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楼主: 摇曳风铃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创] 别再叫老百姓绝望了!

[复制链接]
61#
 楼主| 发表于 2010-3-29 08:2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云端 于 2010-3-28 20:46 发表

不知是我太坚强,还是我喜欢彩色的生活,即便绝望之处我也总能看见温暖,黑暗处总能看见光明。绝处还有逢生时,事在人为。与其坐等失望绝望,不如做些力所能力的事情。有言道事在人为吧。风铃加油吧。


我常常觉然得自己太软弱或太脆弱。
好在每天早上起来的时候,还能看到窗外的天。
62#
发表于 2010-3-29 08:29 | 只看该作者
读过留痕
莫绝望
希望永远在前方
问好风铃
63#
 楼主| 发表于 2010-3-29 08:3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山野青云 于 2010-3-28 21:09 发表
是很多观点都相同,比如先生对此文的评论。基本上说出了我想说的,所以我不多言。


我明白了,
64#
 楼主| 发表于 2010-3-29 08:3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李明 于 2010-3-28 21:24 发表

山野君看见你在我非常高兴。今天大风吹了一天,眼睛非常难受,但我必须跟你这个贴。多余的话就不是了,仅向你致歉和问好。

看你们握手,我也很高兴。
65#
 楼主| 发表于 2010-3-29 08:3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夫子山闲人 于 2010-3-29 08:29 发表
读过留痕
莫绝望
希望永远在前方
问好风铃


谢谢夫子。
66#
发表于 2010-3-29 10:3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云端 于 2010-3-28 09:36 发表

福建那个杀人的,除了灭绝人性的残忍,说不出他别的什么,压力比他大的多的是,年轻轻不去奋斗有什么资格去报复无辜小孩儿?
前几天看到新闻,一个女网管因为阻止未成年人无证上网吧,被拖出去轮奸;还有一16岁少年因为网吧与人口角打斗被匕首刺穿头颅(侥幸没死)这些都是杀人害命,不能说都是政府逼得。单单打架杀死人(包括外人和家人)和家庭矛盾自杀的,就见的多了。人的素质人的品德从来就不一样的。

...


不能说都是政府逼的,但这里面有环境的因素,政府的责任因素,人的素质人的品德不是天生的。以前看印度电影《流浪者》,我们说一个拉兹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印度社会的环境和制度。

个别反映一般,一般却囊括不了个性差异。同样的环境在不同的人身上有不同的结果。生存压力也是这样,有的人抗争,有的人会忍受,有的人会自杀。对自杀问题,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我们分析时只是暂时抛开形形色色的个性差异而关注它的共性。风铃的文章正是这样。如果个性差异遮住了眼睛,实际上也掩盖了社会责任。

水如空说:惟其绝望,才会有希望。说得好。但惟有把绝望“蒸”透了,这希望才会生出来,这蒸的任务,杂文要担一份,杂文作者和杂文家也有责任。前面有一个回贴说“总喜欢把社会看得漆黑一片的杂文家,其实是他们自己的内心世界里面一片漆黑。”“ 我看这种杂文家,还真是坏了良心:这个世界有光明他们从不站出来指引,这个世界有点黑暗他们就声嘶力竭地要求人们都往里面钻。”杂文家坏了良心吗?我看正是他们的良心所在。一条宽阔的路面有个黑洞,若不把这个黑洞指出来,“声嘶力竭地”唤起人们注意,保不定有多少人遭殃。一味粉饰黑洞,唱天下太平,良心才有问题。歌功颂德不是杂文,如果那样,它就死了。杂文是一根刺,它要刺向社会的脓肿处、神经麻痹处。任何人作杂文,都要循着这规则,否则,他作出来的就不是杂文。自然,杂文眼里看到的是黑暗,正如医生眼里看到的是疾病法律看到的是犯罪一样,没什么可指责的。

有人说:社会的基本组成是人,这话也对也不对。任何人都是一定社会制度下的人,因此杂文的对象是制度、环境、现象,不仅仅人。

扯远了,似与自杀无关。
67#
发表于 2010-3-29 11:03 | 只看该作者
社会竞争压力加大、就业压力、高房价压力、城市生活成本、文凭攀比,这些使得当下国人活得疲累不堪。
68#
发表于 2010-3-29 11:5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64# 玉德 的帖子

谢谢玉德!仔细读了您的回帖,我也在反思。
也许这里面有认识角度的问题,我只是更侧重整体认识的方面,而批判者选择了坐标中的一个点。
在看许多人的文章后我似乎都有些在争辩。这里面有两个因素,一是不愿意看到因为个别而放大,不应该看见几处社会肿瘤就放声疾呼整个国家都没救了;一些官员的胡来就认为整个队伍都是害人;对一种文化一个层面的不足就认为整个思想体系都没有价值,对一个人的缺点判定就认为他整个集体都是错的。我觉得这些都不大符合客观现实。难道没有进步吗?因为一些缺点就否定了优点这样不能让人接受。比如路上有几个石子,可以批评清洁工没扫干净,说他不尽职责,为什么不说他辛辛苦苦一大早扫走了一大车垃圾呢。比如这些自杀群体,只有一个总的数目,究竟有无分析,性别、年龄、自杀原因的分类。甚至包括家庭矛盾的自杀、为情自杀、畏罪自杀等等若都推到政府身上是不是太沉重了?对社会的绝望,难道我们社会的其他人就没有责任吗?
那么多都是针对政府,行业,制度,有多少针对人自身的反省呢。别的不说,我先后在多家私企工作,算来也都是老百姓吧,但我所观察的私企人并不比公务员和国企职员更高尚,更公正,更尽职,更效率,更有社会责任感。每个人都说自己是老百姓,自己所在行业却往往是别人批判的对象。人民是谁呢?是个整体,就包括了所有人,政府的工作不也是人民在做吗?机构是死的,做事的人才是活的。比如黑心食品,政府有监管责任,但老百姓就没责任吗?我们真的要处处都被奴役制度管着才去遵守制度吗?我们总是骂政府不对,自己有多少自觉性呢。社会缺少关爱、良知,这个社会缺少关爱和良知的行为者不就是我们这些生活中的人吗?当然这也包括我自己。生活中所见,许多都是两面三刀,拉帮结伙,工作敷衍了事,对这些同样离真善美很远。
我常收听央视新闻,除了新闻联播还有新闻频道,有人说新闻联播报喜不报忧(央视的僵硬手法我也不喜欢但我觉得他们用这半个小时的节目有特殊用意,而且听说日本和台湾方面很爱研究央视的新闻联播和午间新闻),但必须承认新闻频道的新闻很客观,很全面。说实话听那个新闻联播我还能感觉到有点希望。这也未必就是粉饰太平,何尝不是一种向善的引导呢?否则,整天充斥的负面新闻真得让人有些窒息。教育孩子,有时用批评、打骂,有时用鼓励、引导,同样的道理吧。
所以我说能接受您说的手术刀和啄木鸟而不能接受投枪和匕首。
杂文者是个整体,如果把入这行的都当作社会的拯救者我也觉得不对。杂文者本身也不一定都是眼睛雪亮的,他所批判的人、事、社会现象都有个人感情色彩在里面,所以杂文也需要争鸣。任何一个行业,都不能说这个行业本身性质如何,包括法官也有徇私枉法,律师也有唯利是图而绑架法律颠倒黑白。
我相信个别可以反映一般,但那不是绝对的。一个事物有无限多个个别,那么它们反映出来的一般该有多少个呢。有人说了这一处个别,而让读者不自觉忘记了其他个别。这是认识的误区。
另一个就是凡事不都一个道理,不能否认杂文的感染力、杀伤力。就像我们上学时候作文的议论文,还有辩论赛,阐述观点者难免为了自己的观点而搜集有利证据,顺着那个逻辑读下来很有道理,很有感染力,让读者陷入其中,而丧失对整件事的辨别力。所以尽管我也尝试写过,批判一些现象,但写起来会感到有些把自己推进一个小胡同的感觉,因为我也不自觉陷入一个角度,感觉无形中将会带来某种误伤,当然,大家都多个角度,共同结合起来也就平衡了吧。
抨击的有理!痛快!还后怎样?除了绝望还是绝望?您说绝望蒸透了就生出希望,方向何在,每每还不知道。就怕绝望的时间太长,许多人在绝望中已经死去。我更希望文人批判过后有一些建设性意见,现在不是搞阶级斗争的时候,毕竟都是为了社会更好。制度从来不是固定的,而文化可以流传,思想可以千古。文人若能更多一些人性的引导,文化的建设,何其重要呢?
说得有点乱,也跑题了,算是给一向敬重的玉德老师做一个思想汇报,肯定又犯了狭隘的错误,说实话我一想这些就真的犯糊涂。我也在继续学习,读大家的文章,也是对我狭隘认识的一些启迪。

[ 本帖最后由 云端 于 2010-3-29 12:17 编辑 ]
69#
发表于 2010-3-29 12:0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66# 云端 的帖子

还是爱看先生的评论,中肯,客观,实在。
70#
发表于 2010-3-29 13:5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云端 于 2010-3-29 11:57 发表
比如黑心食品,政府有监管责任,但老百姓就没责任吗?我们真的要处处都被奴役制度管着才去遵守制度吗?我们总是骂政府不对,自己有多少自觉性呢。社会缺少关爱、良知,这个社会缺少关爱和良知的行为者不就是我们这些生活中的人吗?当然这也包括我自己。 ...


还谈谈这个问题吧,其它问题太敏感。
比如黑心食品,难道政府仅仅是监管责任吗?黑心食品过去年代为什么比较少、现在比较多?这里面恐怕还有个制度问题、制度引向问题,或者说私有制的必然性问题。

顺便谈一下政府的责任和一般老百姓(包括我们自己)责任的问题。
楚王好细腰,宫中多婀姿。官居高位的人,提倡什么,反对什么,对下面的影响非常大。这里说的是封建社会的人,其实还是制度使然。尤其在中国,人治和法治有时候还分不清。制度、政策提倡什么,社会的风气就容易向什么方向倒。还有人性中的恶,如果政策不加以抑制而是放任的话也会膨胀泛滥。中国还是那个中国,社会风气己和30年前不同,其中的变化,或许可以使我们咂出味来。
当然,这里说的政府,不是“人”,而是工具,上层建筑的工具。

再说杂文。手术刀和匕首并不矛盾,治病时,第一步先把疮剜出来,这就是匕首的作用。杂文的作用是提出问题,而不是解决问题。有建设性的意见固然好,没有也未尝不可。很多问题连政治家都束手无策,杂文又怎能开出药方呢?
提出问题,唤起注意,杂文己经算尽到它的责任了。
当然,杂文和杂文家杂文作者有区别,我也写不好杂文。说这些有点纸上谈兵了。

风铃啊,不可以再叫云老师,折我的寿啦,你再叫老师我就管你叫“师尊”~~~
很赞同你这句话,还是叫名字好。


[ 本帖最后由 玉德 于 2010-3-29 13:59 编辑 ]
71#
发表于 2010-3-29 14:46 | 只看该作者
呵呵,要注意啊,无法无天,社会能见度极差哩!
72#
发表于 2010-3-29 14:5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68# 玉德 的帖子

是,玉德。呵呵
黑心食品问题,监管我觉得确实有点难办。根本就查不过来同样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标准早就有的,却不按标准执行。我觉得社会整体都欠缺一种精神。没有了良知、责任感以及耻辱感,利益之上兄弟相残。若说政府责任最大就是在经济建设的同时忽视了国民道德素质建设。精神建设缺失,没有主导的文化方向,不管有钱没钱的人眼里都是钱。当整个社会都这样,恶性循环着当官的看见钱难免不动心明知没有好结果也会铤而走险,许多想当官的也是为了钱去的,所谓“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主体意识调整不过来的时候,制度也常是被绑架的。就像大家呼唤法治,生活中却很少遵循规矩。自己有事的时候都希望走些窍门。当然为政者富有全面领导的责任。
我说的不赞同匕首,是指它作为“直刺”的作用。拿手术刀的毕竟是有一定专业判断力和操作技能,而匕首,有攻击意图的任何人都可以使用,同样批判者也不能确保正确的判断。也许咬文嚼字了吧
关于制度走向,我也说不好,我们也不是没有过公有制,我没在国企做过,长辈有在过感觉到好处就是大家都有主人意识,只在私企常听到的就是打破国企大锅饭观念才能提效率高生产力。新加坡体制下却比我们腐败少。朝鲜福利好,却也难以发展(当然也有国际形势原因)。没有最好的制度,当我们还在不满自己的制度时,国外却悄然研讨起中国模式来了。国家穷的时候盼着有钱,有钱了又迷失了道德方向。现在有人怀念盛唐,国土广阔,有人怀念文革,想着批斗贪官,有人怀念毛主席又有人痛恨毛主席。这个问题我只是困惑我也没有什么观点了。

“很多问题连政治家都束手无策,杂文又怎能开出药方呢?提出问题,唤起注意,杂文己经算尽到它的责任了。”
————
还是应该从这个层面去看待杂文吧。

——补充,我也不是反对杂文,而是反对一些过于放大、强加之罪、连累无辜的批判,这也是一种伤害。毕竟我们的社会还有许多值得欣慰的人和事,一竿子打倒很受不了。

[ 本帖最后由 云端 于 2010-3-29 15:22 编辑 ]
73#
发表于 2010-3-29 17:22 | 只看该作者
       杂文批驳黑暗时,就是一盏明灯;杂文歌颂光明时,就是引导大众走向尽善尽美;当杂文没有目的时,就是裹脚布而已。

      个见,希望各位老师批评指正。

      顺祝朋友们健康快乐!
74#
发表于 2010-3-29 18:26 | 只看该作者
犀利的文字,心灵的呐喊!
75#
发表于 2010-3-30 10:01 | 只看该作者

老百姓的绝望与失望

政府与体制究竟是让老百姓绝望?还是让老百姓失望?
    绝望,与失望,内涵并不同。
    绝望,意味着老百姓已经彻底没法活了,除了选择自杀的死路或选择暴力推翻现政府与体制之外,已经别无出路。
    现实真的是这样吗?
    显然不是,所有老百姓并未因政府和体制而绝望,事实恰恰是:一部分人对政府和体制产生失望。
    失望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某些人寄予政府和体制的某种期待变成了事实上的泡沫,至于是什么样的期待,当然也都是因人而异因事而异。
    失望情绪,几乎人人都有,也不仅仅对政府和体制是如此,这年头,谁能做到不让别人失望?谁能?
    其实,谁都喜欢让别人失望,甚至是故意让别人失望。所以让人感到绝望的不是名词意义上的政府和体制,而是谁都喜欢让别人失望的现实。
    失望有两个面:第一,任何不切实际的主观要求,必然会导致失望,第二,原本正当而合理的要求得不到满足,也会失望。
    一旦产生失望情绪,也就不再信任对方,所以在这个国家里,“信誉”二字的分量早已灰飞烟灭。
    真正让人绝望的不是政府和体制,而是人心!
    黑暗的人心让好人绝望,心里阴暗的砸文家让读者永远都看不到一丁点光明,喜欢拍砖的打手更能让这个世界绝望,并让人产生仿佛置身于地狱中的错觉。
    老百姓的钱袋让地产商人失望,地产商人则让多数老百姓绝望,政府和体制有时让老百姓失望,一部分利欲熏心灵魂出窍的老百姓则会让政府和体制彻底绝望,同时也让其它老百姓绝望:当“善良”无能在这个历史悠久的神州大地上立足时,让人绝望的并不是某些体制内的名词,而恰恰是无数喜欢跳大神的巫婆神汉——不论是在体制内还是在体制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管理员|小黑屋|Archiver|中财网站 ( 浙ICP备1102988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832 )

GMT+8, 2024-6-25 14:23 , Processed in 0.058749 second(s), 17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