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川媚 于 2019-2-22 20:51 编辑
经典作家写的文章,大抵不会使人失望。读陈忠实先生的散文,可以得到两方面的收获:一是生活的真实,二是写作的经验。我记下了他说的两句有意思的话。
官办的县志不惜工本记载贞妇烈女的代号和事例,民间历史不衰传播的却是荡妇淫娃的故事----这个民族的面皮和内心的分裂由来已久。我突然电击火迸一样产生了一种艺术的灵感,眼前就幻化出一个女人来,就是后来写成的长篇小说《白鹿原》里的田小娥。
我揣度着,“荡妇淫娃” 这四个字,只能出自男作家之口,不论是民间话本,还是文人小说,爱情故事中的主人公,应该都是风雅不如风流:不风流何来故事?故事最后却荡尽浪漫的云雨,淋漓现实的霜雪。
女作家对待妓女的态度则大为不同。毫不浪漫,特别现实。一位我从未谋面的女作家,用熟练的笔法写道:
妓女的生活原则是堕落——用无穷无尽的肉体和心灵的堕落来证明她们的肉体是可以毁灭的,如果用围墙来禁锢她们,那么这群已经习惯用肉体来换取金钱的妇女无疑会逃跑,因为她们喜欢享受钻石上的眼泪和悲剧般的颜色中徒劳无力的呻吟,她们喜欢金钱甚于喜欢男人和女人。在此,D告诉我妓女们攀越围墙逃跑时,我想起了她们堕落的唯一信念:那就是悖离道德和律法,悖离纯洁和高尚,因为她们追求“自由”,当她们脱衣服时,身体已经滑落在危崖之下,她们脱衣服的方式很快。
看她说话的语气,多么像一个与狱警同仇敌忾的人啊!我对于她的语态忽然警觉起来,我很意外也很抱歉地,读出了她灵魂中的小来。我实在无法想象,作为女性作家,她对于妓女这样的特殊群体,不是跟我一样满怀同情,而是人云亦云地表示轻蔑。她居然批评妓女脱衣服的方式!
我几乎不敢再读她写的那段文字,我不能对那呓语般的措辞无动无衷。一股悲哀的情绪袭击了我。这悲哀不是为妓女悲哀,不是“哀其不幸”的悲哀,而是为女作家悲哀,是为女作家高高在上的道德优越感而悲哀。我感觉,女作家她走过了生活而不是走进了生活,她冷眼旁观而不是换位思考,不曾顾及妓女作为人的感情和尊严。
女作家那段话写的是自己对妓女的想象。1993年,她去看望滇西劳教所三百多名正在接受劳动改造的女犯,听狱警说这些女犯都是妓女,常常越墙逃跑却没有一个成功。女作家有些激愤起来了,她的激愤在文字里面也有被加强的可能。
写作当然要有充沛的感情,但有时候,作家必须首先运用理智。一个写作者,至少要意识到写作的责任,文学作品是要对社会人心进行干预的。三百多名妓女,是一个群体性存在。作家当然也不能仅仅对她们表露一下同情心,或者大肆渲染同情心:同情心不能随意表露,因为谁也没有资格同情别人。但是作家至少要想到,每一种社会制度都会有它的天然缺陷,需要我们深入考察。三百多名妓女吗?她们并不因为人数众多就具有破坏铁墙似的制度或者秩序的能力,她们是在公众面前丧失了话语权的牺牲者,无力逃出拘囚她们的一道又一道高墙。
作家如果没有历史的眼光,就容易陷入狭隘和狂妄。妓女的存在是一个历史问题,历史名人管仲被称作“世界官妓之父”,现代中国因为男女比例失调等因素,还有呼唤妓女合法化的声音。有人说,妓女毕竟也是一种职业称谓,从业者并没有不劳而获,世人为什么不能够对这个职业有一点宽容心呢?曾经有报纸记载,一位进收容所的姑娘对警察说了一句话:“找不到工作,摆个摊你们又要没收,不干这个干什么呢?”圣徒的灵魂渴望天堂,妓女的灵魂只渴望人间,妓女苟且偷生,受尽屈辱,大多只是为了活命。
有生命然后才有道德尊严。古今中外文学作品中的妓女形象,都是有血有肉、美丽善良的,有的还是品格杰出的女性典范,有的甚至是诗人词人的杰出代表。优秀作家并不对妓女进行道德审判,反之,托尔斯泰的小说名著《复活》,竟让一位妓女对一位贵族进行道德审判。《复活》的伟大就在于,表现了一种几乎是不可企及的人性的伟大,一种敢于自剖和反思的文化品格。
好作家应当有自剖和反思的能力。当有些人不得不像动物一样谋生的时候,我们应当质疑人类社会的道德水平。如果人世间有一些人生活悲惨,那么其他一些人应当受到心灵的拷问。但是不能拷问妓女!生为弱者,这个世界已经亏待了她们。莫言说过类似的话:有两百双鞋子的女人是有罪的。莫言说出了社会的不公。尽管他只是说出,但他言说的立场对于弱者是一种支持,对于缺少同情心的人是一种警醒。除了上帝,没有人可以高高在上,杜绝世俗生活的损害和玷污。他人的痛苦之中有你的痛苦,他人的罪孽之中有你的罪孽。妓女只不过为了活命而犯下罪孽,作家怎么可以炫耀自己活着的高尚,而蔑视妓女存活的方式?
作家不是上帝,他的心不是用于仲裁,而是用于感动。作家不能在作品中强调自己的道德优越感,或者进行粗暴的道德判断,甚至自以为是地对弱势群体进行道德训诫。作家当以势利眼为可耻,以同情心为可贵。作家要能理解人的困境,抚摸世人的创口,体恤世人的悲哀,体现人道主义情怀。优秀作家能把特殊境遇下的个体表现得可亲可近:生而为人,谁自甘堕落到人所不齿呢?作家要表现弱者的生命力和精神力。妓女越狱,从某种意义上讲,正是她们作为人的本能的体现,因为猪圈里浑身鬃毛的猪是不会冒险越狱的。谁能把堕落和反抗的妓女,放在道德的砧板上细细地砍呢?在社会对妓女进行残酷的生存拷问的紧要关头,如果道德能给妓女以光荣的生路,她们何尝不愿意选择高尚和纯洁的生活呢?假如作家粗暴地践踏妓女的感情和尊严,那就是想当然地认为妓女卖淫都是为了快感。作家不能贡献社会的公平,或许可以贡献一点良知和道义,这是写作者最基本的思想立场。偏离了人道主义的核心轨道,作家就会滑入可笑复可悲的语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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