 2010-1-31 08:41
我也说说,关于真实与编的问题,其实并不矛盾,问题是生活的真实不等于艺术的真实,反之艺术的真实不等于生活的真实,好的小说经不起“真实”的衡量,“真实”的小说又缺少一种艺术表现力。因此真实的事情还需要取舍、组装、打磨,要注重情节、细节、逻辑等等。小说中每个场景,每个细节,甚至每句话都是与小说主题相关联的,小说的整个布局都在作者脑中装着,有些看似很随意的事件其实就是小说核心的东西。我说的不一定对,是一家之言,供大家参考。
作者: 曾棠    时间: 2010-1-31 08:57
原帖由 曾经沧海 于 2010-1-30 20:09 发表
小说的情节有趣,语言也流畅,耐看。问题是小偷光偷大肚皮的“华主席”,就因肚子大常遭小偷光顾,略嫌编造的痕迹。个见,不一定对,供你参考。

同意沧海老师这个观点。同时问好作者,学习了!
作者: 邱天    时间: 2010-1-31 10:52
原帖由 曾经沧海 于 2010-1-31 08:41 发表
我也说说,关于真实与编的问题,其实并不矛盾,问题是生活的真实不等于艺术的真实,反之艺术的真实不等于生活的真实,好的小说经不起“真实”的衡量,“真实”的小说又缺少一种艺术表现力。因此真实的事情还需要取舍 ...


正是这样。
作者: 西夏楼兰    时间: 2010-1-31 11:11
小说写得有意思,我喜欢。只是稍稍有点过。
作者: 红红    时间: 2010-1-31 12:13
原帖由 曾经沧海 于 2010-1-31 08:41 发表
我也说说,关于真实与编的问题,其实并不矛盾,问题是生活的真实不等于艺术的真实,反之艺术的真实不等于生活的真实,好的小说经不起“真实”的衡量,“真实”的小说又缺少一种艺术表现力。因此真实的事情还需要取舍 ...


您说的很正确,感谢您的指教。
作者: 红红    时间: 2010-1-31 12:14
原帖由 西夏楼兰 于 2010-1-31 11:11 发表
小说写得有意思,我喜欢。只是稍稍有点过。


感谢指教。
作者: 红红    时间: 2010-1-31 12:15
感谢曾棠和邱版,学到了很多。
作者: 杨友泉    时间: 2010-1-31 12:39
小说语言好,情节有趣生动。具有讽意味。
作者: 刘满园    时间: 2010-1-31 18:11
原帖由 曾经沧海 于 2010-1-30 20:09 发表
小说的情节有趣,语言也流畅,耐看。问题是小偷光偷大肚皮的“华主席”,就因肚子大常遭小偷光顾,略嫌编造的痕迹。个见,不一定对,供你参考。

赞同沧海朋友的精彩点评,欣赏你的精彩小说。
作者: 天下为公    时间: 2010-1-31 21:0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柯英    时间: 2010-2-3 08:57
这个小说有点意思,故事很有戏剧性,对于世俗的“以貌取人”是一击鞭子。
我认为这个小说有可取之处,用了一种“明知故就”的写法,像《天下无贼》一样,本来是大众都明的一个理儿,但主人人却傻乎乎在不明就里,装在故事中。作者再用点心,可朝这个路子写下去。
作者: 邱天    时间: 2010-2-3 10:53
原帖由 柯英 于 2010-2-3 08:57 发表
这个小说有点意思,故事很有戏剧性,对于世俗的“以貌取人”是一击鞭子。
我认为这个小说有可取之处,用了一种“明知故就”的写法,像《天下无贼》一样,本来是大众都明的一个理儿,但主人人却傻乎乎在不明就里,装 ...


这个意见精辟,作者可以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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